浅谈《尤利西斯》两个中译本中的人物塑造

2011-08-15 00:44刘冰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布卢姆尤利西斯乔伊斯

刘冰

(淮南师范学院 外语系,安徽 淮南 232001)

浅谈《尤利西斯》两个中译本中的人物塑造

刘冰

(淮南师范学院 外语系,安徽 淮南 232001)

《尤利西斯》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小说以再现人物意识为中心,在反映人物多层次、纷乱复杂的内心世界、瞬息万变的情绪状态等方面独领风骚。探讨由萧乾、文洁若夫妇合译、和由金堤翻译的《尤利西斯》两个译本在人物重塑上各自采取了不同的翻译策略和人物描写艺术。

《利西斯》;翻译;人物;金堤;萧乾;文洁若

Ulyssese[1]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有两个较为完整和久负盛名的译本,一个是由萧乾、文洁若夫妇合译,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尤利西斯》(以下简称萧译)[2];另一个是金堤翻译,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尤利西斯》(以下简称金译)[3]。翻译界对这两个译本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萧译本基本上属于直译,采用的语言比较通俗直白;而金译本对一些句子做了一定调整和变化,语言比较流畅,更具有文学性。由于职业、经历不同,在语际转换过程中所采用的理论及技巧不同,两个版本的语言风格、选词特点也不同,为此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翻译风格和人物重塑。但凡小说中的塑造人物不外乎以下几种:肖像描写,心理描写,行动描写,语言描写,细节描写,《尤利西斯》是这样开始的:

Stately,plump Buck Mulligan came from the stairhead,bearing a bowl of lather on which amirror and a razor lay crossed.A yellow dressing gown,ungirdled,was sustained gently behind him by the mild morning air.He held the bowl aloft and intoned:

——Introibo ad altare Dei.(Ulysses,1)

金译:仪表堂堂,结实富态的壮鹿马利根从楼梯口走了上来。他端着一碗肥皂水,碗上十字交叉地架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剃刀。他披一件黄色梳妆袍,没有系腰带,被清晨的微风轻轻托起,在他身后飘着。他把碗捧得高高的,口中念念有词:

——Introibo ad altare Dei.

萧译:体态丰满而有风度的勃克·穆利根从楼梯口出现。他手里托着一钵肥皂沫,上面交叉放了一面镜子和一把剃胡刀。他没系腰带,淡黄色浴衣被习习晨风吹得稍微向后蓬着。他把那只钵高高举起,吟诵道:

我要走上主的祭台。

这里,医科学生穆里根在模仿天主教神父举行弥撤时的动作。他手里托着的那钵肥皂沫,权当圣餐杯。镜子和剃胡刀交叉放着,呈十字架形。淡黄色浴衣令人联想到神父做弥撒时罩在外面的金色祭披。 “Introibo ad altare Dei”是拉丁文,意思是:“我要走向上主的祭台”。应该说两位大师的翻译都较成功,在人物塑造上相当精彩,能深切感受到斯蒂芬才华的横溢、高傲敏感的性格,以及他求真的倔强,忠实地将穆利根的肖像、心理、举止、神态、内心活动翻译重塑得贴切对应原文。斯蒂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Buck Mulligan,萧译为勃克·穆利根,金版译为壮鹿马利根,按照萧文版的注释∶“玛拉基的绰号叫Buck,意译为公鹿,音译为勃克。”那么作为一种有含意的绰号,意译要好过音译,否则其中的意味就完全丧失了。金堤译时,长短句结合运用的更是突出,尤其是“他披一件黄色梳妆袍,没有系腰带,被清晨的微风轻轻托起,在他身后飘着。”用了四句话,有一定的节奏感,有一种简洁之美,而“口中念念有词”更是穆利根玩世不恭、悠然自得、幽默风趣的性情表现:穆利根生性活跃、话多、表情丰富;他大大咧咧,有点情绪化,经常在前一句话是一种表情到下一句话又换成另一种表情,是在人群当中喜欢表现又挺能活跃气氛的人。英语原文简朴大气而铿锵有力,金老翻译时在尽可能追求重现原著的同时,也实现了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美的转化;金译在选词上也很准确,很有神韵,译得流畅,又符合汉语的一些特点,同时捕捉到人物的情感变化,相比之下,萧译更直白、更容易读懂,但内心的丰富性没有传达出来。

