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整体把握”的阅读教学观

2006-07-28 05:57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6年5期
关键词:整体把握直觉整体

谢 东

“整体把握”是语文课程标准倡导的一种重要理念,在标准中多次出现。综观几处具体的表述,可以发现,它的涵义并不一致,而是在两种意义上被使用。一种是指整体直觉的文章把握方式,也就是不通过逻辑的层层推导,而是涵泳沉潜于作品之中,凭借直觉,对文本整体作灵感式的体悟。一般认为,相对于印欧语系而言,汉语言是一种模糊的,有着极大自由和随意性的艺术语言,它长于暗示、隐喻,善于表达朦胧隐蔽的感觉、体验和情感;汉语的修辞崇尚“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追求以有限的文字包孕具有生长因素的深广意蕴;汉语意义的确定,需要在整个题旨情境的映衬下,靠语感和领悟来把握。因而,中国传统的文章解读,重整体感受和直觉体悟,这是汉语言的特点和中国人思维特征所决定的特有的解读方式,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整体把握”,所谓“整体把握能力”,就是运用这种方式来解读文章的能力。

还有一种涵义就是指“从整体上把握文本内容,理清思路,概括要点,理解文本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这里的“整体把握”就是“把握整体”,主要是以逻辑分析、推理的方式把握文章的内容要点、脉络结构、主旨观点和情感基调。

放在语文教学发展的大背景中来看,语文课程标准在这两种意义上对“整体把握”的强调有着明显的针对性:对整体直觉的解读方式的强调针对的是以往阅读教学重理性轻感性,重内容理解,轻情感熏陶,重客观意义的追寻,轻学生个人的感受体会的理性化、分析型的取向。而对“把握整体”的强调则主要针对的是语文教学中长期存在的过分强调字、词、句、段的“讲深讲透”,孤立地看待、讲解字词、段落大意、中心思想、写作特点这种肢解课文的做法。

应该说,在特定的语境中,在这两种意义上倡导“整体把握”,对于纠正以往语文教学的一些弊端是有意义的,但是,作为一种基本的课程理念和教学建议,它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就整体直觉的把握方式而言,首先,它的适用范围是很有限的,如科技文、议论文以及那些“建筑在现代理性分析基础上的文本”,就必须采用逻辑分析的方式来把握,因而这种只适用于部分文学作品的解读方式无法指导整个阅读教学。其次,即便是被认为适宜采用整体直觉的方式来把握的那部分文学作品,在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学中,以感受、体验作为主要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淡化逻辑思维的训练,把感性置于理性之上,其科学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一方面,就文学艺术本身的特点而言,它既是形象的,同时又是理性的,文学作品的阅读,“需要我们在一种既是理性,又是情感的方式中去把握整个意义”(托马斯·芒罗),仅凭感性直觉或理性分析,都难以真正把握其丰富内涵。另一方面,就学生的阅读能力结构而言,以感性直觉为基础的语感能力固然重要,但与逻辑思维有着密切联系的组织连贯能力、阅读概括能力、评价能力、推理能力等也同样是极为重要的构成因素,这方面的能力因素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充分的发展,必将影响整个阅读能力结构的水平。事实上,我国传统的重整体感受和直觉体悟,轻逻辑分析和综合的文章解读方式,主要是一种文学批评、鉴赏的策略和方法,而在学校语文教育中,并不是一味强调体味的。朱熹就认为,“读书须是仔细。逐字逐句,要见着落。若用工粗卤,不务精思,只道无可疑处。非无可疑,理会不到,不知有疑尔。”(《朱子语类辑略》卷二)强调读书要逐字逐句切实弄明白,要努力去做深入精密的思考,不能满足于浅表的理解。唐彪在《读书作文谱》中说:“学生复讲书时,全要先生驳问,层层辩驳,如剥物相似,去尽皮方见肉,去尽肉方见骨,去尽骨方见髓,书理始见透彻,不可略见其大意。”强调通过理性思考,层层辩驳,逐步深入文章的内核,透彻地把握其精髓。应该说,纯粹意义上的整体直觉把握,主要适用于成熟的读者。当一个人的阅读技能已经高度熟练,知识、经验的积累、文化素养的积淀已经达到相当的程度时,他就有可能完全意识不到理性的推寻文义的过程,似乎可以直接没入客体之中,在物我相渗、主客统一中去感受、理解客体。但实际上,理性的读解、剖析的环节只是被简缩了,而不是被越过了。而对于不熟练、不成熟的读者来说,这些环节正是他们学习的重点。

