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对于提高师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教学技能具有重要意义。教学设计是音乐教法课程的核心内容。高师音乐教法是普通学校音乐教法的模板。基于此,文章从音乐理解的视角切入,将音乐理解特性与高师音乐教法结合,推导出具体的教学设计方案。
关键词 音乐理解;高师;小学教育;音乐教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2024.26.026
Design of Music Teaching for Primary Education Majors in Normal Universities Based on Music Understanding Characteristics
LIU Zhuoshen
(School of Teacher Education, Guangzhou Huashang College, Guangzhou, Guangdong 511300)
Abstract The music teaching method course in normal universitie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improving the music basic knowledge and teaching skills of normal students. Teaching design is the core content of music teaching courses. The music teaching method of normal universities is a template for the music teaching method of ordinary schools. Based on this, the article star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usic understanding, combin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usic understanding with music teaching methods in normal universities, and derives specific teaching design plans.
Keywords music comprehension; normal colleges;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music teaching method
1 音乐教法设计理论基础概述
笔者于文章《论音乐理解基本特性及其对高师音乐教法课的意义》中,曾依据音乐交叉学科理论,指出了理解音乐的三条路径,认为音乐理解具有感性与实践特性[1]。
首先,音乐能够直接对人的情绪情感产生影响,这是音乐理解的感性特征之一。人们通过聆听音乐、演绎音乐,接收和表达音乐音响的情感意义。音乐音响形式的复杂程度,音乐歌词、社会历史背景等他律性内容的深刻程度,也对应着人类情绪情感的丰富与多样。可以说,音乐是能够影响人类最复杂情感的符号,对高师音乐教育有直接意义。俄国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音乐把人的道德的、情感的和审美的修养连接在一起,是情感的语言。教会学生掌握这种语言是音乐教育的重要任务[2]。
其次,音乐音响能够引发人的联觉心理机制(以下简称“音乐联觉心理机制”),这是音乐理解的感性特征之二。所谓“联觉”即一种感觉引起另一种感觉[3]。据心理学研究,人们聆听音乐时,可能同时激活视觉、触觉、空间感、动觉等感觉。这些感觉与音乐音响之间呈现出异质同构的关系,如低音往往对应于重量感,以及空间位置较低的事物;高音往往给人较轻的感受,对应于空间位置较高的事物[4]。进而,人们可能通过同时综合不同的感官感觉,自然而然地产生联想想象,甚至手舞足蹈(体态律动)。这样的联想想象、体态律动具有非理性、非具象性、非语义性、多解性、情感性的特点,体现感性思维活动的过程。
再次,音乐理解的实践特性,是指音乐理解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实践情境、教育情境中进行的。人们对音乐音响本身的理解不能够脱离这些情境,难以脱离不同民族文化语境赋予这些音乐音响的约定。基于此,高师学生音乐理解的过程,也是巩固和帮助其理解《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所描述的艺术核心素养之一——“文化理解”的含义[5]。
综上所述,人们在进行音乐实践的过程中,通过情感体验、联想想象、音乐音响文化意义的理解,综合构成了人们对音乐的理解过程。对于这种音乐理解特性的认识,是高师音乐教学设计的前提,也是高师学生应掌握的基本音乐理论。
2 音乐理解特性对高师音乐教学设计的启示
2.1 把握音乐理解特性进行教学设计
师范生应把握音乐理解的感性与实践特性,运用于教学设计实践。具体而言,一方面,在较低年级的普通中小学音乐教学中,感性体验的教学方式应该被更广泛使用。在教育心理学看来,越低年级的学生越依赖感性经验进行认识活动。音乐的感性特性与低年级学生的认知学习规律相契。如柯达伊所认为的:“一个孩子会把他的全部音乐学习与他个人的体验联系起来,不管是通过歌唱还是其他积极的音乐—实践(music-making)方式。在各种诸如音乐‘理论’和‘历史’标题的科目之下,它不会成为一种单调的、枯燥乏味的和仅通过理智获取的学习,相反是一种持久的令人愉快的娱乐……特别在较低阶段,孩子们应通过听来学习这些基本原理,然后才教他们相关的音乐术语。”[6]柯达伊的观点与音乐审美的感性、实践特性相呼应,突出了音乐听觉的、感性的特性。基于此,音乐教学应让学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先诉诸感性体验音乐,而后引导学生发现该音乐实践活动过程中,已被运用的,但未曾学过的乐理知识,体现了体验式教学法与发现式教学法的综合。中央音乐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教学法与该观点相符。其基本特点包括“以感性音乐活动为主要教学过程”“以音乐实践活动为重要教学途径”等[7]。音乐体验、音乐活动贯穿了课堂的始终。较少使用单向讲授的教学法。
