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驱动区域经济、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02-25 00:00:00黄嘉伟刘志
中国经贸导刊 2025年4期
关键词:绿色产业社会组织区域经济

摘要:本文探讨了大数据技术在推动社会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及其对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通过分析大数据在环境领域的应用现状,揭示了环境公益诉讼、区域经济、绿色产业之间的紧密关系。文章分析了社会组织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面临的资金、人才困境等问题,并提出利用大数据平台监管资金、拓宽资金来源、加强社会组织培养及提供法律保障等策略。研究强调,大数据技术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区域经济绿色转型,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新机遇。

关键词:大数据;区域经济;绿色产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社会组织

引言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大数据技术凭借其卓越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正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它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经济运行模式,还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在环境保护领域,大数据的应用显著提升了环境监管的效率,并为环境公益诉讼开辟了新的途径,进一步推动了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作为环境保护的关键力量,其发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维护环境权益、促进环境治理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本文将选取社会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案例,深入探讨大数据技术在促进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为新时代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一、大数据技术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现状

大数据指的是那些传统软件工具难以有效获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大数据被定义为:“一种以数据量庞大、类型多样、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特征的数据集合。它正迅速演变为一种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该业态涉及对海量、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旨在从中挖掘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这对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生态环境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

目前,大数据已被广泛地运用于我国环境治理中,涉及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和环境政策制定等各个方面。尽管大数据技术在环境保护多个领域的应用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社会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应用却相对不足。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过程中,大数据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掘和利用。这既限制了社会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也影响了大数据技术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全面应用和发展,阻碍了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环境公益诉讼、区域经济、绿色产业的关系

环境公益诉讼、区域经济以及绿色产业之间存在着紧密且复杂的协同关系。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一种保护环境权益,打击环境犯罪的有效途径。如果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环保,从而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那么,社会团体和人民检察院就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并强调“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为我国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环境状况息息相关。一个地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在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思想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这就要求政府、企业以及公众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加快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绿色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正是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结果。绿色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污染小、能耗低、附加值高等特点,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发展绿色产业,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综上,环境公益诉讼、区域经济以及绿色产业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环境公益诉讼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环境监管,揭露和打击环境污染行为,给环保行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市场机遇,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产业的兴起。通过发展绿色产业,可以有效地推动相关产业链的完善,推动区域经济的多样化、可持续发展。而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又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

三、大数据技术解决社会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我国早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2]。因此,要进一步探索大数据技术的融合应用,从更为广泛且深入的视角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与技术保障,力求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应对体系,从而更准确地解决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推动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有效开展。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多元主体参与环境治理是现代社会的必要要求[3]。因此,社会组织作为环境保护的关键驱动力,其参与不仅关乎环境权益的有效捍卫,更是推动环境数据开放共享、激励大数据技术创新的重要契机。大数据技术在此扮演着核心角色,通过搭建大数据平台,能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注入新的活力,对我国环境立法、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能够为实现区域经济、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四、我国社会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现实困境

当前,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公共信托理论、环境权理论和私人检察总长理论[4]。在三大理论的基础上,我国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虽然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还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现有研究虽然针对社会组织的原告资格问题、社会组织经济问题、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等问题展开研究,但是提出的解决方案尚未充分重视大数据技术应用及其对相关法律政策建设的重要性,忽视了其对于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社会组织资金难题

由于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我国大部分社会组织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没有形成良好的自营产业链条。环境污染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具有其特殊性,除了诉讼程序中的一些基本费用,还有环境污染鉴定费等其他费用,并且费用都不低,还需要高精尖的设备和专家团队支持。当前我国社会组织传统的资金来源形式使得外部资金募集不易、内部自我创收受限,缺乏资金监管系统,这将导致社会组织长期处于休眠状态,无法正常进行环境公益诉讼活动。

(二)社会组织人才困境

社会组织主要是民间自发组织的,缺少资金吸引人才,缺乏有效的人才储备机制,因此其长期处于专业人才缺失的困境中。由于环境污染的多样性复杂性,都需要专业人员取证,比如大气水土河流甚至辐射污染,均会涉及物理化学等学科的专业知识,非专业人士将难以承担取证这一任务。同时,污染企业通常会隐藏证据,社会组织调查手段有限,缺乏法律依据,加之企业与地方政府利益纠葛,取证工作更难进行。

