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

2009-12-17 09:57
大家 2009年9期
关键词:二语习得

方 霞

摘要: 自二语习得研究进入语言学的视野以来,诸多语言学流派都试图用不同的理论框架来诠释二语习得所涉及的诸多元素。尝试以颇受关注的“普遍语法”之核心理念,通过其对母语习得的阐释,进而讨论其对二语习得的作用。焦点是对普遍语法对母语习得的“完全不可及”与“完全可及”两种观点进行探究性验证。

关键词: 普遍语法 一语习得 二语习得

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是生成语言学所提出的一个重要假设。根据这一假设,人类天生就有一套控制语言形式的原则和参数,其中原则是不会变化的,适用于所有的语言。相比之下,参数拥有数量有限的可以变化的数值。这些原则与参数决定了人类语言之间既有相似的地方也存在不同(Chomsky 1981,1995)。生成语言学派提出这一假设的目的是为了解释儿童为什么能自然而然地习得母语,并用来回答语言领域中的逻辑问题。普遍语法理论对第二语言习得研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引发了一系列实证研究。但是,研究者对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存有争议,本文将对此作一些探讨。

一、理論分析

儿童是怎样习得母语的?Chomsky首先用普遍语法这一概念来做解释,因为他相信若没有天生的语言才能来引导儿童的话,他们是不可能迅速而又毫不费力地学会母语的。在一些零乱的信息输入(如口语中常有错误出现并有口误等等)中,儿童自觉地创造了语言的智力能力,不仅超过了他们所获得的输入,而且与其它当地人掌握相同语言的变化及其相似。儿童早在掌握抽象概念有困难的年龄阶段就拥有了这一能力,然而语言或许就是他们所拥有的最为抽象的知识。如果人天生就赋予了普遍语法的话,再通过那些预先决定语言形式的基因蓝图,使得儿童所面临的学习任务就会变得更加容易。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世界上不同的语言在许多方面是相同的。

对二语学习者来说,他们会遇到同样的逻辑问题,即在一些支离破碎的信息输入中构建二语语法,必须在他们所接触的有限的语言范例中构建语言的抽象表现形式。尽管二者所面临的任务是一样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语学习者和儿童在学习过程中处理语言信息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呢?我们看下面两种可能性:

其一,二语语法受到普遍语法的约束。二语是自然语言的一个例子,因此,普遍语法对它的约束和对母语的约束是一样的。一些研究者深信二语学习者从他们母语的参数值出发,在信息输入的基础上重新确定这些参数的值。另外一些研究者认为二语学习者一开始就获得了普遍语法的参数值,就像小孩学习母语一样,不需要借助于母语的参数值。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二语习得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普遍语法的作用也是渐进的,证据之一是二语学习者在学习初期不可能掌握功能范畴。所有这些观点都认为二语语法能够(但不是必须)成为类似母语的语法。

其二,二语语法不受普遍语法约束或者说是普遍语法的功能被削减了。一些研究者认为二语语法与母语语法根本上是不同的,因为它们不再受普遍语法的约束,故学习者必须求助于普遍的学习机制,从而产生所谓的“野”语法。也就是说,这种语法没有必要与潜在于人类自然语言的那些普遍规则一致。另有研究者认为,只有那些在学习者的母语中被激活的原则和参数才可以被运用,故参数的重置是不可能的。根据这种观点,二语语法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受限于普遍语法,因为它没有违背普遍语法的原则和参数(它不是“野”语法),但它不可能与相同语言的母语说话人一样。

在考虑上述两种可能性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普遍语法理论是关于所有自然语言的理论,如果认为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没有影响的话,就意味着认为二语不属于自然语言的范畴。但是,早期的二语习得研究曾发现母语和二语习得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例如,把英语作为二语和母语来学习时,习得许多词素和否定句以及疑问句的结构,其发展的过程是相同的。当然,二语习得比母语的习得要复杂得多,这由以下诸种因素所决定:

1)二语学习者具备成熟的认知能力;

2)二语学习者至少已经掌握了一种语言;

3)二语学习者对二语的学习出自不同的动机(即语言学习的动机并非是为了人类基本交流的需求)。

这些因素对于考察二语习得过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即使普遍语法假设对于母语学习而言是正确的,它在二语学习中的作用还难以确定。从逻辑上讲,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是否可及存在两种情况:

