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中国式现代化的民生政治价值应遵循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核心思想、努力追求公平正义、迫切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民生政治运行从回应公民利益诉求、兜底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发展成果共享、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循环等维度推进,通过优化收入分配体系、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人口服务体系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关键词] 民生问题;政府责任;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DOI编号] 10.14180/j.cnki.1004-0544.2024.12.009
[中图分类号] D61; F127" " " " " " " " [文献标识码] A" " " " [文章编号] 1004-0544(2024)12-0062-1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1。民生问题不仅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生活和生计问题,也是事关国家安定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政治问题,如何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美好生活需要,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2,把民生政治置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极其重要的地位。民生政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权益3,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要为人民群众多办民生实事。保障和改善民生俨然成为民生政治的基本内容,健全民生制度体系因此成为中共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党委、政府、社会和企业等方方面面的主体,但党委和政府作为其中的领导力量和主导力量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为此,就有必要深刻理解和深入阐释党委和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厘清中国式现代化民生政治的推进维度,进而在此基础上探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现路径。
一、中国式现代化民生政治的价值遵循
中国式现代化是以民生为本位的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的满意程度和幸福程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1。解放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民生”二字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持为人民谋幸福,坚守公平正义的崇高原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稳定。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指向是坚持为人民谋幸福
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一个复合型词汇,蕴含了丰富而深邃的含义、承载着艰巨而复杂的使命,展现了中国如何在立足本土实际的同时,开创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发展之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时刻铭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多元化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强调“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一切问题,都是我们应该重视和要想办法解决的问题”2,体现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新中国成立后,党明确提出要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将民生与新政权的巩固作为同等重要的任务,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的高度关心、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并提出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民主政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民生改善提供了经济支持、政治前提和机制保障。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将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倡导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3,表明党继续坚守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坚持通过“一部分人先富带动大部分人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思路来解决民生问题。面对21世纪的新任务新要求,江泽民提出“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4,他强调,在社会发展中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此举再次践行了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胡锦涛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5,指出人是发展的动力,一切发展为了人,一切发展依靠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价值指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使之成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6。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揭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品格和鲜明特质。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党执政和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更加坚定地展现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价值在于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意味着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1,也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充分发挥公平正义的价值引领作用,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构建和谐公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社会公平正义贯穿财富创造与分配等多个环节。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尺度,努力实现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和机会公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权益。权利公平要求每位公民都能依法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其基本权利不因出身、职业、财富等不同而区别对待,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改善民生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保障。规则公平要求每位公民都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不得因人而异,各方面的资源都不被区别对待,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到全体人民2。规则公平是促进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防线。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位公民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条件,确保每位公民都有平等机会参与社会竞争和发展,让每个人都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通过自身努力参与社会竞争与发展,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机会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3。马克思主义指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从实践出发,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持续创造社会财富来增加实现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通过逐步消除不公平的社会条件,使得社会成员的合理需求都能得到满足,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4,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5,中国式现代化是一条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力量,不断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性和活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现代化道路。人的需要促使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出自己的社会联系并产生自身的需要,人的需要涵盖对物质、精神、社会环境等多维度全方位的需要。