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益民,吕罗丹
(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英汉提升结构比较研究
吴益民,吕罗丹
(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英汉两种语言的提升结构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很大的不同,用最简句法理论进行解释,发现这些不同是由两种语言的不同特点造成的。英语是主语优先的语言,提升名词的落脚点是外层 TP的Spec位置,而汉语是话题优先的语言,提升名词的落脚点是外层CP的Spec位置。正因为如此,英语提升动词的补语从句必须是非限定的,而汉语则不受这种限制。
提升结构;最简句法;主语优先;话题优先
所谓提升结构,是指提升动词(如英语的 seem、appear等,汉语的‘看上去’、‘看起来’等)的补语从句的主语移至主句主语位置后所产生的语言表达式,如(1)所示:
(1)a.Heiseems tito be happy.
b.他i看上去ti很幸福。
英汉提升结构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2)a和(2)b都不符合语法,说明两种语言的提升结构中主句的主语都是移位生成的,并非基础生成:
(2)a.*He seems that he is happy.(*标明该句不合语法)
b.*他看上去他很幸福。这和提升动词的论元结构有关。提升动词的论元结构中没有外论元,且内论元只能是一个从句。由于没有外论元,提升动词的主语位置只能由虚词填充,因此,(1)a可以表现为It seem s that he is happy。在诸如汉语的“主语脱落”(p ro-drop)语言中,提升动词的主语位置可以空位,因此,(1)b可以表现为“看上去他很幸福”。总之,在语句的生成过程中,提升动词不能直接将一个实意名词合并于它的外论元位置,该位置只能通过移位才能被实意名词占据。
英汉提升结构的不同之处是:英语提升动词的补语从句必须是非限定的,否则,其主语不能提升至主句主语的位置,而汉语则不受这种限制,如(3)所示:
(3)a.*Heiseems that tidrank too much w ine last night.
b.他i看上去ti昨晚喝多了酒。英汉提升结构的差异是由什么原因导致的?它们是怎样派生的?本文将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讨论。
以“最简方案”[1](the M inimalist Program)为理论基础的的最简句法(minimalist syntax)认为,人类语言有些普遍特征,个体语言取其一部分组成该语言的词汇库LEX。词汇库中的每一个词项都是一个特征集合,其中包括语义特征、形态特征、次范畴特征。如英语名词 men,其语义特征是:成年人,男性;其形态特征是:复数;其次范畴特征是:与其搭配的限定词也必须是复数。特征分可解释性(interp retable)和不可解释性(uninterp retable)两类。凡是有语义内容的都是可解释性特征,如名词的数,动词的时态;反之,则是不可解释性特征,如名词的格,动词的数,因为它们都是在语言结构中才能获得解释。
除词库外,人类语言还包括一个计算系统(computational system),其中包括三大操作机制:合并(merge)、一致(agree)、移位(move)。合并分外合并(external merge)和内合并 (internalmerge)。外合并是语言结构生成的直接手段,两个词合并生成词组,词组又可以和另外一个词或词组合并生成更大的词组。如men和three合并生成名词词组three men,three men和 see合并生成动词词组 see three men,该动词词组与一个名词,如they合并生成句子 They see three men。合并受语义条件和形态条件的限制,如与“吃”合并的名词必须是可吃的,诸如“吃石头”、“吃空气”的合并是错误的合并,因为两者的语义特征不匹配。形态条件的限制要求两者的数和格特征要匹配。动词词组see three men与they合并是正确的,若与he或him合并都是错误的,前者违反了数特征一致的要求,后者违反了格特征一致的要求。内合并不产生语言结构,只是某一语言单位内部成分的合并[2],如动词与其屈折变化的合并。一致贯穿于合并和移位。一个词或词组由位置A移到位置B,目的是为了使它本身带有的不可解释性特征获得解释,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保证它自身带有的不可解释性特征和位置B的特征一致,只有这样,不可解释性特征才能被赋值,也被称作核查(check)。因此,有人将语言的生成过程称为特征一致过程或特征核查过程[3]。移位将留下语迹(trace,简写t),语迹的语义诠释依赖于先行词。先行词对语迹的语义制约句法上称作约束(binding)。约束的实现条件有两个:词汇管辖和先行词管辖。如:(4)a.Whoido you think Tom believe ti?
