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琴,胡 昂
(合肥师范学院 政法与管理系,安徽 合肥230061)
构建大学德育与中学德育衔接的有效机制
周 琴,胡 昂
(合肥师范学院 政法与管理系,安徽 合肥230061)
大学与中学德育衔接是从学校德育工作实践的角度来讨论大中学段在德育方面的分工与协作,是实现大学与中学校德育一体化的必然要求。目前大学德育与中学德育严重分离、脱节的现状极大地削弱了学校德育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因此,当务之急必须构建大学与中学德育衔接的有效机制——素质教育机制、领导协调机制、沟通交流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大学德育;中学德育;衔接;有效机制
大学与中学德育的衔接研究一直是学校德育工作整体性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几年,学界对这个问题有所涉及,如中央教科所的詹万生教授,从六个方面整体构建了学校德育体系的理论框架。但在我国的学校德育实践中,大学德育与中学德育仍然各自为政,缺乏衔接,这极大地削弱了学校德育的系统性和有效性。究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机制的不健全是重要因素之一。本文拟从衔接机制入手探讨推动大学与中学德育有效衔接的思路。
德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伴随着学生的成长而始终存在。中学与大学在个体的成长过程中是前后相继的两个阶段,中学德育是大学德育的基础和前提,大学德育是中学德育的发展和延续,二者是一个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只是存在着培养人的阶段性、规格上的差异。这就必然要求大学德育与中学德育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衔接性。因此,加强大学与中学德育的衔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学生从中学进入大学,是人生道路上的一次重大转折,面对外界环境以及自身地位的变化,他们必须从心理、思维方式乃至生活等方面去适应这种变化。而大学德育与中学德育的互不衔接,使得中学生活与大学生活差异太大,不少中学生进入大学以后出现了诸多的不适应,如:学习方法的不适应、教学方法的不适应、评价标准的不适应、生活的不适应等,这种现象被称为“大一新生综合症”。如果在新生入口处漠视这一问题,将会对学生身心健康和持续学习产生重大影响,有时甚至会导致学生学业失败。
分析中学生在刚进入大学后的种种不适应表现,可以看出最主要的还是心理和思想上存在一些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最主要的是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做好大学和中学德育的衔接,尤其是高中和大学一年级德育结合部的工作,抓好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大学德育要克服对中学德育的漠然,要树立接力育人的思想,要和中学德育彼此衔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迅速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缩短适应期,以便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学习中。
德育的实效性是指德育的现实效果与期望目标之间的吻合程度。它要求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获得德育最大可能的效果,实效性是衡量德育工作的标尺。如何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直是德育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领域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做好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是提高德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之一。
当前,大中学校德育的实效性普遍较差,与之相应地,大中学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道德问题,如政治信仰迷惘、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1]。这些道德问题不仅呈现出学段性的特征,而且学段越高,问题积累得越多,严重性就越大。这些道德问题的存在跟大中学段德育长期缺乏沟通衔接不无关系。中学德育与大学德育对于人的思想道德发展具有一致性与连贯性的影响,中学德育是大学生道德观形成和变化的基础和关键,大学生反映出来的问题,必须从中学德育阶段进行加强。试想,如果中学学段在重视学生行为规范培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理想信念的教育,那么大学学段学生的道德缺陷将会相对减少。所以,加强大中学段德育的沟通衔接,对减少大学生道德问题的产生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德育工作者要遵循中学生与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以及思想道德成长规律,做好德育衔接工作,以增强德育的实效,实现学校德育整体育人的功能。
我国的德育改革现在已到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阶段,中学与大学德育的衔接就是一个需要重点突破的问题。199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的第五条明确规定要“整体规划学校的德育体系”,“加强整体衔接,防止简单重复或脱节”[2](P65)。2005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学校德育工作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把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贯穿始终,使大中小学德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螺旋上升,不断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3](P817-820)因此,如果不能有效地做好中学与大学德育的衔接,德育改革无法进一步推进,学校德育无法体现实效性,“四有”新人的德育目标就无法实现。
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关系着大中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教育任务的完成,尤其处于社会大变革时期的今天,认真做好德育衔接工作更显迫切。所谓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是指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人才这一目标过程中,担负着不同任务的大中学校德育,根据各自阶段任务要求和学生思想发展的实际而搞好分工与协作,以保持德育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而大学德育与中学德育各自为政、缺乏衔接的德育现状,极大地削弱了学校德育的系统性和有效性。究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机制的不健全是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当务之急必须构建大学与中学德育衔接的有效机制。
