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道家对墨家的批判与接受

2011-08-15 00:49郑开瑞
关键词:老道贤人墨家

郑开瑞

黄老道家对墨家的批判与接受

郑开瑞

黄老道家产生于楚国,其主要特点是擅于采百家之长,因此当墨学思想在楚地传播与践行之际,黄老之学对其进行了接受与批判。

黄老道家;墨家;接受与批判

当墨学思想在楚地传播与践行,以及墨学中心南移之际,善于“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1],以融合多家之长的楚地固有黄老之学,本着“与时迁移,应物变化”[1]的精神,与时俱进,对墨家思想也进行了一些吸收与批判。

道家进入战国以后,老子之学分化为庄子之学和黄老之学,后者与其他诸子学派相比,没有明确的创始人,如庄子学派的庄周、墨家的墨翟等,只有范蠡被认为是上承老子之学,下启黄老之学,也少有特别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因此从历史记载中也没有道、墨两家的直接接触或对话,但在其中心发源地楚国有一批传世的具有代表性的黄老道家著作,如《黄帝帛书》、《文子》、《鹖冠子》、《尸子》等,从中可以看出有很多观点或思想来源于墨家,这些观点或思想被认为是墨家的合理成分即被采纳,而不合理的便摈弃,转而采用其他学派的思想。

一、黄老道家的“兼爱”

“兼爱”是墨子学说的核心,可以说是墨子其他一系列思想的起点。《墨子·兼爱》云:“文王之兼爱天下之博大也,譬之日月兼照天下无有私也。”引文王的德政来拔高兼爱。在黄老道家早期重要著作《黄帝帛书》中,有对“兼爱”思想的吸收。该书关于国家管理的刑德思想就指出,“德者,爱勉之也”,“兹 (慈)惠以爱人”,这里讲到选拔有德行的贤人,是为了爱护和勉励民众,以及统治者要用慈惠之情爱护下民。产生于战国晚期的《尸子》也有“兼爱”思想的论述。《尸子·天泽》云:“天子兼天下而爱之大也。”《尸子·治天下》又将“无私”列入治理天下的“四术”之中:“治天下有四术,一曰忠爱,二曰无私,三曰用贤,四曰度量。”在另外一部黄老道家著作《文子·道德》中提到:“兼爱无私,久而不衰,此之谓仁”,指出“仁”的涵义应是“兼爱”。

“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墨子·节用》),墨子站在下层人民的角度,从关心民生出发对君王提出要求。儒家也讲“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孔子家语卷第七·礼运》),也就是儒家所宣扬的“大同”社会。张岱年认为,所谓大同,实即以兼爱为原则之社会[2]。在儒家的典籍里,似乎有跟墨家相同的理想,但顾颉刚认为这显示了墨家同化儒家的力量[3]。张岱年也认为,“大同实乃儒家吸取墨家思想后创立的社会理想”[2]。目前此观点得到公认。因此,“兼爱”思想源头在于墨家,况且儒家讲“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人有亲疏之别,因此爱也有厚薄之分。黄老道家也认识到儒家的“爱”有差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破,吸纳墨家“兼爱”思想,以构成道家德政观。

正因为墨子是站在下层穷苦人民和弱小诸侯的角度考虑问题,所以黄老道家吸收“兼爱”的根本目的与墨家不同。墨家讲“兼爱”是为了做到“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贫众寡,安危治乱”(《墨子·尚同中》),从根本上保证下层人民的生计;而黄老道家是站在统治者角度提出治世之道。《黄帝书·经法·君正》云:“一年从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发号令,民畏敬,七年而可以正(征)。”实行“兼爱”德政是为了富国强民,能够为君王所用,在战争中获利。墨家“爱利万民”,并以“兼相爱,交相利”为号召,认为人们相亲相爱,就能使大家都得到好处,这更加体现了墨家所代表的阶级性。黄老道家因为出发点不同而摈弃了“兼爱”中的这一点。

二、黄老道家的“尚贤”

墨子提出对穷苦的人民实行“兼爱”,是为了实现“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墨子·非命下》)的社会理想。然而在礼崩乐坏的背景下,社会“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墨子·尚贤上》)。在对黑暗现实进行否定的同时,他认识到,一切社会灾难的造成,关键是当政者不是贤人,不能爱利百姓,以致政治混乱,上下相背,为此,他提出了“尚贤”的主张。

道家老子、庄子都是反对尚贤任能,黄老学派没有采纳,而是吸收了墨家尚贤主张。《黄帝帛书·十六经·立命》中讲“亲亲而兴贤”,即要爱亲族举贤才;《鹖冠子·天则》中讲 “昔宥世者,未有离人而能善国者也”,是说宽仁治国者,没有离弃贤人而能很好地治理国家的;而《尸子·治天下》中的治天下“四术”之一即是尚贤。