b.W hoido you think tibelieve Mary?(4)a中的语迹t是动词 believe的宾语,它受该动词的管辖,先行词对它的约束成立。(4)b中语迹是从句的主语,不受从句动词的管辖,要实现约束关系,它只能受先行词的管辖。而先行词要管辖语迹,两者之间不能再出现任何管辖者(governo r),即最大投射的核心词,如从句的标句词that。(4)b中先行词与语迹之间没有出现从句标句词that,因此,约束关系成立。反之,若think和语迹t之间加进了that,约束关系就不能建立。句法学上把阻断约束关系的管辖者及其投射称作语障(barrier)。由于语障阻止不正确移位,因此它在语句生成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Chomsky语段推导[4]的思想,句子的生成要一个语段一个语段地进行。语段有两个①Chomsky[6]曾认为语段有三个,CP和vP为强语段,TP为弱语段。:标句词词组,即复合句中的从句(Comp lementiser Phrase,简写为CP)和轻动词词组(LightVerb Phrase,简写为νP)。TP(Tense Phrase,即简单句)虽然不是语段,但它具有很强的 EPP特征,用Spec表示。EPP特征也是不可解释性特征,它靠一个带有主格特征的名词词组填充此位置来核查。让我们用括标法说明语段推导:
动词与名词合并构成VP,VP包含一个中间投射V’和一个Spec,该位置具有宾格特征,吸引宾语NP移至该位置,核查后者的宾格特征[5]。而后,VP中的动词内合并于轻动词,构成一个中间投射ν’。ν’再与主语名词NP合并构成轻动词词组。所谓轻动词,它是表示“致使”义但没有语音外壳的抽象动词。最简句法认为,任何一个动词都暗含着“致使”意,例如:“死”是某事导致某人或某物失去生命,“恨”是某事导致某人对某事或某人厌恶。轻动词只有与实意动词合并才能成为音义皆有的完整动词,实意动词也只有与轻动词合并意义才完整。轻动词词组的生成意味着语句的第一语段派生已经完成,这是因为:1.完整的语义结构已经产生,轻动词词组含有施事与受事。2.宾格名词的不可解释性特征获得了核查。由于主语名词的不可解释性特征还没有获得核查,因此派生还要继续下去。时态是谓语动词的必有特征,所以轻动词与实意动词合并后形成的复合动词必须内合并于 T,而 TP的Spec位置具有主格特征,因此它对νP中的主语NP产生吸引。νP中的主语NP移至 TP的Spec位置,使其主格特征获得核查,也使 TP的 EPP特征获得满足。至此,所有不可解释性特征都获得了核查。由于任何一个简单句都可以作为从句被嵌入一个复合句中,因此正常语序的TP也相当于CP。TP的 EPP特征获得满足就意味着派生的第二语段完成,也就意味着一个语句的派生全部完成。语言同数学一样,都有递归规则(recursive rule),CP之上可以再有νP、TP、CP,这样就生成了复合句。
让我们以(1)a、(3)a为例说明英语提升结构的派生过程。当讲话者要表达(1)a、(3)a的意思时,他首先要在大脑词典中选词。表达(1)a,要选5个词,包括不定式符号to。表达(3)a,要选9个词。这些被选出来的词组成词汇序列(Lexical A rray,简写为LA)。LA中的每个词项都是一个特征集合,然后根据一致的原则进行合并。
(1)a中的 be与 happy合并,构成VP,be与ν合并构成ν’,ν’与带有主格特征的he合并构成νP,νP与to合并构成T’,he移至Spec位置构成 TP。由于to没有时态特征,因此TP为有欠缺的TP。根据Chom sky的零格假设[7](the Null Case Hypothesis),有欠缺的 TP的 Spec位置只能核查零格特征。He被迫提升至上端 TP的Spec位置。因为上端 TP的动词seem带有时态特征,所以其Spec位置能够核查he的主格特征。这样(1)a的派生是合法的。让我们用括标法展示(1)a的派生过程:
由于上端TP和下端 TP之间没有标句词that的出现,因此CP为空。空CP也就不能阻挡he从下端 TP的 Spec位置移至上端TP的Spec位置。
(3)a中的drank与名词词组too much w ine合并构成V’,V’与Spec合并构成VP,VP再与ν合并构成ν’,ν’与带有主格特征的he合并构成νP,νP再与名词词组last night合并构成更大的νP。(为简单起见,此处不对两个名词词组too much wine和last night的合并过程进行叙述。)由于VP中的宾语too much w ine的宾格与VP的Spec位置的格特征一致,因此前者移至后者获得格特征核查,完成了第一语段的派生。然而,由于he的主格特征还没有获得核查,因此派生必须进入第二阶段。drank与 T合并,he移至 TP的Spec位置核查其主格特征。而后,TP与that合并构成CP,嵌入到另一个 TP中。本来下端 TP中的宾格名词too much w ine和主格名词he的格特征都获得核查以后,语句的派生就已经完成,但由于上端 TP中的动词 seem s带有时态特征,其EPP特征必须满足。满足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借助于虚词it,另一个是将下端 TP中的主语提升。(3)a采用的是第二种手段,但由于在两个 TP之间有that,CP就构成了语障,阻挡了he的提升,因此(3)a的派生是错误的。让我们也用括标法展示(3)a的派生过程:
如前文所述,汉语的提升动词和英语的提升动词的论元结构是一样的,内论元都是一个从句,因此它们的合并过程应是一样的。让我们以(3)b为例,用括标法展示其合并过程:
(8)[TPSpec看上去 [CPSpec C[TPSpec昨晚 [νP他ν[VP Spec[喝多了酒]]]]]]
依据(5),宾语“酒”在逻辑层面移至VP的Spec位置,核查其宾格特征,主语“他”移至下端 TP的Spec位置核查其主格特征,同时,TP的 EPP特征也获得了满足。如此,语句的派生已全部完成,因为所有的不可解释性特征都已获得核查。但这并不是(3)b的表现形式,在(3)b中,“他”被提升到了“看上去”的左边,如何解释这一提升过程呢?
