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神养老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美好生活所需而提供的一种精神服务。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是对中华孝道文化的有效践行,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是老年人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但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却面临着孝道文化渐衰,老人缺少精神慰藉,精神自养能力不足和社区文娱活动单一等困境。基于前述困境,本文提出了精神养老的实现路径:以政府为主导,健全精神养老法律法规,深化农村孝德文化;以社区为支撑,丰富精神养老文化种类和质量;以家庭为主体,个人为重点,强化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责任,提高留守老人精神自养能力。唯有共同参与,重视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才能让老人体会岁月静好。
[关键词]新时代;人口老龄化;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精神养老;
中图分类号:F323.89;D669.6""" 文章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63(2025)01-0012-09
DOI:10.13773/j.cnki.51-1637/z.2025.01.002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1]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结果显示,中国城镇与乡村的老龄化比例具有明显的差异,乡村60岁以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城镇分别高出7.99与6.61个百分点,老龄化更严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众多农村青壮年选择在城市拼搏,独留下家中老人在农村生活,由于他们年老体衰,在不同程度患有基础疾病和心理疾病,晚年生活面临诸多挑战。因此,关注农村老人精神养老及提供必要精神慰藉,提升农村老人的幸福感,是当前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的必要性
西方学者将养老内容概况为“3M”——money、medicare、mental[2]。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也提到,随着老人身体老化,其需求体现为以经济赡养、生活照料为主的物质需求和以社交、尊重、自我实现为核心的精神需求[3]。其中的精神关怀是当下农村老年人不能缺少的。
收稿日期:2024-04-05
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攀西康养产业项目中心”一般项目“康养产业拓展领域研究——解构康养产业发展方向”(PXKY-YB-202206)。
作者简介:曹均学,教授,研究生导师,E-mail:851833797@qq.com;徐圆晶,在读硕士。
(一)精神养老是对中华孝道文化的有效践行
精神养老作为一种养老新模式,既包含依靠家庭或社会成员对老人精神关爱以满足他们多维度
精神需求的过程,又包括老年人提高自身精神质量的行动[4]。它与中华优秀敬老孝老文化密切相连,体现着中国人民的礼仪与道德,彰显着中国年老者的尊严,维系着复杂的家庭与社会关系。古人对敬老孝老文化主要从“态度”和“行为”做出三重维度的阐释:一是儿女要以真诚态度对待父母。《礼记》认为:“众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孝。”强调要有善待父母的诚挚态度,才能够在行为上尽心尽力地赡养父母。孔子在《论语》中指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说明老人获得了基本的物质资料之后,更在乎的是精神上的陪伴与关怀,以此来满足老人的精神需要,这才得以称得上是人类赡养父母的方式。二是儿女要认真聆听父母的正确教导。《弟子规》认为:“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意思是,当父母教育子女时,子女必须谦虚倾听,而面对父母指导、训责的时候,须承认错误。如此一来,子女能知错能改,在教诲中获得人生真谛,使父母的心得到宽慰,从而精神愉快。三是对天下的老人都能亲如父母。魏晋南北朝的“孝廉制度”就把“孝”和“德”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可见敬爱父母和长者是孝道的根基。敬老孝老文化不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对解决中国现阶段老龄化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重视农村精神养老问题不仅是对中华孝道文化坚定的弘扬与发展,也是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积极回应。
(二)精神养老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
