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志生 (武汉工业学院 艺术系,湖北 武汉430023)
蒋圣琥 (湖北省书画研究会,湖北 武汉430062)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当代书法也随之在1980年前后复苏,枯木逢春发新枝,书法艺术出现了繁荣发展的可喜景象。检阅复苏后这30余年书法前行的“脚印”,我们发现,当代书法在变革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异,这些变革和变异引起了我们的深度思考。
复苏之前的当代书法在1950~1976年这20多年的时间里似乎无所作为。1977年复苏之后的当代书法以艺术的名义名正言顺地登上了大雅之堂,展赛不断,参与者日见其多,佳作频现,新风格不断推出,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成就斐然。但在变革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情况。
在当代书法复苏之初,以一批老资格文化名人和部分老一辈革命家为领军人物的书法创作,继承书法传统,笔下所写重视法度,功力深厚,书写规范,风格古雅,书卷气十足,其文人书法风格大多与馆阁体相仿。不过,以今天的审美视角观照,那时的书家及其尚法而古雅的书作虽说令人恭敬,但其泥古过多,新意不足,给人留下些许遗憾,1980年在辽宁举办的“全国第一届书法篆刻展览”便是例证。在此后近30年时间内,中国书协和各地方书协相继成立,各种级别、名目的书法展赛竞相举办,作者面也逐渐扩大,风格不断创新,总的趋势是书法由古雅走向了时尚,大量具有时代感的佳作纷纷入展、获奖,被人效仿并流行开来,充分体现出时尚的特点。文革后的30余年中,当代书法在其后十余年呈现出与前十余年完全不同的格局,创新不断,风格变化。书法艺术在当代有了较大发展,并一改古雅之旧貌而一展时尚之新风,尽管新风中还有需要慎重评估和商榷的成分。
当代书法之前的书法史告诉我们,书法审美在过去的历朝历代几近格式化了,这体现在楷遵唐法、行宗宋法、草遵清法、隶遵汉法、篆遵秦法上,这就使得人们的审美取向高度趋同并形成模式。所以用今人的目光去观照古人的书法,似乎觉得辉煌千百年的古代书法变化并不十分丰富,在尚韵、尚法、尚意又尚态的审美取向指导下所形成的高古、典雅、唯美的传统书风逐代延续,变化不多。但站在古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前贤们在各自所处的时代创造出来的风格无疑是当时的新潮新派。他们虽厉行变革却极少变异,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传统风格。文革后的当代书法,由于有了宽松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创作环境,因而在活跃且敏感的思维驱动下,在时尚化审美理念指导下,书家们自由地创新,自由地抒情写意,自由地创立风格,使得当代书坛呈现出繁荣的局面。但不可否认,在繁荣的背后有着值得深思的繁杂、浮躁、反叛和自由无度之时弊。
这是被动感染的审美取向自由化后遗症。最早的甲骨文书写已经有法可循,唐代尚法更不待言,即便在尚韵的东晋、尚意的宋代和尚态的元明,韵、意、态等的传达都是在遵法前提下进行的;当代有一些老书家意识到了创新书法的必要性,还有一些后起之秀乐于接受新事物并将时尚化审美理念融入书法实践,他们心中有法但不囿于成法,“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因而创作出了不少有新意的佳作。但当代书法也有如下现象值得注意:其一,书法(书写有法)的本义似乎被某些人遗忘了或曰误读了,书写时或有法,或无法,或“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笔下之作因为其线条、结构和章法等透出一些灵性和新意,乍看很抢眼,细看不免失望,因为透过形式看内涵,基本功不足的缺憾暴露无遗,师法、笔法、墨法、章法、神韵、意境等经不起推敲;其二,一部分人在书法创作过程中因过于张扬个性而别出心裁:或笔法反串,粗刷横画细勒竖画,或抛弃结构法则而离间构形,或视章法原则于不顾,满纸密布乱作一团;其三,一批原本写美字的老名家转而写丑书,他们的用笔一反常规,笔下之作线条粗糙,结字险怪,章法玄奥,风格诡异,别说书法圈外人看不懂,就连一般圈内人都不知所云,似乎找不到法则的影子。守法?变法?乱法?无法?无论用什么方法写出来的作品都可能入选国展且都可能获奖,叫人一时难辨“风向”,许多人因此而深感迷惘。