根据最简句法理论,所有的移位都有动因。探头(p robe)与目标(target)建立一致关系的前提是:两者的特征一致,况且目标带有的不可解释性特征必须未获得核查,只有这样,目标才能被激活。(8)中的“他”移至下层 TP的Spec位置后,其主格特征已获得核查,因此“他”不可能被激活再移至外层 TP的Spec位置。然而,汉语不同于英语,英语是主语优先的语言,而汉语是话题优先的语言。在英语中,TP的 EPP特征是强特征,而汉语中,CP的 EPP特征是强特征。这样,(8)中外层 TP的左边应有一个CP。由于CP的EPP特征是强特征,况且CP的Spec位置是一个非格位置,因此移入该位置的名词短语必须不带未曾核查的格特征。“他”完全符合这一要求,所以可以提升至外层的CP的Spec位置,形成(3)b的表达式。让我们以括标法展示(3)b的派生过程:
从(9)可以看出,由于下层的CP其核心词C是一个空位,因此CP在汉语中形不成语障,阻挡不了“他”向外层CP的移位。所以,类似(3)b的提升结构合乎语法。
英汉提升动词的论元结构是一样的,因此,两种语言中提升结构的基础生成过程也是一样的,即提升动词都是与一个内论元从句合并。两者的不同之处是:英语的内论元从句必须是非限定的,而汉语则不受此限制。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是两种语言的不同特点。英语是主语优先的语言,TP的EPP特征是强特征,内论元从句的主语被提升的落脚点是TP的Spec位置。由于该位置是格位置,因此,被提升的名词其主格特征必须在原位置得不到核查,因为格特征一旦获得核查,该名词将不能被激活进一步提升,所以英语提升结构的内论元必须是非限定从句。汉语是话题优先的语言,CP的EPP特征是强特征,内论元从句的主语被提升的落脚点是CP的Spec位置。由于该位置是非格位置,因此内论元从句的主语名词虽然其主格特征已获得核查仍可被激活,进一步提升,所以汉语的内论元从句可以是限定性从句。由此可以看出,尽管英汉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但它们语句的派生都完全能够在最简句法的理论框架内获得解释。
[1]Chomsky,Noam.The M inimalist Program[M].Cambridge,MA:M IT Press,1995.
[2]Citko,Barbara.On the Nature of Merge:External Merge,Internal Merge,and Parallel Merge[J].Linguistic Inquiry,2005(36).
[3]Béjar Susana,Rezac M ilan.Cyclic Agree[J]Linguistic Inquiry,2009(40).
[4]Chomsky,Noam.Derivation by Phase.[G]//M ichael Kenstowicz.Ken Hale:A Life in Language,ed.Cambridge,MA:M IT Press,2001:1-52.
[5]Chom sky,Noam.M inimalist Inquiries:The f ramewo rk[G]//R.Martin et al.Step by Step:Essays on minimalist syntax in honor of Howard Lasnik,ed.Cambridge,MA:M IT Press,2000:8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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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omsky,Noam and Howard Lasnik.The theo ry of p rincip les and parameters[G]//J.Jacobs et al.Syntax:An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Contempo rary Research,ed.Berlin:Walter de Gruyter,1993:506-569.
H314.3
A
1000-2359(2010)06-0235-03
吴益民(1955-),男,河南濮阳人,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理论语言学、句法学研究。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0FYY015);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0-QN-085)
201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