因此,在语文教学中,感性与理性都应受到重视。以往语文教学的失误,并不在于采用了逻辑分析的教学方式、强调了逻辑思维的训练,而在于忽视了学生的感受和体验,忽视了形象思维、直觉思维的发展。语文课程标准并没有在感性与理性的辩证关系中来强调“整体直觉”的地位,而仅仅提出要“尤其”“重视”“整体把握(实际是整体直觉)的能力”,未免有些矫枉过正。在当前的语文课堂上,有一种趋势,那就是对朗读方法的偏爱(甚至以读代讲),以及充斥课堂的让学生谈感受、体会,而教师对讲解、分析普遍出现非乐观的态度和回避的心理,显然与课程标准的偏颇有一定关系。

(二)就“整体把握”而言,它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肢解课文的做法。任何文章总是一个由局部、细节组成的整体,文章的解读,总要经历一个由词而句,由句而段,由段而篇,由局部而整体的认识过程,局部的意义与整体的内涵息息相关,不了解局部也就无从把握整体。以往肢解课文的教学方式的弊端,并不在于强调了字、词、句、修辞、结构等的学习,也并非不涉及整体,而在于把文章看成局部和要素的简单相加,割裂局部与整体的联系,脱离整体的语境,孤立地看待、学习局部。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从整体上把握文本内容,理清思路,概括要点,理解文本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的对策,如果理解为整体重于局部,以把握整体代替分析局部,显然是荒谬的,放弃对局部的学习,架空分析,大而化之,必然也不能掌握整体。如果理解为在以往局部分析的基础上再加上把握整体,则如果局部分析仍然是“支离破碎”、“目无全牛”,则二者的相加也并不能摆脱“肢解”的弊端。何况在肢解模式中,概括段落大意、中心思想、写作特点等难道就不是“把握整体”吗?其实,肢解课文的解读方式的根源是“孤立把握”,是机械的、原子论的文章观和文章解读观,没有“联系”、“整体”的文章观和文章解读观,仅仅提出一个“把握整体”是无济于事的。

“整体把握”并不是一个有着确切涵义的专门术语,而是在不同场合,出于使用者的不同理解,可作多种解释。作为指导阅读教学的一种基本理念,课程标准有必要对其确切意义作出明确的界定,以避免意义的含混而导致教学的混乱。同时,为了使阅读教学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既克服长期以来存在的痼疾,又不矫枉过正,在两个极端之间来回摇摆,则应该对其有更全面、更合理的理解。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本文试图从两个层面来重新阐释“整体把握”。

(一)在文章观和文章解读观的层面上,“整体把握”可作如下理解:

1.文章是局部与整体的有机体。一方面,整体是由局部和细节构成的,文章的解读,总是从局部的字词开始,通过对局部信息的概括、分析、综合、评价等推理活动进而认识整体。没有对局部的字词句段的确切把握,学生对整体的理解也会是混沌、朦胧、飘忽的。另一方面,整体并不是局部和细节的简单相加,一个词,一个句子,一个段落,一个层次,都与整体的内涵息息相关,而不是自足的。如果割裂局部与整体的联系,将其从整体语境中离析出来,就难以真正理解其意义。

2.文章是各种要素和属性的有机体。首先,文章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别林斯基指出,对于内容来说,“它的形式对它并不是外在的,而是它自己所有的那种内容的发展”,内容总是与自己的形式“构成一体,消逝、消失在它里面,整个儿渗透在它里面”,就“象光充溢在水晶里一般”,二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其次,文章的内容系统和形式系统内部的各种要素也是统一的。以文学作品为例,它的内容意义包括政治意义、道德意义、历史意义、人生意义等等。它的形式意义包括语言、体裁、结构、视角、意象等等。这些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作品完整的内容系统和形式系统。第三,文学作品是一个由文学话语、文学形象和文学意蕴组成的多层次结构,这些不同的层面也是统一的。第四,很多作品尤其是文学作品,往往同时具有认识属性、审美属性和文化属性等多种属性,如孔子所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些属性相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互相融合、互相渗透,共同构成作品的整体属性。

