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谨防三种倾向

2009-06-04 08:12王振字
领导文萃 2009年7期
关键词:高福利财权懒人

王振字

改善民生,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已成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在推进改善民生的实际工作中,有三种倾向亟须引起重视。

倾向之一:大包大揽的旧体制回归。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职责。但一些部门和同志多沿用传统的惯性思维,多热衷于政府全买单、财政全兜底的大包大揽方式。这种倾向,忽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存在,模糊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界限,低估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功效。若任其过分依赖政府财政的做法持续下去,势必简单回归至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这种大而宽的供给格局,既损失效率又做不好公平,可能会重新回归原始平均主义的贫穷时代。

倾向之二:养懒人的高福利陷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积极探索市场规则与国家福利的平衡点,实现公平、正义。确保人人共享改革开放福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体现了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但在改善民生过程中,一些部门和同志超越了初级阶段的国情、省情,不顾财力可能,盲目“上马”、“扩面”、“提标”、“加速”,存在着“左倾”、“冒进”、“跃进”的苗头。政府的民生支出属于刚性的范畴,具有不可逆性,财政一旦进入就很难退出,就会步入边际效益递减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支出基数会越垫越高,受益者的期望值会越来越大,而满意度会越来越低。所以,一个超过历史阶段的高福利供给,势必会形成虚假的公平,产生效率的挤出效应,造成养懒人的高福利陷阱。

倾向之三:政府财力的部门化。1994年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较好克服了“诸侯经济”现象,提高了中央财政集中度。但由于政府职能转换迟缓,受部门利益的驱使,近些年来“王爷经济”现象开始显现,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以第二财政的身份,过多地参与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出现了“各路大臣都分钱”、“跑步(部)前(钱)进”的问题,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甚至滋生了寻租、腐败行为。在改善民生过程中,某些职能部门依旧延续着上述的思维模式和行为准则,纷纷打着民生的旗号,通过设立专项、分配专项,进一步固化、强化了财权部门化的趋势。这种扭曲倾向继续发展下去,势必会肢解政府财权的完整性,加剧“撒芝麻盐”、“分小钱”等零打碎敲的现象,难以从全局上有效改善民生。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将长期存在。在改善民生问题上,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本着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妥善处理好需要和可能、局部与全局、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社会账,注重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长效机制,做到从制度上保障民生问题的解决。

(摘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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