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县域林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0-08-15 00:44胡兰平
山西林业 2010年6期
关键词:干果林权造林

胡兰平

(山西省林业发展研究中心, 山西 太原 030002)

2010年七八月间,按照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以“三农”为重点的县域经济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山西省林业厅组织人员对全省县域林业发展、林果富民、林权改革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结果介绍如下。

1 基本情况

1.1 全省县域林业发展情况

近几年来,山西省115个农业县(市、区)按照“山上治本、身边增绿”的发展思路,即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主要布局在边远荒山,省级林业重点工程主要布局在人们生产生活的周边区域,并大力启动实施市县地方林业重点工程,努力改善生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在全省实施的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这几项工程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相继启动实施的重点工程。省级林业重点工程于2006年正式启动,包括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城市绿化等6大工程。2008年以来,又新增了汾河流域绿化、石太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绿化、平原林业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等4个省级工程,使省级林业重点工程达到10个。此外,全省还实施了“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2005年以来,全省共完成营造林174万hm2(包括2010年上半年完成的19.13万hm2营造林);完成通道绿化28 045 km,村庄绿化8 069个,厂矿区绿化3.33多万hm2;城市绿化率进一步提高,11个设区市绿地覆盖率达到35.27%。特别是2009年,全省共完成营造林35.37万hm2,是“十一五”以来造林面积最多的一年。全省涌现出“人类宜居城市”长治、塞外“绿色明珠”右玉以及壶关、安泽等太行山干石山造林先进典型。2009年8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长治、晋城召开了全国造林绿化现场会,并授予山西省首个“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2009年,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视察山西时指出,近年来,山西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确实让人振奋。回良玉副总理在考察山西时指出,山西这几年造林绿化动作大,措施实,成效也比较显著。

1.2 林果富民战略实施情况

多年来,全省各地把发展干果经济林作为振兴农村的支柱产业来抓。特别是近年来,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全省干果经济林发展势头良好,逐步向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方向发展。目前,全省干果经济林面积达到87万hm2,产量达到10亿kg。其中红枣34万hm2,正常年份产量6亿kg;核桃30万hm2,产量1亿kg;花椒4.67万 hm2,产量 1 500万 kg;柿子 34万 hm2,产量 2亿 kg;仁用杏 8万hm2,产量6 800万kg。全省建成以太行山、吕梁山、太岳山低山丘陵区为主的核桃基地,包括汾阳、左权、古县等40个县(市、区);以黄河沿岸、汾河中下游沿岸、滹沱河沿岸地区为主的红枣基地,包括临县、太谷、稷山等44个县(市、区),红枣基地面积占全省红枣面积的66%。此外,仁用杏基地、柿子基地、花椒基地也初具规模。全省干果加工企业、加工大户及流通企业达1 300多个,干果加工企业优势群体已初步形成。2009年,全省农民人均干果收入近200元,石楼、临县、平顺、黎城等10个县人均干果收入达到400元以上。全省有80多个乡人均林果收入在500元以上,100多个村超过1 000元。临县2009年红枣产量近2亿kg,总收入3亿元,农民人均红枣收入达6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太谷县小白乡2 667 hm2壶瓶枣基地,每年为当地农民人均创收5 000元。汾阳市一道河乡马家社村,2000年开始大面积栽植核桃,目前进入盛果期的面积仅有1/3,人均核桃纯收入达3 000元,预计不出5年,该村人均核桃纯收入可超万元。

1.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山西省有集体林地547万hm2,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占89.10%,林业综合发展效益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与林权改革的积极性。本着“吃透中央精神、体现山西特色、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2008年,先行在晋城市和沁源、方山、五寨等1市17县铺开了试点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有序,成效明显,共完成71.73万hm2集体林地的确权任务,占应确权林地面积92.25万hm2的77.70%,家庭承包率达82%。配套改革同步推开,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正在形成。2009年,经过对1700多户农民入户调查,群众满意率达到98.70%。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群众植树的积极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第一县”——祁县,林地到户后群众一年植树286万株,相当于前3年总和,苗木销售收入2.10亿元,全县农民人均增收近千元。2009年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入全面铺开的新阶段。为了扎实有序推进这项工作,省里下发了《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0年实施方案》,召开了林权档案管理视频会议。各市县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部署,都组建了由书记或市长、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并出台了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省、市、县三级共落实工作经费7 647万元,举办培训班120余次,培训人员10万多人(次)。2010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集体林地调查摸底面积83.37万hm2,1 839个行政村制定了村级工作(承包)方案;加上试点完成面积,全省累计确权面积达到101.80万hm2,其中,家庭承包65万hm2,家庭承包经营率63.90%。祁县、灵石、陵川、阳城、右玉等县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2010年6月,国家林业局核查组在山西调研时,充分肯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认为祁县“三级书记抓林改”、“改革越彻底、产权越明晰、利益越直接”。右玉的经验说明,生态脆弱地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同样大有可为。

