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视阈中的和谐社会构建

2009-12-04 07:50葛莉珍
理论导刊 2009年10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

葛莉珍

摘 要: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一个诸要素有机统一体。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立足于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础上,从人及其人的现实活动和实践出发,对社会作出了科学的分析,从哲学上为我们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论指导,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以人为本的、动态的、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

关键词:社会有机体;社会分析;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9)10-0050-03

“社会有机体”,是唯物史观用来表述社会诸要素有机统一的综合概念。马克思最早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版序言中又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这一概念既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家把资本主义社会看作万古不变的观点,又反对唯心史观把社会看作可按长官意志随便改变的、偶然发生和变化的机械的个人结合体的观点。社会有机体区别于生物有机体的主要特征在于:社会生活以生产实践为基础,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就是在生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批判继承早期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基础上对社会构成要素、结构及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阐述。

一、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分析社会的基础和出发点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科学地分析社会结构并从中揭示社会运动基本规律的科学理论。这一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它坚实地奠基于辨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共同的基石——实践的基础上。马克思是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基础上认识社会。

1.马克思是从人及其人的现实活动出发来认识和分析社会的。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和社会的主体,是社会有机体的基本要素。马克思非常注重人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他多次强调要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去理解社会。马克思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在马克思看来,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既是社会有机体体生产过程的结果,更重要的是,他同时也是社会有机体能动的主体。人不仅生活和活动于一定社会关系中,而且又不断地变革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从事着实践活动的人及在实践活动中所结成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才构成社会有机体。因此,马克思主张必须从“现实的人”和“个人的生活过程”出发。

2.马克思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并分析社会的。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各项活动的独立化正是从实践各要素中分化出来的,实践是人与外部世界的本质关系,是人与外部世界其它关系的基石;人的本质也是在实践中定型和发展的,人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存在方式,社会各种“器官”,如家庭、国家等等是实践活动中展现出来的,社会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世界是在实践中形成并在实践中历史的扩大;人对“对象、现实、感性”的把握是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解放也必须在实践中才能实际地达到。总之,实践是全部社会存在、社会活动的“细胞”,是人类社会“一切关系”的基础和生长点,即是经济活动关系、政治活动关系、宗教活动关系、精神活动的关系、交往活动的关系以及人的需要、利益、目的、手段和人的发展的“母体”。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社会有机体看成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有机体。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抓住了实践这个出发点,也就真正把握住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本质

二、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社会分析方法

马克思从现实的社会生活和实践出发,把社会理解为一个整体,运用辩证的、总体的、层次性的分析法,分析了社会在构成要素发展变化推动下的整体的发展变化,创立了一套科学的分析社会的基本方法。

1.辩证的分析法。马克思的辩证法,主要体现在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即无论是观察自然、人类社会的一切出发点,都是以它们的存在、联系、联结、作用、发展等方式去考察,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同时,马克思还提到“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社会生活的本质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并不是直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而是需要分析和揭示。由于社会呈现出来的各种现象是纷繁复杂的,既有直接显露本质的现象,又有掩盖和模糊本质的现象,因而要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必须对各种社会现象加以批判考察,从中把握其真实的内在的联系及其发展趋势。马克思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深入持久的批判,即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的揭露,才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进而对一般社会发展理论作出了新的阐释。

2.总体——要素分析法。总体性的研究方法,是马克思分析社会的基本方法之一。马克思把社会看成由诸种要素构成的庞大的、复杂的有机整体。马克思认为社会有机体的构成要素之间不是简单机械相加,而是有机结合并从属于作为整体的社会。“这种有机体制自身,作为整体来看,有它的各种前提,而它所以能够发展为一个整体恰恰就在于:所有的种种因素都从属于社会,或把它还缺少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这样,它就在历史上发展为一个整体了。向整体的转换构成了这种有机体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它发展中的一个环节”。马克思要求,研究社会,要从整体出发来认识部分。所以,总体性的方法,就是先从整体入手,然后再进而研究部分。如果从部分开始研究,也必须先把部分纳入整体之中,才能正确地认识部分。因为,整体并不是各成分的简单总和,它比成分的总和多出的是整体自身的性质。社会有机体的突出特征在于它的整体性,任何要素、部分一旦脱离了有机整体,便不再是它所应是的东西,也无法真实地把握它们。同时马克思也主张,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结合体。社会有机体进化的过程是其整体性、系统性不断增强的过程。社会有机体中,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机地融为一个整体,因此,必须从整体上理解各个局部、方面和要素,才能全面、真实地把握社会有机体。