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4]。德育是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在素质教育中发挥着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德育到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标志。但近年来,中学德育与大学德育的衔接并没有到位。这主要是,除了高考和大学录取之外,大学和中学很少有互动。高中的升学考试主要是考书本知识,录取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结果是德育成了软指标,智育成了硬指标。这种情况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12月下发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作了总体归纳:“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任务和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新情况,中小学德育工作还很不适应。突出表现在:重智育轻德育、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依然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严重存在。”[5]这种不平衡性的存在,就使中学德育工作与大学德育工作之间的衔接形成裂缝。因此,必须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德育素质。政府要转变政策导向,通过政策、法律、纲领性文件在整个社会推行素质教育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从整顿管理入手,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教师、学生、家长也要在认识上、行动上摆正德育的位置,要丢掉高考指挥棒,注重学生自身素质培养,使中学到大学的德育逐步形成循序渐进的有机体系。
建立大学和中学德育衔接的领导协调机制,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大中学校德育总体目标的要求进行科学决策和协调,并根据分解目标对各部门履行职能的过程进行质量监控,确保各项机制的有效运行。领导协调机制在整个衔接机制中处于核心地位。
1、建立完善领导机制,重点完善责任机制。明确党政领导的责任,大中学校党委要统一领导,党政要齐抓共管,强化德育在学校工作中居于首位的意识,明确德育衔接工作对学生健康成长的至关重要性,加强对衔接工作的科学认识;大中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强有力的德育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强化德育衔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使团委、学生处(政教处)、班主任、输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方面形成合力;大中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对各种有关大中学德育衔接的建议进行汇总、归纳,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确立德育工作中的重难点,提出对策,指出方向,不断指导德育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2、重点健全协调机制。要解决大中学校德育各自为政、互不联系的状况,应建立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专门领导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大中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领导和少数专家组成,定期研究大中学段德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商量德育衔接的对策,建立定期督导检查、评估、反馈、激励等机制,加强大中学校德育的协调。学校可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主管副书记、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大中学生德育衔接工作委员会,研究部署德育衔接中的重要工作,讨论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工作落实。
建立大学和中学德育衔接的沟通交流机制,就是加强大学和中学德育领导干部、教师、德育研究者以及大中学生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建立并完善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的交流渠道,使两者建立经常性、制度化联系。
1、提倡大中学校之间相互交流。大学主动请中学德育骨干来介绍中学德育情况和经验,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中学也可以主动邀请大学德育骨干介绍大学德育经验,这种沟通的互动性,有利于中学德育与大学德育的衔接,有利于加强德育工作的系统性。同时,大学可以设置“中学生开放日”,定期、有组织地引导中学生到大学参观,使中学生能够形象感受大学校园独特的文化底蕴,亲身体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中学则可以聘请优秀毕业生回到母校作报告,介绍大学生活经历、大学与中学的区别、升入大学后可能会遇到的困难以及克服这些困难的方法等,使中学生提前了解大学生活,为即将到来的角色转变做好心理准备,从而有利于克服“大一新生综合症”。
2、成立市一级大中学德育研究会,定期召开理论研讨会、学术报告会,联合研究课题,加强联系和交流,以便共同探讨学生思想发展规律,弄清大中学校德育衔接之间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攻关。
3、大中学校要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交流会、恳谈会、务虚会等,互通信息,相互切磋交流经验,使德育衔接工作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4、建立网上交流平台,使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交流适时化。随着因特网的快速发展和学校逐步普及因特网,有必要在网上建立固定的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交流网址或网站。鼓励大中学校德育工作者上网交流,使他们适时、快捷地了解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及时做出反应。
建立大学和中学德育衔接的激励机制,是通过制定政策,对大中学校的德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落实德育队伍的激励政策。要给予大中学校的德育工作者应有的地位和待遇,正确认识和评价德育工作者的劳动性质和劳动价值,给予积极的社会肯定。在职责、考核、职称、晋升、待遇等方面有明确规定,要采取一定倾斜政策,保证德育队伍的稳定发展,在进修、外出考察、社会实践和职称、晋升、生活补贴、岗位津贴等方面有相应政策予以保证,使他们能积极地投入工作。同时给予德育衔接工作搞得好,抓得有实效的大中学校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建立德育衔接工作的评价机制。大中学校应制定集体和个人德育衔接工作成效考核和评估的操作方案,每年对德育工作专兼职干部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并建立工作档案,作为晋职、提拔的重要依据。
建立大学和中学德育衔接的保障机制,即通过制度和具体措施,为衔接工作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硬件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
