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文学自觉观念的本土化

2009-05-08 10:02朴英爱
新西部下半月 2009年2期
关键词:本土化观念

朴英爱

【摘 要】 本文分析并界定了“文学自觉”的含义,认为文学能够意识到自己存在以及自己存在的方式,还有自己存在的必要性、存在的价值,还能预见到进一步发展的取向,才能算是中国文学自觉的完全实现。

【关键词】 文学自觉;观念;本土化

文学自觉是我国文学史上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一般把我国古代文学的自觉定为魏晋时期,笔者查阅了近几年的有关论著,发现关于这个话题其实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其中一个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文学自觉到底是什么意思,即这个概念对中国文学史意味着什么,这个概念用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否合适。

关于中国文学自觉期的最早提法应该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孙俍工翻译了铃木虎雄的《中国古代文艺论史》,铃木在其中提出了“魏时代——支那文学上的自觉期”一说,“自孔子以来至汉末,都是不能离开道德以观文学的,而且一般的文学者单是以鼓吹道德底思想做为手段而承认其价值的。但到魏以后却不然,文学底自身是有价值底思想已经在这一时期发生了,所以我以为魏底时代是中国文学上的自觉时代”铃木虎雄认为中国文学到了魏晋才承认有独立的地位,而在道德或政治上欲直接地利用文学的儒者一流的实用说,可以看作为一种排斥纯文学的倾向。铃木虎雄认为魏晋时代的文学与道德和政治脱离,这种纯文学的观点正体现了文学的自觉。这应该是中国文学自觉期的最早提出者。我国国内文学自觉期的最早提出者应该是鲁迅,他1927年在广州的讲演《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提到曹丕,他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王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后来的学者很多都同意这种看法,典型的如刘大杰《魏晋思想论》评价《典论·论文》:“他对于文学的对象,有离开六艺而注重纯文学的倾向。……在这里看不见宗经原道的意思,也没有班固那套正统的伦理观念,脱尽了儒学的桎梏”,并认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些话“已有艺术至上主义的倾向,对于纯文学的发展,是要给予以重大的影响的。”其实这些意见是存在一些矛盾的。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古代就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史。甚至于中国第一部文学史还不是中国人所著,“目前学术界认为第一部中国文学史是英国人翟里斯写的,出版于1901年。其实,早在1880年,圣彼得堡斯塔秀列维奇印刷所就出版了俄国汉学家王西里所写的《中国文学史纲要》,这才应该是世界第一部中国文学史。”而且中国古代也少有所谓“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作品,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总是习惯附丽于国家、社会、个人、政治、文化等等利益对象上。所谓的“Art for Art' s sake”即“为艺术而艺术”也就是纯文学,或者称唯美主义,这个概念并不产生在中国,而是西方。唯美主义的旗帜是“为艺术而艺术”,这一核心理论贯穿于唯美主义所有文学理论和艺术思想之中。“为艺术而艺术” 又叫“唯美主义”或“颓废主义”本是19世纪后期产生于法国并波及整个欧洲的一种文艺思潮。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大致了解这种思潮产生的时代背景:“在19世纪,尤其是19世纪中后期,西方文化传统开始出现了断层:基督教信仰动摇了,理性主义逐渐走向沦落;与此同时,社会形态迅速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度,商业精神也随之得以完全确立。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之下,人们不得不以一种新的视角、新的价值向度来重新审视人类自身以及各种文化形态,试图在处于动摇、崩溃之中的传统价值体系之外,重新建立起人类的精神家园。它前期打出了‘为艺术而艺术的旗帜,把捍卫艺术的独立与自足作为自己的准则,表现出了对‘纯艺术的执著追求;后期又以人的主体性的确立和实现作为目标,提出了所谓人生艺术化的命题,表现出对自我实现方式的积极探索。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唯美主义文艺思潮是一次对于建构新的文化价值体系的积极尝试。它无论是在题材的开拓方面,还是在文学观念的建构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先导性,是西方现代派文学和西方现当代文学观念的源头之一。”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就已经接受这种思潮的影响了,鲁迅1929年4月选编过英国唯美主义艺术家比亚兹莱的绘画《比亚兹莱画选》并对这种思想进行了论述。

大多数的学者都认为曹丕的《典论·论文》是中国文学自觉的最显著的标志,那么其中表达了这种“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想没有呢?考辨《典论·论文》对文学的态度,首先需要考虑曹丕是不是真的在倡导所谓纯文学。《典论·论文》曰:“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里,“经国”一般理解为治理国家,在他看来,正因为文章是丰功伟绩的体现,它才可以立于不朽之地位。他非但没有摆脱对于文章的功利性考虑,而且还把它作为著述的范围,更把它作为实现其统治的思想资本。试问,绝对意义上的纯文学——无关社会、个人利益等的美文学怎么可能得到曹丕在如此高度上的肯定呢?作为一代帝王也就是国家统治机器的最高领导者,他怎么会宣扬无关其利益的所谓“纯文学”呢?诚然曹丕的《典论·论文》在文学史上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观点,譬如对于作家气质、个性、风格的论述,对于文学体裁的区分以及关于文学批评者的正确态度等等,这些观点对于中国文学的发展确实有很重要的意义。但这些不是只针对于纯文学,笔者认为作为一个政治集团的领导者,他强调更多的应该是有关“经国”和“大业”的文学作品。

这样看来“为艺术而艺术”这种艺术观念与中国传统的“经国”、“伟业”文学观是很难协调到一起的,甚至可以说是矛盾的:一个要求为艺术去创造艺术,一个要求为了某种政治理念去创造艺术;一个要求摒弃所有外在功利,一个则大谈功利所在;一个产生在西方的工业社会,一个则产生在东方的农业社会;一个产生在近现代的欧洲,一个产生在古老的中国;一个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文学思潮,一个是一个民族长期的文学习惯;那么现在把“为艺术而艺术”这种观念用在中国文学史上不是显得有些蹩脚么?

中国不是没有唯美主义的文学作品,但在古代并不多见,真正意义上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作品也只是在近现代才产生,围绕“纯文学”展开的讨论也一直从上世纪的80年代持续到本世纪,而且大家都看到的一个现象是“纯文学”一直走的是一条衰败的道路。那么面对这种状况,我们应该怎样来界定中国文学的自觉呢?笔者认为针对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国度,只能用自己的语言来界定所谓的“文学自觉”,也就是本文所谓的“中国文学自觉观念的本土化”。但首先应该界定“文学自觉”的含义,本文认为应该这样来形容“文学自觉”:文学能够意识到自己存在、以及自己存在的方式,还有自己存在的必要性、存在的价值,还能预见到进一步发展的取向。而且文学创作者、文学作品、文学理论、文学批评者都达到一定的数量和深度时,才能算是中国文学自觉的完全实现。只有紧紧抓住中国文学本身的特点才能在理论上予以准确描述、概括,进行下一步的理论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 铃木虎雄著.孙俍工译.中国占代文艺论史.上海北新书局,1928.

[2] 刘大杰.魏晋思想论.上海占籍出版社,1998.

[3] 〔美〕 艾布拉姆斯.文学术语汇释.转引自解志熙.美的偏至.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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