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中的三读

2010-11-18 09:06邓达云
文学教育 2015年4期
关键词:品读诵读

内容摘要:在语文教学中,为了更好地理解文本的内容,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境,我们提出了对于文本要进行诵读、品读、研读。让学生在不断地读中对语言文字做一番咀嚼品味,从而获得对文本的正确理解。

关键词:诵读 品读 研读文本

所谓诵读、品读、研读,就是仔细地、认真地阅读,对文本中的语言文字做一番咀嚼体味,能够在平淡质朴处挖掘出学生未曾注意到的内在韵味,带给学生极大的震撼,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感觉和语文素养。

在初中语文教学中,学生对有些作者生活的时代不够了解,对其文章也是理解的不够准确,我就从初中语文课本中出现的有关文章引导学生去诵读、品读、研读来理解文本内容。

一.诵读

在鲁迅的文章中有一些句子需要教师引导学生仔细阅读,反复推敲,才能理解其中的真知灼见。

1.鲁迅先生在《孔乙己》的第五段中是这样写的:“——但他在我们店里,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但在第十段却写到:“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作者在后面也多次提到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我让学生查阅了词典,对“拖欠”一词的解释,基本的意思是“长久不还”。前面第五段中的“暂时”、“间或”和“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充分说明孔乙己只是偶尔欠帐且时间不长。而后面的“长久”和“的确长久”,以及掌柜多次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这些则又说明孔乙己欠帐的时间之长,绝非是一个月或一年。所以我们认为前后两处内容明显相互抵触,不能自圆其说,且与“从不拖欠”照应不起来,在文脉上难以贯通。

2.鲁迅先生在《故乡》一文中这样写道:“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照此推算,闰土与“我”见面时的年龄应该是40多岁了(至少也应是40岁),可是作者在后面写到闰土来“我”家,介绍他带来的孩子水生时,又是这样写的:“——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按前文所写,闰土应该是40多岁,而这里介绍的水生“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来计算,水生就应该是20多岁了。水生既然是孩子,且与宏儿的年龄相差无几(当时宏儿是8岁),那年龄理应是10多岁,怎么可能是20多岁呢?这应该说是一处明显的时间上的失误,但一直没有人注意它。

联系全文和诸多背景材料来看,《故乡》前后所写的是毫无疑义的,而失误的只能是后文的“廿”年,我认为若将“廿”改为“卅”,前后文也就相吻合了。

3.在教学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时,教学参考书上所说,鲁迅先生对“三味书屋”陈腐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有批判的味道,我在教学中一直不敢苟同。我所能感觉到的是不亚于对百草园的温情的回忆。

究竟是鲁迅先生慢慢喜欢上了这个“三味书屋”的呢?还是他一来就飞快的与这里的一切建立了感情。总之,他能将在“三味书屋”的生活写的这么精雕细琢、有滋有味,说明“三味书屋”已经镌刻在他的生命里了。你看,书屋后面的小园里的寻蝉蜕之乐;扯起嗓子比谁的嗓门大的读书之乐;先生读书入神时候的画画儿之乐等,都给作者留下了难忘的记忆。

鲁迅先生描写得最详细,同时也倾注了最多激情的是私塾的老先生:“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虽然号称是本城中最严厉的老师,鲁迅却将他描写的十分和蔼可亲,而并未将他写成封建教育制度形象化的代言人,哪怕先生身上难免会透露出封建教育的酸腐性,作家依然是手下留情,未将他一贯擅长的讽刺笔法施与这位憨厚慈祥的长者,这应该是出于作家对老先生的深深敬意吧!

可以确定的是,鲁迅先生并没有试图在此文中批判旧时“三味书屋”的教育,恰恰相反,他将“三味书屋”的喜爱与怀念铭刻在心,绵延出一份令人敬佩的故人故地之情,这正是我们要反复阅读不断体味的文章精华之所在吧!