五、大数据技术驱动下我国社会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困境的破解

为解决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应当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刻洞察立法宗旨与精神,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与前瞻性的策略与建议,推动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搭建大数据平台监管专项资金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通过搭建大数据平台,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基金制度,监管专项资金,借用平台拓宽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渠道,社会组织可以开展线上筹款活动,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匹配,与潜在的企业合作伙伴建立联系,争取企业赞助和资金支持,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技术,建立公开透明的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增强捐赠者的信任和支持,最终促进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的繁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探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基金的设立可以缓解社会组织提起诉讼过程中的资金困难,可以避免高昂鉴定费用的支出造成的胜诉资金的分散,可以保证胜诉资金全面用于环境修复和环境治理。资金来源可以考虑财政拨款、胜诉的环境诉讼案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以及社会捐助等,实行原告败诉由财政负担,被告败诉由被告负担的机制[5]。

在区域经济层面,大数据平台的搭建将促进资金的流动和合理配置,有助于提升区域经济的整体活力。资金的有效利用将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开展,进而改善区域环境状况,吸引更多的绿色投资,形成良性循环。此外,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还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数据分析、云计算等,为区域经济增添新的增长点。

对于绿色产业而言,大数据平台的建立将为其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通过平台发布的项目信息和资金需求,绿色产业可以寻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进而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同时,大数据平台的信息传播功能也将提升公众对绿色产业的认知度,促进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二)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社会组织培养并提供法律保障

生态鉴定领域的跨学科特点要求鉴定人员既要具备环境科学的知识储备,又要熟悉法律程序,这对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应当加强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取证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前几年生态环境部有组织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的活动,可以看出国家对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视程度,但是近几年的组织培训却减少了,应该依托大数据技术继续开展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构建一个社会组织孵化与培育的综合性在线平台。该平台将集成注册指导、政策深度解读及专业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精密的数据分析技术,精准识别社会组织在成长阶段所面临的发展需求与潜在挑战。基于这些详尽的数据洞察,能够为社会组织量身定制,制定出个性化的成长计划,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稳健前行。

在此过程中,大数据技术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还将显著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素养与法律合规性,为其在环境保护等公益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平台还要强化法律保障,确保社会组织在孵化与成长过程中能够充分享受法律的保护与支持,为其长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同时,要保障社会组织的取证权,企业为当地财政创收不是政府对其污染行为不作为的理由,社会组织合理合法的取证行为不应该受到阻碍。政府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的取证权,包括明确社会组织作为取证主体的资格,以及其在取证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大数据平台,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助其了解法律程序、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知识,为社会组织取证权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大数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将对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产生深远影响。首先,通过加强社会组织的培养与发展,并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将提升其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参与度和胜诉率,进而推动区域内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这将有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吸引更多的绿色产业入驻,推动区域经济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其次,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法律保障将增强社会组织的诉讼信心,激发其更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这将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企业和政府部门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一方面,随着环境监管的加强,那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为绿色产业腾出更多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也将不断加大,通过提供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方式,推动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六、结语

在探讨大数据如何驱动区域经济及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题中,以社会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例的分析不仅揭示了大数据技术的强大潜力,也深刻体现了其在推动社会正义、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谐共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过程不仅促进了环境法治的进步,还推动了区域经济、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创新应用的持续拓展,其在驱动区域经济、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参考文献:

[1]章少民.中国生态环境信息化:30年历程回顾与展望[J].环境保护,2021,49(02):37-44.

[2]王建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政策解读[J].环境保护,2016,44(14):12-14.

[3]王鸿.数字技术赋能环境治理中的风险与法律防范[J].社会科学家,2023(12):105-110.

[4]范红霞.环保社会组织的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分析[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99.

[5]杨丽,赵小平,游斐.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理论、问题与政策选择[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6:):5-12.

(作者简介:黄嘉伟,长安大学法学系研究生;刘志,长安大学法学系教授、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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