物质需要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是保障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精神需要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前提,是保障人民身心愉悦、丰富生活、实现自我价值的关键;社会环境需要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安全阀,是保障人民在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环境发展的关键。人民在形成各种生活需要时,也形成了对利益的追求,需要是利益形成的基础,人的需要反映了人们对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的追求。但需要本身不是利益,需要最终通过利益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本质在于不断满足人民的利益与需要。人类所为之奋斗的一切行为都和自身的利益相关6,因而决定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任务在于实现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充分满足人民的利益要求特别是共同的利益要求,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由最初期望过上有饭吃、有房住、有学上的生活,到现在期望吃得可口、住得舒适、教育资源公平、养老有保障等高质量民生公共服务需求。为了应对这一系列高需求民生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要精准聚焦人民群众急切关心的问题,抓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实践工作,确保所有实践活动初衷与归宿都是服务于提升民众生活质量,适时构建覆盖广、见效快的民生政策体系2,针对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关键民生板块,有效解决民众的忧心事与关切点,切实做到回应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恩格斯阐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应赋予所有的人真正的自由”3,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稳定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与此同时,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城乡差距、就业压力、收入分配不均等问题依然突出,利益格局出现了深刻调整,社会发展进入了矛盾凸显期,公众利益诉求不断增多,诉求方式更加多样化,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加剧,这些都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资源、收入分配、就业条件等矛盾非常突出。诸如教育资源,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性使得“择校热”“学区房”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加重了人民群众的家庭经济负担,也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感。许多家庭为了孩子的未来,不得不倾尽所有,甚至背负沉重的债务,这种压力无疑加剧了社会的紧张氛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更导致教育质量的参差不齐,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造成了社会分层的固化。收入分配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普遍得到提升的同时,收入差距也在不断加大。高收入群体享受着优越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而低收入群体则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巨大压力。这不仅加剧了人们的社会不平等感,也影响了人们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预期,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增强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信任关系,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4,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人际关系网络,才能构筑起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二、中国式现代化民生政治的推进维度
“民生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关乎我们的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关乎我们政党的合法性和公信力。我们必须要将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我们党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和终极目标”5。中国式现代化民生政治运行应从积极回应公众需求、公正高效的实现公众需求和利益、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等维度推进。
(一)倾听并回应社会民生诉求,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依据
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改善过程中必须有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有人民群众反馈利益诉求,否则就是纸上谈兵。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在民生改善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就,根本原因在于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时刻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1。政府作为公民利益诉求的倾听者,应当将公民利益诉求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依据。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解决公民利益诉求,这就要求政府能够广开言路,在法律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允许人民群众畅所欲言表达心声,真正做到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不让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流于形式,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尤其是当政府听到一些负面声音时,应先了解声音背后的真实原因,了解其是否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真实疾苦和生活期待;同时也需要多与社会互动、多跟民众沟通,按照真实的民生需求解决问题、对症下药。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在实际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由于资源的有限性、问题的复杂性、不同利益群体的多元性,使得政府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另一方面,公民利益诉求中难免混杂着一些片面的、影响社会发展的诉求,如果一味地去实现,其结果必定会损害长远的、全局的利益。需要明确的是,政府在广泛听取公民利益诉求时,为了解决问题,也需要过滤掉一些无效的、扭曲的、矛盾的信息;同时,利益诉求也分轻重缓急,要优先回应迫切的利益诉求,以此来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顺序。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必须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无论是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还是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都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要始终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政府作为基本公共物品的供给者,承担着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也等同于在改善民生。当前存在着靠“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2来调节社会公益性事业的现象,诸如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都存在此类现象,这就意味着一部分人在市场竞争中会因承担不起而无法享用此类服务。面对此类问题,政府应该大幅度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让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够更全面而有效地覆盖到人民群众的生活领域3。民生改善的目的在于满足人民需要,而人民需要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因而必然要求持续改善民生。因此,人民需要不断增长决定了民生改善的长期性,想通过一劳永逸来解决所有民生问题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的。这就要求政府在扩容公共服务范围时,把握好“基本”的范畴。所谓“基本”就是政府要满足人民基本的生活需求,为人民生存创造基本条件;也要明确“基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相应提升。当前,政府要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公共产品较为短缺之间的矛盾,将公共服务扩容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问题上。在教育领域,政府应致力于构建多元、灵活的教育体系,旨在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确保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与质量的持续提升4。针对医疗领域的挑战,要深化医疗保险与医疗管理体制改革,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难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基本医疗服务覆盖范围,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安心、便捷的医疗保障。