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时俊
(文山学院政史系,云南文山 663000)
壮族没有统一的宗教,在民间有原始宗教、道教、佛教等混杂流传。富于开创性的壮族先民在与汉族的不断交往中,吸收汉族先进文化,将它们改造,融化,以充实和发展自己,这在壮族民间宗教中显得尤为突出。笔者从三个方面对这一现象予以阐述。
壮族民间宗教典籍中,在布洛陀统辖下的神灵体系里,有三宝神 (佛、法、僧),太上老君、雷公、蛟龙、盘古王、神农,午海老王、巢氏王等等。雷公、盘古、神农等神灵出现在壮族宗教文化中,是吸收中原汉文化的印迹,而三宝神和太上老君更是反映了壮族先民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汉传佛教和道教文化因素。
“壮族麽教思想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亦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吸收了外来宗教文化因素,体现了壮族麽教多重文化的包融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传统儒学中的以民为本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几乎搀杂在麽教经文的每一章节中;二是道教的基本教义与壮族麽教的祖先崇拜,多种神灵信仰十分相近……在部分麽经中,也附上了太上老君、三元三清、三官大帝、五师四圣真君、北斗七星、五祖灶君等道教神灵。三是佛教对壮族麽教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善恶报应观念上。麽经里出现‘地狱’、‘阴曹’、‘天堂’、‘仙境’等概念以及 ‘观音’、‘佛三宝’等名称,显然,产生这种麽、道、儒、佛混融的现象是民族文化交流的结果。”[1](P22)
“师宗、文山、邱北等地的壮族群众也多有信奉道教神灵者,其宗教神职人员称为道公和师公,道公和师公做道场时要悬挂太上老君的神像,其设坛供奉的神灵有:桃源宝山仙郎、上座罗天子、中座李天王、下座萧天子、云霄三十娘、毒蛇判官、巡调部兵天将梁九宫等等。”[2](P673)
以上事实表明壮族先民在与汉族的不断交往过程中,在信仰体系里,吸纳和借鉴了汉族宗教文化中的 “天堂”、 “地狱”和 “仙境”等宗教理念;移植了中原汉文化中的盘古、雷公、河神等神灵,在后来的汉传佛教和道教的影响下,又借用了部分道教神灵和佛菩萨。
在壮族民间宗教节日中有大量的汉文化因素。壮族地区有一个与春节不相上下的重大节日“鬼节”。壮族人家在阴历七月十四这一天,通常会在堂屋的祖先神龛前的供桌上献满鸡、鸭、猪肉、糯米饭、糍粑等供品。祭祀祖先的同时,还要到门外路口撒水饭给孤魂野鬼吃。壮族民间一般并不认识佛教《盂兰盆经》,只知在农历七月阎王爷会下令打开地狱之门,让禁锢在地狱里受难的魂灵走出地狱到阳间“放风”,并享受人间供祭。这种传统祭祀活动,归根到底是受佛教影响所致。
汉族的中秋节,在壮族民间也是一个重要的节日,届时壮族人也像汉人一样祭祀月神,赏月、吃月饼。这一天,壮家人还流行放河灯,通过巫术到阴间与亡故的人交流等活动。
春节也是壮族人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除夕早上,更换门联、年画和香炉灰,下午杀鸡、宰鸭,做“八大碗”菜肴。到了晚上,将准备好的各式供品放置于神龛上,祭祀祖宗,烧香点烛化纸、燃放爆竹,到村头祭土地神。忙完这些事务后,全家人围坐一起吃团圆饭。
在壮族丧葬和婚姻习俗中也渗透着诸多的汉文化因素。广西有些地区的壮族老人去世后到出殡前,老人的子女忌吃肉食,须在地上就餐,不能摆桌子吃饭,只吃素食。有的壮族人家还需守孝,守孝期间也要吃素,解孝后才可以吃肉,这一习俗明显受汉文化中佛教、儒家思想的影响。
壮族各支系的丧葬仪式基本相同,都含有报丧、入殓、出殡和下葬等几个必需程序。
老人咽气后,要尽快为死者脱去原来穿的衣物,为死者擦身,男死者剃发,女死者梳发。然后穿上新的寿衣、寿鞋,有的还要用线捆住亡者的双脚。在壮族人心目中,人死后,灵魂不会随肉体腐败,而是到阴间继续生活,所以死者生前的一些物品,也随之入殓,或者把有些物品送到坟旁焚化,让亡灵带走。
入殓时,如果死者子女的生辰八字经麽公、师公推算与死者入殓时辰冲克,他们就应该回避,不能目睹死者入棺。停棺期间,子女要吃素,整天守在灵柩两旁,不梳不洗,为亡人守灵。
出殡时,三亲六戚都赶来参加,长子抱灵牌在前,子女依次趴在地上,让棺木从头上掠过。死者被抬到山上后,连棺木一起放入挖好的坑里,众人一起刨土垒坟堆,立墓碑。此后,每逢重要节日时,在家里都要喊亡魂接受祭祀,清明时更是要到坟前献祭。
从以上丧葬活动中,我们可以看出壮族地区的丧葬文化已经大体类似于汉文化了。
壮族各支系婚姻形式基本相同,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包办,都要经父母同意,明媒正娶。“择吉日,媒人带上鸡、酒、红糖到女家提亲,若女方父母、舅舅不同意,则婉言谢绝,礼物仍由媒人带回,若同意则收下礼物,请媒人和宗族至亲吃饭,并将姑娘出生时的 ‘八字’ (阴历出生年月日时),交由媒人带回男家压在神龛香炉下,三日内男方家若不发生凶杀、病、死等突发事情,则请道公将男女双方 ‘八字’按五行生克相配,若 ‘八字’相合,即可定下姻缘。若三日内男家出现重大突发事情,即退还 ‘八字’。若男女 ‘八字’相克,也不能订婚,称为没有姻缘。”[3](P21)
