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燕
(中国农业大学外语系,北京 100193)
斯宾诺莎的释经学理论
——读《神学政治论》第七章“论解释《圣经》”
钟 燕
(中国农业大学外语系,北京 100193)
三百多年前斯宾诺莎在对传统的《圣经》解释方法予以驳斥的基础上,依据解释自然的方法,首次明确提出了“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的法则。先破后立,他是提出应当像研究其它古代文献一样对《圣经》文本做考证式客观研究的第一人,其释经学理论为后世《圣经》诠释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圣经》;斯宾诺莎;释经学
释经学(Hermeneutics)一词源于希腊文,原意为“解释”。释经学不仅探讨经文在今天的含义,对原初意思的关注仍旧是释经学的重点(Osborne 1991:5)。奥斯邦的这一观点明显深受斯宾诺莎的影响。十七世纪荷兰杰出的哲学家斯宾诺莎生前仅出版两部著作,其中1670年出版的《神学政治论》为匿名发表之作(Spinoza 1989:7-10)。著书为立说,斯宾诺莎在该书中为解释《圣经》立下了一条普遍法则:要根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
《神学政治论》第七章“论解释《圣经》”中,斯宾诺莎在对传统的《圣经》解释方法予以驳斥的基础上,依据解释自然的方法,首次明确提出了“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的法则,视其为解释《圣经》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同时也客观分析了该方法的“困难与缺点”(Spinoza 1989:140-160)。本文将分两点梳理作者阐释的这种历史的、科学的释经学理论。
自中世纪以来,诠释《圣经》的权力一直把持在封建教会的手中。斯宾诺莎先破后立,对传统的释经方法做了剖析和批判。
他首先直言揭露了教会权威及神学家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肆意将其主观“虚构”塞入《圣经》注释的做法。“我们看到大多数人把他们自己的解释沿街叫卖,说是上帝的话,并且借宗教的名义,尽力强迫别人和他们有一样的想法……神学家们急于要知道如何根据《圣经》的原文来附会他们自己的虚构和语言,用神的权威为自己之助。……野心恣肆已滋长得十分猖狂,以致以为宗教不在尊敬神灵的著作,而在为人的注释做申辩”(斯宾诺莎1963:106-107)。流行于神学家们中的这种虚构臆想型的解释使他们“不再把宗教和仁爱当作是一回事,而是在以宗教散布倾轧,假借热心于主与赤诚之名来传播仇恨”(P107)①中文翻译引自[荷]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后文同,不再标注,只列页码。。这种释经法造成了迷信泛滥的弊端,因为神学家们“梦想以为在《圣经》中藏有极其深奥的秘密,……把他们不健全的想象每一所获都归于圣灵,竭诚以热情为之辩护”(P107)。
斯宾诺莎在“论解释《圣经》”一章中驳斥了解释《圣经》“非有一种超自然的神奇的才能不可”(P123)的观点。斯宾诺莎给出了两点驳斥的理由:第一,解释《圣经》的困难不是由于人类理智的缺点,而完全是由于人的疏忽大意;甚至是因为某种利益,释经人故意置《圣经》的历史于不顾。第二,若“这种神奇的能力是一种神所赋予的才能,这种才能只赐给忠信的人。但是预言家和使徒们不仅向忠信的人传教,而且主要是向‘没有信义的人和坏人’传教,这足以表明这种人能够懂预言家和使徒们的意思,不然,预言家和使徒们就好像对小孩和婴儿传教,不是对有理智的人传教了”(P123)。可见,理智是理解《圣经》的基础,而所谓解释《圣经》需要“一种超自然的神奇的才能”的说法是错误的。
最后,斯宾诺莎还驳斥了麦摩尼地以理智来解释《圣经》的主张。麦摩尼地认为“《圣经》的真义不能据《圣经》本书以求之”,“我们可以按照我们的先入之见来解释《圣经》的词句”(P126)。针对麦摩尼地这一“圣书应该与理智相合”的观点,斯宾诺莎指出,“我们用道理与举例证明《圣经》的意义只能据《圣经》本身讲得明白,就是有些意思,如有关普通知识的问题,也不应求之于别的来源”;那种按照先入之见来解释《圣经》的字句,曲解原文甚至颠倒或完全变更字面意思的做法,“人人都会看得出是轻率适当的”(P126-127)。另外,这种方法的结果也“没有一般大众用简易的读法或任何人用任何别的方法来得准确。所以,总起来说,我们斥麦摩尼地的学说是有害的,无用的,荒谬的”(P127)。
