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娟等
“思无邪”出自《诗经·鲁颂·駉》:
駉駉牡马,在垌之野。薄言駉者,有駉有皇,有駉有黄,以车彭彭。思无疆,思马斯臧。
駉駉牡马,在垌之野。薄言駉者,有騅有駓,有騂有騏,以车伾伾。思无期,思马斯才。
駉駉牡马,在垌之野。薄言駉者,有驒有駱,有駵有雒,以车绎绎。思无斁,思马斯作。
駉駉牡马,在垌之野。薄言駉者,有駰有騢,有驔有鱼,以车祛祛。思无邪,思马斯徂。
这首诗是《诗经》中的名篇,历来为人们所关注,争议也比较多,对“思无邪”的解释就是一个关键。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夫子之言一出,天下读书人争奉圣人之言为尊,几乎成为定论。然而也有少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者勇于突破成说,清人姚际恒就认为此说乃“断章取义以概全《诗》,千古遂不可磨灭,然与此诗之旨则无涉也。”(姚际恒《诗经通论》)那么“思无邪”一句在此诗中究竟何意呢?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论述,并最终归纳出我自己的结论。
一、“思”字的虚实
受孔子论《诗》的影响,以“思”为实词比较多,主要的有:①郑玄《笺》:“思尊伯禽之法,专心无复邪意。”②孔颖达《正义》完全同意郑《笺》的说法。③朱熹《诗集传》:“思无疆,言思虑之深广无穷也。”依此看来,他也是把“思无邪”之“思”作为实词的。④王安石:“思无期,思之久也。思无邪,一出于正。”⑤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上思,思虑;下思,语词。”另外,很多现代的《诗经》注本也认为“思”为实词。
主“思”为虚词的比较少,主要有:①陈奂《诗毛氏传疏》:“思,词也。”②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陈奂以思为语词是对的,思为发语词,详《经传释词》。”的确如此,《经传释词》对《诗经》中“思”字的用法做了详细的解释,特别是用于句首的“思”字为发语词有众多例证。为此我通检《诗经》发现,“思”字用于句首几乎全为虚词,只有《邶风·泉水》“思须与漕,我心悠悠”一句例外,但此句是承接上一句“我思肥泉,兹之永叹”而来,很明显是省略了“我”字,所以这一例也可排除。
所以我认为“思”字为虚词更合乎《诗经》用字的规律。
二、“邪”字的意义
同样是受《论语》的影响,多数注解认为“邪”是正邪之邪。我们且从语源上来看一下“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至此,对“思无邪,思马斯徂”我可以下这样的解释:思、斯,皆为语气助词;无邪,即无回、无违;徂,《说文解字》说“往也”,郑《笺》认为“犹行也,牡马使可行走”。全句就可译为:不回头,马儿往前奔。从这样的译文来看,将两句的顺序倒过来似乎更为合理,所以我认为此诗每章的末句皆为倒装句,去掉虚词就变为:马臧无疆,马才无期,马作无斁,马徂无邪。句式上的倒装是我论述的第三个方面。
从全诗来看,首章统而言之,点明马的优良;二章开始赞美马的才能;三、四两章则更具体、生动,从马腾蹄和奔跑的动作上体现了马的神骏。
既然全诗都在言马,那么与颂僖公又有何关系呢?《诗经疾书校注》(【韩国】李瀷著)说:“此必言牡者,将有以征讨,故每章言车可以见矣。鲁自伯禽有淮夷之征,至僖公之世,其祸未弭。故欲蓄锐而往讨也,其意非利其土地、人民、财货,不讨则为患无穷。”对于这场战争《春秋左传》有记载:【经】“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刑侯、曹伯于淮。”【传】“十二月,会于淮,谋鄫,且东略也。”众所周知,古代战争中马、车都是军事实力的象征,僖公有如此优良的马架起战车,在战争中当然有很大的优势,所以注重马政不正是僖公高明的所在吗?这样的歌颂不是更有意味,更为艺术吗?