二.品读

初中语文课本中有一些字词句需要我们引导学生反复阅读,仔细品味,才能体会其中的真情。

1.吴敬梓先生的《范进中举》一文塑造了一个热衷功名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作者运用语言、动作、心理、肖像等多种描写手法,一针见血而又活灵活现地刻画出范进利欲熏心的丑态。其中范进发疯时的语言动作的描写,实在是入木三分、淋漓尽致。

范进发疯时的话语的“噫!好了!我中了!”这三句话,在文中反复出现了三次。在教学时引导学生对这三句话细细琢磨,仔细品味,觉得这三句话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噫!好了!我中了!”三句全用了感叹号,连续宣泄,一句一叹,写尽了范进中举时的狂喜心情。从中可以看出,这些话不是简单的“疯人疯语”,而应该是“哲人哲语”。

先看“噫!”一字一叹号,我们完全可以推测出范进在得到中举信息时惊疑、狂喜的复杂心情:先是不信,他在街上听到邻居的报传时疑是欺诈便是明证;然后面对众多乡亲及报信小吏又不能不信,但又不完全相信,因而半信半疑;当最终确认是事实时,压抑在心中50多年的情感终于不可遏制地爆发出来,千言万语汇聚成一个字“噫!”“人生荒唐行,一把辛酸泪。都云范进痴,谁解其中味?”简单一字,凝练千言万语,语言之精炼可见一斑!

再看“好了!”两字一叹号。如此动情,“好”在哪里?让人产生疑问。品读下文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张乡绅的举手拱送、胡屠夫的曲意奉承、众乡邻的刻意巴结——真是一朝得“道”,名利全有,确实“好了”。再对照一下范进中举前的情景:考试前借盘缠被骂得“狗血喷头”,“摸门不着”;考试时家中“三天无米下锅”,老娘饿得“两眼昏花”——这是文中所显现的,对文中没有直接显现的,我们也可以推测,这几天张乡绅、众乡邻对范进家的悲惨遭遇视而不见,漠不关心,不知到哪里“云游”去了。而中举后,这些人则又像从地里钻出来似的,热情得让人承受不了。由此可以看出,“好了!”乃范进梦寐以求的生活之曙光,出人头地、扬眉吐气之心声,也是对当时知识分子一生终极目标的高度提炼与概括。endprint

最后,“我中了!”是“好了!”的根本原因。一切现状的改变都取决于此,这也是几千年下层知识分子苦苦追求的目标。正因为“中”与“不中”是“天堂”与“地狱”的分界线,所以范进的发疯在情理之中而非意料之外。而且这类“发疯”现象绝非偶然,从报录人“熟知”治病偏方可以看出此病为中举人的“通病”,从中可以看出范进之流利欲熏心的可悲可笑,更能深刻地认识到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及其对读书人的腐蚀和毒害。

通过对范进一番“疯言疯语”的分析,可以深刻地认识到:此“疯言疯语”恰恰真切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本质,“疯人疯语”实为“哲人哲语”。只言片语之间容纳无限内涵,这正是一切不朽名著的伟大之处和流芳百世的根本原因。

2.鲁迅先生在小说《孔乙己》一文中写到孔乙己在酒店欠下了“十九个钱”且反复提到,那么这“十九个钱”是分几次欠下的呢?

我引导学生反复阅读品味并挖掘出这“十九个钱”绝非一次所欠。因为在他自命清高、得意之时,排出九文大钱,如果是两次就会欠“十八个钱”,这说明他至少是分三次欠下的。我们知道这三次是不平常的三次。一次次欠钱,他要接受多少嘲笑、讽刺?这对爱面子的孔乙己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随便欠钱的。文中部是说“他的品行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吗?在一次次地打击面前他的精神就会变得麻木不仁,也正是一次次的欠钱说明他穷困潦倒到了极点。就这样,孔乙己在人们的一次次嘲笑、讽刺下走向死亡的,直到死后还成了一个欠债鬼。

3.鲁迅先生在散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有这样一句话:“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在教学时我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是一只梅花鹿而不是别的什么呢?为什么是伏着而不是站着的呢?”