无论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乃至近现代社会,儿女作为老人的直系亲属,承担着赡养者的义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部分农村的年轻劳动力流入城市,因工作繁忙,大部分人只能每逢春节回家看望父母,对父母的思念和关心往往通过物质层面来弥补;部分子女无法照料年事已高的老人,便委托乡政府将农村留守老人安置在服务设施相对完备的养老院或者集体社区,但这些缺乏儿女亲自照顾的老人会积累孤独感,并产生消极的情绪。对那些生活重度贫困但能自理的老人,乡政府会通过定期发放低保来维持他们的晚年生活,但是却忽略了这一群体所需的精神关怀以及人际交往。据调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患焦虑症达12.2%、60至70岁的老人抑郁症发病率高达22.3%[5]。综上所言的“物质弥补”“社区代劳”以及“低保补贴”三类养老方式均属于养老服务体系中基本的物质养老,虽能使农村留守老人得到物质层面上的保障,但长时间缺失必要的精神慰藉,老人自身的精神压力不减反增。因此,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精神上的慰藉和关照成为了中国养老服务的重要一环,只有重视这一群体的精神生活,为其提供制度化或非制度化的精神关怀,才能使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相辅相成,进而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我国也一直强调要以养老为主题,建立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个思路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战略,有利于弥补我国现有的各种保障体系的不足,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国家、社会、家庭以及企业都要担负精神养老的责任,积极地参与到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服务的建设中来。只有提供给他们所需的精神产品,满足他们的精神所需,才有利于平衡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天平,从而缓解老龄化程度,进而推动中国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
(三)精神养老是老年人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6]。此处的“美好生活”指的是随着持续深化改革,人民的物质生活已经得到充分的发展,精神生活也在持续提升;其中的“矛盾”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增长,经济质量稳中向好,财富凝聚力逐渐增强,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发展却显得愈来愈不平衡。究其原因是由于国家综合实力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中国人民逐步从“站起来”“富起来”迈向“强起来”,而这一飞跃令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大部分人对物质资料的欲望不再剧烈增长,反而渴望精神世界的富裕以及心理的健康。与此同时,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绝对贫困的消除,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也有了变化,但却面临着“空心”的精神难题。有些老人对物质的奢求降低,他们认为足够的亲人陪伴和精神上的慰藉才能在晚年重拾幸福,如:老龄群体中追求“老有所乐”的积极分子,主要表现为老龄群体中的文艺爱好者,他们具有强烈的情感归属等发展性需求[7]。中龄阶段且而生活自理能力弱的老人,尤其是无子女陪伴的老人则更倾向互助养老、精神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8]。国家应敏锐地意识到社会矛盾的转变,积极重视当前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的问题,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以此来建设人民的美好生活。
二、当前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面临的困境
国家卫健委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8.7%,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3.50%,乡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9]。农村老龄化日益加剧,老人在精神上的需要正在增强,但农村孝文化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日益淡化,有些老年人无法获得应有的精神慰藉。
(一)孝道文化渐衰,尊老敬老风气减弱
中国传统的社会模式表现出的是一种“生于斯,长于斯”的封建性质的社会共同体,最能体现此模式的便是“长老统治”[10]。尊敬老人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古人不仅常言“百事孝为先”,而且常把“父母在不远游”作为孝顺的标准,甚至将“举孝廉”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条件,可见尊老敬老是一种美好的社会品质。但孝道文化却在近现代逐渐衰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近代各种思想以及意识形态争先恐后地传入中国社会,年轻一代开始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其中大多数青年的思想渐渐被逐利、理性和自我意识所占据,而有些年轻人则愈加地以自我为中心,认为家乡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于是挣脱家庭的束缚,独自在外求学和创业,而这一行为也使得传统的宗亲伦理思想开始逐渐滑坡。