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传宝
美国特殊教育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最新趋势
● 金传宝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教育改革浪潮对美国的特殊教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美国的特殊教育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采用全纳还是分置模式实施特殊教育,要不要给低能儿童贴上标签,要不要对低能儿童进行分类,如何解决教师短缺和资金问题等等。新的特殊教育趋势也对课堂教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特殊教育;美国;低能;低能学生
在美国特殊教育的初期,只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为低能学生提供适当的教育。为了将这项权利落到实处,美国的家长、专业人士和低能学生组成了统一的联盟。这个联盟又分化为许多具有不同主张的群体,每个群体都有不同的特殊教育目标。学校改革、全纳、标准评价和低能分类等等,不仅被认为至少具有两面性,而且有许多变化,或程度上有很大差异。
自20世纪80年代早期以来,学校改革就一直是美国教育界非常流行的术语,但特殊教育是个例外,直到世纪之交的时候,在学校改革的讨论中还很少涉及到特殊教育问题。在21世纪最初的几年中,两个特别著名的学校改革议程,即基于标准的教育和择校改革,都对特殊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
基于标准的各种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质量,并运用各种责任制度以确保这些标准的实施。1997年,联邦政府通过修订《低能个体教育法案》要求对学区和各州的教育进行评价时必须包括低能学生。如果测验成绩不符合要求,地方学校则面临着严厉的制裁,包括撤销资格和资金。反对者认为,在基于标准的评价中包括低能学生会导致过分强调学习技能,而职业或实用技能性质的教育能更好地为学生做好中学后的各种选择做准备,而不只是为接受高等教育做准备。提倡者则相信,将低能学生包括在这种高回报的测验中增强了学校的责任感,可以保证这些学生学习普通课程。
择校改革的中心是给学生从多种普通公共教育中选择的权利。但当涉及到具体学校的入学政策的时候,择校就会影响到特殊教育。例如,应该允许智力迟钝的学生在磁铁学校学习科学和技术课程吗?有严重情感和行为障碍的学生应该进入特许学校学习以视觉和表演艺术为主的课程吗?如果不可以,就意味着择校仍是一种排外的、精英式的制度,拒绝接受低能学生就不是一种平等的教育。赞成择校的人认为,不存在适合于所有学生的单一的教育计划,所以要儿童,包括低能学生,都从教育中受益,就要让学生选择最适合他们需要的学校。另外,择校还为那些从公立学校系统中辍学的学生提供了选择,也有助于解决学校中存在的种族和社会经济平衡问题。
关于什么样的模式能为低能学生提供最好的服务是美国特殊教育领域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争论主要集中在全纳 (full inclusion)的效果更好还是分置(full continnum)的效果更好。
在全纳模式中,所有学生,不考虑缺陷情况、健康需要、学习能力、服务需要及家长或学生的偏好,都在临近学校的普通班级里接受全时制教育。这就意味着,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学生在普通班级里学习。全纳模式或者采取小队教学的方式,或者采取常规课堂教师与特殊教育者会诊的教学方式。在小队教学中,有一名普通教育教师和一名特殊教育教师对整个班级的课堂教学共同负责。在会诊模式中,一名特殊教育教师与许多普通教育教师合作,需要的时候或定时与他们见面或回答他们的问题。全纳模式的提倡者相信,将孩子从常规的课堂上拉出去提供特殊的教育服务或把孩子置于自我控制的教室或特殊学校是一种固有的不平等,并把他们当做次等人对待,因而是极为不道德的。他们还认为,不管是低能学生还是他们的同伴,都可以从全纳教育中受益,并强调,全纳模式更为看重的是社会交往而不是学习成绩。
分置模式模式是根据《低能个体教育法案》的要求而建立的。自1975年起该法律就一直要求实施的分置模式包括以下几种安排:(1)普通教学班的全日学习;(2)特教资源室进行的部分时间学习;(3)设备完善的特教教室的全日学习;(4)专门的特教学校的学习;(5)居住区设施中的学习;(6)家中或医院中的学习。提倡分置教育模式的人一致同意,普通教育中的全日制学习只适合一部分低能学生,不是对每一名低能学生都适用。他们指出,根据《低能个体教育法案》的要求,应该对每一名低能学生进行评价,并根据个人的情况实施恰当的教育。许多低能学生通常都需要一个专门为他们建构的功能明确的环境,或学习的或行为的,而不只是一个普通的课堂教学环境。而且,有严重情感或行为障碍的学生往往会独占教师的注意力或使师生面临身体危险,从而侵犯普通教学班里其他学生的学习。
关于低能的标签和分类的争论是家长和专业人员关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争论的中心问题是:是否应该从根本上给学生贴上标签。提倡给低能学生贴标签的人相信,像这类标签,如学习障碍、聋、孤独症等,可为专业人员、研究者和家长提供一种共同的背景,去讨论某种低能的具体知识和实践问题。这类标签有助于教育者和管理者为某个学生提供适当的教育做准备。如果能够确定并描述哪些学生需要特殊的资金和服务,学校就能够更好地做好财政预算。反对给学生贴低能标签的人则认为低能标签是对学生进行的一种持续的侮辱。他们相信,教师和管理者降低了对这类学生的期望,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教育者给学生的挑战越来越少,从而造成这些学生远远地落后于年级水平,越来越缺乏能力。
标签问题的一个扩展是分类标签还是不分类标签。分类标签是根据《低能个体教育法案》的分类详细说明属于哪一种低能类型。不分类标签不具体说明明确的低能表现,只是贴上有缺陷或发展迟缓。不分类标签在缺陷类型上作判断之前能给教育者和家长额外的时间对孩子进行观察和评价。尽管这种做法可以避免给孩子错误的标签,但分类标签的益处也没有了。