3.层次分析法。层次性的研究方法,也是马克思分析社会的基本方法之一。首先,它主要体现在,马克思将社会结构的性质作为区分结构的主要标志。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结构可按其自身的社会属性,分为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意识形态等结构。这些结构又按其自身的属性,在社会结构中占据着位置并组成为自身的结构系统。其次,任何社会结构都在人类社会的时空中产生、发展与消亡。这样就形成了同一时空内的社会结构和不同时空内的社会结构,表现出社会结构的层次性。社会有机体的发展中有着类似生物学的规律。这就是社会有机体的发展总是把先前占主导地位的关系纳入到自己的基础层次中,积淀于自身的机体之间,然后在这一基础层次上展开新的层次,历史的发展又会将新的层次再积淀于基础层次,形成新的更高的层次。社会有机体便以这种内化与积淀的方式,使自己的层次越来越多样化,使自身的基础层次更为结实。

三、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揭示了社会是在实践基础上由人及其社会生活条件、要素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是从总体上把握人类社会结构和功能以及其作为整体系统发展过来的科学理论,它有利于我们对社会生活及其过程进行整体研究,注意社会生活各要素的相关性和整体性,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同时,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只有运用社会有机体的方法,系统分析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将社会作为一个有机动态系统来考察,才能论证整体最佳态势,为社会发展提供最佳方案。

1.坚持唯物辩证法,构建动态发展的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意味着社会稳定。但是,这种社会稳定不是抽象的和僵死静止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既要重视社会的稳定,又要重视社会的改革与发展。要在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中促进社会稳定。又以社会稳定的成果推进社会改革和发展。由于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发展问题仍然是我国社会最主要最根本的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有机体内在构成要素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始终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在社会有机体中,存在着许多既相同一又相对立的内容和要素,包括人口因素与自然环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等,这些内容及要素由于彼此相互依存而共生于同一有机体之中,又由于彼此矛盾相互排斥而相争于同一有机体之内,这种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的状态最终推动社会有机体的发展。所谓“和而不同”,就是在承认“不同”的基础上追求“和”,从而使事物得到发展,如果一味追求“同”,而忽视“不同”,不仅不能使事物得到发展,反而会使事物失败。也就是说“和”是目的,但“和”的前提是不忽视多样性的存在,没有多样性,就没有“和”,因为这样就泯灭了事物的个性特色。

联系当前的具体现实,就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并尊重当前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现实,努力构建各类社会力量相互制衡、互相促进的和谐社会,形成全体社会成员既各尽其能又各得其所又体现政治昌明、公平正义、诚信有序、良好相处、良性互动的和谐局面。强调社会各个组成要素要通过斗争化解矛盾、避免冲突而达到同一、和谐。当然,和谐不是完全无差别的同一,而是多种矛盾的并存、互补与有机统一,和谐承认矛盾中对立的一面,它并不意味着消灭差别,而是以事物的对立与差异为前提,通过差异的比较和交融,达到新的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就是在不断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中、不断克服社会各种不协调因素基础上而达到的一种动态平衡的和谐。

2.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分析社会的基本前提是现实的个人及社会实践活动,将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论,就应该透过社会看到人,看到人民群众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动作用,这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导原则和内在要求。

首先,社会有机体内的一切要素、关系包括规律,都是历史主体即人民群众活动的结果,社会是人的活动的产物,是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总和,社会有机体是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生成,又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一步步地从低级到高级演变和发展着的,没有人和人的实践活动,也就谈不上社会以及社会有机体的存在和发展。因此,要看到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者,要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其次也要看到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受惠者,发展的真正目的,就是要从经济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平等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逐步消除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现象,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为人民平等享有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坚持系统性原则,构建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社会有机体各构成要素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整体性系统性原则,要求我们认识和利用任何一种社会现象,都必须将该现象放在社会这一有机整体中来进行,分析这一现象在社会有机体中的作用,以及与其他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和谐社会就是社会有机体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揭示了社会是以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各种社会要素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因此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社会的整体性出发,构建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应该包括内部和谐和外部和谐,应该追求构成和谐社会这一复杂系统的整体协调,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协调,又包括人与社会的协调,也包括社会内部构成要素的整体协调。

首先,人与自然是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组成的基本要素,要使社会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要承认自然的应有价值,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促进自然的发展,在可持续发展中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并以此为基础,协调好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主要是指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然生态系统的协调,人类经济活动的需求增长要与生态系统供给能力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力水平,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促进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协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和生态基石。其次,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性的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中,是通过社会性的实践活动与自然界发生物质变换关系的,要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从人与社会的关系看,要通过协调好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推动民主和法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筑稳定合理的社会结构,培育良好的人际关系。第三,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各个组成要素彼此互相制约、互为前提、互相作用、互为中介,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社会事业的发展,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道路。目前我国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为了促进社会有机体和谐发展,必须进一步发展文化科技等社会事业。总之,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并且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之路。其核心问题和理想状态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以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社会整体文明系统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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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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