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银平
(西南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715)
权力网中的权衡和中和
——从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看译者的选择
费银平
(西南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715)
在翻译活动中,在翻译文本的选择、翻译策略的选定以及翻译结果的评价等方面,译者一方面受制于某种权力话语,而另一方面由于自我需要满足的愿望,亦在建立着某种权力话语。利用中国“中和”思想中的对应对位双方相互作用的观点进行审视,纠缠在权力网中的译者的翻译活动即是在各种权力之间进行权衡,最终找到一种大致中和的解决方式的过程。
权力话语理论;权力网;权衡;中和
现当代的翻译理论越来越多地从原文和译文的内部关系扩展到翻译的外部关系,将翻译活动视为一种文化迁移活动。1970年代多元系统派认为接受文化的社会和文学标准决定了译者的美学假设,并影响着翻译的全过程。解构主义派提出原文和译文处于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中,译文不是被动地从属于原文,而是在不同的时间、历史过程中不断地修改、重建原文[1]。这样也就把译者置于一个多维的社会、文化、历史情境之中。值得注意的是,译者自身的种族、民族、国家以及其文化教育素养、思维习惯、性格特征等都会在翻译过程中左右对原文的处理,也就是利用其并不完全自主的主体性对原文施加影响。这一个交互的过程包含了方方面面的关系,借助福柯颇具影响力及解释力的权力话语理论和人本主义哲学的理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行为可以被较为清晰地描述和解释。
权力问题和主体问题贯穿了米歇尔·福柯哲学的始终,但他并没有提出一个清晰确凿的权力概念,而是解释说:“权力的无所不在,并非因为它有特权能使一切统一在它战无不胜的整体之下,而是因为它不断地被产生出来,在每一点中,或更确切地说在点与点之间的每个关系之中。权力的无所不在,不是因为它包容万物,而是因为它来自所有的地方”[2](P81)。与国家模式、集权模式、法律模式等的权力观不同的是,福柯的现代权力观更具有弥散性、更小型化、更隐蔽。福柯也不将权力视为某个组织和个人的所有物,因为权力没有中心点,它并不是单向性的,且永远存在于关系之中,存在于和别的权力的关系中。正如李遇春所说,在夫妇之间、老少之间、师生之间、上下级之间、医患之间甚至知识者与文盲之间,都存在一种微观权力关系。[3](P3)既然权力是一种关系,一种相互交错的网络,这就意味着权力的主体是二元论的。权力的主体同时也是权力的受体。权力一方面压抑或限制了主体性的施展,由此激发了主体的反抗;另一方面,权力又通过迫使主体认同或屈从于权力的文化立场,从而按照自己的文化标准重塑了主体。福柯坚持认为权力兼具有压抑性和生产性,而其本质上是生产性的;微观权力关系以知识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等不同的显性行使出现,并构成纷繁复杂的权力的战略形势—社会机制。他把自己最感兴趣的微观权力称为“规范化权力”。这种规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是“一种将个人构建成与权利和知识相关的因素的技术”,个人“是我称之为‘规训’的特殊权利技术所制作的一种实体”[4](P218)。换句话说,福柯认为规范化的权力本质是知识权力,因为没有知识领域不可能有权力关系,而没有权力关系也不可能形成知识,知识和权力本质上是同一的共生体。
同样福柯也未对其哲学中十分重要“话语”概念做正面和明确的界定。在法语的语境中,“话语”相当接近于“闲谈 ”、“自由对话 ”、“即席谈话 ”、“对事实的叙述、陈述 ”、“高谈阔论 ”、“语言 ”或“言语 ”[5](P84)。福柯对于话语的理解独树一帜:“我们生活在一个被说出的世界中……这些被说出的话都会保留下来。我们生活在一个完全为话语 (discourse)所标记、所交织的世界中,这种话语就是谈论被说出的事物,谈论断言与命令,以及谈论已出现的话语的言说”[6]。福柯认为话语的任务就是“说出所是”,“话语整体”是“人文科学”与“认识体系”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可以认为话语的基本含义就是由外在的历史所激发的规范、意义和体系,展现人类秩序的符号系统。福柯的“话语”与“语言”的知识范围不同:话语包括道德思考、知识和科学、谈论、文本及至倾向的表达;语言所指的是思想,话语则指向欲望;语言是与内容相联系的,而话语是与功能相联系的。归根结底,“话语”是展现一定功能的符号系统,它在某个话语实践或策略性处境中处于某种位置、产生某种效果。
