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元 (武汉工程大学 法商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建国60年来,我国社会已发生了全方位和多层次的变迁,社会转型亦正在进行之中。社会变迁的实质是制度变迁,社会转型实质上是制度转型。我们已进入了真正意义的现代社会,开启了一个制度时代的新纪元,制度构成了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基本空间。在这个时代,需要一种新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态度,即新的思维方式。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1]也就是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迁,必须变革人们的思维方式。现代社会是一个制度社会,这就要求人们树立一种制度思维方式。所谓制度思维方式,是指以制度为基本视角,以规范与有序为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以和谐发展为目的的一种思维方式或思维模式。[2]制度思维方式是思维方式的优化,是唯物辩证思维方式在现时代的具体表现。如果说没有制度思维方式在传统社会中尚无关紧要的话,那么在现代社会则是致命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讲的制度(institution),与社会制度的制度(system)不同,是程序、规则和规范的意思,用诺思的话说,是“游戏规则”,即特定群体的行为模式和互动框架。
人们的思维方式,总是与他们所处时代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当然,思维方式的变革,特别是科学思维方式的建立,又进一步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变革。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一个民族要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3]
近代以来,思维方式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和辩证的思维方式。恩格斯指出,这两种思维方式都是科学技术的产物。在谈到哲学唯物主义思维方式时,恩格斯指出,18世纪机械唯物主义,就是和当时的自然科学发展状况相适应的。15世纪至18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整体上处于搜集材料的阶段。在这一时期,自然科学家们为了深入认识自然界各种运动形态及其规律性,撇开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变化,暂时把它们作为一种孤立的、静止的和不变的东西进行观察、分析和研究。同样,辩证思维方式也是与自然科学发展状况相一致的。“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4]这种辩证的思维方式缘于康德的“星云假说”在“这个完全适合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观念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而且用的是很科学的方法,以致他所使用的大多数论据,直到现在还有效”,[5]它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得到了完善的形式。黑格尔留给人们的是“辩证的思维方式”。[6]当然,“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7]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思维方式是辩证思维方式的科学形态。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唯物辩证的思维方式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思维方式与黑格尔“辩证的思维方式”的根本分野。近年来,“实践思维方式”在我国理论界颇受关注。所谓实践思维方式,简单地说,就是从实践出发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种认知模式。尽管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争鸣仍在进行之中,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即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的出发点。在现代,社会实践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醒人们,必须用唯物的、辩证的眼光和方法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因此,科学技术的发展,既为唯物辩证思维方式的确立提供了现实的直接的基础,也为唯物辩证思维方式的与时俱进提出了要求。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在内容上,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相互交叉为特征的科学技术革命高歌猛进。信息技术代表着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的显著特征是,脑力劳动取代体力劳动成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劳动方式。现代信息技术还突破了两个 “局限性”,即人脑的局限性和地域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一种新的资本形态——信息资本问世,并开始影响整个社会生活。在这方面,比起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有过之而无不及。生物可以不按照原有的繁殖方式和遗传方向,而是按照技术规律由人制造出来。转基因、克隆等生物技术已经使人自己成为技术改造、创造和制造的对象。由于涉及到有机生命问题,特别是道德主体——人的生命问题,它对观念形成的冲击更大,它引发的伦理冲突将会更严重。二是在社会作用上,科学技术的两面性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惑与迷茫。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进步,特别是推动了生产力的日新月异。每一次科学技术的革命性变革,都推动生产力以及整个社会发生革命性的变革。但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每向前推进一步,人类似乎离灭顶之灾更近了一步。人类发明创造了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似乎又“异化”为人的对立面。当然,科学技术本身没有对错,其负面作用应完全归咎于人类自身,是人类对科学技术的滥用,造成了科学技术成为人类的“对立面”,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气温上升这些大自然回赠给我们人类的“礼物”就是证明。