语文教育作为母语教育,不仅仅是工具层面的语言教育,还包含丰富的人文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语文技能,还要传承汉语言文字所承载的民族文化,养育学生的人文情怀,发展健全的人格和完善的个性。就阅读教学而言,语文教育整体目标和功能的实现,取决于对文章的各种因素和属性的全面把握。以往语文教学的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源于对文章整体性的割裂,以及对某些因素和属性的忽视。如重语言形式,轻思想内容;重政治意义,轻道德意义、人生意义;重文学话语、文学形象,轻文学意蕴;重认识属性,轻审美属性,等等。

3.文章不是一种封闭自足的客体,而是处在与社会生活、与作者的广泛联系之中,仅仅立足于文本自身的语义往往是不够的。《礼记·乐记》指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因此,“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之辞也;知其世矣,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遽论其文也。”(章学诚《文史通义》)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联系作者的立身、为人、处世以及个性才情、情趣爱好、学识、薰染等,由言外而观言内,才能全面理解文本的内涵。

4.从单元和整个教材系统来看,一篇课文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而是单元整体和整个教材体系中的有机构成。因此,对课文内容的把握,教学重点的确定,需要对课程标准、教材的编辑意图有整体的理解,了解一篇课文在整个语文教学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做到了解一套,熟悉一本,明确一单元,备好一课。

(二)在文章解读方略的层面上,“整体把握”有两种基本类型,即逻辑分析的方式和整体直觉的方式。

逻辑分析的方式是通过逻辑严密的综合与分析,经过层层推导,达到从整体上把握文章。从阅读发展的阶段分,它有两种情况:一是“破译”文字符号,由词而句,由句而段,由段而篇,综合运用概括、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初步理解文章大意。也就是叶圣陶先生所说的“通读全文”、“知道文章大概”,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步。二是在粗知文意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概括和分析,去粗取精,由表及里,进一步认识文章的全体和内部联系,把握文章的内容要点、脉络结构、主旨观点和艺术特点,并进而研究文章遣词造句、布局谋篇、选材、表达、用语等局部的特点。这是一个“寻象以观意”的过程。

整体直觉的方式是我国传统的文章解读方式,它的主要特征有三:1.从阅读过程上说,强调读者要全身心地投入作品之中,设身处地地体验作品中所描写的情境,通过与作品的直接接触,获得本然的感受。2.从思维方式上说,强调对作品进行主观的、直觉的把握,不拘泥于细枝末节,直接深入文章本质,洞察其深层含义。3.从阅读结果上说,强调读者的主观感受、体会,而不是作品的“客观”意义。整体直觉方式的要点是体味,主要方法有:1.诵读,在诵读中揣摩、体会文章的语气、节奏、情趣,得其意旨,知其意味。2.想象,通过想象词语所展示的景观,再现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把一个个方块字转换成相应的具体形象,进入作者的心灵世界,体会作品的内涵。3.精思,这里所说的“精思”,不是指理性逻辑的思考,而是主体没入文本之中,融于文本,在物我交融、主客统一中超然领会文本的言外之意、象外之境,也就是庄子所说的“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庄子·人间世》)

任何文章都是一个有机整体,都需要进行“整体把握”,而逻辑分析和整体直觉的方式都有可能达到这个目的。至于具体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则需要根据不同文本以及教学不同阶段的特点灵活选用,或以“整体直觉”为主,或以逻辑分析为主,或二者综合使用。如,科技文、议论文以及那些“建筑在现代理性分析基础上的文本”,需要用逻辑分析的方式来把握。而文学作品的解读,有些并不艰深、阅读障碍较小的诗歌、写景抒情的散文等可主要采用整体直觉的方式,有些则需要整体直觉和逻辑分析方法的结合。

(谢东 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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