福柯在《知识考古学》(1998)认为话语的功能要受到话语控制系统的制约。对于话语的控制系统有三种:对于话语的外部界定、对于话语的内部控制以及对于话语的使用条件的控制。福柯称外部界定的规则为“排斥”规则,“排斥”体系通过禁止、分类与拒绝及正确和错误的对立来消除与力量和欲望相联系的话语所可能具有的危险性;内部控制就是话语对于自己进行的控制;对于话语条件的控制就是将一定的规则施加于某些人之上从而让其他人无法使用,通过仪式、话语团体、教条和教育等控制方式使说话主体稀少化。
在《规训与惩罚》(1999)中,福柯又将话语理论转到了“话语—权力”层面。在这个层面上,话语的功能与权力交织在一起,作为权力的可能性条件而起作用。前面提到,知识和权力是本质上同一的共生体,而知识是以一定的话语为背景并且是这个背景的组成部分。至此,知识、权力和话语三者密不可分。从表面上看,各种知识都是一定的人 (主体)创造并表达出来的,是具有主观性的;当福柯所强调的是,知识一旦成为话语的一部分,它就拥有了自己的“规律”,与任何主体性没有关系了。在知识的形成中,如同一般话语的行程中一样,“作者”只是一个位置,而不是一个主体。因为任何话语的形成都要受到权力网络中一些权力的控制、过滤、组织和重置。一经形成,可以认为强势权力话语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和活动,处于强势的权力话语和处于边缘的权力话语之间将存在压抑与反抗的互动关系。这个理论对于翻译活动的解释有很大的启示。
翻译过程包含 5个联系节点:原文作者—原文 (—原文读者)—译者—译文—译文读者,其间的主要相互作用体如下:
(一)作者、译者、读者 世界上的任何一种语言都是被少数人当作母语流利地运用,如果一位作者重视精通母语,那么他的作品只能通过翻译来扩大读者群和影响力。而结果是,对于那些读译本的读者来说,译文决定了他们对于原作者的印象。作者可以通过译者冲破语言的限制,但他们只能依赖译者的阐释来获得更强的生命力。“译本封面上虽然写着原作者的名字,但里面的实际语句却是译者写的”。[7]
Venuti在其书中提到以往翻译界认为一个好的译者应做到“隐身”,在表达中不显露自己的影子,这样才能“自然”、“透明”地表达原文的意思。那么,一个好的译者只是在做“重写 (rewrite)”工作[8](P5)。因为作者是在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的作品既是原创,如果排除语言、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制约因素,作品也是作者自我的体现。译者只是在用另一种语言“转述”作者的意思,只是依附于作者,同样译文亦是派生于原文。译本的版权也应归于原作者。在这层意义,译者只是作者的“传声筒”。然而,译文的影响范围常常要比原文大得多,正如泰戈尔、纪伯伦等作家杰作的译本让他们为世人敬仰,中国儒学经典的译本也把中国传统文化光扬于世一样。诚然没有原作和原作者,也就无所谓译者,然而没有译者及其把原作作为翻译对象的选择,原作则难以成为译作而得以继续生存和发展,因此译者既具有客体性,也有主体性,这与福柯对权利主体和客体的描述一致。
拥有主体性的译者首先是原作的读者又是译作的读者。作为原作读者的译者要力求摆脱本族文化的影响,而用异域文化的思维模式去理解原作及其思想内涵。作为译作读者的译者本身,在其所理解的异域文化基础之上,要考虑如何使译作在新的语境中生存,即在形式、内容和内涵各方面被译入语读者接受。王佐良先生曾说过:“一部作品要靠读者来最终完成。不能只看原作者意图或译者的意图,不能只管少数批评家满意不满意,也要看读者接受的怎么样”[9](P20)。功能翻译理论家提出译者从事翻译活动是有一定的目的性的,因而翻译的最高规则应是“目的准则”。特定翻译任务的目的所要求的可能是意译,可能是直译,也可能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其他策略,这都以翻译所服务的目的而定,同时译文必须连贯、流畅、自然。功能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中提到翻译领域中可能存在的三种目的:翻译过程中译者的基本目的,目标语环境中译文的交际目的,以及使用特定翻译策略或翻译程序的目的(例如,为体现源语结构上的特点而采用直译法)。与其他理论相比,这种理论给予译者更多的权力,将译者的地位提高到了和作者同样的高度。