有些类型的缺陷可以客观地进行测量和界定,相应地认定也比较容易。然而,很多缺陷并不容易认定并给它一个名称。严重缺陷或多重缺陷尽管较容易确定,但也会产生争议,因为需要区分缺陷的水平(轻微、中等或严重)。
如对无学习能力的确定。大多数缺陷学生都有缺少学习能力的表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缺少学习能力又是一种最难界定的缺陷。有些人认为,缺少学习能力不过是社会给那些没有受到充分教育的人的找到的一种托词。人们的另外一个担忧是,《低能个体教育法案》的定义描述的是怎么样不是学习无能,而没有表述什么是学习无能,把寻找操作定义的任务留给了地方。绝大多数地方用学生现实成绩和推测能力或智商之间的差异来定义学习无能。问题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使用相同的差异标准或使用相同的测验测量成绩和能力,并且差异分数本身也存在很多缺陷。
关于智力迟钝的确定也是如此。智力迟钝是指智力低于平均水平以及普遍存在于生活各个方面的差的适应行为。不管是智力还是适应行为都可能模棱两可,不同的测验可能产生不同的智商,对适应行为的评价也需要主观判断。来源于少数民族和较低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孩子有较大比例被认定为智力迟钝的现象使人们相信,智力迟钝的确定是一种偏见(有太多的非洲裔和西班牙裔学生和太多的贫穷学生被确认为智力迟钝,而被确认为智力迟钝的亚裔学生则几乎没有)。
在所有需要许可证的特殊教育领域都存在严重的教师短缺。短缺的原因包括缺少接受特殊教育教师训练计划并进入这一领域的人,而特教老师离开的比例又令人惊奇地高。例如,根据1998年出版的《〈缺陷个体教育法案〉实施国会第20次年度报告》的统计资料,在1993-1994学年度,特教老师总的需求量为335,000人,但持有特殊教育学位的毕业生只有18,250人,只有总需求量的5.4%。由于这种显而易见的严重短缺,出现了选择性证书计划:短期集中性的和速成性的夏季计划正在取代四年制的许可证计划。也有一些学区把以前没有教育经验或只有普通教育经验的教师充实到特殊教育岗位上来,并且给这些新聘任的教师提供临时的或有限制的许可证。由于存在这些困难,留住教师也已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争论还涉及到教师许可证是不是需要分类。赞成许可证分类的人士认为,每一种缺陷和残疾在本质上都不同于其他的种类,相应地教师也就应该是这一领域的专家。不赞成教师许可证分类的人士则认为,教师应该做好教所有孩子的准备,应该掌握解决不同能力和不同缺陷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资金及其关于资金问题的争论是困扰所有教育领域的一个普遍问题,当然也包括特殊教育。由于特殊教育要求的服务比普通教育课程复杂,额外的资金是至关重要的。当《缺陷个体教育法案》在1975年最初通过时,联邦政府认识到这种额外的需要,许诺承担实施这项法律规定超出部分资金的40%。不幸的是,联邦政府从来没有兑现这一承诺。相反,多年以后,把提供这些资金的压力更多地转移到了州政府的身上。其他则是地方上的问题。一个普遍的争论源自这样一种信念,因为是法律要求特殊教育服务,给与这些计划的资金不能用于另外的普通教育。另外一个争议是计划合并问题,即将各类计划如特殊教育、作为第二语言的英语或其他单独拨付资金的计划合并起来。赞成者认为,既然是一种共用资源,所有人都可以从中受益,接受更有效率的教育。反对计划合并的人士则认为,这将会减弱参与这些计划的孩子的权利,并降低提供的特殊服务的质量。
特殊教育的三种趋势对美国的课堂教学及其环境产生了特别重要的影响,分别是早期介入和预防、技术和过渡计划。对各种缺陷和残疾的早期介入和预防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观念,但是现在人们对其越来越重视。各类学校都认识到,早期介入和预防不仅对孩子的长期发展有益,而且可以减少以后昂贵的服务即省钱。这里有两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一是孩子的家庭在早期介入和预防中的作用是什么,二是介入应该以儿童为中心还是由教师来控制。此外,如何更好地介入和预防仍然是有待解决的问题。技术日益强烈地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当然也影响到了课堂。技术帮助学生克服以前由残疾和缺陷加给学生的限制。计算机程序使人们可以通过眼睛的运动敲击键盘和浏览互联网,耳蜗植入使聋生听见声音,新的弥补术(人造身体部件)则提高了学生参与教育和社会的可能性。1997年美国对《低能个体教育法案》的修正案增加了两项与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或从学校到工作的过渡有关的条款。第一项修正要求为孩子举行的过渡计划会议要制定出早期介入计划,第二项修正陈述的是14岁或以上的学生从中学到高等教育或个体教育计划中的工作的过渡需要的服务。其他形式的过渡计划,如从中间学校到高中或从专门的或限制性的环境到较少限制的官居的过渡,也变得普遍了。
这些争议和问题,即便是特殊教育所面临的最普遍的问题,也只代表了渗透在美国今天特殊教育中的数不清的问题的很小的一部分。学校改革、标签与分类、容纳(inclusion)、教师短缺及特殊教育资金等经常可以在全美新闻的头条中见到。美国社会普遍相信,尽管每个故事都有喜有忧,但是需要教育者做更多的工作以确保每一名学生的故事都有一个愉快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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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传宝/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外国教育史和比较教育
(责任编辑:刘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