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中学 左炳峰
第一次流泪,是刘兰芝临遣归上堂拜见婆婆的时候。我们通过刘兰芝的自述,已经了解了刘兰芝是一个善良、美丽、勤劳、能干的女性。尽管刘兰芝“女行无偏斜”,却仍然遭到无缘无故的驱逐,被迫与丈夫焦仲卿离婚。刘兰芝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可是,刘兰芝面对不公,并没有怒斥婆婆,大吵大闹,而是在无声处表达其愤怒之情。刘兰芝的愤怒来源于焦母的无端“驱遣”。
在婆婆面前表现得如此刚强,但在自己的晚辈面前,尤其是一起玩耍,有过快乐回忆的小姑面前,刚才压在眼眶里的泪水便夺眶而出了。在平日里,刘兰芝心中常年积压的“苦悲”之情只能与小姑倾诉。在孤独的日子里,小姑就是刘兰芝精神上的安慰,心灵上的朋友。所以,还未开口,便已“泪落连珠子”。而这一次眼泪,也是刘兰芝常年积压的愤怒之泪。
刘兰芝不舍的内容有很多,既有对“初七及下九”嬉戏日的不舍,也有对与焦仲卿相亲相爱的夫妻生活的不舍,更有对不能“勤心养公姥”的不舍。刘兰芝在焦家的愿望就是对婆婆“供养卒大恩”,因此,在临遣归那一刻,仍不忘叮嘱小姑要“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刘兰芝面对婆婆的“失恩义”有愤怒但并不并怨恨,依然是一片赤诚孝心,这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这一切的不舍并没有让婆婆回心转意,一切只剩下悲伤的怀念了。因此,当登上车子即将离开焦府时,刘兰芝不禁“涕泪百余行”。
面对县令提亲,母亲建议刘兰芝“可去应之”。刘兰芝直接拒绝了这门婚事,应该说,刘兰芝此刻的内心还是有所期待的。她期待着焦仲卿能来迎娶她回焦家,再续夫妻之缘。刘兰芝此次的“含泪”,让我们看到一个信守誓言、楚楚动人的女性形象。
焦仲卿或许不清楚遣归对妻子的伤害有多深,也或许是相信自己有能力说服母亲回心转意。刘兰芝是一个清醒的人,也深知自己的处境,但面对丈夫的信誓旦旦,她不愿打破他的幻想,所以她说“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从心底来说,刘兰芝何尝不热切地期望焦仲卿的再次迎娶呢?
心底无数次的期盼终究没能盼来焦仲卿的出现,而在兄长的逼迫下,刘兰芝明天又不得不嫁给太守的儿子。刘兰芝想用自己微弱的力量去捍卫自己的爱情,最终以失败告终。在那个等级森严,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刘兰芝就像漂泊在海面上的小船,无力无助,根本不能改变什么。刘兰芝只能泪雨如泄。
当出嫁的衣服做好以后,也就埋葬了与焦仲卿的爱情。满腹的愁思,无人懂也无人听,刘兰芝怎能不“出门啼”?她用这绝望的眼泪来祭奠与焦仲卿的美好婚姻。
黄昏来临,黑暗渐渐逼近,焦仲卿至此都没能出现,刘兰芝内心只剩下悲伤、苍凉与绝望。诗人借阴沉沉的日暮来渲染刘兰芝痛苦与绝望交织的心境。
仔细分析刘兰芝这四次流泪,我们发现刘兰芝只在小姑与刘母的面前才流下眼泪,在专制蛮横的婆婆以及趋炎附势的兄长面前(“仰头”)表现出来的却是刚强的一面。但值得思考的是,刘兰芝不仅在丈夫面前没流下一滴眼泪,而且也没有任何的神态描写,只是简单的一个“谓”字。
一个简单的“谓”字,我们可以看出刘兰芝对焦仲卿既爱又恨,既希望又绝望的心理情感。
刘兰芝对焦仲卿的恨,表现在焦仲卿对刘兰芝无缘由的责问。在刘兰芝临出嫁时,焦仲卿才“因求假暂归”,完全违背了当初“还必相迎取”“誓天不相负”的誓言。焦仲卿不但没有反思自己有负于刘兰芝,更没有理解、安慰刘兰芝,反而是劈头盖脸地责备她、挖苦她。因此,刘兰芝愤怒了,说道:“何以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焦仲卿的这番刻薄话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匕首插进了刘兰芝悲痛的心窝口。刘兰芝之死,焦仲卿是直接推手。
根据上文对刘兰芝眼泪的分析,我们知道焦母是一个蛮横专制的封建家长,也是刘兰芝与焦仲卿美好婚姻的撕毁者。但在诗歌的最后,当焦仲卿向焦母告别时,个性要强的焦母“零泪应声落”。显然,一声落泪也包含了焦母内心丰富的情感。焦母为什么会流泪?焦仲卿“生人作死别”的这番话焦母应该是听懂了,可为什么不让步,为什么不同意与刘兰芝复婚呢?
经过分析,焦母其实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一是中年丧夫。一个寡妇,在封建社会,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含辛茹苦地操持家庭,并且把他的儿子送上了仕途,也给他的儿子准备了丰厚的聘礼(“受母钱帛多”),这些是非常不容易办到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焦母是一个聪明能干,坚毅顽强的女性。
二是梦想成空。丈夫不幸早逝,家庭的重担就落在焦母身上。而振兴家庭的希望,自然寄予焦仲卿。焦母的梦想就是他的儿子能够光宗耀祖——“仕宦于台阁”。
三是晚景凄凉。焦母最终丧子,逃不过晚景凄凉的悲剧命运。
焦母的一声落泪,道出了她也是一个充满悲剧的人物。她虽然是刘兰芝与焦仲卿婚姻生活的撕毁者,但在中年丧夫的情况下,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抚养长大,并自觉肩负起“仕宦于台阁”的重担,也是可敬可佩的。
《孔雀东南飞》字里行间中,有声或无声处,都被悲剧萦绕着全篇。焦仲卿与刘兰芝的逝去,留下来的是两个破碎的家庭。因此,无论是刘兰芝还是焦母,无论是刘家还是焦家,都是这场婚姻保卫战的失败者。焦母与刘兰芝之间的悲剧,源于他们的理念冲突。焦母坚守自己的伦理观念,反感刘兰芝“举动自专由”;而刘兰芝坚持自己的道德判断,认为自己“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儿实无罪过”。这种悲剧冲突的双方都具有自己辩护的理由,都具有合理性。这种由理念冲突所造成的悲剧使得这篇长篇叙事诗具有极大的艺术感染力,让每个读者都能感受到作品的崇高与震撼。而结尾化为鸳鸯这一看似浪漫的结局,其实亦不过是悲剧色彩的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