二是现代的改革开放加速了中国社会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给予了中国人民多元化的就业渠道。这样一来,年轻劳动力在农村逐渐缺失,老人凭借农活赚取的经济效益自然不能与进城务工青年的工资相匹配,从而青年在家庭中的话语权逐渐提升,而年老者的权威地位开始下降,甚至有些老人可能得不到子女的尊重。因此有不少人将老人的社会价值与家庭价值污名化[11]。三是生育政策的改革直接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变化,当前农村重幼轻老的现象较为明显,部分子女对老人的照顾强度逐渐弱化,把更多的重心放在了年幼的孩子身上,甚至个别家庭过分宠溺孩子,导致有些小孩骄傲自大,不尊敬长辈,不利于家庭和谐。此外,一些留守老人的子女往往将自己的家庭生活放在首位,把照顾老人视为任务,只是盲目地给予老人经济供养,却不顾及老人独居的心理状态与精神需求, 对老人缺乏真诚的精神慰藉与情感关怀。
(二)精神慰藉难以满足,情感寄托不易实现
精神慰藉能通过表情、言语以及行为给予对方心理安慰,使老人能积极地面对生活以及应对挑战。但是随着青壮年逐年流入城市,留守老人的身旁没有了子女的陪伴,老有所乐的愿望逐渐落空,自身的情感也就无法寄托。一方面,中国传统礼仪文化便是教育孩子要孝顺父母和亲近父母,不管多么繁忙都应亲自问候父母,为他们纾忧解难,如此一来,父母便会感到心情舒畅。不过从当前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的现状而知,大部分青壮年因在外工作繁忙,久久不能归家,父母对他们的思念只能通过文字或视频来寄托,可这样的表达方式远远比不上真诚的面对面交流,那么就逐渐削弱了家庭之中儿女对精神养老的支持力度。此外,个别子女可能会忽略父母的消息,这对于农村留守老人来说,无疑就是巨大的心理落差。另一方面,儿孙陪伴左右的愿望落空,老人体会不到“四世同堂”的满足感。随着深化改革进程加快,商业工业及服务业在城市日益成熟,吸引着大部分年轻人选择在城市工作定居,他们之中的大多数有能力为家中老人配置更丰富的物质产品,却忽略了老人在精神层面上的需求,也来不及为老人提供精神关爱。同时,城市文化影响着年轻一代生活的节奏和方式,慢慢出现了“断亲潮”这一现象,他们返乡探亲和生活的想法不强烈,而老人因不能与子女常团聚,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从而导致情感空缺愈来愈大。据调查,许多子女在物质层面履行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却忽略了老人所需的亲情温暖[12]。老人因长期独居加剧孤单和不安全感,可能引发严重的自我封闭和抑郁症等相关心理疾病,这会使老人生活品质急剧下降,更会降低社会精神养老服务的质量。
(三)精神自养能力不足,精神压力较难舒缓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愈加富足,他们不再担心是否穿得暖,是否吃得饱,但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却有了难以言说的压力,精神自养能力不足就成了当前农村精神养老面临的困境之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随着生命周期逐渐缩短,老人的身体素质每况愈下,稍有一点小疾病就有可能使其产生衰老的危机感,稍有一点不顺心的事会心情烦操。一般情况下老人们会找老伴、子女去倾诉或者寻求帮助,如果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他们就会忍声吞气被动缓解郁闷情绪,精神长期受到压抑,不利于其身心健康[13]。二是老人的身体机能日益老化,没有更多精力去从事劳动,便日益退出了劳动生产领域,不过,自我价值得不到发挥却让他们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老无所用。甚至有些子女认为年长的父母和年轻人思想存在差异,不愿意让他们继续照顾孙辈,便把他们安置在老家养老,这加剧了老年人自我价值感的缺失,从而转化为严重的抑郁情绪。农村留守老人深感自己被社会边缘化了,极大的落寞感和反差感使得他们将自己视为儿女的负担。三是由于农村社会中三缘体系中的地缘体系衰弱,导致邻里之间和谐互助的局面日渐瓦解[14]。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从前稳定的邻里关系也开始波动,邻里之间很难再构建亲密关系,加之亲人的离去和朋友的搬离更加重了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压力。不仅如此,在后小康社会,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生活节奏加快,功利风气盛行,邻里之间互助意识也逐渐淡薄。四是大部分年老者受到自身知识文化的影响,存在“养儿防老”的思想,所以将自己寄托于“他养”。他们在年轻的时候,都在为子辈繁忙,无心参与其他活动,这导致部分留守老人的社会参与度低,自身精神世界单调,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不足。
(四)村社文娱活动单一,精神生活相对贫乏
