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平 王月菡 周 坚 张晓琴
(1.南京林业大学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南京 210037;2.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团委,南京 210018)
目标管理责任制是以指标体系为核心,以责任体系为基础,以考核体系为动力,辐射形成目标管理网络,以期获得最佳行政效能的一套综合管理方法[1]。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地方的党政工作中逐渐建立并完善了该项管理责任制度形式,但在高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还未得到广泛运用。本文分析了南京林业大学班级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现状,对考核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思考和探索,以期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目前对班级工作的考核措施还停留在定性阶段,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时缺乏科学的依据,对班级工作评价不够客观和全面,对班级工作的导向性和矫正性不强,不利于班级工作的高效开展。其不足主要可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
现行的班级考核体系不能真实反映班级工作的整体水平,所制定的工作考核内容大多仍局限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所倡导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抽象概念上,内涵和形式都没有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进行相应调整、补充或更新,在班级工作考核制度中未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列为重点考核部分,或未予以足够的重视,考核权重较低,与21世纪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高素质大学生的高校教育工作目标有较大的差距。例如,学校《学生手册》中对素质教育的内容表述为“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班级活动内容健康,丰富多彩,富有创新精神;全班同学积极主动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的良好成绩”。
众所周知,定性的文字表述方式在实际工作中仅适用于制定方针和政策,而不适用于指导具体工作的开展和实施。现有考核制度对工作的考核仍多以定性的表述形式存在,在对具体工作的考核要求上表述不清晰、概念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甚至由于理解角度不同,得出相反的所谓“正确”解释,从而引发考核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损害考核结果的公信度和权威性,给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班级考核制度没有明确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的权责范围,或仅以笼统的文字进行表述。在实际工作中常引起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负有考核责任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步调和考核标准不一致,诱发“推拖、扯皮”现象,使基层单位在考核过程中陷于材料不全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考核制度对班级工作的权责主体确定不明,如在相关制度中常出现“班级负责人、班集体、班级学生干部”等笼统的责任团队概念,造成教师和学生干部在承担大量“岗位”责任的同时,并没有被赋予相应的职权,影响了学生的积极性,阻碍班级工作正常开展。
班级考核制度对优秀班集体的奖励措施仅限于对班级活动经费的一次性支持,制度中常简单地将其表述为奖励班级活动经费若干,奖励机制的导向作用不明显,奖励办法缺乏灵活性、长效性和激励性,学生个人对集体作出的贡献往往被忽略,影响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了增强考核制度的指导性,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性作用。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高校班级工作考核制度制定应包含考核细则和奖励细则两部分:考核内容(细则)需包括考核类别、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和加分细则等4个部分;奖励细则需包括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部分。依据高校班级工作现状,考核类别通常主要由班主任工作、学风建设、宿舍建设、就业工作、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体育工作、班干部队伍建设、社会实践等9个工作部分构成,同时把这9项类别作为考核的一级指标,见表1。此外,为了方便考核工作的开展,需要对一级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可将班主任工作细分为班主任下宿舍、参加会议、主持班会、完成工作情况等4部分;将学风建设工作细分为课程及格率、英语四级通过率、遵守考试纪律、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出勤率、优良率等6部分;将宿舍建设细分为遵守宿舍纪律、文明宿舍率、达标宿舍率等3部分;将就业工作细分为协议就业率、考研率等两部分;将教育管理工作细分为教育管理效果、学费上缴率、停课政治学习、特殊群体教育等4部分;将体育工作细化为校级体育活动参与率;将班干部队伍建设细分为班干部工作情况、班干部考勤、校院社团工作参与率、班干部参加会议情况等4部分;将社会实践工作细分为社会实践合格率、优秀率两部分。9项一级指标中共计30项具体工作,并将其作为二级考核指标(见表1),以便指导分类考核。
为了保证班级考核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制度中应采用更加适用于指导具体工作的量化考核模式,以量化形式对内容进行考核。量化指标考核模式首先要解决的是各级考核指标权重确定的问题,笔者认为各类考核指标的量化分值设置应依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第一步,确定9项一级考核指标的权重;第二步,在确定一级指标权重的基础上确定30项考核指标权重。此外,为了使制度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在制度中要注明考核类别的目标值和考核依据,高于目标值可进行适当的加分,低于目标值则需减分。值得注意的是目标值必须参考前几年工作情况而定,避免指标定得过低或过高,过低则失去指导性,过高则失去激励性。
