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和谐社会”思想的演进

2009-12-04 07:50杨利英
理论导刊 2009年10期
关键词:社会建设和谐社会

杨利英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毛泽东同志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初步探索;邓小平同志的理论蕴涵着丰富的社会和谐的思想;江泽民同志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推进;胡锦涛同志完善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体系。这一发展历程符合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设想。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建设;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9)10-0007-03

一、“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理想社会

“和谐”自古以来也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价值追求,历史上就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国语·郑语》中记载了“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说法,意思是万事万物和谐共存,才能产生欣欣向荣的局面,所有事物都相同一致,则世界难以向前发展;孔子提出的“和为贵”和儒家提出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和谐价值观的充分体现。墨子提出的“兼相爱”、“爱无差等”的理想社会方案;孟子描绘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礼记·礼运》中描绘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理想社会;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要建立“务使天下共享”,“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等。这些思想都从不同角度体现了中国人对“和谐”价值地追求。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他们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作出了科学设想,明确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730-731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

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就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他明确提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大力帮助农民,消除城乡对立;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同个人利益的结合上面;必须发扬民主,改革国家机关,精简机构,反对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时时处处千方百计地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等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进方向。

二、毛泽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初步探索

毛泽东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但他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成果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社会建设理论,是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的初步理论探索。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这篇重要著作中提出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对正确处理我国社会的一些重大关系做出深刻论述。提出“同时并举”的方针来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即工业与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与轻工业同时并举,中央工业与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中小企业同时并举;同时兼顾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经济上又好又快的发展;还要统筹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关系,努力实现不同利益主体的和谐共荣。

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中提出政治和谐:“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 [2]456-457政治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为实现政治和谐,毛泽东抓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个主题,提出一系列妥善处理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的方针与原则。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重要著作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要求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提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3]291这一原则方法对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切积极因素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社会和谐不仅表现在经济和政治方面,还体现在人民对文化生活的各种需求是否能够实现。毛泽东提出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解决科学文化领域存在的和谐共荣关系,这一方针尊重科学和艺术自身发展的规律,促进文化的繁荣,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不同需求,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他还认为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及宗教文化问题也属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课题。毛泽东早在《论联合政府》中即旗帜鲜明地阐述了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原则,要求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宗教文化问题。

毛泽东认为要实现党派关系的和谐,必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矛盾。他曾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4]34-35这一方针为正确处理多党派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也为构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促进各党派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关于实现各民族的和谐共处、共同繁荣,毛泽东提出要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同时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巩固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障了少数民族民主和自治的权利,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

三、邓小平理论中蕴涵的“和谐社会”思想

邓小平理论内容丰富而影响深远,其中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是其始终不渝的价值取向,邓小平的这些思想为系统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奠定了重要基础。邓小平理论体系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他在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还要求必须注重经济、政治、文化及物质文明、民主法制、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他指出:“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5]208并把这作为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之间的平衡关系,邓小平强调:“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任务很多,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如像经济与教育、科学,经济与政治、法律等等,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5]249-250这些重要论断都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来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指出实现社会和谐的途径: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惩治腐败和打击犯罪;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教育等。

共同富裕也是邓小平关于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现。邓小平对此有过深刻地论述:“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的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6]364那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就成了一句空话,社会就更加不可能实现和谐。1992年邓小平再次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373把实现共同富裕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这在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中是一个创新。此外,邓小平还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制也没有社会主义”;“不重视物质文明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也搞不好社会主义”等重要论断,都从不同方面说明了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和谐”目标的实现。

改革、发展、稳定三者是否协调是社会是否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邓小平认为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的重要论断,他还明确指出:“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要做这样的事,必须有安定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6]244可见,邓小平对三者的协调关系非常重视,就是要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富裕幸福,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江泽民对“和谐社会”思想的推进

江泽民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发展,江泽民指出:“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7]538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和谐社会必须具有发达的生产力基础,因为和谐稳定的社会以发展为前提,没有发展就没有民族的强盛和人民的富裕生活。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形态,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8]258全面发展进步的社会文明既包括物质文明也包括精神文明,缺少任何一个方面,社会发展就会受到影响,也不可能健康地向前发展。因而江泽民强调:“坚持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求在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到突出地位。”[8]259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相互联系的伟大成果,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二者互为条件、互为目的。

江泽民认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就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过程,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过程,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能称为全面发展。江泽民曾明确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加强这三方面的建设,根本目的是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9]161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7]574同时强调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关于发展改革稳定之间的关系问题,江泽民认为:“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8]16发展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江泽民有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不仅深刻阐明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且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五、胡锦涛对“和谐社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因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关系。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社会和谐绝不意味着没有矛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逐步构建的。正如胡锦涛指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10]707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此基本特征相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谐应该包括六个方面: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六个方面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明确提出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反映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和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中国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新进展,既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念的丰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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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7]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8]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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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 版社,2006.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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