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粉 杨 艳
被称为“乐府双璧”之一的《孔雀东南飞》是现存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这朵奇葩在问世以后的多年里几乎没有受到多少人的关注,直到明清之际,才博得了众人的喝彩,它所演绎的刘兰芝和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动人的故事情节、个性化的人物性格、撼人心灵的艺术魅力,流传后世,经久不衰。胡应麟称其为“不假雕琢,工极自然,百代而下,当无继者。” [1]王世贞甚至盛赞它为“质而不俚,乱而能整,叙事如画,叙情如诉”的“长篇之圣”。[2]从搁置箱底到众人争相拜读,《孔雀东南飞》就像陈年好酒,越藏越珍贵,愈品愈香醇。
读过《孔雀东南飞》的人,一般都认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婚姻悲剧是焦母一手造成的,认为她是一个蛮横无理、独断专行、自私自利和冷酷无情的封建家长,是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焦母也就成了众人指责的对象。我认为这个结论值得商榷,因为“中国女性在几千年的宗法制度历史中走的是一条幽暗的路,在漫长而强有力的男权文化审美机制中,母亲形象处于被言说、被叙述的被动的亚文化状态。”[3]一提起母亲,人们所想到的便是整日默默无闻、为儿女操劳、奉献自己一生的妇女形象。但作为母亲,她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女人,所以也应当有身为人的本性和身为女人的女性。因此,我们要全面的分析母亲形象,而不是把母亲推到一个光环上,却忘记其隐藏在光环下的真实情况。焦母其实是一个悲剧人物,本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却被读者用圣母形象的标准去衡量,结果只能成为被批判的对象。“一个失去儿子的母亲是可悲的,一个深受礼教思想毒害而又用礼教扼杀儿子幸福的母亲更加可悲。” [4]她正是充当了一个“被人卖了却帮人家数钱”的这样一个可悲角色。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应给焦母更多的人文关怀,而不是简单的一味地指责批判。本文拟从以下两个方面为焦母翻案。
一、社会的合格产品必然排斥不合格产品
三国时,魏国文叔的妻子夏侯令女,因丈夫早死,身边又无子嗣,立志守节。为了表露守节的决心,她削发割发。当其叔父强迫她改嫁时,她又割去了自己的鼻子。正如贬低妇女的西方哲学狂人尼采所言,“男性为自己创造了女性的形象,而女性则模仿这个形象创造了自己。”焦母正是这样的约束自己的。《后汉书·列女传》里“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的条文,焦母谨慎的遵守着,从儿子七岁守寡到老;封建礼教又用“三从四德”、“三纲五常”来约束女性,她也是惟命是从,恪守妇道,可以说焦母是当时特定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培养出来的社会合格产品,其必然会遵守特定社会的条文和法规,而对社会上存在的不合时宜的东西必然排斥。其实从下文分析可以看出,刘兰芝是当时特定社会和文化背景下社会化较弱的不合格的产品,所以从焦母的角度看,遣兰芝是天经地义的,是符合封建礼教条的。
刘兰芝的确是一位聪明伶俐、勤劳能干、美丽大方的女子,但在当时社会她却逃脱不了被休弃的命运。汉代已婚女子有所谓的“七去”条规:“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5]丈夫发现妻子犯有上述七条之一者,就可以将妻子离弃。从文本看,兰芝犯了七去中的前两条——“不顺父母”和“无子”,因此焦母休弃她是理所当然,也是符合社会道德的。在原文中,焦母告诉焦仲卿遣兰芝的原因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她认为兰芝没有礼节,自作主张,一切不是按她的意思去做,不顺从她。定有人会说这是婆婆的借口,兰芝怎么会无礼节呢,文中兰芝自叙“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这样一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怎么会无礼节呢?这里我们要深入理解“礼节”二字,此礼节非彼礼节也。这里的“礼节”就是言听计从、逆来顺受,是婆婆说一不能二。而纵观全文,兰芝几乎没有一处体现了顺从。开篇兰芝对府吏说“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她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不错了,现在的问题是焦家的媳妇太难做了,实在是无法忍受,不如自请回家。自遣潜在地表明了她对婆婆的不满,就体现了她的自作主张。后文兰芝在遣回娘家,有县令和太守两家求婚,其母的两句话“汝可去应之”、“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都是用询问的口气征求她的意见,而不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之决定。又写到回娘家前的严妆及结尾处“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的毫不犹豫,都可以看出兰芝确实是一位性情刚烈的女子,她必然希望自我决定自己的一切。她有这样的个性我们不难推出婆婆言“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真实性。《后汉书·列女传》载:“广汉姜诗妻者,同郡庞盛之女也。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因为遇到风这个客观原因而没有及时汲水回家,就被丈夫离弃,这种事情在今天看起来是荒唐至极,在当时却是一种正常的不为人指责的行为。刘兰芝的“举动自专由”应该说表现得比姜诗妻更为严重,对于焦母这样一个受几十年礼教影响心理已经定型的过来人而言,媳妇的这种个性行为的确让她难以忍受。因此,从婆婆的角度出发,焦母遣兰芝是有理有据的。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6]《礼记》中这两句清楚地告诉人们,婚姻的实质就在于宗族的延续。古谚:“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男女婚嫁始能组成家庭,才能繁衍后代,家族长辈生有所养,死有所葬,家族的宗庙才不至于断了“香火”。无子则不能“继后世”,当然不能“事宗庙”,有违婚姻的目的,自然成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所以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兰芝为妇二三年却无子嗣,就凭七去中的第二条“无子,去”,焦母也会因为想着焦家的继香火而遣兰芝。
