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撑,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经历了非均衡发展、初步探索、加快实施及全面深化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战略重点各异,共同构成丰富的历史脉络。新时代以来,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为东中西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南北分化态势开始凸显、特殊类型地区发展不充分、区域间利益关系尚未理顺,难以适应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要求。建议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中强化区际关系协调的职能,建立战略融合机制、深化区域合作和互助机制、健全资源开发利益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制及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走深走实。
关键词:区域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布局;战略融合;战略机制
中图分类号:F124"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3-1502(2025)01-0061-13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实施的基本战略之一[1]。中国作为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且资源分布不均的发展中大国,区域协调发展不仅关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从东部沿海率先发展到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战略的逐步实施,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但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这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提上重要日程,旨在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和优化布局,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本文拟在全面回顾中国区域协调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客观评估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效,深入剖析当前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区域协调发展的历程
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推动国家经济均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其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探索、调整、拓展与深化的过程,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战略重点,共同构成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丰富历史脉络。
(一)非均衡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为迅速增强国家综合实力,我国采取“先富带动后富”的非均衡发展战略。这一时期的政策重心倾向于东部沿海地区,旨在利用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吸引外商投资,加快经济发展。国家通过投资倾斜、税收优惠及信贷支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优先推动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激励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以期通过该地区的快速发展,辐射并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最终实现全国经济的协调发展[2]。在此背景下,国家在沿海地区先后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以及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开放城市,并设立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辽东半岛及胶东半岛5个沿海经济开放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使其经济实现跨越式增长,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水平提升[3]。但是,在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加剧了东西部地区间的不平衡,导致区域发展差距逐渐扩大。
(二)区域协调发展初步探索阶段
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国家开始重新审视沿海地区优先发展战略,并从“八五”时期着手进行调整。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强调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加快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同时,要求各地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树立全局观念,避免自成体系,减少不合理的重复建设,积极推动地区间的合理交换和联合协作,形成互惠互利的经济循环新格局。党的十四大后,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开始由沿海向内地逐步扩展,国家陆续开放了5个长江沿岸城市、14个沿边开放城市以及11个内陆地区省会(首府)城市,并实行与沿海开放城市相似的政策,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基础。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该决策部署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摆上重要日程,为后续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基础。1996年3月,“九五”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和要求,提出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全国经济总体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区域经济与发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性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地区与地区间的关系,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建立跨省区的经济区域。同时,要求各地区在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下,选择适合本地条件的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避免地区间产业结构趋同化,促进各地经济在更高的起点上向前发展。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再次强调了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并明确提出要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一决策不仅巩固了前期战略调整的成果,还为后续的区域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但这一时期区域协调发展多是方向性指引,具体政策支持不够多,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实施单元也不够清晰。
(三)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实施阶段
1999年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标志着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十五”计划明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这一战略不仅强调区域协调发展优先的政策单元是西部地区,还强调形成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路径,这表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化、实践更加深入,政策实施范围更加清晰明了。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方针,强调不仅要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还要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的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同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并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该战略部署,构建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四大板块作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框架。同时,针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薄弱、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基本公共服务不健全等问题,出台退耕还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税收优惠等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根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比重高、发展慢的特点,出台增值税转型改革、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等重大举措支撑振兴发展。结合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的定位,提出“两个比照”政策促进中部加快崛起。该时期,区域政策的重点是推进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促进西部、东北、中部等板块加快发展,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这一时期,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目标聚焦在缩小区域差距、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领域。这一系列战略举措共同构成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即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格局的形成,不仅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现全国各地区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深化阶段