在就业领域,应制定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就业促进与扶持政策,旨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有效降低失业率,维护社会稳定与繁荣。在社会保障领域,要不断扩大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加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老年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政府对于民生改善的责任,深刻体现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中,这是政府价值理念的一次重大转变,旨在确保公共服务均衡与公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满足人民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坚持发展成果共享,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人民群众既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和建设者,也是发展成果的共享者,这种共享不仅关乎经济层面的物质财富分配,更触及精神文化的深层滋养,是全面实现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关键所在。通过共享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不断做大做厚“发展蛋糕”的规模,以回应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进和改善民生福祉1。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其中发展成果共享不充分尤为突出。一些地区、一些群体未能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红利,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拉大。这种现状不仅抑制了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潜力,限制了内需的扩大,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整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解决这一民生难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成果共享,将其视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例如,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等手段,逐步缩小收入差距,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安全网;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和温暖。发展成果共享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个人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社会要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展成果共享;个人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理性消费、合理储蓄,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发展成果共享将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动力。
(四)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良性循环
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相辅相成的,经济繁荣如同一座坚实的桥梁,跨越了贫困与落后的鸿沟,为改善民生铺设了宽广道路2。经济繁荣构成了改善民生的基石,营造有利于经济与民生协同发展的外部环境,实现二者之间的动态平衡,是通往双方共赢的必由之路。经济增长为保障民生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民生不断改善亦是驱动经济前行的强劲动力,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促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社会物资丰富程度与民生问题缓解程度呈正相关,当民众的基本需求与合理期待得到有效满足时,社会经济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将获得更为充沛的能量3。因此,在推动民生建设进程中需兼顾经济发展,促进两者形成正向反馈系统。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机遇和新挑战,要以新发展、新理念来引导民生改善工作,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而民生需求却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民生需求改善需要巨大的财政支持,需要依靠经济发展来解决4。为了减小民生建设与民众需求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创新发展是通过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增加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协调发展强调民生建设的普惠性,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民生成果惠及到更多人民,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绿色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民生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开放发展旨在实现有着不同生活方式和不同理念的人民群众相互交流、内外联动发展;共享发展聚焦于利益均衡问题,旨在强调经济发展成果惠及社会全体成员。人民群众在生活品质、居住条件、教育、养老、医疗等多方面的迫切需求得到改善和满足时,不仅增强了个人的幸福感,也促进了潜在消费能力的释放,这一系列连锁反应不仅有助于经济总规模的扩张,还为新生经济增长点培育了新动能。当基本民生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则会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是扩大经济总量的关键因素,也是驱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并持续增长的重要策略。
三、中国式现代化民生政治的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生事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然存在诸多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要求不适应的问题。已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稳定;在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人口老龄化等方面,还有不少不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地方。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方面是要在民生政治的支持下推动民生系统更新,另一方面也需要维护稳定的民生常态。维护稳定的民生常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一环,如同航行中的舵手,需要时刻关注风向与水流,确保民生之舟平稳前行。然而,在民生改善过程中,难免会遭遇超出预期的挑战,这些挑战可能源于经济波动、自然灾害或是社会变迁等因素,如同突如其来的风暴,考验着民生体系的韧性与应变能力。各级政府要努力解决好影响人民生活的问题,通过优化收入分配体系,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控制好房地产价格,健全覆盖全人群、全过程的人口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优化收入分配体系,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与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日益显著,优化收入分配体系成为缩小贫富差距、增强社会韧性的首要任务。优化收入分配体系要以“控制两端、培育中间”为原则,即合理控制高收入和低收入人群比例,积极培育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旨在显著提升“两个占比”——即中等收入群体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逐步缩小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构建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形”收入分配格局1。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在促进经济繁荣、激发内需潜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引领经济结构向更高层次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经济增长的稳定器,通过提升其消费能力有效激活了市场活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在橄榄形社会结构中,中等收入群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中间阶层崛起意味着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均衡,其创新精神、消费模式以及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能够引领社会向更加现代化的方向迈进,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因此,系统性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提升劳动者报酬占比应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全额及时发放、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能够紧随经济发展的步伐。第二,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简化税率结构,减少征税分级,从而有效减轻低收入及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激发社会整体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三,加大对公共资源的投入力度,强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转移支付功能,特别是针对中低收入群体,通过一系列措施减轻其生活负担。第四,缩小城乡、地区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在社会保障水平上的差距,逐步拓宽低收入与中等收入阶层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报销范围与比例,持续提升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第五,积极回应低收入与中等收入家庭在教育支出方面的困难,通过增加幼儿教育补贴、高中及大学学费补助等政策措施,有效降低其子女的教育成本,促进教育公平,为这些家庭的孩子铺设更加宽广的成长道路。