斯宾诺莎不仅止于驳斥教会权威等关于《圣经》解释的错误观点,他不吝笔墨,从正面阐述了自己的释经学理论:基于自然解释的《圣经》解释方法,即依据《圣经》的历史解释《圣经》。
斯宾诺莎认为,解释《圣经》的方法与解释自然的方法一样,都在阐述其历史本身。解释自然在于解释“自然的来历”——即自然演变的过程,再根据某些不变的自然规律推出对自然现象的解释;“所以解释《圣经》第一步要把《圣经》仔细研究一番,然后根据其中根本的原理以推出适当的结论来,作为作者的原意”(P108)。总之,关于自然的知识只能求之于自然;同样,“关于《圣经》的知识只能求之于《圣经》”,即“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斯宾诺莎称“这种方法不但是正确的,而且也是唯一适当的方法。”离开这种方法,我们将“无法知道《圣经》与圣灵的真意何在”(P108)。
斯宾诺莎指出,“《圣经》中所含有的道德信条,可由共信的公理以证明之”(P108)。一些不证自明性的道德规范除外,其它所有晦涩不明的部分和不可理解的奇迹故事等等,我们必须只据《圣经》来理解。而且,解释《圣经》的一条普遍的法则是:“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的时候,凡我们没有十分看清的,就不认为是很可信的《圣经》的话”(P109)。
在提出“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的释经法后,斯宾诺莎随即对“《圣经》的历史”这一概念作了三点具体的分析说明:第一,了解各卷《圣经》成书时语言的特点。由于《旧约》和《新约》的作者都是希伯来人,研究圣经需要了解希伯来文。第二,将《圣经》中每编的内容分门别类。这样,“讲某一问题的若干原文,一览即得”(P110),方便找出晦涩不明或看起来相互矛盾的段落,分清其字面意思和所含的真理。第三,熟悉《圣经》的成书背景。这包括每编作者的情况、各编的历史遭遇以及现行的各编是怎样合而为一的等等。斯宾诺莎认为,当我们有了这样的《圣经》历史,并且知道“最后立意凡与此历史不相合的,或不能由此历史显然可以推论出来的,都不断定其为预言的教义”(P112)时,就能真正从事《圣经》研究了。
斯宾诺莎很客观地指出了其释经方法的“难处与缺点”。困难之一是,这种基于历史的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彻底了解希伯来文,而我们却无法追寻希伯来语的历史。因为“古时说希伯来话的人没有把这种话的任何原则基础留给后世。他们没有传给我们类似字典、文法、修辞学之类的任何东西”(P116)。而且,因为希伯来语有其特有的性质与结构,《圣经》上许多暧昧不明的地方没办法弄清楚。困难之二是,如果想用这一方法,“就需要知道《圣经》中各书的来历,而各书以往的来历是无法求得的。”困难之三是,把这个方法用于《圣经》的几部书时,这几部书已经不是原来写作时所用的文字了。总之,“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这个方法所引起的困难是很大的。斯宾诺莎因而认为,《圣经》的真意有许多地方是无法解释的,充其量只能靠猜测。不过,斯宾诺莎并没有因此而宣布放弃该方法,而是坚持认为他用以“解释《圣经》的方法是最好的”,而上述方法在解释《圣经》时之所以遇到的困难“乃是由于人的疏忽所引起的,是与方法的性质无关的”(P128)。
斯宾诺莎是提出应当象研究其它古代文献一样对《圣经》文本做考证式客观研究的第一人。他的释经学理论为后世诠释学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Osborne,G.R.(1991).The Hermeneutical Spiral: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Interpretation[M].Downers Grove:InterVarsity Press.
Spinoza,B.(1989).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M].Translated by Samuel Shirley.Leiden:E.J.Brill.
斯宾诺莎(1963).神学政治论[M].温锡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钟 燕,女,湖南衡阳人,中国农业大学外语系讲师,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世界文学所博士生,主要从事大学英语教学、英美文学和生态批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