以四大板块为基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强调因地制宜推动区域经济增长,但对区际关系关注不够。2010年,国家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部国土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明确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开发方向、开发强度、开发秩序及开发政策等关键要素,旨在采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这个新格局不仅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为清晰的空间指引,而且强调通过探索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协调区际利益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突出多元导向的高质量协调发展,更加强调对口支援、对口协作、区域合作。先后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引领全国经济创新发展。同时,发挥长江和黄河横贯东中西地区的优势,促进区域间联动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区域发展高地。党的十九大更是将区域协调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至此,我国建立起“政策区+功能区+战略区”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区域协调发展框架,有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向区域联动、轴带引领、群区耦合、多极支撑转变,进一步凸显各区域的特色与优势[4]。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健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构建区域产业梯度转移格局,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的新要求,则为“区域协调发展”在新发展阶段注入了更为丰富的现实内涵[5]。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这表明把短期政策转变为长期性的机制是将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深化过程中,为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聚焦在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三个方面。
二、区域协调发展的成效
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通过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推动各大板块和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区域发展相对差距总体呈缩小趋势
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四大区域经济总量不断攀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区域发展相对差距呈缩小态势。从地区生产总值来看,中西部地区经济占比稳步提升,2022年,中部和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26.65万亿元、25.70万亿元,与2012年相比增加15.02万亿元、15.03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由2012年的21.3%、19.6%提高到2022年的22.1%、21.4%(见图2)。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来看,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差距持续缩小,东部与中西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分别从2012年的1.69、1.87下降至2022年的1.50、1.64[6],湖北、内蒙古、重庆等中西部省区市人均GDP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东西差距持续缩小,区域发展的协调性逐步增强(见图3)。
(二)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凸显
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规模经济效益明显,创新要素快速集聚,高水平人才密集,对外开放走在前列,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和制度型开放的先行引领者[7]。这些区域通过深化合作、协同创新,推动了产业升级和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京津冀地区在产业升级转移、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8];长三角地区则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加速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则通过深化粤港澳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成为世界级城市群和科技创新中心。2022年,京津冀三地、长三角三省一市、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10.02万亿元、29.03万亿元、10.46万亿元,合计达到49.51万亿元,总量超过了全国的40%,成为全国经济发展强劲增长极。
(三)流域经济与特定区域深度发展
长江和黄河流域作为我国两大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加强生态保护、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区域合作,两大流域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实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此外,雄安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其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进展顺利,为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提供了有力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提升产业能级、加强区域协作,推动了成渝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功能区关键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及边境地区等承担战略功能的区域为支撑,重要功能区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边疆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进一步凸显。黑龙江、河南、山东、安徽、吉林5个产粮大省2022年产量超过全国的40%,特别是东北三省,近年来,其粮食产量占全国的1/5以上、商品粮产量约占1/4、粮食调出量约占1/3,我国“大粮仓”的地位更加巩固。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格局加快构建,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主要江河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超过90%,长江、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等生态功能区保护治理成效逐步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煤炭生产中心加快向晋陕蒙新及优质企业集中,在山西、内蒙古、陕西等重点地区建成一批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国内能源供给保障水平持续提升[7]。同时,新能源先进产能有序释放,甘肃、内蒙古、青海等省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为能源供应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69个边境贫困县全部如期摘帽,141个边境县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边疆巩固和边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尽管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东中西地区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南北分化态势开始凸显、特殊类型地区发展不充分、区际利益关系尚未理顺,难以适应新时代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
(一)东中西地区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
近些年来,尽管东中西地区的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但仍保持较高水平,东部地区人均GDP是西部、中部地区的1.64倍和1.50倍(见图4)。同时,绝对差距在扩大。2012—2022年间,东部地区人均GDP与西部地区的差距从2.95万元上升到4.29万元。从省际人均GDP差异看,2012—2022年间,北京人均GDP与甘肃人均GDP的差距从7.05万元上涨到14.55万元。从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看,中西部在基础设施通达度、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等方面与东部仍有不小的差距。如,西部铁路网密度仅为东部的22.7%、农村低保标准仅为东部的62.0%,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从区域内部看,东部沿海地区的华南、华东与华北地区以及西部地区的西南与西北地区差距也在拉大。如,东部地区的河北省202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有同为东部省份江苏省的39.0%。从各省内部看,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区域不平衡问题也较为明显,广东的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江苏的苏南与苏北,浙江的沿海与西南山区差异都比较大。
(二)南北分化态势开始凸显
伴随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北方地区受“煤炭型”能源结构、“重化型”产业结构、“国有化”经济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经济份额“南升北降”,全国经济重心不断南移。2012—2022年间,北方地区GDP占全国的比重从42.8%下降到35.6%,下降7.2个百分点。南方地区则凭借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开放合作等优势,保持了较快增长。2022年南方地区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与北方地区之比为61∶39,南方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amp;D经费是北方地区的2.6倍。人口呈现“北雁南飞”的趋势,2022年,人口净流入的前十位城市中有九个位于南方。三大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之一的京津冀地区,GDP占全国的总量也从2014年的9.1%下降到2023年的8.3%,降低了0.8个百分点。南北持续分化导致区域协调发展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促进协调发展的难度也更大。