(二)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就业承载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是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它关乎民众收入的稳定增长、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社会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强化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转型浪潮,劳动力市场正经历着一场深刻而复杂的变革,为有效应对新发展阶段涌现出的多重挑战,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了健全、高效的就业政策体系,确保就业优先原则深度融入到宏观经济政策框架体系中,坚定不移地推进就业优先战略1。秉持就业优先的核心理念,紧密贴合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变化与需求导向,将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双重作用,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以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就业需求;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技能需求,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与市场适应性,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健全转岗援助机制,为因技术进步而面临职业转换的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确保其在转型过程中不失业、不失能,实现平稳过渡与再就业。在新兴就业形态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众多岗位以其较低准入门槛和相对宽松的专业技能要求,为弱势群体开辟了广阔的就业空间。这些新兴行业成为了吸纳“技能门槛相对较低、因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而转岗劳动者”的主力军,对于稳固与提升民众基本生活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它助力过去面临“就业难、收入难、保障难”困境的劳动者顺利融入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中,依托平台、企业提供的多样化就业机会实现自我价值;另一方面,也为农民群体提供了利用互联网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增收致富的新路径2。更重要的是,新兴就业形态在促进社会包容性增长方面展现出显著成效,它不仅极大消除了就业领域的歧视现象,还为残疾人、失业者等弱势群体搭建了增收减贫的坚实桥梁,显著增强了这一群体的社会参与感和经济独立性,有助于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
(三)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中国正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致力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这一时期,不仅是经济持续稳健增长、科技创新能力飞跃的重要机遇期,也是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特别是人口结构面临前所未有挑战的转型期。随着深度老龄化、快速高龄化及长寿化趋势的加速显现,社会保障事业,尤其是养老保障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考验3。老年人口比例显著上升,意味着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支出将大幅增加,对财政可持续性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尤为重要。第一,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精准划分居民基本养老需求层次结构与消费项目,精确测算养老金替代率的适宜区间。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制度发展长远目标与城乡经济增长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定城乡居民保障的目标替代率,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与公平性。第二,优化待遇结构。当前我国城乡养老金水平普遍偏低,特别是相较于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合理调整基础养老金,实现平稳增长;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占比,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如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增加财政缴费补助及个人账户收益补贴,探索实施比例制缴费补贴方式,以强化个人缴费责任,提升个人账户积累水平。第三,推动智慧养老、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有效缓解养老资源紧张问题,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老龄化社会日益凸显的时代,养老问题亟待解决,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同样不容忽视,它如同社会健康的守护神,为全体公民提供抵御疾病风险的坚实屏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健康政策体系,开启了规模浩大的健康中国建设公共服务工程1。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不仅是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更是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的职责。因此,要将促进健康融入到所有的政策之中,形成大卫生、大健康观念。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教育就业、食品安全等各项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健康危害因素,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在医疗改革中,实现从重医疗轻预防、重治疗轻防范的传统模式,向以预防为主、医防深度融合的新格局转变。不仅要关注疾病后期的干预,更要强化前期的预防与保健,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面对医改新要求和新挑战,要加强理论创新,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设路径;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要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医疗改革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在全球健康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全面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为人民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四)满足刚性与多样化住房需求,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满足刚性与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不仅是扩大内需、促进国内经济循环发展的战略要务,也是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我国住房发展到了从数量满足到品质追求的转型期,人民群众对住房的期待不仅局限于有无层面,而更聚焦于住房功能性、居住环境舒适度及建筑质量等方面。人民群众渴望的是更加人性化、智能化、绿色环保的居住空间,这是提升生活品质的具体体现,也反映出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深切向往。从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看,从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新期待来看,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依然蕴含着巨大潜力与广阔发展空间2。因此,以稳健步伐推动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尤为重要。随着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加速推进,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支持城乡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精准对接不同社会群体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深入实施,旨在逐步消除传统“高负债、高周转、高杠杆”的发展模式带来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完善“市场主导、保障托底的住房供应体系,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给力度,以确保社会各阶层居民居住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在此过程中,构建“人、房、地、钱”四位一体要素联动机制,通过精准匹配住房需求与供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确保资金有效流动,促进住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住房品质提升方面,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宜居好房,融入绿色发展理念,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材料,打造智慧化居住空间,严格把控房屋质量与安全标准,让居民住得安心、舒心。探索实施房屋养老金制度,为房屋维修、改造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建立健全房屋保险制度、降低市场分散风险机制,保障房屋所有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建立与新发展模式相适应的融资、财税、土地、销售等基础性制度体系,为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实现房地产事业高质量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激发住房市场活力与效率;又要强化政府的保障职能,为低收入及特殊困难群体织就住房安全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居住新时代。