当代书法的变革是全方位的,这就使得当代书坛面貌为之一新。但在事业红火、成就斐然的背后,我们不能回避一个现实,那就是当代书法在创新过程中发生了部分的变异,这多少有些令人尴尬。这与前面谈到的三点是互为因果的。
我们经常说,书法要有时代感,要体现时代精神。那么如何用笔墨来诠释“时代感”和“时代精神”?借用时下流行语言解释就是书法创作要与时俱进,但这个解释也很抽象。倒是身在尘世心忧生计的某些书家们用行动作了实在而具体的阐释,那就是洞识时务紧跟形势,或迎合评委的口味沽名钓誉,或迎合市场口味以字换钱,有名就有利,有钱就有一切,一切都市场化了,市场需要怎样的风格他们就按怎样的风格写。另外就是瞅准社会流行动态,顺应一部分人的异化审美情趣。在改革开放的当今时代,人们都在追求时尚,书法家也不例外,大家共同营造了时尚氛围。时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像新闻记者一样追求新、奇、特,并迅速流行。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书法的变革也在追新求异并时兴流行,书法就像走进了“休闲装”时代(服装是所有人的物质包装,书法则是书法家除物质包装之外的一种精神包装)——传统的纯正楷书就像正统的中山装已被绝大多数人压在“箱底”,即使要写也就像休闲西装一样小作变化使之略带随意性;行草书是最自由无度的了,如同时髦人士的着装没有固定性,或严密封闭仅露五官,或袒胸露背仅遮三点,喜欢文雅的色彩别致单一,喜欢招摇的则用五彩缤纷吸引眼球;篆隶也有创意,笔法墨法章法颠覆成规,线条粗制滥造如同麻布粗服上身;丑书最为怪异,就像时尚青年的“乞丐装”,高价的补丁上装和牛仔破裤让人侧目而视。这些都体现着书家审美情趣的异化,并且像传染病一样迅速流行开来。
当今时世艺术创作环境较之以前自由、宽松多了。在书法审美环节上,书家的取向也由古代相对单一的“唯美取向”转向流美、稚拙、率性、丑怪等多元化。唐代著名书法理论家孙过庭的《书谱》有言:“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1](P126)这是书坛前贤的古训,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审美标准,其后一直被书家们奉为法则代代沿用,以美为基调指导书法创作,因而有了大量书法圈内和圈外人喜闻乐见、雅俗共赏的佳作涌现。当代书法创作环境自由宽松,一些人弃成规而自由书写,厉行变革的同时有所变异,导致丑怪书法日益增多,尤其是名人实验性的丑怪书法所占的比例日渐走高,在不加限制的情况下可能有“燎原”之势。某专业大报2009年初在头版推出了一个新栏目,真、行、草、隶、篆五体分期上报,各由声名显赫的当代书家分别提供展示作品。也许这些书家大都处于“由聪明转糊涂”或曰“返璞归真”的转型期,都在积极探索书法艺术的新形式、新风格,所以他们的实验之作大多以不太美观、不太受看的面目示人,这是他们探索的表现,也是他们胆识过人的表现。除这些名家外还有一些不知名的书家也正从事书法丑化的工作。但无论是知名的还是不知名的,公允地说,他们的书法面目不美但还没有丑到极致。还有丑到极致并令人瞠目结舌的:1985年首次露面的“现代派书法”才是丑书怪书的滥觞,这些现代派及其“作品”玩弄水韵墨趣,破坏文字结构,颠覆书法传统而画(不是写)得满纸“桃符”,除了他们自己津津乐道,思维正常、审美情趣不俗的书法圈内人和圈外人大概没几个能读懂这些“桃符”的真正含义。这便是过度自由不加限制的结果。
当代书法的创作由于某些书家对法则的轻视而导致局面相对混乱几近无法无序,使许多人陷入迷惘之中,大家在努力地寻求突破和出路。而某些“有识之士”寻到了灵丹妙方、“根本大法”,那就是投机取巧,以评委的审美取向为法则,因为上展和评奖绝对是评委说了算,不取悦评委一切都白搭。一些人投评委所好,具体做法是:上届书展哪些作品获奖了,这次就模仿那些作品;打听到这届哪些名家当评委了,就抄袭那些评委的风格。评委中什么样的审美观都有,他们笔下有写美的,也有写丑的,还有写怪的,且其中一部分人是由写美字转向写丑书的。所以,入展和获奖作品中什么样的字都有,一部分是对上届获奖作品的模仿、蹈袭,一部分明显能看出评委的影子来。这便是投机的结果。
