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娜/周口师范学院
读完这首诗以后我们会发现,刘兰芝是在嫁给焦仲卿两三年之后才自请离开的,理由是“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也就是说刘兰芝的遣归不是因为她本身存在什么诟病,而是焦家的媳妇实在是太难做。那么刘兰芝在焦家的两三年里是怎样做的呢?诗里说:“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从这可以看出婆婆是故意为难刘兰芝,刻意的鸡蛋里挑骨头。自古以来婆婆厌弃媳妇理由是千奇百怪,但是总的来说婆媳之间的矛盾一旦结下就很难调和,可以说是至死方休。所以决定刘兰芝去留的不是爱自己的丈夫,而是不喜欢自己的婆婆。刘兰芝是优秀的,骄傲的,重回夫家,不过是重现往日的不幸,也是自己对夫家的屈服,刚烈的她是断不会自降身份给婆婆第二次伤害自己的机会。所以刘兰芝的离开是坚定的,高傲的,有一种一去不回头的决绝,重回夫家是绝对不可能的。
父母疼爱子女是一定不希望子女被赶回娘家的,这会使家族蒙羞的,所以刘兰芝回娘家以后母亲的反应是大悲催。刘兰芝心里清楚即使是亲父兄也已经把她看做是外人了,她成了刘家多余的人,兄长急切想要摆脱的包袱。娘家向着自己的母亲做不了主,唯一的哥哥又脾气暴躁、贪图权贵、逼妹改嫁,许下诺言的丈夫又杳无音信,所以刘兰芝在娘家哪可能久待呢?
汉代女子改嫁是常有的事情,举起例子来数不胜数。所以说刘兰芝走再嫁这条路是完全可以的,并且她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既然敢主动离开可能是为自己想好后路的,想过再嫁也是理所当然。刘兰芝是一个对自尊极度维护的女人,她不能忍受别人对自己的诟病,尤其是自己深爱的丈夫,所以刘兰芝的自杀一方面是对自己高洁人格的维护,另一方面也有对丈夫的失望和怨恨。所以在经历了这些之后,再嫁他人刘兰芝也不会再幸福了,丈夫的话会如同一根刺日日扎在她的心里。再嫁他人,是刘兰芝牺牲自己,求得各自安好,但是没有人理解她的隐忍、退让、满腹委屈。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再嫁就失去了意义,刘兰芝是不可能再嫁他人的。
内因即刘兰芝本人的原因。她本人有着怎样的性格弱点才会选择以这样极端的方式去结束自己灿烂的生命呢?我们从刘兰芝主动请离以后,焦仲卿质问母亲“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可以看出,焦仲卿问的是母亲为什么不满刘兰芝,而不是为什么休弃刘兰芝?可见刘兰芝是自请离开的,而不是焦母休弃了她。刘兰芝在家里也是掌上明珠,集所有的宠爱于一身,不然她不会接受那样全面的教育,出嫁时带着那么丰厚的嫁妆。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刘兰芝是自负的,刚烈的,她没法逆来顺受,喜欢直来直去,她的自尊心让她无法在继续忍受婆婆的虐待。
我们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可以发现刘兰芝从小所受的是非常系统的教育,她的父母思想也是非常开明的,要把刘兰芝培养成才貌双全的女子。但是人的发展毕竟是受限于时代背景,所以在刘兰芝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被灌输或接触当时的汉儒思想,受到礼教的束缚。古人常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小所受的教育让她在意礼法大于在意自己的生命,女子的贞洁和名声是比性命还重要的,她是不会做出什么有辱家门的事。“人物的挣扎、抗争,终于未能逃脱宗法、社会势力以及庸俗的社会意识织成的罗网,其悲剧的结局自然无可逆转。”所以刘兰芝的死是对自己也是对自己家族名誉的维护,是对儒家“礼教”无意识的坚守和效仿。
刘兰芝本来是可以活下来的,她没有继续忍受而是选择离开焦家就可以看出,她想摆脱过去重新开始,但是焦母,刘兄,焦仲卿都不放过她。当然不能说刘兰芝的死全是这三个人的责任,封建社会的礼教束缚,包括刘兰芝自己都有责任。很多人在做出某种行为时往往意识不到这种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对刘家来说只是想要妹妹改嫁,对焦家来说只是想要焦仲卿休妻,这两件事在双方家长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但是他们考虑了所有却唯独忽视了当事人的意愿,他们觉得自己的权威是不容许被侵犯的,他们蔑视了人性,他们看不起青年男女的爱情,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情爱、对错,只有合不合乎礼性。封建家长习惯给子女安排生活,却从来不考虑生活是子女的生活,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
刘兰芝和焦仲卿的殉情恐怕会成为两个家庭成员心中永远无法触及的伤痛了。诗歌的最后两家将两个人葬在了一起,可见两方的家长应该是后悔的,但是事情已经无法挽回。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他们的牺牲将挽回更多的家庭,给当时的人们一些启示,物极必反,蔑视人性,忽视人的主观意愿,终将会激起人的反抗。作为封建社会的权威,一味固守自己的规则可能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