1)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不可及

二语不受普遍语法原则和参数的限制,其表现不像是自然语言;

2)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可及,其可及性又分为两种:

* 完全可及:整个普遍语法理论对于二语学习者与对母语学习者一样是可及的。

* 部分可及:普遍语法的某些部分不再可及了。例如:在母语中没有被实现的功能特征(如母语是英语的学习者在学习其它拥有屈折变化或者是性别特征的语言时)就不能被习得。也就是说,二语语法是受到普遍语法限制的,没有违背原则与参数,但学习者可能没有能力重新确定这些参数的数值,因此把对母语的操作方式运用于新的语言。

不论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是否可及,母语对二语学习过程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种迁移影响使二语习得过程变得更加复杂了。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对一问题从理论角度加以探讨是必要的,但是,仅有理论分析是不够的,我们应该从心理语言学的角度对各种理论假设加以检验,看各种假设是否可以证实或证伪,是否具有心理现实性。下面我们对这方面的实证研究情况作一个回顾。

二、实证研究

对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起什么作用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普遍语法完全不可及。有一部分持这种观点的人强调儿童习得语言的早期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个“关键期”,在这一时期前后习得语言所运用的机制可能完全不同。对于成人来说,他们习得语言必须求助于一般的学习机制而不是普遍语法(Bley-Vroman 1989)。形成这一看法的原因有很多,或许最让人信服的就是一个常识性观察,即移民儿童对语言的掌握能够像对母语的掌握一样,但他们的父母却不能。Johnson,J& Newport,E(1989)在这方面做一个很有影响的研究。她们发现移民到达美国时的年龄与他们对英语中符合语法规则句子的判断情况之间有一定的关联。七岁以前来美国的儿童能像掌握母语一样掌握英语。到达美国时年龄越大,他们在测试中所犯的错误就越多。但这种关系并非对所有进行调查的语法属性的表现都是一样的。不过,有研究者通过对语料进行分析后判定,这并不意味着成人的语法不受普遍语法的限制(Hawkins 2001;White, 2003)。

另有一种观点认为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完全可及,Flynn(1996)就持这种观点。她认为普遍语法不论对儿童或成人、不论是在关键期之前或之后都起作用。在普遍语法的限制和约束下,二语学习者能构建目标语的语法,对普遍语法原则习得的调查研究表明,在母语中不使用的原则在二语中也起作用,而实际上也能被二语学习者学到。

析可以看出,普遍语法包括原则与参数两个部分,既然如此,我们可以考察这两个部分在二语习得中是否产生作用。实际上,大部分实证研究都是根据这一思路进行的。我们现在比较两项典型的研究,看原则与参数在二语习得中的情况。

Cook(1996)在一项研究中检测了二语学习者对结构依存原则(the principle of structure-dependency)的判断情况。这项研究涉及不同母语背景的成人英语学习者,让他们判断类似例1中违反结构依存原则的句子:

(1) Is Sam is the cat that brown?

调查数据显示,100%母语为芬兰语的英语学习者拒绝接受这类句子。相比之下,母语为日语的拒绝率为93.3%,母语为汉语的拒绝率为86.6%,英语母语使用者的拒绝率也为100%。Cook认为,这些英语学习者此前从未接触过这种句子,也没有人告诉过他们这类句子不可接受,但是调查数据明确表示不同母语背景的英语学习者都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

Cook在这项研究中也检测了英语学习者对主语脱落(the pro-drop parameter)这一参数的判断情况。判断材料中的句子都省去了主语,在英语中都是不可接受的,如例2:

(2) Is French.

调查数据显示,英语学习者很清楚没有主语的句子在英语中是不合语法的,母语为汉语的英语学习者正确判断率为64.2%,母语为日语的英语学习者正确判断率为73.3%,母语为芬兰语的英语学习者正确判断率为92.8%,英语母语使用者的正确判断率为90%。根据以上数据,Cook断定普遍语法中的原则与参数在二语习得中仍起作用。

Schachter(1996)也報告数据,对原则与参数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该项研究涉及邻接原则(the subjacency principle)与管辖范畴参数(the governing category parameter),受试为讲荷兰语、汉语、印尼语和韩语的成人二语英语学习者,控制组为英语母语使用者。邻接原则对句子生成过程中的移位加以限制,即每次移动不能越过两个或以上障碍,如例3~6所示:

(3) What does the professor expect us to know for the exam?