“问神择偶,是一种较为古老的择偶形式。其法是放一个水瓢在桌上,瓢里放点水,经巫婆念咒降神后,旋转水瓢,瓢柄所指的方向,就是该女子寻求配偶的最佳方向。吉向既定,就可以循之而去,或 ‘对歌’或‘抛球’以寻找合心的伴侣了。如果一个未婚女子经过道公推算,认定她的生辰八字是‘克夫’的,她为了婚后幸福必须问神寻求解脱办法。仪式也是请巫婆降神,由‘神’指明她命中‘克死’男人的数量和解脱办法。设若 ‘神’指明她 ‘命克二夫,可在东方脱难’,那么,她就必须在婚前去‘东方’,预事未萌,先寻找两个男人与她做爱,以摆脱婚后 ‘克夫’的厄运。”[4](P1852)
“讨 ‘八字’也叫 ‘问庚’,即男家索取女子的生辰八字。女家父母同意后,就将女儿的 ‘八字’告诉问庚人,问庚人将女子的八字写在一张纸上交给男家父母。男家请算命先生推算男女二人的‘八字’是否相克。”[4](P1826)
在云南文山县旧平坝的寡妇再婚时也有“合八字”习俗。“丈夫死亡,再婚时先与死者办离婚手续。男方家拿来 ‘八字’单对合,择吉日,请布麽一起到三岔路口,摆碗倒酒,烧香化纸,然后布麽念咒表示已离婚,即可正式与他人结婚。”[5](P180)
随着封建中央王朝对壮族地区统治的加强和壮、汉文化的不断交流,汉族道教和佛教等人为宗教先后传入壮族地区,和壮族的原始宗教结合,产生了一大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巫、道、佛混杂的壮族民间宗教从业群体。
“‘博摩’是普通劳动者,也是从事原始宗教活动中的半职业者。‘博摩’有祖传和师传,主要承传《摩经》和各类祭祀方法,还需学会占卜术、咒术等。”[6](P149)“博摩”又写作 “布麽”,即壮族麽教神职人员,他们在不断传入的汉文化影响下,逐步借助汉字六书的构字方法,结合一些自创的象形符号来记录壮族语音的麽教经文,这些“布麽”们借助汉字再创造出来的字又叫土俗字。这些古壮字是壮族古文字发展史上汉壮文化交流融合的产物。
在壮族社会发展过程中,道教较早传入壮族地区。道教里的茅山派和梅山派传入壮族地区后,很快就和壮族原始宗教顺利结合。“壮族民间原有的原始宗教在道教的影响下,吸收和借鉴了道教宗教仪式中的某些做法来完成原来原始宗教无法完成的信仰实践过程……一部分壮族原始宗教的‘博摩’逐渐演变为师公,并有了最初的经书和师徒的传承。”[7](P95)
“师”是一种有师承、有戒律、有经书,但无统一修行仪规的半职业性小型宗教群体。“师”的主要活动有驱鬼、祈神、丧葬、择吉、扶乩、占卜等。而道教为了适应在壮族地区的传播,也吸收了壮族原始宗教和佛教的部分内容,改变了道教的形式,发展成壮族道教。“为道者不出家,可以婚娶成家立业,不吃素,只忌食牛肉、狗肉、禁杀牲。主要是为人设斋打醮,操办丧事、超度亡灵、作会诵经、勘舆择日、免劫除灾等,其经文用汉字书写,诵时亦用汉语。”[7](P96)
佛教在传入壮族地区的过程中,为了适应壮族地区的实际,不断地世俗化、巫教化。“壮族地区的僧人并不虔诚于佛,亦不遵守佛门清规,而照样喝酒吃肉,娶妻生子。当非僧俗于有难时,也不是求助于佛法,只是在佛像旁边焚烧纸钱,砍杀牲口,在寺院台前祭祀自己心目中的神,祈求禳灾降福。”[8](P2058)
“到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据对广西大新县壮族宗教的调查,当地‘僧侣的主要活动是受戒、超度死人、解关、解命、安祖、安基、看梁、看命 (八卦)、做斋、赶鬼、造房念咒、生日、满月、结婚等。’总之,可谓不僧不道,一忽儿供上猪,鸡,一忽儿又把道家的太上老君搬出来,作为僧道及其信徒们,无甚禁忌,只是不吃牛肉、马肉、狗肉、鸽、泥鳅而已。僧道的宗教活动实质上是在原始巫术活动中糅合了道释二教的一些内容和形式。”[8](P2060)
壮族是一个开放的民族。在漫长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壮族人民受汉族地区流传的道教、佛教和儒家思想的影响,创造了壮族地区富有特色的混杂型民间宗教文化。
[1] 黄桂秋.壮族麽文化研究 [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2] 杨学政.云南宗教史 [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
[3] 文山州政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概况 [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4] 覃圣敏.壮泰民族传统文化比较研究 (第三卷)[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
[5] 高发元.云南民族村寨调查·壮族 [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
[6] 王明富.那文化探源 [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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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覃圣敏.壮泰民族传统文化比较研究 (第四卷)[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