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晋荣
一提起“减负”,有的老师认为,“负”就是家庭作业,所以一律不给学生留家庭作业。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未免失之偏颇。要真正“减负”,必须先明确:什么是“负”?
从学生的学习过程看,学生一般经历一个从不会到会(领会知识)、从会到熟练(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甚至技巧)的过程。其中,从不会到会主要是在课内完成的,而由会到熟甚至生巧就要求必须积累一定的训练量。这个训练量的大小受具体知识的难易程度、不同教师的传授方式方法及学生个体的智,力水平和接受方式等因素所制约,所以并非所有的课时计划都能按时完成,并非所有的学生都能同时接受知识掌握技能。家庭作业就作为课内训练的一种有益的、必要的补充(当然仅仅是补充)而被教师、家长认同存在。当然,过去教师设计的家庭作业缺乏因教情而异、因学情而异的弹性以致造成恶果,这是必须变革的。
任何劳动都是一个有投人、有付出、有消耗的过程。学生的学习属于脑力劳动,有所负担是理所当然的。“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这一提法本身就说明,学生的课业负担是合理的、必要的,要减轻的只是“过重”的那一部分,这才是我们要减的“负”。
那么,判断一项作业是否为过重的“负”,依据是什么呢?一般而言,教育部门规定的小学生作业量(如中高年级的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可以作为一个简单的标准。但是,一位教师布置了“根据《燕子》一课课文内容画画”、“带家长游览金华的双龙洞”、“出一道题考考老师”这样的作业,学生为了画一幅画,把课文读了又读,把图画改了又改,画了两个多钟头仍乐此不疲;为了当好导游把游览路线、沿途景物特点记得滚瓜烂熟,甚至画出了导游图;为了出一道考老师的题翻遍課文、绞尽脑汁……这样的作业从表面上看超过了“1小时”的时间规定,却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巩固、延伸了所学知识,不是“负”而是“正”!因此说,那些简单重复、无效低效的作业即使没有超过规定的作业量也属于“负”,而大大激发学生兴趣并有效补充甚至扩展了课堂知识的作业,即使多点重点也不是“负”!归纳起来,判断的标准大致有两条:
1.它是必要的。即从实际学习效果来看,它必须是能够有效地补充巩固课堂知识的,或是针对具体学生而设计的(如分层作业)。
2.它是艺术的。即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对课业的兴趣,从而形成良好的心理刺激,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
我们当教师的如果按照这两条标准给学生布置适当的作业,那不仅不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而且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