著名美学家王朝闻在他的美学名著 《审美谈》中有一段经典论述:“艺术,不论是企图引起人们对肯定人物的同情,还是企图引起人们对否定人物的憎恨,都要求它的形式是美的。”[2](P231)王老所说的艺术当然包括书法,书法在形式上应该是美的,但变异了的书法就不一定是美的,尽管书写者自己认为它是美的,但它常常受到人们的“憎恨”。面对这种尴尬结果反映出的问题,我们得从审美角度去认真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人的思想也随之解放,对一切外来事物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包容,尤其是对物质的享受更是追求新颖和时尚。改革开放已经30年,拿今天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较,国人尤其是年轻男女突出的表现就是大都喜欢张扬个性,追新求异成了时尚并风行城乡。改革开放对人民生活产生的最大影响首先表现在穿衣打扮上,然后波及到各个方面,这就形成了一种时尚化的社会大背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文学艺术受到时尚的感染,艺术家们纷纷改变观念更新思路,一方面照搬西方,一方面将西方艺术有选择地、借鉴式地融入民族艺术,使之形成全新的面貌。但有的令人匪夷所思:文学界“才女”会拍回车键并将白话分行,于是“诞生”了著名的“梨花体”新诗;丹青高手效仿西画创作,于是有了毕加索式的中国画;戏剧界模仿20世纪起始于巴黎的荒诞剧使得台下兴奋异常;原本以写实性重大题材电影而多次获得国际大奖的名导演,如今也在银幕上“拍案惊奇”迎合低俗了;时下舞台上的青春男女正上演着美国黑人宣泄情绪、扭筋掰骨式的街舞。文学是这样,戏剧是这样,绘画是这样,电影是这样,音乐是这样,书法也是这样,并不同程度地、部分地表现出各有特色的新奇和丑怪来,在变革的同时发生了部分变异。分析这种变异现象,除了上述所言乃时代与社会大背景使然之外,最关键的一点是某些艺术家本身审美思维的悖反所致。审视变异书法并结合其他艺术的种种表现和影响,我们认为这可能是部分书家融汇、借鉴中外其他艺术,融入“先锋派”①文艺支流的必然结果,也是效仿中外艺术家审美悖反思维而厉行艺术创新的结果。但在审美情趣雅俗共赏的书法受众眼中,这种结果是非正常的、畸形的。
唐代书法名家虞世南的《笔髓论·契妙》开篇有一段话:“……心正气和则契于妙,心神不正书则攲斜,志气不和字则颠仆。”[1](P113)其中这些“心”字作何解?美学家王朝闻老先生认为:“心”字是指艺术创作过程中,主观条件的重要性,都是指主观作用于艺术的创造性。[2](P266-267)笔者认为,王老所理解的“主观作用”应该包含书家的审美思维对于书法艺术创造的指导作用,“心神不正书则攲斜,志气不和字则颠仆”中的“心神不正”、“志气不和”说的就是悖反性审美思维,而“攲斜”和“颠仆”则分别说明在审美悖反思维作用下写出的丑怪恶札。虞世南就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写丑弄怪的行为对书者进行了心理解剖,找出了因由,令人信服。而当代书坛的写丑弄怪者除了有与虞世南所解剖的相同心理以外,还有一点就是适应社会发展和艺术创新的需要,打着探索和创新的旗号,或张扬自我,或宣泄情绪,或悖反审美。王朝闻先生说:“美不能脱离真善,脱离真善的美可能向丑转化。”[2](P9)当代书法中某些写丑弄怪行为是否是少数书家于主观审美 (而非道德品质)上脱离真善呢?这个问题要由书家自己来回答。
当代学者王洪岳博士在他的 《审美的悖反:先锋文艺新论》一书中指出:“先锋派艺术的变形与当代人的精神畸变有密切的关系。这种精神畸变始自日常生存首先是日常用语的显在或隐在的、但又强大的权利网络的禁锢。变形正是突出‘重围’的策略乃至先锋艺术思维的核心。”[3](P160)当代书坛部分崇尚丑怪的书家们也许接受或受影响于西方先锋派的思维模式,并进行探索性实验,试图突出“重围”,以至于把握不慎而最终形成了丑怪的风格面目;但也不可否认个别书家存在精神畸变的病态,只不过讳疾忌医不愿承认而已。这种病态的诱因是什么?是大环境使然,是感染各艺术领域中某些人的“先锋”审美悖反心理使然。如前所言,中国当代的文学、绘画、戏剧、舞蹈、电影等都有过盲目追赶时尚而导致变异的现象,那么在文艺大环境、大背景下,当代书坛的某些“先锋”人士就不可能不受其影响而难以 “洁身自好”,虽然他们并非先锋派的在册成员,但他们的审美悖反思维是与先锋派不谋而合的。当然,可能还有另一个因由:先锋派艺术表现出较为强烈的变异欲望,他们对所谓现实的写照、对自我意识的表现、对浪漫的追求非常热衷,尤其是某些中国先锋派艺术家包括书法家在经历了 “文革”致使人性畸形之后,很自然地对世界、对自然和对人生产生怪异感并想要再现于笔端,于是便一反文艺追求完满和完美的传统,而将变异引入创作之中。