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强,尤其是对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改善生活品质、走向共同富裕的新期待,对文化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15]但城乡之间的文化建设投入不平衡,城市公共服务完善,居民娱乐设施丰富,城市退休老人可以参加音乐会、读书会、农家乐等娱乐项目,甚至知识和阅历丰富的老人能够进入老年大学学习,因此他们的精神需求能在极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反观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生活就显得非常单一,据调查显示,21.1%的农村留守老人认为所在农村能够时常给予文化活动以及公共文化服务,59.7%认为频率极少,19.7%则称没有安排活动[16]。不仅如此,多数的农村地区经济落后,社区所能提供的娱乐设施及文娱活动相对较少,这也加剧了农村留守老人精神生活的匮乏。除此以外,农村留守老人由于农村文娱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匮乏,以及自身知识、眼界的限制,只能通过看电视、打牌、听广播、逛集市、聊八卦,甚至通过参加迷信活动达到精神慰藉[17],但是这种不良的文娱活动会传达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且损害心理健康。因此,在重视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生活的基础上,应首先杜绝不良的文娱活动,再增添农村相关精神生活服务种类,以达到缓解留守老人精神压力,丰富其精神生活的效果。
三、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困境的实现路径
为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所面临的困境,应毫不犹豫地坚持党的领导,引领政府、家庭和社区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让老人老有所乐。
(一)政府层面:健全精神养老法律法规,为农村精神养老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首次于2013年将“常回家看看”写入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要求不可忽略老年人的精神需要,必须提供老年人精神上的关怀[18]。但由于中国历来实行城镇现行的政策,部分农村留守老人没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精神需求自然也未能满足。所以,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一是要依据城乡之间在地域距离、文化体系及接受度方面的差异,将农村留守老人多种精神需求考虑其中,并及时根据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服务的内容、方法及设施的变化来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内容。不仅如此,要详细地制定农村留守老人在住所、财政、税收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规则,从而加强法律法规与政策之间的适配性,使得政策体系更加富有系统性和科学性,以此实现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服务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二是要完善与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相应的制度以及规范,尤其是加大对儿女外出务工家庭的年老者以法律资助。可设置精神养老专项经费制度,并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实现资金投入制度的法制化;努力完善精神赡养、老年人防骗、保护老年人权益等关乎老年群体利益的法律法规,同时适当给予独生子女更多的假期去陪伴父母,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19]。三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则明确表示应强化子女的探视义务,对不履行精神慰藉和赡养的子女实行严重的处罚。因此,针对不养育老人且不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的子女,必须实行相关法律惩戒,只有通过法律的保障,才能够引起社会对农村留守老人精神赡养的重视。
(二)社会层面:大力弘扬孝德伦理,形成敬老爱老的文化氛围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仅要让老人吃饱穿暖,还要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使其体会到“老有所伴”。子女常外出务工,长期与父母分离,一部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另一部分不愿回乡,亲情意识淡薄,直接加剧了农村留守老人的孤单。不仅如此,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现代价值观转变的挑战。因此,为了缓解老年人的精神负担,乡镇政府需强化自身道德责任。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大力弘扬孝德文化:一是创新舆论宣传方式,树立良好舆论导向。乡政府可以通过设置“孝德文化”宣讲部门,在每个村庄轮流播放有关孝文化的内容,此外,通过电视专栏、广播播放同村敬老爱老的真人真事,通过榜样的力量潜移默化地影响年轻一代的责任心和效仿意识。二是乡政府宣传部门还可以设置“敬老爱老电台”,帮助老人借此抒发情感,助力外在务工的子女表达对父母的关心,从而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郁结。不仅如此,定期召开村里讲座也能使村民懂得如何在精神层面关心长辈,孝顺父母,并通过评选优秀家庭,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反之,则采取通报批评的惩罚方式。三是加强精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乡政府应该充分利用中年段老人和低龄老人的优势,注重鼓励并培训刚退休、有意愿从事专业护理服务的人员,吸纳愿意发挥余热的健康老年群体从事护理服务,同时,完善积分制、时间银行、功德银行等公益服务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庄老人的参与意愿[20]。只有同龄之间才能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生活以及心理情况,才能做到及时交流,并为年龄大的老人提供必要的精神护理。