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Eugene A·Nada)[4]认为: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应如能与原文读者对原文的反应基本一致,翻译就可以说是成功的,奈达主张翻译所传达的信息不仅包括思想内容,还应包括语言形式。译者不能随意增加原作没有的思想,更不能随意地删减原作的思想。让我们看下一个例子,看译者如何理解原文并把它传达给读者的。

Full voice of perfume of what perfume does your lilac trees.(Ulysses,355)

金译:圆润嗓音芬芳什么香水你的丁香树。

萧译:音域广阔,香气袭人。你的丁香树,什么牌的香水。

这是布鲁姆在奥蒙德酒吧听音乐时的一段自由联想:同妻子莫利初次相遇、莫利身上散发着香水、唱歌、音域宽广。支离破碎的回忆恍如隔世。萧译中添加了许多原文中没有的标点符号,减轻了读者的阅读难度,朦胧感明晰,但是它在为读者提供方便的同时违背了作者创作意图。相比较而言,金译保留了这一错乱的句法特征,简洁地表达反映出主人公当时混乱的心绪。为了表现人物内心活动的真实感和性格特征,乔伊斯常常不顾句子成分的合理位置和顺序,这种现象在《尤利西斯》中比比皆是。例如:She bows her old head to a voice that speaks to her loudly, her bone setter, her medicine man:me shes lights.(Ulysses,16)

金译:她朝那个对她大声说话的嗓门低下老迈的头,他是她的接骨师和药师;她却不曾把我放在眼里。

萧译:老太婆俯首敬重的是大声对她说话的人,给她正骨的人,给她医药的人;对我是看不上眼的。

斯蒂芬作为一个文化程度高、自我意识强烈、感觉敏锐、感受力丰富的人,他观察送牛奶的老妪时的这段内心独白:老妪对其他的人都毕恭毕敬,可是唯独对于 “我”却是轻蔑、瞧不起。“me she slights”,这一倒装的语序是为了强调老妪对“我”的态度,翻译此句时最好保留这一倒装的语序。金译文把倒装的语序改为正常语序有悖于作者的初衷。相比之下,萧译保留了原句的变异的句法,体现了史蒂芬当时的心情。大学毕业不久的中学历史教员斯蒂芬是个愤世嫉俗的虚无主义者。斯蒂芬思想敏锐,感情软弱,有理想和激情,具有艺术家的气质,是对人生和艺术抱着美好憧憬的爱尔兰文化青年的代表。他性情外向,但优柔寡断;对现实强烈不满,又焦躁不安。追求艺术和理想的失败,使他整天处于懊丧与无聊之中。

赵景深先生曾经说过:“一个通顺流畅的版本比只注重于忠实于原作的版本更好”[5]。当人物在神志不清或梦魔状态下,更容易产生语无伦次的现象,这种意识流语体恰恰反映出人物的心理现实。英语注重结构形式,往往利用紧凑的结构来体现思维的逻辑性,因此 ,翻译时,须掌握原作的思想和风格,同时也须把原作的思想和风格当作译语的思想和风格。我们不能用个人的思想、风格、事实、理论与逻辑代替原作的这些特征。在翻译过程中,译语不要求等同于原语的数量和表现形式,但在内容方面要保持与原语一致。我们不能随便增减原作的文字和意义,增减文字或意思要取决于表达方式和语言的特征,这些原则都是翻译应该遵从的。如:

