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 琦 颜维华 刘 杰 张 云 郑万惠
2011版《医院会计制度》已于2010年末正式发布,并规定2011年7月开始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2012年1月开始在全国执行[1]。本文拟就新旧制度对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以供参考。
目前执行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实施,运行已有12年,它在医院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疗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新医改不断深入,现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已经不能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
原《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在预算管理、成本核算方面也存在诸多弊端,这就要求对《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进行完善。
1.2.1 为适应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的属性,须设置两套不同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必须明确公立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要进行成本核算、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三级医院需设置总会计师,兼顾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公立医院的经济管理。
1.2.2 会计报表体系要求更加完整,新增成本报表和现金流量表,并要求写会计报表附注,这样以便更全面的反映医院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加强医院对现金的规划和管理,从而提高医院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
医院领导应高度重视新制度实施,成立专门的实施领导小组,以单位法人代表为组长,总会计师为副组长,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牵头工作,全院其他部门协调配合。
医院应就该制度实施制定相应的细化工作方案,并落实到专人,从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开始,医院就定期对科室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推进此项工作。
医院应组织全院会计人员认真学习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文件的内容,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全员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力。
医院领导要求实施小组成员一定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两个通知的要求,认真学习,逐条理解、对照落实,做好会计账务的对接工作。
按照实施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应组织后勤部、设备科相关人员,对全院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进行拉网式检查,不仅要检查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还要检查固定资产的成新率和使用状态,需要报废的,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按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2.6.1 本次会计科目调整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类,减少了药品等科目,调整了医疗收入等科目,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相对应的会计科目、科研项目收支、累计折旧等科目。在会计科目转换前,在旧账套中要进行结转,保证对接的科目正确,结转后,新账套中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的合计金额与旧账套相符,借贷方向正确。
2.6.2 对新增的成本核算科目要提前熟悉核算内容,保证在新账套中正确、准确的核算相关成本。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当地财政部门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相关的制度规定,确定具体固定资产折旧的标准,坏账准备、医疗风险金的计提比例,固定资产大型修缮的标准,形成文件,报主管部门备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2.7.1 选择实用的会计软件。因为新制度要求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同,在计提折旧时的具体处理不一样、成本要进行逐级分摊等情况,选择会计软件必须符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这一点很重要。
2.7.2 数据验证。在新软件正式使用前,建议设立两组人员,在软件应用人员的协助下,对原始单据,按新旧制度的核算方式,在两个账套中同步运行,做好运行记录,对会计软件的使用进行验证,看是否符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7.3 数据分析。检查科目余额和发生额,看总账、明细账之间是否吻合;对会计软件生成的报表进行核对,看总账、明细账与报表上的数据是否一致。
新《医院会计制度》新增“待冲基金”科目,核算“医院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所形成的,留待计提资产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以冲减的基金”。因此,对于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未提取完修购基金的固定资产,在进行科目对接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处理及按新标准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对不同资金来源的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及对单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补提分解计算及净值确认等,需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及人员的投入,应引起主管部门及医院的高度重视,并作出统一的对接部署及方案,确定试点,尽快启动,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医疗风险金建议应按月提取,当年没有发生或医疗风险金科目有贷方余额时,建议在次年年末进行相应的调整,类似于坏账准备科目的核算方式。
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目前出台的新制度中该科目被取消,由于会计制度、会计政策调整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是否直接通过“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便于准确核算当年的成本。
从新制度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标”来看,只要工资总额或管理费用支出比率未超过控制指标,在没有结余的情况下,仍旧可以发放绩效工资,但发放的比例是多少,新制度并没有明确。建议按照控制指标的70%~80%发放。
按照《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文件,“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方面”,《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也有相关内容。我们认为,配合医改,退休人员经费应由国家全额拨付,但在财政拨付较少的情况下,只有用在岗人员经费进行弥补,弥补的部分是进入支出还是进入预提费用,新制度并未明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2011年7月1日起开始试点[EB/OL]http://www.gov.cn/jrzg/2011-01/18/content_1787142.htm201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