1、制度保障。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最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通过完善政策、制定制度、规范管理,科学配置教育要素,形成既能立足当前、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又能着眼长远、保证工作不断推进的大中学校有效衔接机制。建立三条德育保障线即领导保障线——以学校党政领导、共青团各级干部为一条线,领导学校德育衔接的组织宣传工作;教学保障线——以德育课教师为一条线,专职负责教学衔接工作;组织实施保障线——以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队伍为一条线,做好日常的学生德育衔接管理工作。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要形成制度定期检查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建议,督导其整改,不断提高德育衔接水平。
2、队伍保障。切实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要像重视和关心业务学术骨干的选拔培养那样重视德育队伍人员的选拔培养。学校要完善任职资格标准,实行严格的聘用制度,把德才兼备的干部和教师吸收到德育队伍中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实施细则,解决好队伍的职务聘任和发展问题。教育部制定政策,做出规划,组织示范性培训,建立分层次的培训体系,形成多形式的培训格局。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实施德育人才培养工程,实现德育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学校要建立完善评优奖励制度,组织开展德育衔接工作评优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创优,不断增强德育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完善教师师德建设条例,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德育衔接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引导教师把德育衔接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
3、考核保障。把学生德育衔接工作作为对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党建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制定德育衔接工作测评体系,对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德育工作者开展绩效评估。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切实加强德育衔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开创大中学校德育工作新局面。
4、投入保障。加大对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应加大对大中学校德育课程建设、师资培训、专题指导、沟通交流等专项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科研主管部门,尤其是各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更多地发布相关课题,加大经费支持和理论支持。
建立大学和中学德育衔接的评价机制,是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实际要求,运用一定的方法对德育衔接的实际效果进行价值判断,收集有关工作质量方面的信息,科学分析其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与调控。
(1)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教育主管部门和大中学校应针对学生德育的规律和特点设计可操作的观测点、预期目标、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环节,形成规范、科学、合理的集体和个人成熟的衔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者的岗位责任制。同时,应树立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德育衔接过程监控制度,监控德育衔接质量。
(2)建立有效的反馈体系。大中学校德育应具有前瞻意识,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了解、分析和研究学生德育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德育的主动性。同时,通过反馈,及时发现学生思想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早化解和处理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4-10-14.
[2]中小学德育工作文件资料必读[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
[3]郑树山.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A].中国教育年鉴[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N].人民日报,1999-06-21.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ffective Mechanism Connecting the Moral Education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Middle Schools
ZHOU Qin,HU Ang
(DepartmentofPoliticalScienceandManagement,HefeiNormalUniversity,Hefei230061,China)
The moral education connection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middle schools is their division and cooperation of moral education from the aspect of school moral education practice and also the necessary need.At present,the mor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ies seriously divorces and disconnects from that of middle school,which greatly weakens the systematic and effective school moral education.As a result,the urgent affairs are to construct the effective mechanism connecting the mor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ies and middle schools-the mechanism of quality education,leaders’coordination,communication,motivation,ensure and evaluation.
university moral education;middle school moral education;connection;effective mechanism
G41
A
1009-9735(2011)01-0131-04
2010-10-31
2007-2008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关联性问题研究”(AHSK07-08D133)。
周琴(1968-),女,安徽巢湖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胡昂(1969-),女,浙江杭州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