我引导学生翻阅了有关资料,发现鲁迅这样写是有他的用意的。原来,鲁迅写的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自孔子以来,读书都是为了功名利禄。在《论语·卫灵公》中有孔子勉励弟子们用心力于学术以求功名利禄的记载:“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孔子从道德修养和学业造就两方面为弟子们指出了谋求“禄”的途径,具有很强的鼓动性和吸引力。几千年来,“学而优则仕”的观点已深入人心,读书就是为了做官,做了官就有很丰厚的俸禄(很肥大就象征丰厚),这样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因而,鲁迅在这里用的“梅花鹿”的“鹿”实际上是“禄”的谐音,而“伏在古树下”的“伏”与“福”谐音。由此可以看出,鲁迅这样写是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而不是随便想就写什么就写什么的。

三.研读

在教学鲁迅的文章时,文章中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引导学生进行合作探究进行研读,才能从中找到对文章的不同看法,从而理解作者的意图。

1.我在教学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时,在同学们读懂课文内容后,我说:“孔乙己是清末下层知识分子。他热衷科举,苦读半生,一心向上爬,在‘四书、‘五经中耗尽了年华,结果‘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但他又死要面子,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愿劳动,又养成了好喝懒做的恶习,不免做些偷窃之事。作者在塑造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时,用孔乙己的‘偷来贯穿全文。同学们想一想,作者写这个‘偷是为了写什么?”

问题提出后,学生先是沉思,接着是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了。

一学生答道:“写‘偷是为了写酒。孔乙己读书不能进学,又不会营生,却偏偏好喝。有钱时,‘便排出九文大钱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没有钱时,便‘摸出四文大钱来‘温一碗酒。为了喝酒,即使被打折了腿也要用手慢慢‘走到酒店去喝。假如他愿意劳动,凭他‘高大的身材来维持自己的生计还是不成问题的,但他偏偏用‘偷来喝酒。作者这样写充分地表现了他好喝懒做的性格”。我在黑板上板书:由“偷”引出“酒”。

“写‘偷是为了写‘笑”。又一学生答道:“孔乙己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被科举制度摧残得不会营生。他迂腐,假斯文,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好‘笑,加之他‘偷,又给人们留下了一个笑柄,所以他一到场,人们就‘可以笑几声。孔乙己的‘偷是他的缺陷,但也是生活所迫,然而人们不能理解他的处境,反而取笑他来获得无聊的片刻的快活。这充分表现了社会环境的冷漠、人们精神的麻木”。我板书出:由“偷”引出“笑”。

另一个学生答道“写‘偷是为了写‘打。孔乙己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干些偷窃的勾当。但他每次‘偷之后,又免不了挨打,轻着是‘脸上又添新伤疤了,重着‘打折了腿,这充分表现了封建社会对他肉体地摧残”。我板书出:由“偷”引出“打”。

又一学生答道“写‘偷是为了写‘情。孔乙己没有进学,是可以原谅和理解的,但他偷了东西被打之后,还不以此为戒积极进取,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计,最后落了个被打折腿的处境。作者对他的命运表现出了既怨又哀之情”。我板书出:由“偷”引出“情”。

在学生讨论发言的基础上我小结道:“孔乙己好喝懒做,爱酒如命,只要他还活着,一定还会来喝酒的,但不知他为此还会做出多少令人发笑而又可叹的故事来——”

这堂课,我教学生紧紧扣住“偷”这个字,由此来讨论达到理解课文内容之目的。

2.鲁迅先生的小说名篇《孔乙己》把其故事情节从头到尾都安排在人群熙攘的咸亨酒店门口,成功地塑造了孔乙己这个封建没落时期的知识分子形象。作者细致描绘、反复渲染了社会人们对这个可怜虫的逗弄赏玩,取笑作乐。阵阵笑声,叫人难忘,无不令人掬起一把辛酸的泪水。可是作者却在文中反复写道人们的“笑”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问题一提出,学生略一思索后,一个学生答道:“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都看着他笑”,笑他“脸上又添新伤疤了”,笑他“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青筋条条绽出”的争辩,也只是引得众人“哄笑起来”。不错,因生活所迫孔乙己脸上的确添了新伤疤,但那是他不幸遭遇的见证啊!然而“短衣帮”不是同情和安抚,而是以此作为笑料,用孔乙己的痛苦和窘迫换来自己的快乐。他们那来一点儿同情心?孔乙己是人,且是个读书人,当然不乏自尊心。但他越是自尊,越遭到人们的嘲笑。“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呢?”于是众人又“哄笑起来”。“学而优则仕”,孔乙己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在“短衣帮”的心目中当然是读书人中的劣品,只值得奚落和嘲笑。殊不知,“短衣帮”也和孔乙己一样,同样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同样受着统治阶级的欺压。对此,他们全然不知,却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活中以哄笑孔乙己来寻求片刻的欢乐,这“哄笑”的背后,不正是表现了他们的麻木不仁吗?endprint