在黄老学派内部,对于墨家“尚贤”的态度也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总的来说是接受成分不断大于批判成分。《黄帝帛书》属于黄老学派早期著作,关于国家对待贤人的态度。《黄帝书·经法·道》提到“贤不宵不相放”,贤与不肖之间应有区别,贤人处于高贵等级,小人则应置于低贱之所,这与墨家几近完备的“尚贤”思想的具体措施相差无几。《墨子·尚贤中》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即通过奖惩制度将贤人政治稳定下来,黄老学派对此进行了吸收。

当然,在对待“贤人”的问题上,帛书并未完全认可墨子尚贤主张,其中也借鉴了其他学派的观点。在讲贤与不肖者地位之前,提到了“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力”(《黄帝书·经法·道法》),指出天地有其固定不易的规律,高贵与低贱各有其固定的地位。这应是吸收了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思想的结果。墨子提出平民百姓中的贤能人士也能参与政治管理,“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国家机构的官职也向农夫、工人、商人这些下人开放。墨子站在下层人民的立场上提出的这一主张,帛书中未敢认同,而是从“道”的角度,指出“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名刑已定,物自为正”(《黄帝书·经法·道法》),即事物不论大小,都各自具有其位置居所,都有其名分,只有名形确定,万物自然各当其位,日益稳定,这才更便于统一天下。在兴贤同时,还得注意关怀爱护亲属、亲族,照顾维系血缘宗族关系,于是难免落入儒家的“亲亲为大”,在选贤的时候仍不能放开手脚。

战国后期,黄老道家代表作《鹖冠子》、《尸子》对帛书“举贤”有了突破性进展,更多地接受了墨家观点。到了战国晚期,社会更加混乱,所以各家思想顺应时代要求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故《鹖冠子·天则》也提出:“寒者得衣,饥者得食,冤者得理,劳者得息,圣人之所期也。”在社会理想上也借鉴了墨家观点。与之相对应,要实现这种理想,只有从根本上彻底改变用人原则,“举贤用能,无阿于世”(《鹖冠子·道端》),即举荐贤才启用能人,不要曲意迎合世俗之见。《尸子·明堂》以“不避远近,不论贵贱”为求贤原则,也就是要打破地域观念和等级观念,不拘一格降人才。如果“举士不论才,而以贵势为仪,则伊尹管仲不为臣矣”(《尸子·明堂》),仅以贵贱作为选拔人才标准,将失去获得真正贤才的良机。应该说,这是对墨家尚贤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三、黄老道家的“尚同”

在“尚贤”基础上,墨子假托古人先例提出了“尚同”主张。“尚同”,亦作“上同”,意思是人们的思想都要统一于他们的长官,下级要统一于上级,以此统一思想舆论[4]。 《墨子·尚同》云:“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墨子认为天下混乱的原因,是在政治上没有好的官长。在黄老学派看来,墨家所提倡的“尚同”对于一个国家的统一非常重要。《黄帝书·经法·君正》云:“若号令发,必究而上九,一道同心,上下不斥,民无它志,然后可以守占矣。”一旦号令发出,民众迅速聚集,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指令,上下同心同德,人无二心,这样国家就可以坚守,可以征战。《鹖冠子·天则》云:“一人唱而万人和,如体之从心,此政之期也。盖毋锦杠悉动者,其要在一也。”这是为政者所希望的,旗杆一动人员都动起来了,其关键在于统一。

虽然借鉴了墨家“尚同”思想,但如何做到“尚同”,以及“尚同”的最终目标是什么,黄老学派没有认同,而是采纳了儒、法等学派的观点。墨子认为“尚同”必须依赖于“尚贤”,强调天子、三公、诸侯、地方上的乡长、里长都必须是选立的贤者,以此建立贤人政治体制,处在最上位的天子也并非最高级别,在其上还有“天”,即便天子也必须上同于“天”,“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则天菑将犹未止也。”(《墨子·尚同中》)在墨子看来,最高标准乃是“中国家百姓之利”(《鹖冠子·道端》),墨子提出的“天志”思想,即认为上天是有意志的说法,实际上是为了强化自己的主张。所谓“天”的意志,实乃百姓的要求。黄老道家在天子与人民的关系上对墨家予以否定,首先是天子的地位,并非处于“天”之下。鹖冠子认为,“君者,天也”,“本出一人,故谓之天;莫不受命,故谓之神”(《墨子·天志下》),君王好比上天,治国的根本出自于君王一人,所以称君王为天,人民没有谁不接受他的命令,人民不可用词语来形容他,所以称之为“神明”,这实际上等同于“君权神授”,强化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其次,在君臣、上下关系上,黄老道家认为“贵贱有恒立(位), 畜臣有恒道”(《黄帝书·经法·道法》),“二者先定素立,白蔘明起”(《鹖冠子·道端》),指出高低贵贱有其固定的地位,否则做事就不会光明清白,也不利于安定,这实际上指出墨家贤人政治职能导致政局不稳,因此与之持对立态度。黄老学派意在强调“尊君卑臣”观念,最终是为了实现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墨子所提倡的贤人政治,指出天子、三公、诸侯都必须是选立的贤者,由谁来选?是天还是人?墨子认为天有意志,而天的意志代表了人民,实际上指出由人民来选天子及三公、诸侯等。这种观点梁启超等人有过论述,梁启超认为墨子的主张跟英国霍布士提倡的“民约”的原理不谋而合[5]。墨家和黄老学派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早期的“民主”与“专制”之别。

