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茹
(山西省大同市林业工作站, 山西 大同 037044)
大同市充分利用各种林地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林下经济(指在林地内从事农作物种植,发展养殖业),基本形成了“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林农牧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截至2010年6月底,全市林地总面积达到32.40万hm2,其中发展林下经济10.13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31.30%;参与林下经济农户达到3.56万户,共放养鸡、鸭等家禽22 372万只,放养猪、牛等家畜5.35万头,种植食用菌1.17万hm2,种植药材等经济作物5 200 hm2,实现产值20 67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20%。全市以林下经济为依托建成后续加工厂10个,安排农业劳动力3.96万人,使全市农民人均年增收620元。
2.1.1 搭建林地流转平台
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健全集体林地流转机制,完善林地承包制度,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从而带动了林下经济发展。如浑源县实施林权包片承包政策,将南部山区1.04万hm2山地集体转让承包,建立了4个大型黄芪药材种植基地,大力推广集体林地+企业+农户的林药经济发展模式,提高了闲置荒山荒坡利用率,既保护了林地,又保证了药材加工企业原料来源,同时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2.1.2 搭建信息传播平台,指导林下经济发展
以乡镇林业站、兽医站、农经站为主导,成立技术服务组,分片包户提供全方位信息指引、技术指导服务。如大同县林业局以乡镇为单位,成立10个技术服务组,每组3人或者4人,分片包户提供全方位信息指引、技术指导服务,为发展林下经济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2.1.3 搭建购销合作平台,开辟产品销售市场
左云县政府大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2009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同时,积极组织农民参加各类洽谈会、农交会,宣传地方特色、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这样农民生产的产品由合作组织统一收购和销售,不仅改变了农民在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也有效解决了农产品市场流通不畅问题,为林下经济发展开辟了销售市场空间。
2.1.4 强化政府督导,推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富民增收的重要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将任务层层落到实处。如灵丘县12个乡镇,积极推广林下经济,建立一村一式管理模式,强化措施,每年落实1 000农户,为林下经济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2.1 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大同市农村信用社实施“信用工程”和“阳光工程”优惠信贷政策,每户林农可享受5 000元~2万元小额贷款,畜牧企业和养殖大户还可以享受贷款贴息和资金补助。2008年以来,信用社共为1 500余户农民提供贷款2 600万元。
2.2.2 各级财政进行补贴
财政补贴包括贷款贴息、划拨专项补助、扶贫资金扶持等。如2009年,广灵县财政为136户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种植黑木耳贴息23.60万元;左云县作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依托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林下畜牧业。2008年-2009年,县财政投入300万元为发展林下养殖业提供贷款贴息。
利用林下有利环境种植蘑菇、白灵菇、木耳等食用菌,由当地龙头企业负责提供菌种和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以及销售和精深加工,项目示范区带动辐射广大林区农户种植,形成规模,并创立品牌,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事例1:2006年以来,广灵县甸顶山林牧有限公司实施林地黑木耳种植项目,逐步成为全县集制种、技术服务、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黑木耳种植龙头企业。到2010年7月末,该公司采用公司+农户+基地模式,带动450户农户、68户返乡农民工种植黑木耳达34 hm2。
事例2:阳高县下深井乡弘发食品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引导2个乡镇、7个村的246户农民在林地种植胡萝卜,并负责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以及精加工,2009年生产规模达到360 t,年销售收入1 000多万元。
