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政府责任的必要性

2009-06-04 08:13
职教论坛 2009年10期
关键词:学习型社会政府责任农村

叶 敏

摘要: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是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中之重。农村各种资源缺乏的现状、构建农村学习型社会的准公共物品特性以及政府在制度创新和模式选择方面的不可替代性等,都决定了政府必须在构建农村“学习型社会”中承担应有的责任。

关键词:农村:学习型社会:政府责任

作者简介:叶敏(1974--),女,汉族,湖南常德人,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硕士,从事农村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的筹资方式研究”(编号xJK06QJL)的成果。

中图分类号:C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9)10-0034-03

构建农村学习型社会是党中央的重要战略部署。从深化改革的角度来看,无论人口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农村都是当前改革的重中之重,其改革的重点就是构建农村学习型社会。所谓构建学习型社会,就是通过营造农村社区的学习气氛。培养农民的学习兴趣,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农民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劳动技能和生产知识,建立一种有机的、能动的、结构扁平化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它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在数量控制、素质提高、资源配置、环境改造等方面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科学、合理地发挥人力资源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其实,在改革开放前,“在广大农村,农民群众从儿童到成人。不分年龄。不论性别,人人都能参与学习。形成了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雏形。由于种种原因。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我国农村“学习型社会”的发展势头减弱。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而我国又是一个农业大国,构建农村“学习型社会”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农村的战略目标,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中之重。因此,政府在构建农村“学习型社会”中应承担重要责任。

一、农村学习型社会准公共物品的特点需要政府参与

农村学习型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善于不断学习,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由此可见,农村学习型社会中所提供的学习资源是为满足农民的知识技能需求的,它针对的是广大农村居民,因此,这种学习资源不但需要农民个人付出一定的代价,同时,由于它面向全部农村居民的广博性,使其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从而决定了政府参与构建农村学习型社会的必然性。

公共物品理论认为,公共物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按照公共物品的供给、消费、技术等特征。依据公共物品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状况,公共物品可以被划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纯公共物品消费上不存在“拥挤效应”,不可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排他性使用,否则代价将非常高昂。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的范围十分广泛,它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而这里提到的农村学习型社会就属于准公共物品。

二、农村资源缺乏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农村金融资源缺乏

农村金融资源缺乏严重影响了农村学习型社会的建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之金融业目睹“三农”现状,害怕承担金融风险,从而使得农村金融资源严重缺乏。主要表现在农村金融机构不断缩减,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邮政储蓄只吸不贷,农村资金“失血”。政策性银行职能弱化,农业发展银行已由过去涉足农产品收购、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蜕变为目前单一支持粮棉购销的“收购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悄然退出,四大专业银行撤并了大量的县及县以下营业网点,其用于县以下的贷款总量直线下降。因此,农村金融资源缺乏,金融服务不足,制约了农业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自主创业,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部分团体和个人投入农村学习型社会的资金和热情。

(二)农村人力资源缺乏

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需要提供一定的人力资源做后盾。尽管农村学习型社会的构建目的之一是开发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然而,构建农村学习型社会毕竟是一件巨大的世纪工程,也需要庞大的人力资源来支持。我国13亿人口,9亿多农民,除了2亿出外打工以外,还有7亿在农村。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力资源素质差的问题已经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我国农村从长期以农促工开发自然资源为主正在逐步转向以工辅农开发人力资源为主。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现状是:总量过大,素质不高;地区分布不平衡,人口构成不合理;老龄化趋势明显。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力资源总量丰富但综合素质较低。与农村人力资源丰富的数量相比。其综合素质是比较低的。农村人力资源大批向城镇转移,导致低素质劳动力沉积。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构成状况如下:文盲或半文盲8.96%;小学33.65%;初中46.05%;高中9.37%;中专1.57%;大专及以上0.40%。另据报载,我国农村平均每万人中的技术人员不足7人,该类技术人员约占全国人口的0.06%,远低于美国的0.24%和日本的0.28%。随着农业生产科技应用日益广泛,和农业生产的日益发展,农村人口文化素质的差异逐渐演化为收入上的差异。而农村人口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乃至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三)农村教育资源缺乏