It soared,a bird,itheld its fligh,t a swiftpurecry of the high vast irradiation everywhere allsoaring all around about the all the endlessnessness-ness-ness…… (Ulysses,355)

金译:升上去了,鸟儿高空翱翔,呼声迅捷纯洁,……高处那光照四方万物翱翔一切周围一切包容,无穷无尽无尽无尽……

萧译:声音飞翔着,一只鸟儿,不停地飞翔,迅疾、清越的叫声,……高高地在浩瀚、至高无上的光芒普照中,全都飞翔着,全都环绕着万物而旋转,绵绵无绝期,无绝期,无绝期……

布鲁姆在奥蒙德旅馆酒吧正准备给玛莎回信时,听到一段回肠荡气的歌唱——赛门演唱歌剧《玛莎》,其中 “endlessnessnessnessness”一词象征着歌声在四周回荡,“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意思,乔伊斯有意将“-ness”后缀重复四次不仅强化了歌声的余音缭绕,还反衬出布鲁姆虚无的精神世界,此处两人的翻译一个是:“无穷无尽无尽无尽……”另一个是:“绵绵无绝期,无绝期,无绝期……”这样的翻译无论是从“形”还是“意”上,应该讲都较好地传达出了原文的的意思,同时还保持原有的风格,有时甚至连原来的情绪或情感比如愤怒或窘迫,挖苦或讽刺,失落或幸福都再现了原作的效果。

另一个例子:Yes because he never did a thing like that before as ask to get his breakfast in bed with a couple of eggs since the City Arms hotel when he used to be pretending to be laid up with a sick voice doing his highness to make himself interesting to that old fag got Mrs Riordan that he thought he had a great leg of and she never left us a farthing all form asses for herself and her soul greatest miser ever was actually afraid to lay out 4d for her methylat-ed spirit telling me all her ailments she had too much old chat…… (Ulysses,871)

金译:真的因为他自从离开城标饭店以后还从来没有这样过要在床上吃早饭还要两个鸡蛋那阵子他常躺在床上装病说起话来都是病恹恹的贵族腔调都是为了哄那个一捆干柴似的老太太他自以为把她拢络住了谁知他一文小钱也没有给我们把她的钱统统交给人家为她自己和她的灵魂做了弥撒了天下最抠门儿的守财奴连自己喝的搀假醇假酒都舍不得花那四便士老跟我叨叨。

萧译:对了 因为他从来也没那么做过 让把带两个鸡蛋的早餐送到他床上去吃自打在市徽饭店就没这么过 那阵子他常在床上装病 嗓音病病囊囊 摆出一副亲王派头 好赢得那个干瘪老太婆的欢心他自以为老太婆会听他摆布呢可她一个铜板也没给咱留下 全都先献给了弥撒 为她自己和她的灵魂 简直是天底下头一号抠门鬼 连为自己喝的那杯搀了酒精的酒都怕掏四便士净对我讲她害的这个病那个病没完没了的絮叨。

在《尤利西斯》最后一章的开头,女主人公莫利·布卢姆早上醒来,看时间早还想再躺会儿,朦胧中的意识流联想与内心独白,自由跳跃,没有方向和秩序,两位大师在翻译的过程当中也没有做任何说明、阐释、评论,均表现出了意识流小说中变化莫测的人物心理因素,使得莫利的塑造在多方面超越了性别机制的束缚:她大胆地评判男性,嘲讽男人的自负。在译文中,不同译者的审美情趣和策略迥然有别,理解也稍有不同,如:sick voice,金译:“病恹恹的腔调”, 萧译:“嗓音病病囊囊”;“old faggot Mrs Riordan”, 金译:“那个一捆干柴似的老太太”,萧译:“那个干瘪老太婆”;“ reatest mise”, 金译:“天下最抠门儿的守财奴”,萧译:“天底下头一号抠门鬼”;至于 “all her ailments she had”, 萧译:“净对我讲她害的这个病那个病”,而金老却没有去翻译。半寐形态的莫莉,睡意朦胧,对曾经的过去思绪模糊,对本人思想的控制极度松弛,她的认识不受制约、自在漂浮、模糊不清,有着随意闪现的文体特点,“yes”,在句中反复出现 (在下文中),意蕴由浅至深的推进。萧译为“对了,显得较为灵活,金译把它译为“真的”,并且全文一贯到底行云流水,毫无生硬之感,使译文读者得到了与原文读者几乎同等的感受。