四、黄老道家对墨家其他思想的接受与批判

(一)对墨家“强本节用”的接受

“强本节用”,这是墨子的又一个重要观点。此观点的提出,是因为统治者“厚作敛於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墨子·辞过》),给人民带来痛苦;同时,墨子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对统治者提出“检节则昌,淫佚则亡”的忠谏(《墨子·辞过》)。 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说过,墨家之所长是“强本节用”。所谓“强本”,就是指加强生产,发展经济,“节用”是站在节省民力的基础上,要求统治者力行节俭。黄老道家对此思想也作了一些吸收。《黄帝帛书》在讲德政的具体做法时指出要实行民富,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指出“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黄帝书·经法·道法》);“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宜……节民力以使”(《黄帝书·经法·君正》),指出人的根本在于土地,并且要懂得爱惜民力。《尸子·贵言》也讲到“除祸难之本,使天下丈夫耕而食,妇人织而衣”,指出使天下的男人能够耕作而获食、妇人织布而穿衣,时除却祸患灾难本源的手段之一。

(二)对墨家“节葬”的接受

墨子在“节用”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节葬”主张。所谓节葬,就是丧葬礼节要节俭。而在当时社会,厚葬久丧已深入整个社会,儒家对此更是大加赞赏,孔子认为这是孝敬父母之心的体现,孟子说它是“三代共之”(《孟子·滕文公上》),指出夏、商、周三代已经相袭不变了。墨子此时提出“节葬”应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但得到黄老认同。墨子列举尧、舜、禹三圣王的例子,说他们虽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仍然薄葬,且居丧致哀时间短。尸子举禹的例子来宣扬节葬:“死于陵者葬于陵,死于泽者葬于泽,桐棺三寸,制丧三日。”(《尸子·下卷》)。黄老学派因时变化,吸收墨家思想,对儒家丧礼作了一定的变通。

(三)对墨家“非乐”的批判

“非乐”,即反对从事音乐活动,这也是墨子直面现实而提出的主张。《墨子·非乐上》认为,从事音乐活动,“使丈夫为之,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绩织纴之事”,同时,“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无补也”,即从事音乐活动对解决当时时政问题没有任何作用。最后,他明白地指出:“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墨子·公孟》)把音乐看成祸国殃民的精神毒品。墨子从纯粹的实用主义角度出发,从根本上反对精神财富的创造的观点被后世很多人批判。黄老道家虽然没有像荀子那样争锋相对,但通过事实进行论证,对“非乐”观予以否定。《尸子·分》云:“周公之治天下也,酒肉不彻于前,钟鼓不解于悬,听乐而国治,劳无事焉。”周公治理天下,面前摆设的酒肉也不撤去,钟鼓也不从架子上卸下来,听着音乐国家就治好了,身体也不需要劳累;“若郑简公之好乐,虽抱钟而朝可也”(《尸子·治天下》)引用孔子所说过的话,指出像郑简公那样爱好音乐的人,因为朝政处理得好,即使是抱着钟听理朝政都是可以的。尸子并没有像墨子那样,认为音乐只能给社会带来危害,音乐并非社会混乱的原因,相反,只要政局稳定,作为君主选贤任能,适当的追求物质和精神上的享受是可取的。因为在尸子看来,国家能否处理好关键在于 “名”,《尸子·分》云:“正名去伪,是成若化,以实核名,百事皆成。”只要端正名分去除伪诈,行事成功就像自然一样无需费力,用实际核验其名,百事都能成功,这跟音乐有否没有太大关系。

[1]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M].北京:中华书局,2006:758.

[2]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兼爱[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264.

[3]吕思勉.古史辨第7册下编[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41:70.

[6]水渭松.墨子导读[M].成都:巴蜀书社,1991:143.

[7]王恩洋,梁启超.历朝学案拾遗(中册)[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70.

B211

A

1673-1999(2011)12-0037-03

郑开瑞(1987-),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长江大学(湖北荆州434023)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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