回顾文本,字里行间无处不流露着焦刘二人的深情厚爱,而不巧的是封建礼法却有一条“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去”,[7]这真是一条残酷的、推残人性的封建条文,焦母却是对之奉若神明,无意识中又把此当成了遣兰芝的依据。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与妻子唐婉夫妻恩爱、感情深厚,而陆游的母亲因为看不惯他们夫妻之爱,亦逼迫陆游休妻,造成唐婉的伤心早逝和陆游的抑郁终生,也是依此条文。
二、恋子情结的普遍性导致焦母的排他性
焦仲卿七岁丧父,年纪轻轻的焦母就成了寡妇,她严格遵守了《后汉书·列女传》里的“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秉志守寡,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生理学研究表明,夫妇双方在失去一方后,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性压抑与心理紊乱,而这种性苦闷若不加以正确引导就容易发展成为对正常人的抵触、仇恨乃至敌对情绪。从人性全面自由发展的角度出发,这样的母亲在婚姻夹缝中以变相的方式寻求情欲的满足,是在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道德下畸形的选择,是封建礼教对正常人性的戕害。这一切用心理学家荣格的观点来说就是“集体无意识”,用弗洛伊德的学说解释就是“恋子情结”。弗洛伊德将“子恋母情结”命名为“伊迪帕斯情结”,并将“女恋父”情结命名为“伊莱克拉特情结”,亦称“女伊迪帕斯情结”。他认为这种情结在儿童性心理发展过程中是普遍存在的,这种情结被压抑于潜意识内,以后不但可表现为母-子或父-女间的乱伦(性变态),而且还可能成为各类精神疾病(包括神经症、精神分裂症与内源性抑郁症)及其症状表现的心理根源。中国学者认为,反向的伊迪帕斯情结(即“母恋子情结”或称“柔卡斯塔情结”)是导致婆媳不和的重要心理根源之一。钱钟书在《围城》里写道:“在西洋家庭里,丈母娘跟女婿间的争斗是至今保持的古风,我们中国家庭里婆婆和媳妇的敌视也不输于他们那样久远的历史。”另外,像《金锁记》中曹七巧对儿子的感情,曹禺在《原野》里描写的焦母和媳妇花金子之间的敌视,这些都是夫妻之情引起婆婆的无意识嫉妒而产生的冲突。由此看来焦母的这种心理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具有普遍性,正是由于种“恋子情结”导致她欲休弃兰芝,所以我们应当抱“同情之理解”而不是横加指责。
更何况在连年混战的东汉末年,儿子成了焦母唯一的情感寄托,孤独寂寞的她把母亲和女人的双重身份都倾注在了儿子身上,儿子成了她情感的全部,成了她的一切。原本单重角色的儿子,在焦母的潜意识中却充当了儿子与情人的双重角色,尽管性爱在他们之间并没有地位,但却可以升华为精神上的厮守与忠诚,以幻想来补偿和满足巨大的情感空洞。角色定位的错置使得焦母对儿子有了一种极端的依赖,一种强烈的占有欲,把儿子视为私有财产并希望永远占有儿子的爱,而兰芝进门却转移了儿子的注意力,以前对她百依百顺的儿子现在把更多的情感向妻子身上倾斜,儿子的疏远使得焦母心理失衡,产生严重的失落感。她哪容得下儿子“移情别恋”,哪容得下一个外来人夺走儿子的心,她想千方百计夺回儿子,只有儿子再回到她的身边,她才有生活的希望和活下去的信心。对儿媳妇的不满实际上是对儿子“移情别恋”的不满,与媳妇的矛盾也不是简单的婆媳不和,而是寡母与媳妇对儿子的争夺而产生的矛盾。要夺回儿子就得驱逐儿媳,抓住这最后的精神桅杆,是焦母理性丧失后的必然选择。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刘兰芝“无礼节”、“无子嗣”、“夫妇情真意切”,焦母的做法不合情却是合“礼”的。而焦母的“恋子情结”也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灭绝人性的束缚所造成的,什么“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好女不更二夫”等等条规都在约束着人。正是因为社会把她逼入了死胡同,所以她才会异化对儿子的爱。历来各家概括酿成此悲剧的原因也是大同小异,朱东润先生说,“通过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悲剧,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罪恶本质作了深刻的揭露和鞭笞。” [8] 余冠英先生说,“焦仲卿、刘兰芝以一死反抗了两家的家长焦母和刘兄,这诗以同情的态度写出他俩,暴露了礼教吃人的罪恶,成为攻击传统伦理的有力作品。”{9}因而兰芝的悲剧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造成的,不能简单说是焦母,焦母仅仅是“杀人者”手中的刀,这柄“刀”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被杀人者抓到手里并用来杀了人。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孔雀东南飞》的悲剧不仅是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悲剧,也是焦母人性被摧残的悲剧,正因如此,才引起众人的关注和深思。所以,当我们对被遣之后丧失如花生命的刘兰芝挥洒眼泪的同时,更要理解和同情守寡多年又老年丧子的焦母,给其更多的人文关怀。
注释:
[1] 胡应麟.诗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2] 王世贞.艺苑厄言[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 杨爱芹.母亲形象的错位与异化[J].齐鲁学刊,2004,(5):144-146.
[4] 张小明.论《孔雀东南飞》人物性格冲突及现实意义[J].安徽水利水电技术学院学报,2002,2(2):54?7.
[5] 《孟子·离娄上》.
[6] 《礼记·昏义》.
[7] 《礼记·内则篇》.
[8] 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63.
[9] 余冠英.乐府诗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10月北京第三次印刷.
(周淑粉 杨 艳,安徽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