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提高林地综合效益。选用一些根系发达、抗逆性强、寿命长、萌发率高、枝条能攀附、生长迅速,既有较强的水源涵养功能,又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柴胡、防风、黄芩、金银花、西洋参等药材品种,营造生态经济型防护林。
事例1:大同县林业局利用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大量栽种柠条、黄芩等根系发达的经济型防护林,起到防风固沙、保护生态的作用,同时又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2008年以来,栽种柠条100 hm2,黄芩 54 hm2,为林农增加收入2 000多万元,其中退耕还林1 500万元、药材收入500万元。
事例2:阳高县鳌石乡组织林农在林地发展药材种植业,种植的柴胡和黄芪取得较好效益,仅2009年种植药材的农户户均增收2 500多元。
就是在林间种植牧草可发展奶牛、肉用羊、猪等养殖业,可以圈养,也可以放养,不但可以提高奶牛、肉用羊、猪等的免疫力,而且牲畜食用林下杂草,可以节约养殖成本。同时,奶牛、肉用羊、猪等粪便也为林地提供了良好的有机肥料,加快了林木生长,缩短了采伐周期,增加了林木经济效益。
事例1:阳高县长城乡黄彦沟养羊合作社组织林农发展养羊业,因羊肉肉质好,深受客户欢迎,2007年-2008年销售3 640只肉羊,产值达180多万元,林农户均增收2万~3万元。
事例2:大同县巨乐乡农民经济合作社依托34 hm2承包林地,林下套种苜蓿和野生杂草,每年可为牛、羊畜禽提供青饲料5万多kg,可节约养殖成本40%,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养殖收益。
即在一些森林公园、林业生态开发区、林地养殖大雁、野鸡、鸭等禽鸟。按照高产、高效、立体发展的思路,在林区开发农家乐餐饮业,为人们提供观赏、休闲、饮食、娱乐场所。通过生态绿色养殖和餐饮服务,既节约了林木病虫害防治成本,促进了林木生长,又进行了旅游开发,效益可观。
事例1:浑源县茂源牧场在北坡区种植各种林木27 hm2,在林区养殖梅花鹿、野鸡、鸭、鸽等禽鸟,同时开发农家乐餐饮业,为人们提供观赏、休闲、饮食、娱乐场所。一方面绿化了荒山,同时发展了生态绿色养殖和餐饮服务,既节约了林木病虫害防治成本,促进了林木生长,又进行了旅游开发,效益可观。
事例2:天镇县金鸿雁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利用林地散养柴鸡,年产绿色柴鸡蛋11 000枚,销售3.50万只活鸡,销售收入260万元,带动20户农户年增收1万元。
该模式主要包括林粮间作、林菜间作,利用林间空地、荒山种植薄皮核桃,套种冬瓜、甜瓜和花生等,充分挖掘了土地潜能,仅棉花、瓜果每公顷就可获得7 500元~9 000元的收益。目前,一些县的林农间作面积占到林下经济总面积的60%以上,是现有林业产业最主要的构成部分。
事例1:阳高县在王官屯镇推广杏树林种植西瓜和甜瓜,近年来收到较好的效果。2009年共试种70 hm2,除去杏收入6万元/hm2,种瓜收入达到800元/667 m2以上。
事例2:灵丘县东河南镇燕家村5年来坚持果树下面种植大黄豆,果农每亩增收300多元;武灵镇坨梁村在仁用杏地间作土豆、苜蓿等,全村人均增收350元。
由于林下经济投入少、见效快、收益高,老百姓已认识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蕴藏的经济价值,并积极参与林权改革,全力推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度,全市林权证书发证率达到9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市林下经济总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2.20%,其中最高的阳高县为2.79%,带动农民增收1 642元;最低的大同县为0.89%,带动农民增收228元。据对万户农民问卷调查,认为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可以带动农民发家致富的有6 542人,占到 65.40%;愿意从事林下产业开发的有8 555人,占到85.60%;表示愿意承包和管护集体林的1 620人,占到16.20%。
林下经济使传统单一的营林模式向林草、林下养殖、林下种植等多种林农牧高效复合经营模式发展转变,实现了平原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使广大农民看到了新型农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巨大效益,激发了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全市速生丰产林以每年4 000 hm2的速度递增。
林下经济是一种循环经济。林下种植、养殖业的发展加速了森林的新陈代谢,加快了林木的生长速度,提高了林分质量,既可以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培育保护林木资源,增加林地生物多样性,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又为农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由传统单一的营林模式向林草、林下养殖、林下种植等多种林农牧高效复合经营模式发展转变,使广大农民看到了新型农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巨大效益,激发了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据对万户农民的问卷调查,表示愿意开展植树造林、扩大林地面积的有3 250人,占到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