在解构主义看来译作是原作生命的延续,原作因译作的存在而获得后生或来世 (afterlife)[1]。这样从另一角度说明了译作与原作的关系——不是完全对等 (事实上也不可能),而是在译者理解和表达的过程中,既承继了原作又增添了新的因素。另一方面,译作未必就是译者和读者或未来读者的理想之作,还需要接受读者的检验。这就又表现出译者客体性的一面。译者是为译作读者而存在。译者为了充分实现其翻译的价值,使译作在译入语文化语境中得到认同或发挥特定的作用,他在原文选择和翻译过程中,就必须关注其潜在读者的“期待视野”(horizon of expectation),从而决定相应的翻译策略。译者会在译作读者及批评者的批评及建议中不断完善译作,通过人们对译作的反应来提高自身的翻译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译者一方面不能“背弃”原作者,因为原作是译作的来源;另一方面,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会不可避免地体现其主观能动性 (也就是不能完全隐身),使译作或多或少带上自己的影子。为了实现其译作的价值,译者又要考虑读者的需要和接受能力,接受读者的检验,这样在一个多元的环境中进行翻译活动。
(二)源语文化、译者、译入语文化 翻译是一种语言的转换活动,从更深层刻的角度讲,它也是一种文化的译介和传播活动,是一种文化政治行为。首先翻译涉及源语和译入语两种文化。译者在进行翻译活动时又受译入语语境或本族文化的影响和当时文化主流的制约,同时又有一定的主流翻译思想为导向。源语文化和译入语文化之间的差异根本不可能消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采取的“归化”(domesticaton)或“异化”(foreignization)策略都代表了作者的一种文化取向。运用“归化”翻译策略时,译者尽量不去给读者造成不便,“异化 ”过程中,译者则尽量贴近作者,保持作者的风格和原作的风貌。将一篇作品“归化”,就意味着剥夺了原作的文化特质,让其同化于译入语文化;将一部作品“异化”则有利于抑制翻译领域的“民族中心主义”和文化领域的“帝国主义”,为此Venuti主张在把外语文本译成英语时尽量“异化”,以抵制英美文化霸权[8](P18-24)。但反过来讲,译者又在帮助源语文化社会的“民族中心主义”的扩张。
深受福柯权力理论影响的后殖民主义文化研究理论聚焦于文化领域的不平等和争斗,批判殖民期之后在文化领域的入侵渗透或“文化殖民”。Lefevere和 Bassnet对于翻译研究“文化回归”的独到见解和后殖民主义派的观点十分相似:一个文本应该从政治、意识形态和文化霸权等多方面进行理解和阐释 (汪明安,2002:249-250);一定的社会文化影响文本的选择和翻译的策略及对译文的评价(Lefevere&Bassnett,2004)。强势的社会文化和弱势社会文化之间的文化势差就会影响翻译的方方面面,包括译者的抉择。但是作为有文化主体性 (文化身份)的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总是会在源语与译入语之间的文化权力对峙中采取一定的方式来体现自己对于自身文化身份的选择和认同。换句话说,在宏观的文化权力话语之中,译者一方面受制于译入语文化权力,遭受源语文化的影响,一方面又不能完全中立于这两种文化权力,或多或少会亲其一种,以此体现自己的文化意识形态,保持自己的文化自觉性和身份。
(一)需要满足和权衡 前面提到,译者也是具有一定主体性、创造性的主体,也就是说不管被怎样限制和制约,译者也有自我表达、自我实现的愿望。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尽管人的存在中具有明确的限制,但人类在力求保持基本的自由和自主。人的本性决不能被完全限定,因为人类具有追求知识、权力和开拓的动机[10](P111)。马斯洛认为人有五个层次的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和美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自我实现被定义为人的潜能、智能和天资的不断实现及不断地向个人内在统一、整合或协同迈进的过程。这种自我实现是在自我与非我、个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完成的,是一个自我与他人、社会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开放运动的过程。