归纳起来,可以认为,现代科学技术的根本特点是整体性,或曰系统性。科学技术的发展不能只是一个或某几个方面的发展,而必须是社会的全面发展。整体是一个框架,是一个系统,是各部分之间的有机统一,是按照一定规则构建的。整体意味着规则,整体性亦即规则性。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制度因素或规则因素,否则就会成为“脱缰野马”,给人类发展造成破坏。因此,思维方式的变革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思维方式的变革,思维方式的变革又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一方面,思维方式必须与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特点相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交往超越了地域或国家的界限,世界成为一个“地球村”,交往日益密切与频繁,但利益永远是人们交往的主题。人们的利益不同,价值取向不同,如果没有规则,交往就不能有序进行。同时,人们的交往往往是在虚拟世界中进行的,虚拟世界既大大拓展了人类交往的空间,又大大提高了交往的风险。利益竞争更加剧了这种风险。如何控制风险?方法很多,但根本的一条是制定规则和遵守规则。规则是虚拟世界的“生命”。生物技术的发展,挑战着人们的观念和伦理。但是,观念的更新是有规则的,既要符合科学要求,又要符合道德要求。技术的发展也是如此,只有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才是科学的、道德的。有些生物技术的新突破,之所以造成人类的恐慌,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人们担心它损害人类的根本利益。而道德伦理是一个制度或规则范畴。在发展和应用科学技术的问题上,要有规则,要遵守规则:一是道德;二是人类的根本利益。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丢掉这两个规则。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由规则所决定的。
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有赖于制度思维方式的确立与发展。一个基本事实是:只有既符合道德,又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才能获得全人类的欢迎和支持,才能实现科学发展。相反,就必然遭到全人类的反对和唾弃。换句话说,制度或规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本空间。当然,科学技术本身没有发展空间限制的问题,科学技术越发展越好,但是科学技术一旦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就对制度以及制度思维方式具有依赖性。
科学技术跨国界和市场经济一体化是全球化的两个主要助推力,即全球化主要是指科学技术全球化基础上的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显著标志是:真正世界规模的社会化大生产和大交往格局开始形成,全球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开始建立,在全球范围内综合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日趋紧密。对于这个过程,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已作了科学的展望: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它必须以全球为战场。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个过程大大加速,到今天经济全球化基本形成。但是,全球化趋势早已超出了经济领域而对整个社会生活产生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正如戴维·赫尔德所言:“全球流动、交往和网络的广度、深度、速度及影响是史无前例的,而且涉及到所有社会领域。”[8]当前爆发的世界金融危机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首先,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每一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都离不开世界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即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导致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全球化。有人赞成经济全球化,但反对政治、文化的全球化,认为政治、文化不应该也不可能全球化。这是可以理解的。保持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的独立性和个性,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但应该注意,全球化和一体化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趋势,它承认差别,强调联系;一体化则是行为主体实行的一种体制或政策,它以抹杀差别或差别最小化为前提。一个国家政治、文化的发展必然越来越受到其他国家政治、文化发展的影响,这是不以人的意志这转移的。因此,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有世界性思维,否则生存和发展就是一个问题。在全球化过程中,融合与交锋是两个基本趋势。融合是新生,是共赢;交锋是比较与选择,是趋归。
其次,人们的生活已经超越了地域甚至国界日趋汇流。国家的制度可以不同,人们的信仰可以不同,但人们对生活的多样化、潮流化、时尚化、舒适化等的追求却是共同的。美国总统奥巴马访问上海发表演讲时说,中美两国的文化有很多差别,但也有很多共同的东西,比如有共同的人性。奥巴马这里所讲的人性,笔者理解为人作人的特性——人的共同性。人性不是抽象的,而是生活的。生活中的人性是没有疆域的。