(杨秀娟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所)
说“媵”
熊俊然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二册中,选录了杜牧的名篇《阿房宫赋》,其中有一句“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课下注释中对“媵”的解释是“陪嫁的侍女,也可能成为‘嫔、嫱”,“妃嫔媵嫱”统指“六国王侯的宫妃”。对于“妃、嫔、嫱”,我们并不陌生,而“媵”却不常见,课文注释中解释的也较为简略,“媵”制其实是我国古代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
《仪礼·士昏礼》郑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就是说,一个女子出嫁,一定要有她的兄弟的女儿和她的妹妹随嫁,这随嫁的人就叫做“媵”。也就是说,“媵”指“陪嫁的人”是不错的,但并非是“侍女”,关于这点,《语文》注释中的解释是有一些误差的。《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也有记载:“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金史·列传第一》记载得更为详备:“古者天子娶后,三国来媵,皆有娣侄,凡十二女。诸侯一娶九女。所以正嫡妾,广继嗣,息妒忌,防淫慝,塞祸乱也。后亡,则媵为继室,各以其叙。无三媵,则娣侄为继室,亦各以其叙。”按礼法规定,来“媵”的必须是同姓诸侯的女子,否则便是非礼。也就是说,天子娶妻(后)时,除了要有妻子的妹妹(娣)、侄女(侄)随嫁外,还要有三个与妻同姓的诸侯国各送一女随嫁,称之为“正媵”,正媵也要由娣、侄随嫁,共十二女;诸侯娶妻,则仅需与女方同姓的两个诸侯国的女儿随嫁,并各带娣、侄,共九女。这就是所谓的天子一娶十二女,诸侯一娶九女。《尸子》中明确指出尧嫁二女于舜就是媵制,“妻之以皇,媵之以英”。
这种婚姻制度,一方面反映了原始社会的遗迹,即“与长姊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妹妹也娶为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另一方面也是奴隶主贵族借联姻扩大政治势力的手段。一妻多媵制既保证了子孙后代的繁盛昌茂,同时因为妻媵名份次序的确定,妻媵间又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常常是姑、侄、姊、妹共事一夫,从而减少了淫逸、妒忌,从理论上来说消除了一些祸乱产生的机会。这就是所谓的“正嫡妾,广继嗣,息妒忌,防淫慝,塞祸乱”。
“媵”和“妾”一样,其实都是男子的非正妻。但“媵”的地位尊贵,她与正妻同属于贵族,其地位仅次于主嫁的夫人,虽是妾的身份,但却是“贵妾”。“妾”,许慎《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罪女得接于君者”,也就是女奴隶以身侍主的;《礼记·内则》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即通过媒妁之言明媒正娶的女子是妻,而私奔过来跟男子苟合的女子就是妾;除此外,还有“买则为妾”的。总之,与“媵”相比,“妾”的来源主要是下层奴隶,与丈夫是奴仆与主子的关系,可以被主人随意买卖。“妾”在家庭中没有名份,也没有任何权力,其社会地位远低于“媵”。虽与“媵”一样是男子的非正妻,但却是“贱妾”。
进入战国后,“媵”制趋于没落。战国以后媵制逐渐消
失,但仍有媵的说法,只是已经渐渐脱离了血缘的范畴。后代常将“媵、妾”合称,虽然并没有非常严格的界限,但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唐代,律令规定五品以上可以有“媵”,庶人以上有妾。亲王媵十人,二品官媵八人,三品及国公媵六人,四品媵四人,五品媵三人,其余算作妾。一般人家没有媵的名位,正室之外就是妾。媵与妾在法律上量刑也有等级差别,“妾犯媵者,加凡人等”。可见,后代的“媵”依然是姬妾中的身份最高者,是妻之下、妾之上的非正妻。
(熊俊然河北省唐山师范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故”字该如何理解
黄文学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科书(人教版)第三册第9页《孔雀东南飞(并序)》第二段有这样一个句子:“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课文下方对“大人故嫌迟”的解释是这样的:“婆婆总是嫌我织得慢。大人,好像现在说的老人家,指婆婆。故,总是,老是。”
笔者对这里“故”字的解释有些疑惑。在《古汉语常用字典》(商务印书馆1996)第104页“故”字有这样几条义项:“①事,事故。……②旧,与‘新相对。……③原因,缘故。……④故意。《史记·陈涉世家》,‘广~数言欲之,忿恚(hui会)尉。(广:舒。亡:逃亡。忿恚:使……愤怒。)成语有‘明知故犯。⑤通‘固,本来。……⑥所以,因此。……”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基本义项中并未将“故”字解释为“总是,老是”,也没有哪一条义项与“总是,老是”接近或基本相同。那这是什么回事呢?
