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惩戒权之所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近几年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生怕惹“祸”上身,以及个别教师滥用惩戒权给学生带来身心伤害、引发社会质疑、损害家校关系等现象有关。2021年开始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实施规则、程序、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现实中,一些教师对学生的管理仍然在“放弃惩戒”与“惩戒不当”之间徘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发布,无疑给了一线教师更多的信心和力量,也让教师重新思考怎样用好这把戒尺。
借理论理解戒尺的意义
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自古以来,教育惩戒是完整教育的一部分。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适当的惩戒不仅是老师的权利,更是老师的义务。不了解惩戒,老师就放弃了一部分自己应尽的职责。”作为教育惩戒权的实施主体,我们要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教师情绪化下的肆意发泄,也不是为了维护教师的利益和权威。“惩戒”前的“教育”二字才是惩戒的目的,教育的逻辑起点永远是学生。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教育惩戒作为一种后果呈现给学生,能让学生清晰地认识并体验到违规违纪行为带来的负面结果,由此引导学生理解行为的因果关系,并通过强调行为的负面结果来降低错误行为发生的频率。例如,对于学生上课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教师可以惩罚其“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这在心理学上称之为负强化,也是一种阳性惩罚。此外,班杜拉的观察学习理论启发我们,学生通过观察惩戒行为也会减少违规违纪等失范行为的发生。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一定范围内的适度教育惩戒可以收到“杀鸡骇猴”的观察学习效果。
从教育学角度而言,教育惩戒不是孤立的教育手段,而是和赏识教育等其他教育方式一起构成完整教育体系的。基于罗森塔尔效应的赏识教育告诉我们,教师的欣赏、鼓励与信任能够让学生获得更多关注,具有正向激励的价值。同样,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打垮学生,而是基于对学生的关爱和尊重。教师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其继续发展,让学生长记性、守纪律、知敬畏。这就好比在树木的生长过程中修枝剪叶,使其生长得更加挺拔,而不是伤害其根本。无论哪种教育方式都有其局限性。只有将多种教育方式合理、有效结合,才能收到理想的育人效果。
在教育实践中,教育惩戒多发生在违背集体生活公约的情况中,如违反校规班规等。我们要明确,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时,是代表集体对学生进行教育,而非纯粹行使个人“权利”。适当的教育惩戒可以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行为模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让学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有助于逐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
依制度规范戒尺的尺度
当前,教师手握戒尺仍心有忌惮。加上有个别家长通过诽谤造谣、歪曲事实进行非法维权,教师一方不得不配合进行调查谈话,乃至停课反省。这种情况不仅让教师群体如履薄冰,不敢实施教育惩戒,也严重影响了教育生态,产生的破窗效应使学生的不良行为无法及时得到矫正,直至愈演愈烈。
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教师对其行为的引导和纠偏必不可少,必要时应敢于拿起手中的戒尺进行合理管教。这是教师责任心的重要体现。教育惩戒也得到了大多数家长的支持。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开展的问卷调查表明,73.6%的家长支持教师及时给孩子适当惩戒。
教师在敢于运用教育惩戒权的同时,要确保自己的教育行为合法合规。在教育实践中,学校和教师因理解不清规则导致惩戒不当的情况屡有发生。湖南一初中生被班主任罚做200个深蹲起,之后又上体育课进行训练,被医院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肝功能损伤及过敏性皮疹。当地教体局对校长和涉事教师做出停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核查。这个案例中,班主任模糊了教育惩戒和体罚的边界,越过了师德红线,并为之付出了惨痛代价。
一把戒尺,既惩戒孩子的错误,也丈量教师的师德。学校和班级在制定校规班规和相应的惩戒条例时,要让教师、家长、学生三方充分参与,采纳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地保证其科学性、合理性、人文性及可操作性。教师要在深入学习和正确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基础上,根据校情班情进一步制定细则。在选择惩戒方式时,教师要遵循“最小伤害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的违纪程度、身心特点采用合理手段,并及时和家长沟通,说明情况,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惩戒措施、师生沟通、家校共育等情况进行记录,撰写教育反思,也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有效途径之一。
用智慧保证戒尺的温度
一线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是落实教育惩戒权的关键。班级管理中既要有严格的班规条例,也要有充满温情的人文关怀。能用一个眼神提醒的学生,教师绝不点名;能点名的学生,教师绝不罚站;能罚站一节课解决问题的,教师绝不限制孩子参与校外集体活动。
教育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进行改正。如果通过口头交流、笔谈沟通、正面引导、行为契约、家校协作等方式已经收到期望的教育效果,那么教育惩戒就没有必要了。教师要因材施教,运用教育智慧去选择。在进行必要的教育惩戒之后,教师要辅以其他教育手段和适当的心理辅导,以收到最佳的育人效果。
班级里有这样一个孩子,他成绩不差,但每次默写和考试总是想办法作弊。按照班规,他需要在小组内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小组成员对他进行监督并帮助其改正。我询问他作弊原因,性格内向的他拒绝和我交流。于是,我利用班级“南姐信箱”,运用笔谈的方式引导他说出屡屡作弊的原因。原来,他在单亲家庭长大,父亲性情暴躁,对他的学习只关注结果很少关注过程,考好了重奖,考不好狠揍。重压之下,孩子学习效率反而低下,于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分数铤而走险。找到症结所在,我一边引导孩子用正确的方法获得好成绩,一边和家长沟通,委婉指出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多次沟通指导后,家长和孩子都在改变,我也帮助双方制定了行为契约。在行为契约中,我让孩子自己制定惩罚措施,把教育惩戒延迟进行,彰显教育的温度。
教育惩戒还要有针对性和相关性。学生作业写得乱七八糟,教师可以罚他重写作业,罚站就没有任何意义;学生卫生值日没做好,教师可以罚他多做一天值日,罚跑步只会让孩子有抵触情绪。班级成员也可以通过讨论制定自己的惩罚方式。这样既起到了惩戒提醒的作用,也不易形成师生对抗局面。例如,对于经常说脏话的学生,教师要求其背诵10句文明用语,提高其文明素养;对于打架的学生,教师要求双方合唱一首歌,在合作中化干戈为玉帛;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生,教师要求其准备励志语写在黑板上,入眼入脑入心;对于迟到的学生,教师要求其次日第一个到达教室……我认为,只要是师生共同制定且合规合法的惩戒方式,就是可以接受并值得尊重的。
对于教育本身而言,教育惩戒是有必要的。但回到教育现场,教育惩戒应该是教师的“最后一招”。对于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教师要有前置思维,善于进行预防性教育。比如,自起始年级规范学生行为,利用班会和班级活动等育人主阵地对学生进行价值观的引领和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减少学生违规违纪行为。
教育是一门艺术。面对教育惩戒这一课题,教师应指导家长一起更新育人理念,在实践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育人能力。在处理学生违规违纪行为时,教师要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采取恰当有效的措施,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让教育惩戒不仅有高度、有尺度,更有温度。
[作者系开封市第五中学教师,首届中原名班主任,“出彩河南人”2020最美教师(特别奖),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