再次,全球化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有可能实现全球范围内资源的优化配置,极大地促进世界经济繁荣;另一方面,它又带来了一些全球性或灾难性的问题,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困境。人们对前者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对后者则关注不够。其实,全球化的消极因素越来越凸显出来,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担忧。一是强权政治的盛行成为世界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应该说,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是世界的多极化。但是,强权政治并未放弃对世界单极化的追求。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世界范围内强力推行自己的价值观。我们知道,价值观根植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中,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价值观,就像人有黄种人、黑种人、白种人一样,遗传使然,根深蒂固。当然,不同的价值观肯定有一些共性的东西。如果试图用单一化的价值观一统天下,冲突则不可避免,同时,也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二是资本扩张造成世界性的生态危机。生态危机主要表现为资源枯竭、环境污染、气候变暖等全球性的问题。造成生态危机的原因固然很多,但资本的全球化扩张无疑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资本的本性是贪婪,对利润的无限贪婪,这决定了它所驱使的生产力无节制地向自然界索取财富,必然导致资源的巨大消耗和环境的巨大破坏。资本的贪婪是经济全球化的内在动力。也就是说,在以资本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被消耗”、“被污染”、“被破坏”的首先是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国家。
由此可见,制度与规则是全球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没有制度与规则,混乱无序,全球化就是一句空话。可以说,全球化过程实质上是不同制度与规则相互接纳、相互融合和相互激荡的过程。但是,必须看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全球化进程的主要推动者。我们之所以积极参与这个过程,是因为这是一个客观趋势,只有顺应这种趋势,才能争得我们的最大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国家处于弱势地位。也就是说,制度与规则主要是别人制定的。制度与规则总是体现着制定者的意志和利益,没有绝对的公正与公平。应该说,我们参与全球化进程以来,吃了不少的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思维的缺位。因此,确立制度思维方式是参与全球化进程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制度与规则是别人制定的,体现了制定者的“游戏规则”。这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无法改变的。我们是后来者,我们必须承受制度与规则带给我们的限制与损失。但是,我们要研究规则,吃透规则,合理地利用规则。另一方面,我们又要积极参与规则的制定。我们是后来者,但不能永远“被规则”,也要努力成为世界市场经济体系中真正的主体。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我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短短30年,一个庞大、繁荣、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大市场奇迹般地出现了,巨大的财富岩浆似地喷涌而出。但是,市场经济在培育繁荣与富有的同时,也在培育物质上的贪婪和精神上的贫穷。应该说,市场经济制度的很多子系统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转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离我们的理想还比较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贪婪与贫穷。“与计划经济比较,市场经济具有持续激励人们积极劳动、积极发明、积极创造的功能。但迄今为止的资本主义市场确实覆盖了过大的社会空间,侵入了过多的生活领域,它和经济主义、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一起建构了一个貌似平等的等级结构,也建构了一个复杂的文化符号体系。在这样的等级结构和符号体系中,多数人认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多多地赚钱、快乐地消费,于是他们永不知足地追逐金钱和财富。”[9]贪婪与贫穷的主要表现是对规则的漠视或无知,是制度思维方式的严重缺位。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竞争的源头是利益。利益使竞争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竞争是残酷的,但是有规则的,即所谓“游戏规则”。可以说,有规则的竞争是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的基本条件。规则是市场主体之间博弈的结果,因而对每个市场主体都具有制约性。但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在这方面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规则系统还不完善,有的规则尚未建立起来:二是规则有了,人们却缺乏规则意识,不按规则办事,公平竞争往往成为一个“美丽的童话”,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
市场经济是一种道德经济。我们在强调制度、规则的重要性时,并没有否认道德的约束力。市场经济是道德与制度的统一。一方面,在现代社会,道德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道德中展示着制度的严肃性,制度中体现着道德的精神。另一方面,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规则。制度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囊括所有的社会规范,包括道德规范。譬如,“八荣八耻”就是重要的社会规范。道德是我们做人的底线,也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底线。一旦失去这个底线,市场经济体系便轰然坍塌。我们是一个有着优良道德传统的国度,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的“大堤”却屡屡遇险,道德失范现象严重。
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诚信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这里之所以特别强调诚信,是因为其是市场经济中最起码的规则。市场经济是一种高度非人格化的经济形态,没有诚信,可以说是寸步难行,因为诚信是秩序与合作的基本因子,是效率的代名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的。市场经济以合作为必要前提。因为诚信,在同一个“游戏规则”中,投机行为减少,未来变得可以预期;同时,由于行为主体之间信任的增强,合作就变得更加经常而有效。因此,“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应该包括三个基本的层面:市场经济主体的诚信;政府的诚信;政府官员的诚信。我们在强调市场经济主体的诚信时,往往忽视了政府和政府官员的诚信,这是不对的。市场经济主体的诚信需要政府和政府官员诚信的引导或塑造。在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之所以能运行,是因为诚信,诚信是主流;市场经济运行之所以不理想,不讲诚信是一个重要的破坏性因素。
