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小燕
摘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一项根本制度。党委是高校全局工作、管理体制的政治领导核心。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最高行政领导,在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高职院校要加强和完善这一体制,需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握处理四个关系,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沟通能力,建立和完善“教授治教”、“教授治学”模式 。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贯彻落实 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制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自1950年后,先后经历了七个阶段的变迁,其中形式多样,一直没有真正确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我国高等学校领导体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该法第39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定里还指出: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其领导职责主要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的职权是: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等等。
从此,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靠法律的力量在全国高校(这里主要是指公办高校)推行,这不仅是党的主张,而且成为国家的意志,这为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高校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与以往的几种领导体制相比较,它是党和国家对建国50多年来高校领导体制探索、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的科学总结,也是适应我国现阶段国情和高校性质、根本任务与管理特点的有效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1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内涵
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党中央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我国高校的一项根本制度,是由我国高等学校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
正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是高校建立科学的管理决策运行模式的思想基础。所谓“党委领导”,是指党委集体领导,即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集体讨论决定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党委既是高校全局工作的领导核心,是高校的政治领导核心,也是高校管理体制的领导核心。所谓“校长负责”,是指校长对外是学校的法人,对内作为学校最高行政领导,在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校长负责是落实党委领导的关键,校长不仅要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地位和权威,还要充分维护高校法人权益。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体现了党委有对高校发展的战略性、全面性、根本性问题作出决策的重大职责,党委通过掌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把握着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政治方向。同时,校长负责制的施行,赋予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的相对独立的行政权,可以调动高校行政系统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保证我国高等教育能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工作实践中,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学校党、政一把手,各自工作职责不同,工作的出发点也不尽相同,党委书记更多地关注学校的稳定,校长更多地关注学校的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学校向前发展,教职员工才能看到希望,才会有积极性;而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离开稳定,发展也无从谈起。
2 高职院校如何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目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有1100多所,多数院校都是由中专和成人学校改制而成。因此,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党组织不够健全。就当前高职高专院校发展趋势来看,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是务必深刻理解其内涵,首先要明确党委领导什么,领导到什么程度,领导谁,怎么领导;校长负责什么,负责到什么程度,向谁负责,怎么负责,处理好书记和党委的关系,校长和党委的关系,书记和校长的关系,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关系等。清楚划分他们的职责,把握原则,一方面要保证党委统揽全局,发挥真正的领导核心和政治保证作用,另一方面保证校长在高校的领导作用和全校最高行政权力。
2.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高职院校大多成立不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时间都不长,对这一领导体制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执行的经验,不少高职院校没有制定符合学校特点的实施细则;一些学校尽管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还是存在不够健全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规章制度本身存在欠缺,操作性差,导致无法执行。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认识,已有的规章制度也被束之高阁,形同虚设,监督检查不力,落实不够。
因此,应该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一是健全和规范议事制度。建立健全比如《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事规则》、《党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校务委员会条例》等工作秩序和校领导下基层调研制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长信箱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校务公开议事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还有党委常委扩大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等,明确议题范围、决策程序、督察督办、民主参与和监督等。二是健全领导班子的工作制度。即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规范学校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明确规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具体内容,对学校日常工作的管理、集体决策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三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核心,也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四是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除了党政班子要民主集中、分工合理、精诚团结、共同奋斗外,还必须紧紧依靠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共同把学校的事情办好。五是健全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监督检查,把它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学院纪委也应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不断规范和检查领导干部的职责,科学监督和约束领导权力的使用。
目前,制度建设的重点是要解决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职责问题,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机构之间的工作定位。在具体的工作中,党委书记和校长、党务机构和行政机构只存在分工的不同,不存在谁领导谁的问题,要确立好二者之间相互配合的工作关系。有些问题要明确分工,但有些问题要共同合作,如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党委不容推卸的工作任务,更是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这就需要党政双方相互配合、协调工作、齐抓共管。各种制度的完善可以增强学院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是顺利贯彻实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模式的有力保障。
2.2把握处理好四个关系
高职院校要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必须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一是党政关系。党委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协调和支持行政工作的开展。学校行政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点抓好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后勤、实训基地等行政工作。党委领导是校长负责制的党委领导、党委不能包办、代替院长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校长负责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不能削弱党委领导,更不能脱离党委领导。二是党委书记与校长的关系。党委书记和校长在政治上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思想上团结一致,在工作上言行一致,在认识上协调一致。但在工作中,党政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党委书记和校长事实上是党政两套工作系统各自的负责人,并代表两套系统相互沟通,他们都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要公道正派,具有宽广的胸怀、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较高的决策水平及管理能力,要能够以身作则,为班子其他成员做出表率。三是党政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和校长在班子的团结中起决定作用,因此,他们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要知人善用,充分发挥班子每一个成员的特长和作用,让班子成员大胆地承担起各自主管的工作,尊重他们工作的首创性,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创造性地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勇于为他们承担责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形成合力。而学校领导干部要树立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大局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和校长的行政领导权威。四是学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的关系。学校的重大决策和各项具体措施要靠中层干部去落实,教学、科研、管理的日常工作要靠中层干部去组织,发展中的一般矛盾和问题要靠中层干部去解决。作为学院领导,要善于引导他们准确把握学校发展大局,激励他们的工作创新精神和能力,把各种活跃的思维统一到学校发展战略上来,把各种分散的力量凝聚到学校发展目标上来,同时,还要经常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帮助他们解决难点问题,主动关心和扶持他们在事业上的成长进步。
2.3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沟通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沟通能力是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础。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高校的规模、特点、层次等实际情况,科学配备该校党政领导班子。应该按照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方针,配备一支能够担当重任、能够覆盖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的高素质、高业务水平的领导班子队伍。作为高校的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这一领导体制的深远意义,要按照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团结协作的要求,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注重树立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依法治校,科学决策。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当好学院发展的总设计师;以战略家的眼光,确立先进的办学理念;明确学院的发展使命、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制订既具有前瞻性又切实可行的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发展内容和重大战略举措。
2.4建立和完善“教授治教”、“教授治学”模式
中国特色的大学权力体系包括以党委为核心的政治权力, 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权力, 以教授为主导的学术权力,需要把党委的政治领导、校长的行政管理和教授的学术权威有机结合起来,借鉴西方高校长期形成的教授治校的有益经验, 探索基于学术权力的教授参与式的高校管理体制, 即中国式的“教授治教”、“教授治学”模式,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管理、专家治学”的现代大学制度。只有这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 才能优化现代大学的体制结构,发挥最佳的体制功能。在执行决策时,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参与管理,听取来自一线教师的建议,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以教授为主体的决策咨询组织,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在民主办学、依法治校中的作用。建立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横向三元一体的权力体系,建立教授会。教授对学术政策的确定、学术规划的制订、教授的晋升和聘用、学位的授予、课程的设置调整等等重大学术问题进行决策。离开了“教授治教”、“教授治学”, 就可能使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制失去根基, 使现代大学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失去学术基础。
3 结束语
深刻理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是提高和完善这一体制的前提;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是顺利贯彻实施该运行模式的有力保障;把握处理好四个关系,建立和完善“教授治教”、“教授治学”模式是该运行模式的重点;党政领导干部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是贯彻落实该模式的基础。只有这样,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不偏离党中央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办学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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