在“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这个句了中,将“故”字解释为“总是,老是”究竟是什么效果,讲得通还是讲不通?让我们联系上下文看一看,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本来是不错的,可谓任劳任怨,二三天就能织成五匹布,应该是够快的了。但焦母因为不喜欢她,所以肯定“总是”找她的岔子,你布织得再快,人家仍然“总是,老是”嫌你织得慢,这应是讲得通的。但这些都是根据原文文意而来,虽有其合理性,却怎么也不能成为最让人信服的“理由”。
然而,课本上“总是,老是”这条解释与字典上“故”字的所有义项均相去甚远,因此实在让人难以接受,那么在“故”字的义项中又有没有一条能让人接受的义项呢?比较下来,只有第四条义项“故意”。将其放入原句中,它的意思是:“二三天就能织成五匹布,但婆婆还是故意嫌她织得慢。”何为“故意”?即“有意识地,存心地”(《现代规范词典》472页)。那么说婆婆“故意嫌她织得慢”究竟讲得通还是讲不通呢?
让我们回顾一下文中的相关内容。刘兰芝本是不错的媳妇,可焦母(婆婆)就是不喜欢她,至于什么原因文中说得也不多,焦母的话是这样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但这毕竟是她为说服儿子同意休妻的一面之辞,我们也用不着去深究。一句话,反正焦母不喜欢自己的儿媳妇,不喜欢自然可以想法休掉她,于是便要去找理由。因此,“大人故嫌迟”的根本原因其实是焦母“休意”已定。“三日断五匹”的速度绝对不慢,但焦母非要“鸡蛋里挑刺”,很明显,这是别有用心的刁难、打击,这分明就是“有意识的、存心的”。由此观之,这儿的“故”字讲成“故意”应是合情合理的。
我们再来比较一下“老是”与“故意”,虽然均为副词,却有本质的区别,一个是“有意识地、存心地”,一个是“表动作或状态始终进行或不变,相当于‘一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790页)。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把它们等同起来。
众所周知,文章的翻译一般有直译和意译之分。直译是“比较严格地按照原文逐词逐句地翻译”,而意译“不是按照原文字句意思而根据原文的文意进行翻译”。将“故”解释为“总是,老是”虽讲得通,但最多也只能算“根据原文文意进行翻译”,有明显的意译的痕迹。
我们结合文意再来琢磨琢磨,刘兰芝在焦家是二三年,焦母对她的“不满”绝不是一天两天,至于“休妻”念头的产生她不会是一时冲动、头脑发热。这样一来,刘芝兰在焦家自然会受到焦母“经常性”的刁难。“故”讲成“总是、老是”也确实能体现这种“经常性”。就织布本身而言,它应是古代家庭妇女极其寻常的活儿,刘兰芝织布的水平绝对不差,“三日断五匹”的织布速度一定也不错,可焦母仍然嫌她慢,这种“嫌”也有“经常性”,“故”讲成“总是、老是”也能体现这种“经常性”。讲成“总是嫌她慢”和“故意嫌她慢”,似乎都讲得通,却并不等于说两种解释都行。这就涉及到一个选择的问题,而且必须作出选择,那么究竟应该如何选择呢?
笔者认为,将“故”字解释为“故意”应更为合理,其理由如下:
其一:“故”字本有“故意”之义,讲成“总是、老是”,缺乏“根据”;
其二:将“故”字解释“总是、老是”有误导之嫌;
其三:整句意译为“焦母总是嫌她织得慢”尚可理解,单独解释“故”字仍采用“意译”,想当然地赋予它一个意思,实在有悖于意译的原则;
其四:将“故”讲为“故意”,更能体现焦母之“无理”和兰芝之“可怜”,从而有助于人物形象的刻画;
其五:“故”讲为“故意”并不影响对兰芝“经常”受到焦母刁难的理解。
因此,笔者认为,课本对“故”字的解释缺乏科学性,应予以更正。
(黄文学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