所以,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制度经济。制度与规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市场就是一个规则框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实质上就是要建立一个基本的制度体系或规则体系。既然如此,培养对制度与规则普遍的社会认同感,按制度办事,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便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方面,要建立制度。有学者称,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应该把它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不然它就会成为“不好的市场经济”。这个观点是对的。有人认为,经济发展了,自然就会规范起来。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有害的。我们应该尽早建立市场经济规则,让市场经济有一个正确的发展轨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求规则建立之初就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在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有规则比没规则好,规则存在着问题可以完善。没有规则的市场经济很容易陷入混乱无序的泥淖,经不得任何的风吹草动。在这方面,世界上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不少。
另一方面,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在进入市场经济之前都应该培养规则意识,确立制度思维方式。要知道,走进市场就等于走进了规则之中。规则对每个人都是有效的,也是公平的。竞争也好,合作也好,都是有规则的。只有遵守规则,才能得到规则的保护。“人们的相互交往,包括经济生活中的相互交往,都依赖于某种信任。信任以一种秩序为基础。而要维护这种秩序,就要依靠各种禁止不可见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的规则。”[10]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只有遵守规则,从规则出发想问题、办事情,才能赢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可以说,制度思维方式是市场经济主体必须具备的第一素质。
我国社会已进入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风险期,机遇与风险同时并存。因此,党的十六大以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中国政治生活的主题。之所以提出这个根本性的战略任务和指导方针,其现实依据就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着诸多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既是这种“阶段性特征”的重要成因,亦是这种“阶段性特征”的主要表征。
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日趋加深。马克思恩格斯160多年前的担心正在变成现实: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和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愈演愈烈,全球性的生态危机日益凸显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窘迫。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是人与自然矛盾日益加深的重要表现。资源短缺根源于资源消耗,资源消耗又根源于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对自然界的疯狂掠夺。人的欲望的无限性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不会因为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而达成平衡。有人说,如果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将是由资源引起的。这并非妄语,因资源引起的战火已经烧焦了几个国家的国土。同样,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因资源消耗而引起的环境污染在改变着气候,并从根本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复杂。较之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更加复杂。这是由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的。当然,人与自然的矛盾,归根到底,也是人与人的矛盾。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又是由利益的复杂性决定的。人的利益是多方面的,但经济利益是根本。人与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经济关系,人与人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经济上的矛盾。或者说,一切矛盾都是由经济利益引起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建立,但很不完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利益分配上存在着诸多弊端。譬如,有资料显示,我国贫富差别仍在扩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很多民生问题都与之密不可分。在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存在着两个极端:无度的奢侈和极度的困窘。与此相关的,还有城乡收入差别、行业收入差别、地区收入差别等。说到底,就是分配制度存在问题,各种社会矛盾由此而生,并有激化的可能。又譬如腐败问题。这些年来,腐败是愈反愈烈,“前腐后继”。究其原因,一是利益,二是制度。利益的诱惑和制度的漏洞是腐败的温床。这也是诸多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是干群矛盾、党群矛盾等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的加速器。同时,在我国现阶段,阶级及阶级矛盾仍然存在,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在人民内部,出现了一些新的阶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趋复杂化。不同阶级、阶层的人们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这是人与人之间矛盾日益复杂的根本因由。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如何化解矛盾?根本的一条是制度。在笔者看来,和谐社会是指以制度为根本方式,化解矛盾,降低风险,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状态。