2 林业建设的主要特点

2.1 高位强势推动

省委、省政府对造林绿化高度重视,放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2010年6月,省委书记袁纯清上任不久就对林业作出批示:坚定不移地坚持生态兴省战略,力争林业建设搞得更快一些。2010年7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决定》,为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的推动下,2009年以来,大部分市县召开了市委、县委林业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林业建设新思路、新举措。如长治市提出“实施生态兴市战略、建设全国一流生态城市”;大同市提出加快实施“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生态兴市步伐;晋城市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可以说,当前,发展林业、重建生态正在成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2.2 持续加大投入

“十一五”以来,全省林业投资持续增加,每年投资额度都在50亿元以上,是“十五”期间年均投资15.20亿元的3倍多。省级林业投资逐年增加,2006年为 4.10亿元,2007年为7.55亿元,2008年增加到10.30亿元。2009年,全省林业投资达到62.70亿元,其中,市、县两级投资20多亿元,近一半的县财政投资超过1 000万元。造林绿化已经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

2.3 依靠典型推动

2006年以来,省政府每年都要在1个市召开全省造林绿化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拿出500万元表彰奖励造林绿化先进市县和单位,对全省造林绿化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森林资源保护上,抓了晋中市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典型,在全省全面启动并完成了这项工程;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抓了祁县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同步推进的典型,加快了工作进程;在林业产业发展上,抓了吕梁市红枣、核桃、仁用杏“三大覆盖”典型,促进了全省干果经济林的发展。

2.4 注重机制创新

在造林绿化工程管理上,实行了市场化运作机制,普遍推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报账制,大力推行专业队施工,极大地提高了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上,充分发挥资源型企业多的优势,实行“以煤(矿)补林”新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柳林、中阳“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朔州“挖煤一吨、栽树一棵”的经验,增强资源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提高造林绿化的社会参与度。在民营林业发展上,注重总结基层鲜活经验。左权县针对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移民搬迁后空壳村大量出现的实际,大力发展生态庄园经济。让废弃的山庄窝铺活起来,让闲置荒芜的土地绿起来,开辟了一条贫困山区造林绿化的新路子。

2.5 大力发展碳汇林业

2009年,中国绿色碳汇基金山西专项的成立,为全省募集造林绿化资金、发展碳汇林业搭建了很好的平台,2009年全年捐资3 300多万元。为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2010年春节之后一上班,省林业厅在厅直系统开展了碳汇造林捐资活动,捐资总额达到130万元,建立了7个碳汇纪念林基地。3月12日,在全省义务植树宣传活动仪式上,刘维佳副省长发表了“为碳汇林业加油”的讲话,掀起了捐资碳汇造林热潮,许多在职和退下来的省级领导踊跃捐款,关心和支持碳汇林业发展。目前,全省碳汇造林捐资4 800多万元,安排造林3000hm2。

3 存在问题及建议

3.1 林业投资标准较低

目前国家造林工程投资标准为每公顷3 000元,省级造林工程投资标准为每公顷5 250元,不足部分由市县配套。据测算,随着苗木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的上涨,造林实际成本为每公顷 1.20 万 ~ 2.25 万元之间,个别困难立地造林的成本更高。建议国家提高造林投资标准,省财政对经济困难的县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以确保国家工程造林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3.2 对林业产业扶持力度不够

林业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目标相比,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可发展干果经济林的土地资源包括弃耕地、适宜缓坡丘陵地带、荒山和部分可发展干果经济林的耕地,累计超过153万hm2。根据山西实际,今后每年应发展6.67万hm2干果经济林。建议加大对经济林扶持投资力度,每公顷应当给予4500元补助。

3.3 大部分市县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没有启动

市县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启动实施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有效手段(2009年,省政府启动了省级重点公益林补偿制度,补偿面积111万hm2,补偿资金8 332万元,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5元,主要对国有公益林进行补偿)。从目前看,仅有少数财政状况较好的县启动了这项制度,大部分市县没有启动。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各市县尽快启动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补偿标准应为每公顷75元~150元;同时对财政困难县实行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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