(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不充分
特殊类型地区包括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六类,由于历史原因或自然条件限制,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亟须特别关注和扶持[9]。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脱贫地区和民族地区虽然已摆脱绝对贫困,但经济基础依然薄弱,持续增收能力仍然缺乏,教育和医疗资源匮乏,存在脱贫基础不稳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内生动力不足等痛点。革命老区多是山区和省际交界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落后,产业发展不足,人口老龄化严重,是振兴发展的难点地区。边境地区远离经济中心,交通不便捷,人口和经济支撑力弱,同时面临着边境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多重问题。生态退化地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弱,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关系不平衡。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单一,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老工业基地历史负担重、创新能力不足、企业竞争力低下,振兴发展需要突破更多体制机制瓶颈。
(四)区际利益关系尚未理顺
基于资源开发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补偿、生产要素流动与交易等方面的利益关系调整还缺乏完善的制度架构,导致区域间在资源分配、利益分享等方面存在矛盾和冲突,限制区域协调发展。在资源开发与利用方面,部分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然而在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导致资源富集地区与资源匮乏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失衡。在生态环境保护与补偿方面,部分地区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但生态产品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导致当地企业和居民面临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影响其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在生产要素流动与交易方面,由于行政壁垒仍然存在,导致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和交易受到阻碍,这不仅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还拉大了区域间的发展差距。
四、加快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的对策建议
在东中西地区差距、南北方矛盾、特殊类型地区发展缓慢等各种问题相互交织的大背景下,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走深走实,需要进一步厘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压实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的职责,彰显中央政府协调区际利益关系的责任,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短期政策上升为长效机制,支持中西部粮食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富集地区及城镇化地区突出主体功能更好发展,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一)建立战略融合机制,铸就区域协调发展合力
建立战略融合机制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要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基础,率先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空间融合和政策融合,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促进人口与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引导产业高效集聚,加快形成同频共振效应,激发不同区域发展活力和动力。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促进区域间融通互补。发挥长江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横贯东中西地区的优势,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高效流通,促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等国家中心城市为核心,引领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带动沿江、沿线相关板块融合发展。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基础,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规划建设经济区,探索行政区与经济区适度分离改革,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融合,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构建统筹国内国际、协调东中西地区和南北方的区域发展格局,夯实更加均衡、协调、可持续区域发展体系的基础。
(二)深化区域合作和互助机制,提升协调发展水平
深化区域合作和互助机制是实现“先富带后富”的重要手段。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体制机制,畅通城市之间合作通道,促进城市群内大中小城市和中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重点流域上下游合作,建立健全上下游规划对接与协商合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推进产业梯度转移与优化升级。深化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新机制,推动交界地区市场共拓、产业共兴、基础共联、生态共保、社会共治。支持省际交界地区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从产业结构、区域功能、空间结构和环境风貌等方面着手,通过产业重组、环境重整、形象重塑,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品质。加强区域、次区域合作,推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推动边境地区和边界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深化全方位、精准对口援疆、援藏,创新开展东部地区对东北地区、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对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区域互助,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三)健全资源开发利益补偿机制,推动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
健全资源开发利益补偿机制是缩小中西部,特别是北方资源富集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差距、保障资源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完善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机制,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内部化,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绿色植被恢复。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给予资源型城市必要的资源储备补偿,建立资源产地储备补偿机制。健全中央财政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向资源所在地倾斜力度,改革资源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加快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分配平衡机制。鼓励和支持资源开发企业吸纳当地人口就业,给予必要的税费扣除和减免,建立合理的利益保障机制。结合重大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支持在资源型城市建设相关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项目审批、土地指标、技术开发、贷款融资等方面支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替代产业扶助机制。以绿色采购制度、绿色信贷政策为引领,最大限度将废弃物资源化,构建绿色经济增长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
(四)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区域发展“含绿量”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推动中西部生态环境优良区域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按照区际公平、权责对等、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完善纵向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中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快发展。鼓励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流域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机制,支持在具备重要饮用水功能及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上下游补偿意愿强烈的跨省流域开展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深入推进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安徽浙江新安江、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江西广东东江、广西广东西江流域等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良性循环,促进区域间生态利益的公平分配。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资产评估体系,明确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搭建碳汇、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等要素交易平台,鼓励更多采用市场化手段促进生态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依托区域特色资源,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能源等生态友好型产业和环境偏好型产业,形成绿色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发行绿色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产业。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加强与国内外市场对接,拓宽生态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生态产品交易的透明度与效率。