书法的传统实用功能已经退化或行将舍弃,当代书法以艺术的名义和愉悦心神的作用登上了大雅之堂,成为“展厅艺术”,但进入展厅起码要过两道难关:一要过书家自己这道关;二要过评委这道关。前者要经过学养积累、技法掌握、技巧运用、风格创立等多方面的艰苦历练,后者则要得到评委的赏识。评委中的专业书家理所当然是全国书坛的名家高手,他们在书法艺术上的造诣早就得到了同仁的肯定和称道,并将他们排在书法队伍的前列领军前行。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像伯乐一样担当着发现良驹、拔携新秀的重任,所以他们的表态就意味着对参选作品“生”与“死”的评判。从中国书协主办的1~9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情况看,由各届评委相中入展、获奖的作者、作品已经成千上万,现在这些作者大多是声名显赫的书法家,是各地书坛的领头人,有的也已进入国展的评委库。从发现人才这个意义上讲,评委们功不可没。但随着书法的逐渐回暖,国家级书法展的逐届举办,书坛出现了一些微妙的不和谐现象,其中之一就是一些渴望成名的投稿者投机取巧、绞尽脑汁琢磨评委。关于如何琢磨评委前文有过简要陈述,现在要说的是由于投稿者琢磨评委、评委口味被“传染”之后书坛所呈现的流行格局。评委中有人崇尚稚拙,于是展品中本应“流而畅”的草书也稚拙起来,完全失却了草书的特性和应有面目;评委中有人喜欢丑怪,于是展品中本应精致工整美观的楷书也被丑化了,几乎找不到楷书的影子;评委中有人看重所谓的粗犷,于是展品中本应“婉而通”、“精而密”的篆隶却被有些人写得像叫花子一样粗头乱服但不见豪放,有的笔画垂曳、形象耷拉像瘾君子似的萎靡不振;评委中有人常常用笔“扫”字扫得横重竖轻,于是展品中就有复制品;评委中有人喜欢离间字的结构,于是展品中就会出现“克隆”者,等等不胜枚举,关键是这些入展、获奖的作品可能成为下一届展览投稿者效仿的对象并引起连锁反应。这些现象相当普遍且迅速流行。随着历届评委的每一次更换,书坛流行风就会随之转向。当代书法人部分地迷失了自我,一味跟在评委身后亦步亦趋,完全没有自己的审美主张,以致书法面目和风格雷同现象非常严重。
书法艺术是中国的国粹,其变革应该在审美内涵民族化、审美情趣健康化、审美取向典雅化的前提下进行。书法艺术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和社会现象,不仅是供人们欣赏的对象,而且有特定的形成过程,它的创新及其所产生的反作用不能不顾及欣赏者的接受度。正因为如此,它对欣赏者的适应性是以它能不能引起对方的美感或愉悦为条件的。而且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和社会现象,只有当它反映了人们共性的和发展着的审美需要,它才可能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
注 释:
① 出现于西方1919年前后,泛指某些大众难以接近和理解的具有创造性的艺术家的雅号;“先锋”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中国艺术界已频繁使用,当代书坛的某些名家正是那个时期出道的有识之士。
[1]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历代书法论文选[C].上海书画出版社,1983.
[2]王朝闻.审美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3]王洪岳.审美的悖反:先锋文艺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