有人认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确立一种和谐思维方式。笔者不反对这种提法,但觉得这还不够,即从和谐的视角出发能否化解矛盾、实现和谐,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笔者认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确立制度思维方式。
和谐社会的根本特征是什么?概括起来有三点。一是多元共生。多元,意味着差别,差别即矛盾和冲突。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否认矛盾,也不是要消灭矛盾,而是以矛盾的存在为前提,把矛盾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那么,如何调控矛盾?用制度。制度是一个基本的框架。二是充满活力。和谐,是百花竞艳、万马奔腾的局面。制度是一种激励和导向机制,给人提供一种自由的选择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三是规范有序。制度的关键功能是增进秩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要。需要是利益的表达——权利。每个人都有维护和实现自己利益的权利。当权利超过合理的限度时,冲突就不可避免。因此,制度规范就显得十分必要。制度学派的布罗姆利说:“没有社会秩序,一个社会就不可能运转。制度安排或工作规则形成了社会秩序,并使它运转和生存。 ”[1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和谐的最根本保证就是要用合理的制度保证利益的公平分配。公平这个古老的命题在今天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公平地分配并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必须建立公平的规则体系,包括公平的初次分配规则和再分配规则。在初次分配时,公平的意义在于确立“贡献”和“收入”之间的对应关系,鼓励积极劳动、积极发明、积极创造。在再分配时,公平的意义在于让每个人都获得相应的发展机会。在这里,笔者再次呼吁:请尊重罗尔斯提出的差别原则吧!所谓差别原则,就是“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12]谁是“最不利者”?“最不利者是指拥有最低期望值的收入阶层。”[13]什么是“最大利益”?罗尔斯认为是理性人的理性欲望,即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凡是有理性的人,都有自己的“最大利益”,“最不利者”也不例外。用这个标准衡量,在我国现阶段,农民、农民工、城市的失业者、生理和精神上的残疾者,还有广大的西部和农村等等都是“最不利者”。建立差别原则,在不损害所有人利益的前提下,给那些“最不利者”提供更多的机会,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这种原则,不应该只是一种口号或理论,而应该是一种制度、一种规则,人人都遵守的制度或规则。
31年的改革开放,成就巨大。一方面,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为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创造了前提条件;另一方面,解放了人,特别是解放了人的思想,民主思想和人权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人们享有宪法保障的各种自由与权利,可以追求个人的理想,按自己的价值观和喜爱的方式来生活。这两个因素的集合,其结果是社会生活趋向多元化。
一是人们需要的全面化。需要是人的一种“天然必然性”,[14]亦是人的一种“内在的必然性”。[15]马克思主义认为,生存和发展是人的本质需要。这种本质需要是通过诸多方面表现出来的,即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不同的人、人群有不同的需要,而且每个人的需要都是多方面的,既有内容上的多样性,也有形式上的多样性。可以说,人们的需要日益立体化、全面化。需要的全面化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是社会文化的多样态。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之中,在这个意义上,人是“文化的动物”。改革开放以来,文化空前繁荣,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在这场变革中,健康是趋势,个性是时尚,多元是潮流。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群都有不同的文化需求,社会文化的多样态也就成为必然。不仅社会文化的内容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而且人们接受文化的渠道也日益复杂。在这个过程中,健康的文化仍占主导地位,人们的文化生活基本上是健康的。但也必须看到,非主流的、不健康的文化的消极作用是强大的。一方面,一些腐朽的东西沉渣泛起,且都冠以诸如 “享乐文化”、“风水文化”、“帝王文化”等“文化”之名,使人良莠莫辨;另一方面,外来和内生的各种社会思潮,如科学主义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自由主义思潮、伪科学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等,鱼龙混杂,炫人耳目,都试图抢滩登陆,攻占人心。
三是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不同的文化,是不同的价值体系。文化的多元,必然导致价值观的多元。市场经济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价值观的多元。人们在选择价值、价值评价、价值创造中表现出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取向准则。一方面,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民主与法制意识等等,日益成为大多数国人的自觉选择;另一方面,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以及各种不正之风、违法犯罪的不断滋长,也极易诱发人们内在欲望的膨胀,从而使人们的价值选择发生偏差。