(三)社区层面:丰富精神文化种类和质量,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
农村作为国家战略总后方,依然是需要扶持的,农村空巢老人更应得到基本的物质照顾与精神关照。社区作为农村老人精神养老的重要依托,却出现了所提供的场所设施少,服务质量不佳的现象。因此,社区应该从“种类”和“质量”两个方面逐步满足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一是丰富精神文化服务种类。社区要实地探访农村家庭,了解留守老人热衷于何种文化活动,并针对性地增加相关文娱活动数量,此外,还要积极主动地为这一群体开设歌舞表演、小品演出、知识讲座。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村社可以在周围进行野炊郊游,以此来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感受世界的多彩。对于热爱文娱活动、体育项目和书法的农村留守老人,有条件的社区可以鼓励他们自发开展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让空巢老人缓解孤独感[21]。这不仅能够增加精神文化服务种类,又能帮助老人建立自信,从而使其获得幸福感和满足感。二是提高文娱服务质量。个别农村政府要求社区配备老年活动室,但是却被改装成了棋牌室或者麻将馆,这种娱乐方式不利于老人身心健康,因此需要社区整治和规范。一方面,可以将类似的棋牌室改造成小型唱歌室,唱歌内容选择红色军旅题材,不仅可以让老人唱得愉快,也能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社区还可以协助他们通过拍视频去参与娱乐活动,让他们感受到生活的乐趣,从而拥有精神上的满足。另一方面,农村留守老年的健康情况也值得社区重视。社区工作者要积极完善社区医疗救助体系,主动更新医疗仪器;以“以人为本”的理念接纳、尊重老年群体,在卫生保健及生活照料服务等方面对其提供应有的援助[22]。
(四)家庭层面:强化精神赡养义务,适度增加隔代照料
建立在血缘亲情基础之上的家庭赡养始终是中国社会的养老模式,老人最希望的是儿女的陪伴和沟通,只有来自至亲的精神慰藉才能在极大程度上舒缓农村留守老人心理的落寞之感,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进而改善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的质量。一方面,古人常言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意思是子女的一切皆来自于父母,两者之间存在着深厚的血脉联系。父母在年轻的时候尽心尽力地将子女抚育成人,并把子女视为自己的精神动力;子女应常怀感恩之心,必须履行精神赡养的义务,以实际行动报答养育之恩。一是“养则致其乐”。不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顾自己的父母,更要在精神层面上给予他们必要的关怀,离家较近的子女要做到常回家看看,让父母感到心情愉悦,不能无端找理由去冷落和疏远父母,别让父母的期盼落空。二是“病则致其忧”。当父母生病时要表现担忧的心情,不能不以为意,要做到亲自照顾父母,不能推脱责任;此外,子女必须及时提供父母所需的情绪价值,做到关心父母心理,调节父母的心情,不为病患忧愁。另一方面,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进程中,内含着极为丰富的代际传承思想[23]。其中家庭内部特别是隔代之间的互动对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的作用不可忽略,因此,要适度增加隔代照料的频率。一是子女可以让老人帮忙照顾孙辈[24]。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调查,我国帮助子女照顾孩子的老年人比例高达66.47%。这种方式不仅能够使老人在有生之年体验到“儿孙绕膝”的幸福感,且有利于重塑老人的精神世界,让他们知道自己是有价值的,没有被亲人抛弃,从而积极面对生活。二是孙辈对于年老者的陪伴是缓解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压力的有效手段。因此子女应该善于创造机会增加父母与孙辈之间的代际交往,通过对话交流和表演节目增加联系,让老人心情愉悦。
(五)个人层面:积极转变自我心态,提高精神自养意识与能力
大部分农村留守老人在年轻的时候选择留在农村干农活以养育家庭,到了晚年会因为身体机能的退化而感到害怕,也会因为自己在家庭、村里的话语权缺失而深感失落,更会因为老伴和子女未能及时提供情绪价值而加大自身的心理负担。种种情况说明了他们对于“他养”的依赖程度较深,精神自养能力较弱。因此老人就应该学会积极转变心态,提升精神自养能力。一方面,老年人要学会转移注意力,承认自己已经步入了老年阶段,不要过度担忧生命周期的长短,应该大胆地走出舒适圈,尝试新鲜的娱乐活动,积极地与人交流,让自己余下的人生圆满;此外,在面对生活琐事时,要学会自我处理,树立积极乐观的豁达态度。要正确认识自身的身体状况和做事能力,相信自己仍可以独立面对挫折,从而减少对老伴、子女的精神依赖。有意义的人生一定是当他意识到自己的独立并有能力把握命运时开始的,这样才能拥有积极心态和健康生活方式[25]。另一方面乡村组织中的能人要大力推动老年人去组织和参与文化娱乐活动,从而在交往中获取情感支持以消除精神郁结[26]。例如,乡村能人与政府的合作,鼓励与引导老年人群组建唱民歌协会、跳舞协会、书画协会甚至是运动健康协会等组织,利用村里的闲置空地进行演出或者公益比赛。如此一来,通过发挥自我价值,再次获得精神满足感,老人们感受到被尊重,进而才能正确认识自我,从而摒弃“老年无用论”。最后,老人们还应抛弃“养儿防老”的固化思想,积极地通过报纸等平台学习,多种途径提高自己精神“自立”能力,从而淡化“他养”。