利奥波德·布卢姆是一位已过不惑之年的犹太人,谨小慎微地扮演着丈夫和父亲的双重角色,是一位极其普通的都柏林人。乔伊斯在第四章开头给读者描绘出一个卑微、琐碎的布卢姆,目的在于细致入微地刻画布卢姆庸碌的个人形象:布卢姆吃起牲口和家禽的下水来,津津有味。他喜欢浓郁的杂碎汤、有嚼头的胗、填料后用文火焙的心、裹着面包渣儿煎的肝片和炸雌鳕卵,他尤其爱吃在烤架上烤的羊腰子,那淡淡的骚味微妙地刺激着他的味觉。在西方社会中,尤其是在上层社会,动物的内脏被认为是肮脏不洁的,其内脏常常都被加工成饲料后,再次作为家畜或宠物的饵料,因此,吃内脏在西方社会被认为是低级龌龊的行为。这里是喜欢吃有骚味羊腰子的布卢姆在排队买羊腰子的时候的有一段意识流,他朝柜台走去,排在邻居的女仆后,他联想到:“Wife is oldish.New blood.Now followers allowed.”金译:“妻子老了一些。新鲜血液。不许人追”,遵循了原作的风格,与原文之精简文本相符,把自由联想空间留给了读者。萧译:“他老婆已经上岁数了。这是青春的血液。可不许人跟在后面”。可见,萧译的理解与前者大致相同,添加了“他”、“已经”、“这”、“可不许”等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布卢姆先是打量那女仆的手:皮肤糙,都皱了,接下来他的目光落在了女偶的臀部:结实的臀部。然后是有劲的胳膊,并想到了拍打晾晒衣服干活时的情景,最后便滋生出猥琐的想法,似乎一大早便饱了艳福。布鲁姆是个俗不可耐,懦弱无能的庸人。乔伊斯通过人物内心的微观世界来反映外部的宏观世界,使人物描写艺术发生质的变化,成功地借助语言的表意功能,发展了一种符合人物心理特点的人物塑造。

综上所述,在小说的创作中,乔伊斯运用了内心独白、自由联想、象征和时序颠倒等意识流手法,跨越了时间的界限,巧妙地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融合在一起,成功地记载了人物繁复、杂乱的潜意识活动,真实地记载了人格的异化、心理的变态和性格的扭曲,使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创作独特的思维模式和不可或缺的艺术手法。金译理解比较准确,文学气息浓厚,在人物塑造方面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可读性强;萧译文较好地在形式与内容方面再现了作者的主题,但阐释过度,限制了读者的自由联想,造成人物塑造脱离了原作的风格。但是,两家译文,瑕不蔽瑜,交相辉映,各有千秋,堪称典范。

[1]James Joyce(1882~1941).Ulyssese[M].Harmonds-worth,Middlesex:Penguin Books Ltd.,1960

[2]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上卷)[M].萧乾,文洁若译.北京:译林出版社,1994

[3]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M].金堤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

[4]Eugene A.Nida(尤金 奈达)(1914-),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其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功能对等”。

[5]赵景深.商务英语的语言特点及翻译技巧[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11):44-46

I206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

A

1009-9530(2011)05-0051-03

2011-05-20

淮南师范学院科研项目(2007WKp12)

刘冰(1966-),女,江苏南京人,淮南师范学院外语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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