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波,石宝臣
(大庆钻探工程公司纪委监察处,黑龙江 大庆 163453)
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考
于海波,石宝臣
(大庆钻探工程公司纪委监察处,黑龙江 大庆 163453)
中央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十分重视。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贯彻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企业实现科学和谐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要清楚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和规则;要加强民主决策体制机制的建设,构建确保民主决策的工作格局,抓好决策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这样,才能贯彻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思考
近年来,党中央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十分重视。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十六届、十七届中纪委全会对“三重一大”制度又进行了重申,相继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实施办法。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其每一项重大决策,都关乎到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乎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决策层面,要提高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并结合实际带头贯彻执行。
一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企业实现科学和谐发展的需要
当前,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发展更是压力重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生产成本逐年提高,员工素质亟待加强等不利因素制约着企业的发展。“三重一大”事项作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内容,其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监督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应受到高度重视。这对我们企业领导人员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要求更高了,促使领导人员要不断增强民主决策意识、依法办事意识,通过健全的制度机制,充分反映、体现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愿望,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使企业既按经济规律办事,又有效地规避风险,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
《党章》规定,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企业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到,党委参与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的必然要求,是企业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和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首次将“三重一大”作为“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具体内容,纳入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2009年,中央下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有领导人员。这些规定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列入其中,目的就是为了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要求固化为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制度,使“三重一大”规定不仅适用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而且适用于企业所有领导人员,进一步开拓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践的新境界,体现了其对源头防腐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是企业攻坚克难的“领头雁”,改革发展的决策人。因此,作为企业的决策者要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牢记职工群众的重托,一言一行都要为企业负责,一举一动要为群众着想,正确处理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的关系,主要领导要敢于负责任,善于谋大事、抓大事、成大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彻底消除遇到问题绕着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任务“踢皮球”的不负责现象。
二是要牢固树立民主意识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总经理在企业中位于核心位置,掌握着人、财、物的决定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能够推进,“一把手”民主意识起着决定作用。作为企业的“一把手”要牢固树立民主意识,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要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做到集思广益,广开言路,认真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充分调动其他成员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班子其他成员要本着为企业负责、为职工负责的态度,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和建议,主动参与企业决策,做好参谋和助手。
三是要牢固树立监督意识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其规定的决策范围和决策内容都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热点焦点,通过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利于做到互相监督,促进规范用权。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正确认识班子成员的监督,要把监督当成是一种爱护、一种负责,敢于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决策范围要清楚
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必须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要有十分清楚的认识。企业各级领导班子要通过深入学习有关内容,认真研读规定要求,把握制度精神实质,对“三重一大”决策中提及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适用范围,有清楚深刻的理解,进一步澄清原来在思想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如多数领导干部对涉及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资产管理、生产经营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及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事项属于重大事项比较清楚,但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企业党建工作是否纳入重大事项还比较模糊,这就要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深刻理解决策的适用范围,澄清模糊认识,抓好贯彻执行。
二是决策形式要清楚
采取什么形式进行决策,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础。企业各级领导班子要增强对制度中提及的集体决策形式和表决形式的理解认识,注重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采取有效方式,充分体现班子每名成员的意见。如企业的党委会或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的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主要研究讨论公司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维护稳定工作安排及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总经理办公会或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主要研究讨论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资产管理及生产经营管理中涉及的一些重大事项。同时根据会议研究的不同事项,确定与会人员、相关部门及范围,并尊重其发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会议研究决策的问题真正做到科学民主。
三是决策程序和规则要清楚
通过什么样的程序进行决策,是“三重一大”事项做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企业各级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晰集体决策的工作程序,对制度中规定的准备材料、通知与会、充分讨论、会议决定及备案备查等决策程序,进行认真落实,从而有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体现班子成员的意见。坚持做到材料准备不充分不上会、主要领导意见不统一不讨论、会上议题讨论不深入不决策,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现问题。同时在决策之后,形成纪要或文件等书面材料,用以存档备查,进一步增强与会人员的责任意识。
一是要加强民主决策体制机制的建设
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体现其权威性和约束力,企业必须在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互控制度。
在班子配置和建设方面,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要求,并围绕财权、物权、事权和人事权等“四权”,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制度体系,将监督工作融入企业管理,着力完善企业监督约束机制。同时要建立完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保证决策失误后能找到责任人,通过对决策责任人的问责追究,增强决策人在决策时的责任感,减少和避免失误。
二是要构建确保民主决策的工作格局
要真正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必须在企业中努力构建推行民主决策的工作格局,大力营造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浓厚氛围,形成民主决策的良好风气。要通过强化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再教育,加强企业核心价值观建设,依托网络、报刊、会议等宣传平台,大力营造浓郁的民主氛围,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决策意识;坚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注重将科学民主决策意识的培养,并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使各级具有决策权的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科学民主决策的职责。同时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将“三重一大”具体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的领导层面,而且渗透到管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的格局。
三是要抓好决策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
制度的效用在于执行力,一个好的制度如果不落实,就等于一纸空文。因此,企业各级党政班子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抓好推进执行,让决策制度落实,让执行责任落地,真正为企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一要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列入到干部教育管理之中,纳入到企业经营管理考核评价之中,并与年度经营业绩挂钩。
二要坚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做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制度的规范运行。
三要坚持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问责追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未按程序办事,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坚决依纪依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责任意识,促进决策制度的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王乐群〕
F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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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341(2010)04-0074-03
2010-06-12
于海波(1972-),男,黑龙江大庆人,政工师,从事党建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