另一学生抢着说:如果说“短衣帮”的“哄笑”未必含有恶意,只是些无聊的逗笑取乐,那么,酒店掌柜的笑则是别有用心的故意取笑。平常,掌柜的“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就是孔乙己被打折了腿最后一次“坐着用这手”来到酒店的时候,也“似同平常一样”取笑。孔乙己已身残气微,生命危在旦夕,稍有同情心的人绝不可能再取笑他。然而,掌柜已到了毫无人性的地步,采取了最卑劣的取笑手段,实在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又一学生站起来说:只要孔乙己一到咸亨酒店,无聊的“哄笑”、恶意的取笑便不断传来,其间也夹着童稚的笑。同孔乙己分吃茴香豆的孩子们,年幼无知,天真无邪,也时常“附和”着,围着孔乙己笑,这无意的取笑也同样伤害了孔乙己,使他得不到丝毫人间的温暖。

我接着学生的回答说:纵观全文,无论是小伙伴解脱的笑,小孩天真无邪的笑,还是短衣帮麻木不仁的笑,掌柜自私卑劣而没有人性的笑,咸亨酒店的笑声无不使孔乙己本已悲苦的生活更添凄凉的意味。孔乙己的表现是“可笑”,然则又是多么可悲啊。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方面是无聊的取笑和取乐,含着眼泪的笑,以喜剧的形式出现更能震撼人心。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一生,只是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笑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穷困潦倒的一生充满了无限的辛酸。通过热烈讨论学生理解了作者的意图。

3.鲁迅在小说《故乡》的第一部分,写的是“我”渐进故乡时所看到的故乡。小说以写景为主,其中“阴晦”、“冷风”、“苍黄”、“萧索的荒村”等词语集中描写了故乡此时的荒凉破败,从而使“我”的心情悲凉。接着作者写道:“啊!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鲁迅为什么说20年前的故乡“好得多了”?那时的故乡景观到底如何呢?20年前的故乡真的是美丽的吗?

我引导学生边读边思考,一会儿就有学生回答说:文中写“我”已经离开故乡20多年,异地谋生,一个具有民主进步思想倾向的知识分子,心中总有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由于多年对故乡的思念,故乡那些残破不堪的东西早已在脑海中消逝,而永不熄灭的是故乡美好的一面。

接着又有学生说:文中写“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闰土是“我”童年的伙伴。那时,每到春节,他就会到“我”家来,给“我”讲拾贝壳、雪后捕鸟、用胡叉刺猹等等生动有趣的故事,这在一个初谙世事的少年的心中,是难以忘怀的,愈久愈变成美好的回忆。

马上又有学生站起来说:文中“我”那时只是一个少年,还不能懂得人世的艰辛与社会的黑暗,而20年后,“我”已在人世间漂泊多年,饱尝了生活的酸甜苦辣,深深懂得了人生的艰辛。用两种不同的眼光和不同的心态看故乡,结果是不同的,自然的是前者显得美丽,后者显得悲惨。

再一个学生忍不住回答道:作者为了表达对黑暗现实的抨击。故乡不仅没有变得繁荣,而且和20年相比竟更加衰破,这怎么能不让人感到悲凉忧愤呢?其实,“我”也知道,20多年前的故乡比现在好不到哪里去,所以真要记忆起她的美丽,说出她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作者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缅怀往昔,回忆过去,而是表明对现实的挑战的态度。作者真正希望和追寻的,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我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而绝不是回到20年前。

正是由于以上几方面原因,鲁迅先生才说20年前的故乡“好得多了”。通过讨论学生明白了20年前的故乡也并不必现在好和作者的写作意图了。

总之,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教师只有引导学生对文本进行细读,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文本内容,有效地促进教学质量地提升。

(作者介绍:邓达云,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子陵中学高级教师,湖北省特级教师。湖北省省级骨干教师,湖北省农村优秀教师,湖北荆门市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主编教育教学书籍30部,发表各类文章600多篇)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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