那么,对于译者来说,其生存、安全、尊重及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也就要求他在处理各种权力关系时要权衡利弊。译者在翻译资料方面依赖于作者,所以必须考虑到作者的主旨和意图;在翻译效果方面要依赖读者的反馈,因而在翻译过程中更要考虑读者的需要和期待。可以说,译者受到作者和读者两者的微观权力影响。在社会文化方面,译者源语社会文化和译入语社会文化的之间的不平等会影响译者各方面的选择:整体翻译策略的归化或异化,甚至内容删减或增添等,归根到底要归于译者对于自己文化身份的选择和认同。
(二)中和的解决方式 作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抽象范畴,“中和”是中国阴阳对位对应思想观念的核心。“‘和’的本意调和与和谐,既是对事物运动发展的范围、程度所做的层次感、分寸感的把握,从而使事物的变化能够在一定意义上被控制在一个较为准确的位置和适当的范围之内,从而避免无效行为以及行为失控所引起的破坏性的反作用”[9]。有学者在总结中和关系时指出“中和是一种系统关系”,其特征可归结为三点:一为分合,即相互区别的异质要素在肯定差别的基础上多样性的展现。二为会通,即动态的平衡,整体和部分,要素与要素之间相互贯通、相互包含,既不自我封闭,也不相互背离。三是相与,即相反相成、对立的‘差异的各方在相互结合’相互渗透中参与对方的生成演变过程[10]。中国传统思维是以居中致和为指导,阴阳互动为纲的网态思维方法,认为万事万物中的阴阳双方并不绝对分裂对抗,而是互动相生、各竞所长,由“中节”(即适当的比例、关系、结构等)达“中和”[11](P143)。“中”无处不在,这里“中”的实质是兼容两端、和合共生共存,一系列彼此交织、互相融会贯通的对位对应概念形成多元居中致和的状况[11](P163)。这种阴阳二元论的世界观和物极必反的思想,原本是通过观察自然而产生的,体现在人与自然、社会政治伦理关系之中,当然也应该适用于生活于其间的人事之原理。[10](P188)
那么在翻译活动中的译者、作者、读者以及源语文化和译入语文化之间也应是相生相克、对应对位的关系。这里作为关键的译者在发挥其主体性满足其需要时,一要考虑作者和读者,及两种可能不平等的文化,二要考虑自己的需求、愿望期待和文化身份,身处几层权力关系的译者在作抉择是要权衡利弊、轻重,最后协调平衡多方复杂、多样的关系,在其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作出相对“中和”的选择和实践。
福柯将权力概念渗透于一切人类关系,一次从一个更微观细密的角度来透视人类活动。翻译理论研究中的“文化转向”把翻译活动置于一个复杂的社会文化系统,该系统的各个因素,如作者、读者,源语文化、译入语文化等都会对译者产生影响,甚至“操纵”。用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能将处于权力网之中,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译者的处境作一清晰的分析:译者既要受各方权力话语的制约,又要极力满足自己的需要、显示自己的主体性,他在翻译实践中所作的种种选择都要在这两方面之间权衡。中国传统观念所强调的“中和”是在相反相成、对位对应的两方作出的有分寸、适当的把握和协调,这正好可以用来解释译者的抉择:在权力网中考虑多方关系,最终在文本的选择、翻译方法、风格、文化意识等方面寻求一个相对稳妥、平衡、“中和”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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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59
A
1003-8078(2010)05-095-04
2010-05-18
费银平 (1984-),女,甘肃天水人,重庆市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08级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
责任编辑 周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