四、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农村留守老人不能获得亲人的陪伴,从而精神需求很难满足,进而诱发心理疾病,如压抑、孤单、心悸、抑郁等,甚至有的老人会选择结束生命。为了深化人们对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的认知与重视,挽救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必须在内容、形式以及质量上提升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养老服务。政府应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健全地方农村的精神养老法规细则,多途径宣扬孝文化;整个社会要营造尊老敬老,关爱农村留守老人的文化氛围,子女则必须履行精神赡养的义务,促进隔代交流;农村社区要不断丰富和更新文娱活动的内容及质量,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而农村留守老人自身要学会积极转化心态,从而提升精神自养能力。只有多重力量加入相关精神养老的服务中,才能有效解决所面临的困境,满足老人情感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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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丽萍]
An Analysis of the Pathways for Achieving Mental Well-Being of
Rural Left-Behind Elderly in the New Era
CAO Junxue, XU Yuanjing
(School of Marxism,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 Nanchong 637002, Sichuan)
Abstract:Mental well-being services are provided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elderly for a better life. The mental well-being of rural left-behind elderly is an effective practice of Chinese filial piety culture and an essential component of the social elderly care service system. It is also an indispensable aspect of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heir lives. However, the mental well-being of rural left-behind elderly faces a number of challenges, including the decline of filial piety culture, absence of emotional support, insufficient capabilities in supporting themselves, and limited community cultural and recreational activities. Based on the aforementioned predicaments, this paper proposes a realistic path for achieving mental well-being, with the government taking the lead,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laws and regulations related to mental well-being services, and to strengthen the rural culture of filial piety. Community support is crucial for enhancing the variety and quality of mental well-being services. Additionally, families should be the primary caregivers, with a focus on individuals, to strengthen children’s responsibilities in providing mental support to their parents and improve the capabilities of supporting themselves for the left-behind elderly. Only through collective participation and a focus on the mental well-being of rural left-behind elderly can we ensure that they experience a peaceful and contented life in their twilight years.
Keywords:New Era; population aging; rural areas; left-behind elderly; mental well-be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