(五)构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激发产粮大县发展潜力
构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粮食大省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式。瞄准粮食综合生产、流通和储备能力建设等领域,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构建中国特色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缩小产粮大县的收支缺口。研究制定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开展产销合作的具体办法,推动建立“调入省份出钱得粮、中央财政统筹、调出省份得钱出粮”的横向利益补偿机制,鼓励采取建设加工园区、建立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健全产销区储备合作机制等方式,拓展横向利益补偿途径。从生存性补偿与发展性补偿两个维度入手,协同提升粮食主产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产粮大县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建立农产品稳定供应与价格协商机制,促进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主产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物联网等,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升供应链效率。鼓励和支持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企业在技术研发、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农业产业集群。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如农业供应链金融、绿色信贷等,加大对农业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提升便捷性,降低农业生产经营的融资成本和时间成本。
(六)健全城市群和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制,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
健全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制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阶段性举措,也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改革土地、水、能源、资金等领域管理方式,促进资源向城市群和都市圈等优势地区集中。鼓励城市群和都市圈共绘产业链图谱,统筹整合群圈内各类功能性平台,建立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益共享的产业合作发展机制,携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合作共建科技创新中心,建立群圈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推进科技创新券通兑通用,提升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效率。探索银行分支机构跨行政区域开展业务,推进存取款等金融服务同城化,共建金融风险联合处置机制,推动金融服务一体化。强化市场监管协调,推进群圈信用信息共享互认,联合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具备条件的群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推动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共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加强群圈税收政策协调,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的办法,健全政策协同机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促进城乡间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等要素的双向流动[5],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促进社会高品质发展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是确保社会公平与和谐、促进社会高品质发展的关键。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缩小区域间、城乡间的公共服务差距。科学划分各级政府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明确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确保各级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时有明确的职责和相应的财力保障。完善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各级政府转移支付结构,确保资金能够精准、高效地流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通过建立跨区域公共服务协调机制,加强地方政府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在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要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和共享,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和效率。确保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无缝对接。一方面,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和覆盖,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另一方面,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有效衔接,通过构建区域性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布局和高效供给。加强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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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Its Process, Achievements, Challenges, and Mechanism
HUANG Zhengxue, ZHANG Jinjin
Abstract:Promoting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s a critical pillar for achieving Chinese modernization and an essential component of accelera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ew development paradigm and advanc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China's regional development strategy has undergone four stages: unbalanced development, preliminary exploration, accelerated implementation, and comprehensive deepening. Each stage has had distinct strategic priorities, collectively forming a rich historical trajectory. In the new era, with the deep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strategy, China has achieved significant progress in regional coordination. However, new situations and challenges have also emerged. These include persistent imbalances between the eastern,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a growing north-south divide, underdevelopment in certain regions, and yet-to-be coordinated inter-regional interest relationships, which make it difficult to meet the new requirements of the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strategy. It is recommended to strengthen the central government's role in coordinating inter-regional relations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strategy, to establish a strategy integration mechanism, to deepen 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mutual assistance mechanism, to improve benefi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 resource development, to enhance the mechanism for realizing the value of ecological products, to build a benefi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for major grain-producing areas, to improve mechanism for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gglomerations and metropolitan areas, and to optimize mechanism for equalizing access to basic public services. These efforts aim to advance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more effectively and sustainably.
Key words: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regional economic layout; strategy integration; strategic mechanisms
责任编辑:翟" "祎
作者简介:黄征学(1975—),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张晋晋(1985—),女,山西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讲师,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