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莉 李婵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医疗改革的新形势下,重新熟悉普外护理安全,预见性做好防范工作;及时解决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治理;提升服务质量,以适应医疗市场的需求和发展。普外护理的特点就是病种多,急诊多,危重患者多,抢救多,术后患者引流管道多,患者病情复杂且病情变化快,治疗护理任务重,而患者家属对诊治的要求高,心情迫切,在护理上,一不小心就会引起纠纷。因此,普外护理安全应对措施非常重要。
1.1 护理人员严重缺乏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综合业务水平偏低 临床一线工作护理人员所受的教育中基本上不包括法律知识教育,但是护理工作却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如果护理人员只重视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而忽视了潜在的法律问题,那么在实际护理过程中严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就不可避免的常常引起法律纠纷,导致医疗事故和护理纠纷增多。
1.2 不合理配置和职业的特殊性,导致患者行为管理因素护理工作是一项护患双方共同参与的管理活动,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有赖于患者的亲密配合与支持,普外护理人员一般都是一人值班,许多护理行为只有护士和患者参与,护理操作有许多环节是在治疗室内进行,患者和家属对期间的操作可以质疑,护士夜间巡视病房虽有记录,但没有旁证。若患者心理承受能力差,对疾病缺乏正确的认识,极易产生焦虑、恐惧等心理现象,从而不信任医生、怀疑医生诊断有误等导致人为的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1.3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安全护理管理制度不完善,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预见性、制度执行不力、上级对下级的监控缺乏力度、对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不重视、护理人员的缺编、待遇偏低会导致不安全护理的后果。
普外护理安全防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形成过程,在日常护理工作中,我们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查找原因,主动帮助患者解决问题;耐心听取患者的主诉,满足患者的合理需要,为患者创造安全的住院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体现现代护理特色。
2.1 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护理质量检查与考核制度,针对医院护理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规范护理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护理安全与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关系,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1]。同时,护理工作的范畴在扩大,要求护士不仅要有多学科的知识结构,护理知识和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知识有机的结合起来,还要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因此,护士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同时,应更加重视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满足患者的需求。
2.2 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 充分的护理人员配置是完成护理工作的基本条件,护理管理者要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根据不同时间段护理工作量的变化,动态安排人力资源,多种方法解决护士的超负荷工作,维护护士心理健康;要按需调配,合理安排班次。其是节假日,应据患者的数量、病情和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需要实行弹性排班,以保证护理质量。
2.3 加强责任感,形成良好的自律习惯 一个对社会有责任感和责任心的护理人员面对患者应具有细心的护理、耐心的解释、真心的关爱和尊重,会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认认真真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从日常工作的点滴做起,形成良好的自律习惯,加强责任感。
2.4 人性化的服务 随着医学模式和健康的标准改变,护患沟通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现代衡量医学的标准不在是单纯的治愈率,而是患者对医院的综合的满意度。为此,医院制定了人性化的服务措施。护理人员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注人的感觉和情绪,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中,要充分利用一切与患者接触的机会,加强沟通和交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增进相互的理解和信任,减少误会和冲突,杜绝纠纷的发生[2]。
2.5 实施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重点抓好病情、治疗、护理等环节的交接,做到“三清”,规范了护理交接班,要求患者的情况每班仔细交接并记录,重点交接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有特殊检查及处理的患者的情况,以及下一班需要重点观察的内容[3]。
随着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患者选择就医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安全质量。抓好安全质量教育是降低普外护理不全安因素的前提,确保环节质量,提高终末质量,保证医院整体工作的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护理安全应该受到每个护理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1]阎成美,翁庐英,李妮.护理不安全因素分析与管理对策.中华护理杂志,2003.
[2]张萍.躁动患者的安全护理.护理杂志,2003.
[3]吕健,孙淑华,戴方德,等.临床科护理差错防范治理的实践护理,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