(五)健全覆盖全人群、全过程的人口服务体系
当前,人口结构失衡越来越成为我国人口发展的主要问题,出现少子化、老龄化以及区域人口增减分化趋势,不仅影响经济社会结构调整,也对国家长远发展战略提出更为复杂要求。面对人口发展的新挑战,要从整体出发,统筹兼顾各方的利益和需求。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应对人口变动带来的各种问题;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合作,形成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勇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人口发展新模式、新路径,在生育政策、户籍制度、教育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不断完善发展战略,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打造全人口、全过程、全方位和谐社会①。全人口覆盖,即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机会与权利。这要求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支持,如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有所养、儿童有所教、残疾人有所助,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感受到温暖与关怀。全过程关怀,强调从生命孕育到终老的全过程都应得到社会关注与保障。从婴幼儿时期健康成长,到青少年时期教育培养,再到中年时期职业发展与社会参与,直至老年时期安享晚年,每一个阶段都需要相应政策与服务支持,促进个体全面发展与社会整体和谐稳定。全方位建设,则是指在经济、文化、环境等多个领域实现协调发展。经济上,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文化上,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自信;环境上,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享有碧水蓝天、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全方位助力全人口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民生工作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民生目标要通过优化收入分配体系、稳步推进高质量就业、完善养老医疗保障机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人口结构等路径逐步实现,使人民群众在发展中得到实惠、在生活上得到改善、在权益上得到保障。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每个人都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政府在民生保障和改善过程中要坚持发挥主导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在提供公共服务,制定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时,确保每一项决策都能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同时,也要让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中,共同推进民生事业的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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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人口流动视角下的吉林省房地产的空间价格差异研究”(JJKH20191281SK);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项目“吉林省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2024B33)。
作者简介:阴俊(1988—),女,经济学博士,长春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王莉(1974—),女,工学博士,数量经济学博士后,长春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1《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年,第58页。
2《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旗帜》2024年第5期。
3窦孟朔、陈聚芳、范拥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317页。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23页。
2《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7页。
3《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72页。
4《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6页。
5《胡锦涛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79页。
6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19页。
1张贤明、邵薪运:《改革发展成果共享与政府责任》,《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6期。
2张纪南:《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经济日报》2019年12月12日,第10版。
3张远新:《新时代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创新探析》,《理论探讨》2020年第3期。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0页。
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94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87页。
7李丹:《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建设:生成逻辑、价值内涵、实践路径》,《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页。
2参见徐文文:《增进民生福祉的发展诉求:内涵、根源及意义》,《经济问题》2023年第12期。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52页。
4参见李丹、梁波:《新时代民生建设的三重维度:核心理念、现实特点、价值意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
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2年,第342页。
1参见杜黎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生改善长效机制研究》,北京:学习出版社,2016年,第252页。
2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36页。
3参见王丛虎:《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路径探析》,《人民论坛》2019年第34期。
4参见张娜娜:《基于国内外民生福祉研究进展的思考》,《经济研究导刊》2024年第12期。
1参见孙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时代背景、科学内涵与创新方向》,《行政与法》2022年第11期。
2参见赖德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3参见杨渊浩、程竹汝:《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新时代民生建设》,《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
4乔榛、田明珠:《民生发展与经济增长:基于民生指数的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第3期。
1参见周云波、刘畅、马丽:《共同富裕视角下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与推进策略》,《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2参见马晓河:《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测算及其扩大策略》,《改革》2024年第8期。
1参见王美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人民论坛》2024年第12期。
2参见余少祥:《新就业形态的特征、挑战与对策建议》,《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3年第16期。
3参见米红:《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农村老有所养》,《人民论坛》2024年第5期。
1参见王虎峰:《健康中国:政策体系与发展进路》,《人民论坛》2024年第5期。
2参见丁怡婷:《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人民日报》2024年8月24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