四是生活方式的复杂性。不同的生活方式是由不同的文化及其价值观所决定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不同的生活方式,体现了不同的价值选择,体现了社会生活的多样性,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并非所有的生活方式都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这里,有两个现象值得特别关注:一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人们普遍存在着一种“暴富”心理,体现在生活方式上,就是追求过度的物质享受。当然,这只是相对的,因为大多数人仍处于较低的生活水平;二是网络正日益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9年4月,我国境内网站达287.8万个,互联网网民3.16亿,手机上网人数1.176亿。中小学生上网人数早在2006年就突破了3000万。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现实是,网络传播的不都是先进文化,甚至不都是文化。
多元和多样并非坏事,只有多元共生,才有活力,才有和谐。但参差不齐,良莠不分,精华与糟粕并存,无疑增加了人们价值识别和价值选择的难度。如何实现多元之间的和谐有序?一靠自觉,二靠制度,而且最根本的是靠制度。制度有“硬制度”和“软制度”之分。“硬制度”是指人们设计和制定的行为规则,具有强制性;“软制度”是指存在于人们内心的文化及其价值体系,主要靠自觉性,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 “软实力”。实现多元之间的和谐共振,“硬制度”必不可少。人们需要的满足和生活方式的选择,都离不开“硬制度”的规范。“硬制度”明确告诉人们,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但是,只有“硬制度”是不够的,“软制度”更重要,因为一味地强制,只治表不能治本,而只有发自内心的自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制度是建立在一定文化基础之上的基本价值体系,或者说,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都属于制度范畴。“‘文化’可被解释为一种由共同价值支持的规则系统。”[16]一定的文化是人们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积淀下来并要求人们都遵守的规则系统。同时,一定的法律制度及其他社会规范,都是一定文化精神的载体。
文化之所以具有规范功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价值观。价值观,特别是社会基本价值观,是意识形态的核心,亦是文化的核心,具有非常强的规范功能。我们可以把上述多元性的内容看成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体系:
外层:生活方式→中层:利益→深层:文化→内核:价值观
由此可以看出价值观在“软制度”甚至全部制度中的地位。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利益,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一方面,价值观是文化秩序乃至整个社会秩序形成的关键;另一方面,“制度还影响着人们所持有的价值观和人们所追求的目标。因此,制度反映着对一个人与共同体内其他人之间关系的主观理解,对制度的认可和执行完全依赖于社会所主张的文化观念。一个共同体内共有的基本价值支持着社会的凝聚力并激励人们在制度框架内行动。”[17]
在文化体系中,思维方式是最关键的因素,可以称之为“硬核”,是一个文化体系区别另一个文化体系的质的规定性。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有什么样的特质?我们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实质与基本精神是一种新型的制度文化。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思维方式必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实质和基本精神,确立制度思维方式。
确立制度思维方式,就是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用先进文化鼓励人、引导人、塑造人,特别是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国家建构的,在社会精神生活领域占主导和引导地位的价值观念体系和行动规范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它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化的思想体系”和“观念形态的国家机器”。在多元文化背景中,要正确处理好一元和多元的关系。坚持一元主导,就是要发挥一元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坚持多元共生,就是要兼容并包,相互砥砺,共同发展。多元意味着矛盾与冲突,一元意味着规范与统一。
“马克思主义有一种理想因素,即暗含着价值设定和终极目标。”[18]。那么,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设定和终极目标”是什么呢?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所谓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指“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19]显然,这是一种理想状态,只有到未来共产主义才能实现。但这不仅仅是一个理想,而是一个现实的历史任务。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理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发展生产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与计划经济相比,改革开放,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促进了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思想开放而多元;生活显著改善;积极劳动,积极发明,积极创造;受教育的程度和各方面的能力、素质普遍提高;民主意识大大增强,参政议政;个性日益彰显,自主性、自觉性、创造性和责任性不断增强等。应该说,人的发展开始具有了全面的特性。但不可否认,人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人们还没摆脱对各种关系(如组织、单位、家庭、权力等)以及物的依赖,独立人格尚未形成。