为了保证制度顺利执行,提高制度的导向性,在考核制度中应该明确责任主体,不能含糊概念。班级工作开展得好坏和良好学风、班风的形成班主任是关键,在制度中应该突出这一点。同时,班集体是班级所有同学的集体,荣誉和责任同样应当由所有班级成员一起获得和承担,因此,在借助考核制度明确班委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强化班级普通同学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认识到“一荣皆荣,一损俱损”的道理[2]。此外,负责单项考核的职能部门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具体考核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能及时准确地提交与考核相关的所有材料,为考核工作的顺利施行提供保障。
为了使班级考核工作具有更强的激励性,鼓励具备较强综合素质和特长的学生发挥最大潜能,考核奖励条款中应对个人和集体分别进行奖励,如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具体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对获得较高荣誉的学生,依据其取得成绩的类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另一方面对该学生所在班级以班级考核奖励加分的形式进行奖励。但所加的分值需在奖励办法中先行明确,如在加分细则部分,依据实际情况,对在科技创新、学术论文、宿舍建设、社会实践、创作发明和校外竞赛等相关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加分奖励,各项加分的分值权重以其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为依据确定,对有同学在国家级数学建模比赛、英语竞赛、高等数学竞赛、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奖,或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且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班级,应对班级进行一定的加分奖励。另外,依据实际情况可将学校“星级宿舍”评比、班级特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工作也纳入考核奖励范畴,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或个人进行相应的加分奖励。
表1 班级考核指标体系
目标考核制度建设增强了组织观念,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班级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组织机构存在的意义和作用。班级考核制度对班集体活动、荣誉和班级学习成绩优良率、及格率都有明确规定。学校各级组织在对考核制度进行宣传时,也起到了进一步强化集体主义和荣辱观思想的作用,向学生清晰地阐述了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作为大学生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可纠正现在高校中“个人自由主义”等不正确的思想,为营造班级“互助”的良好氛围创造条件,促进学生良好个人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养成。
大学有“教育年轻人、做尖端研究、为社会服务”3项重任。目标考核制度修改了现有班级考核条例中模糊的、定性的考核措施,采用指标量化的形式进行考核。在工作中明确设定量化的考核目标值,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职责,且工作效果较好的集体或个人获得满分,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集体或个人,则要依据考核细则进行逐项减分。笔者通过对南京林业大学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班级考核试点工作进行研究发现,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班集体、班主任、班级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的责任;量化的考核形式,合理的工作权重划分,可将责任细分到每一位班级成员身上。责任的明确可以增加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有利于促进相互监督等良好风气的形成。此外,考核制度依据权重以量化的形式对工作进行考核,如何扣分、加分和进行奖励都有明确规定,这样在提高责任意识的同时也为班级工作和学生指明了努力方向,能够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
考核制度涵盖高校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方面,是对班级工作、班级学风等情况的综合考察。因此要做好班级目标考核工作,高校相关部门应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日常考核制度,完善检查、督导和反馈等日常管理体制。实践证明,制度的建立对指导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积极作用,各部门要完成考核目标就必须制定出与之配套的监察考核制度或工作条例来指导相应工作,如与党务部门相关的党员发展,与教务部门相关的学习成绩优良率、及格率,团委的社会实践考核情况、学生社团参与情况、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等。
目标考核制度中除了具体的考核内容外,还制定了与实际密切相关的加分和奖励细则,可对在班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班集体、班主任和优秀学生进行加分和奖金奖励,使学生既可以通过努力为班集体争取加分,同时其个人的贡献价值也得到了应有的认可。这种分类奖励方式可以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为优秀学生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形成“赶—帮—超”“传—帮—带”的良好班级风尚。实践证明,制度实施以后对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有较大的帮助,尤其是在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效果明显。
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进程加快,各项法律法规日益完善,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因此,高校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减少工作随意性,使高校教育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高校班级目标考核制度的建立是对高校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的探索性研究,由于考核制度在人才培养和班级管理中具有导向性、矫正性等功能,高校管理工作及其考核制度要围绕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标来制定,中心思想必须是倡导优良学风,鼓励创新精神,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王汉生,王一鸽.目标管理责任制:农村基层政权的实践逻辑[J].社会学研究,2009(2):61-62.
[2]谭湘龙,张晓波,宋东日.浅谈高校班级的目标管理[J].中国电力教育,2009(131):1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