(4) Who did the President say he planned to appoint as ambassador?

(5) What did Susan destroy?

(6) *What did Susan destroy a book about?

测试所用的材料既有符合邻接原则或符合英语语法的句子,也有不符合邻接原则或英语语法的句子。

研究数据显示,讲荷兰语的受试与英语母语使用者的判断结果大致相同,对符合语法的句子和违反邻接原则的句子能加以区分,都接受前者而拒绝后者。讲汉语和印尼语的受试则能接受符合语法的句子,但对违反邻接原则的句子的判断能力很有限。更重要的是讲韩语的受试的表现。他们能够接受符合语法的句子,但对违反邻接原则的句子的判断是任意的,无规律可循。Schachter指出,母语的不同对受试的判断造成了显著影响。

管辖范畴参数涉及代词的指称范围,不同的语言取不同的参数值。在英语中,反身代词只能回指子句中的主语。在韩语中,反身代词既可以回指子句中的主语,也可以回指主句中的主语,如例7所示:

(7) Mary remembered that Alice had helped herself.

在例7中,反身代词herself只能指Alice而不能指Mary,但是在韩语同样的句子中,二者都能指。正因这种差别,研究受试选择了不同年龄段讲韩语的英语学习者,英语母语使用者作为对照。研究数据表明,年龄较小的受试与母语使用者的表现基本相同,对符合语法和不符合语法的句子都能作出正确的判断。但是,成人受试对正确句子的判断能力明显低下,而对错误句子的判断则是任意的。Schachter分析说,这种情况似乎说明只有儿童英语学习者能够重置这一参数,而成人英语学习者却很难。

以上两项研究都对原则与参数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进行了检验,都提供了实证数据,但所得出的结论正好相反。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看待这两项研究的结论。从逻辑上讲,有三种可能:一是其中一项的结论正确而另一项的结论错误,二是与其相反,还有一种可能是两项研究的结论都不正确。实际上,参与研究并持不同观点的人都强调自己的研究结论是正确的,另一方的研究不严谨,结论不可靠。这种情况让很多旁观者感到困惑。有人主张双方应该更严格地控制实验条件,以便得出更有说服力和更可靠的数据。截止目前为止,这样的数据似乎还没有出现。看来,对这一问题还需作更深入的思考。

三、结论与思考

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到底起什么作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课题。尽管目前已经有相当多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了解还非常有限。

当然,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研究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普遍语法框架下的二语习得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这些研究深化了我们对二语句法形态发展的理解。同时,普遍语法可以作为一个语言分析工具,它能使研究者们形成明确和集中的假设,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实验性研究。这种强有力的语言学工具不仅在描述学习者语言方面很有用,而且也可以用来描述被学习的语言以及学习者的母语。这些研究将有助于我们对人类语言有更多的了解。

参考文献:

【1】Chomsky,N.1981: 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 Dordrecht: Foris. 1995: The minimalist program.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Bley-Vroman, R.1989: What is the logical problem of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41-68.

【3】Johnson,J.and Newport,E.1989: Critical period effects in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the influence of maturational state on the acquisition of ESL. Cognitive Psychology 21,60-99.

【4】Howkins,R.2001: Second language syntax: A generative introduction. Oxford: Blackwell

【5】White,L.2003: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Universal Grammar. Canadian Journal of Linguistics

【6】Flynn,S.1996: A parameter-setting approach to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Handbook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San Diego,CA: Academic Press

【7】Cook, V. J. (1996). Competence and multi-competence. In G. Brown, K. Malmkjaer, & J. Williams (eds.), Performance and competence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Cambridge: CUP.

【8】Schachter,J.1996: Maturation and the issue of Universal Grammar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Academic Press

作者简介:方霞(1965年——),女,江西萍乡人,贵州师范大学大学外语教学部,副教授,文学学士,英国卢顿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英语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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