有学者指出,实现现代化关键是实现人的现代化。也有学者认为,在现阶段人的全面发展主要表现为人的现代化。那么,什么是人的现代化呢?学界的讨论很多,答案也不一致。这是正常的,因为人是一个复杂体,人的现代化也必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笔者认为,在这个复杂的系统中,有两个关键的因素,即民主与制度。现代社会的基本特质就是民主与制度。也就是说,人的现代化主要是指人的民主意识和制度思维方式的确立,而且民主意识与制度思维是统一的,其基本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可以说,确立制度思维方式是人的现代化的根本。关于这一点,美国社会学家英克尔斯有一段深刻的论述:“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引进作为现代化最显著标志的科学技术,移植先进国家卓有成效的工业管理方式、政府机构形式、教育制度以及全部的课程内容……结果它们收获的是失败和沮丧……痛切的教训使一些人开始体会和领悟到,那些完善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原理,本身就是一些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没有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他们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再完善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20]在现代社会,制度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空间。离开了制度,不按制度来想问题、办事情,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更遑论人的全面发展。
在人的发展开始具有全面特性的条件下,人的发展其实面临着更复杂的情况:独立性、多样性、差别性、层次性等。人们的想法、利益、需要等日益复杂多元,人的个性日益凸显。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甚至人自身,都充满了矛盾和冲突,制度的堤坝有时轻而易举就被击溃。因此,培养制度思维方式就显得十分紧迫而关键。具体来讲,要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首先是个人发展与社会(每个人)发展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即每个人的发展)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一致性却往往被分裂性所代替。由于人对物具有较严重的依赖关系,因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不现实的,代之的是个人某些方面的发展,而个人某些方面的发展却往往是以牺牲社会发展或他人发展为前提的。譬如,由于少数人拥有极大的财富,其发展条件优裕,有可能使自己某些方面得到较好的发展。即使他们是合法拥有财富,但也与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有着极大的关系,就像一个蛋糕,你切得越多,留给别人的就越少。在一个社会里,当个人发展成为他人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时,这个社会肯定是不和谐的。这里,就有一个制度和规则的问题,即如何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亦即每人发展的基本一致。只有制度调节,才有可能做到基本公平,使个人发展与每个人的发展不致严重脱节。
其次是张扬个性与道德理性的关系。自由发展的实质是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绝不是每个人在各方面都获得普遍而均衡的发展。无论生产力如何发展,每个生命个体的绝对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同时,每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在任何时候都呈现出多样性。因此,在未来社会,每个人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个样子,而恰恰相反,每个人都个性鲜明,异彩纷呈。可以说,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质性内涵。当发展更多地还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时,个性发展显得尤其重要,没有个性,就意味着没有一技之长,意味着平庸,意味着没有竞争力,意味着生活得不到起码的保障。市场经济为个性张扬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没有个性,市场经济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思想解放,个性张扬,标新立异,多样性的统一造成了空前的繁荣与丰富。但在这个过程中,道德与理性却屡屡被突破,张扬个性有时候成为不择手段的 “代名词”。这里存在着一个道德、理性与法律相悖离的问题,合法律的不一定是道德的、理性的,符合道德和理性的,则一定是合法律的。现在,很多标新立异的行为没有违背法律,却是不道德的。
再次是正当得利和不正当得利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是人的发展的重要内容。离开利益谈发展,无异于缘木求鱼。利益,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利益。利益是市场经济的 “神经”。但公平竞争才是市场经济的 “灵魂”。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靠公平竞争来获得利益。失掉这个“灵魂”,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运行。所以,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规则。在共同规则下来谋取利益和发展自己,是实现社会和谐有序的基本因子。
最后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21]何为正义?“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22]换一句话说,正义是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也就是说,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在于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这说明了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要性。现实的人的发展,首要内容或基本前提就是要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意味着自身发展的可能与空间。义务,意味着他人发展的可能与空间。在一个正常社会,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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