农村教育资源是农村构建学习社会的重要平台和重要的主体。农村教育资源的短缺直接影响了农村学习型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第一,财政核编过紧。许多县市每年都会对学校老师进行核编,按照一定的生源比例配置老师,并且规定没有到退休年龄的一律必须返校上课。这就导致许多老弱病残的教师还不得不呆在岗位上。第二,师资流失。随着城乡差距的拉大,进城教师被城市大量择优录取,越来越多的优秀教师进了城市。某所农村初中,在一次选拔入城教师的考试中,一共有9名教师榜上有名。一时间,学校无处寻找教师,初一数学直到开学一星期后才找到人代课。据了解。仅江西赣州每年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教师都在千名以上。第三,生源流向城市。“村小学到中心小学,中心小学到县城小学,优生不断流向县城”成了趋势,“去年在招收小学毕业生中,我们乡一共有12人入围,但最终来我们学校就读的只有一个,下学年,他也准备转学了。”一所农村初中的校长无奈地说。

三、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性需要政府的领导

(一)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是我国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泽民同志在倡导创建学习型社会时强调指

出,要“充分认识人力资源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的意义,把它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这是因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重要因素,已经不仅仅是土地、劳动力数量和资本数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人的知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也就是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就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而言,人口资源虽然丰富,但人才资源严重不足。我国目前农村人口的总体素质很低,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只占0.16%,每万人中农业科技人员数仅为5.29人,村一级最缺人才,高等人才几乎空白。这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严重滞后的状况,难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经济收入,严重制约着农业劳动效率的提高。创建学习型农村,就是要动员和利用各种科技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劳动技能和生产知识存量。它最为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在数量控制、素质提高、资源配置、环境改造等方面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充分、科学、合理地发挥人力资源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创建学习型农村,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化后发型国家,其面对的问题很多,但许多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在现代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国家和农村社会的关系以建立合理的体制问题。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三农问题,实际上就是农民问题,其核心问题就是农民的社会地位、素质提高和发展环境问题。创建学习型农村就是把农村作为一个整体加以通盘考虑,从人人手。通过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创建学习型农村作为一种目标体系,将为农村体制改革提供一个经济、政治和文化有机整体的新思维,这就是通过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大批觉悟高、懂科技、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农村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

(二)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十六大以来,全面学习、终身学习已蔚然成风。建设学习型社会也取得了明显进展,涌现出一批批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乡镇等。当前,我们要把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任务落实到农村。这是与建设新农村的根本要求相适应的。建设新农村关键在人。只有让农民了解建设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使他们认识到建设新农村是关系到他们当前切身利益和未来美好生活的事业,才能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无疑需要学习;只有让农民认识到,他们的自身素质,还不能适应完成建设新农村这个重大历史任务的要求,因此需要通过各种途径主要是学习这个途径来提高素质,完善自己。至于要使我们的农村基层干部不负历史使命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期望,成为建设新农村的好带头人,也只能通过不断的学习即知识和实践学习才能实现。目前中央政府已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把工作重心逐步地转向农村,把掌握的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因此,把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任务落实到农村既是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又具备了较好的时机和条件。

四、政府在制度创新和模式选择方面具有其他力量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于制度创新,在制度学派的文献中,它通常被视为制度变迁、制度发展的同义语,用以表达“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的动态过程。制度创新的主体包括个人、团体和政府,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改革实质上是中央政府主导的、以供给型制度创新为主要模式的制度变迁过程,而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是中央政府号召在农村建立新的制度和发展模式的重要举措,政府在农村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力源泉到底来自何处呢?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因是指政府作为制度主体的一种客观需要或潜在的利益。政府制度创新之所以具有必要性、可能性、必然性,其根据在于动力因素,而其动因的不同又决定着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规模、内容的不同。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因由于制度创新背景的复杂性及制度安排的多样性而从小到大、多种多样、包罗万象,但概括起来可归结为如下三个方面:外部动因、内部动因和主体动因。政府制度创新的外部动因是指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导致的社会环境的变迁,主要体现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变迁与互动。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是政府制度创新的重要原因和主要动力;政府制度创新的内部动因则指由于制度及制度结构自身的内在缺陷而导致的政府对现有制度的完善和新制度的供给:政府制度创新的主体动因是指行政分权体制下由于政府对利益的追求而诱致的制度创新,以期实现地方福利的最大化。任何一级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实际上都是由内部动因、外部动因和主体动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片面强调其中的某一方面都是不符合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内在逻辑的。

五、宪法规定了政府必须保证农民事受学习和教育的权利

政府要切实尊重农民受宪法保护的享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向农民提供教育资源的义务。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显然,这里的公民应该是全体居民或全体社会成员,既包括城镇居民。也包括农民。中国广大农村居民文化水平以及知识素养普遍比较低,农民进行学习的愿望却极其的强烈,因此,政府有责任建立一种学习模式和制度形式来推进农村文明的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精神素养,将有利于农村地区人力资源的开发,促进农村经济以及全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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