另一方面,涉及音乐文化观念的阐述应趣味化、通俗化、文学化。例如,在浪漫主义时期,一些音乐被一些当时的著述诠释为“精神世界的语言”“神秘的梵语”或如象形文字般难解的语言[8]。对于“神秘的梵语”“形式的游戏”等内容,在教学设计中,可以选择采用声部之间的“玩耍”“议论”“竞赛”等词语,让“精神世界的语言”等概念进一步形象化。由于这些形象化隐喻往往具有19世纪形式美学的文化背景,因此,这样的隐喻,将有助于普通中小学学生理解该音乐形式运动的文化性意义[9]。高师学生应该掌握相关文化知识。进而根据“玩耍”“竞赛”等概念可设计分组律动或音乐游戏。
2.2 遵循音乐联觉心理机制进行教学设计
利用音乐音响形式与人的动觉及其他联觉对应关系规律进行教学设计。这些规律是音乐音响对人产生影响的先天心理规律,为音乐所独有,是音乐意义的重要发生原理。
2.2.1 基于音乐联觉心理机制的学科综合教学设计
从学科综合的角度看,音乐与人的联觉心理规律为音乐课堂融入历史、文学、美术、舞蹈、戏剧等内容提供可能。这里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音乐课中穿插其他艺术门类的内容;第二种是穿插其它非艺术类学科的内容,使得不同学科课程在音乐教学中得到有机融合与巩固。基于第一种情况,宋瑾教授突出强调了艺术门类之间的关系,并按照复杂程度划分了3类艺术关联形式:第一,艺术综合,指听觉艺术(纯音乐)、视觉艺术(美术)和语言艺术(文学)的关系;第二,综合艺术,即两个或多个单纯艺术综合而成的一体化艺术门类;第三,整体艺术。此概念来自19世纪德国作曲家瓦格纳的思想。他力图将音乐、文学、舞蹈等艺术完美融合。在当代,科技与艺术结合产生电影电视这样的艺术门类,通过后期制作,将视听艺术天衣无缝地融合为一体[10]。谢嘉幸教授认为,在音乐教育中,音乐创意可以和学生的律动参与和听乐作画、编剧、课堂讨论等活动结合起来;在音乐鉴赏活动中,音乐的聆听感受可以和文学创作结合起来;在综合艺术中,音乐更可以成为激发其他艺术创作的直接灵感,用其他艺术创作来阐释音乐[11]。
第二种情况,音乐与其他非艺术性学科的有机融合。例如,许多音乐产品具有丰富的人文社会历史背景。其中不乏有些音乐产品的历史背景知识是学生在历史课上学过的,这些历史知识可能在学生脑海里形成画面,并被赋予情感意义。基于这些经验,学生可以更好地在音乐课堂上进行深入的音乐情感体验,理解音乐的意义,亦即“理解基础上的深刻感觉”[12]。需指出,无论是音乐与何种学科的融合教学,音乐音响形式与其他学科他律性内容之间的共鸣,无法逾越音乐与他律性内容的联觉对应关系规律。例如,大象的脚步较为沉重,更适合用低音表现,而小鸟的鸣叫更适合用高音表现,显得轻快。反之则违反了音乐与人的联觉对应关系规律。
2.2.2 基于音乐联觉心理机制的音乐课堂教学
从课堂教学的角度看,既可以通过合理的动作设计增强中小学学生的音乐情感体验,使之深刻感受音乐的自律形式及他律内容,进而达成美育德育的教育目标,抑或达成加深音乐文化理解等教学目标。此外,还可以让师生间、学生间交流聆听音乐后脑海中联想到的画面,开发形象思维,增强美感体验,理解音乐意义。与此同时,教师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也将从视觉方面影响到学生对音乐情感体验的效果,应当引起重视。应注意,无论是音乐动作设计还是启发中小学学生的联想想象,都不应违背音乐与人的联觉对应关系规律。
2.3 围绕音乐情感体验进行课堂教学
应重视音乐情感体验经验积累,充分掌握促进普通中小学学生音乐情感体验的教学方法。如果说表情动作、环境氛围等因素能够增强音乐情感体验,而音乐的知觉可唤起情绪记忆表征进而引起情绪反应,可推知,好的音乐情感体验经历将形成经验记忆储存在大脑中。由此,在音乐活动中不断积累的音乐情感体验经验将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如同杜威所说的“教育即经验的改造”。在教学设计中,利用音乐与人的联觉心理规律设计教学法,让音乐情感体验贯穿始终,将有利于增强普通中小学学生的音乐情感体验。“新体系”认为,学生通过积累音乐情感体验的记忆,将形成学生自己的音乐情感体验经验。
2.4 强调民族地区文化特征进行体态律动设计
师范生应通过音乐要素分析音乐文化知识,依照音乐与人的联觉对应关系规律,进行音乐教学设计。音乐要素包括音高、节奏、节拍、旋律走向、歌词、音程、和声等,其中每一个要素都能够依照音乐与人对联觉对应关系进行教学设计。例如藏族民歌《天空升起金彩霞》的律动设计,可充分利用肢体动作在空间中的高低位置对应于音乐的音高。可以发现,该曲的每一乐句旋律的高低走向基本呈抛物线状,此时,可设计藏族舞中前后摆手的动作。当手向前上方摆动的高度随着乐句音高的高低变化而起伏时,符合音乐音高与空间高低感的联觉对应关系。体现出音乐音高与人体动作的同形同构。在此案例中,肢体动作设计具有藏族舞蹈元素,同时也符合音乐与人的联觉对应关系的客观心理规律。
2.5 基于音乐理解特性的高师乐理教学实例
依照音乐理解的感性与实践特性,提升高师学生音乐素养与音乐教学素养。例如,基于中央音乐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教学法[13],可以设计让中小学学生内心默唱、轻声跟唱、放声跟唱、听教师轻声唱的同时放声歌唱、师生卡农唱、分组卡农唱等教学步骤,抑或根据节奏、节拍、歌词、旋律等要素进行动作设计、声势设计、歌词朗诵、按旋律走向划线、在歌唱同一首歌曲的同时进行分组,每一组做不同的律动或声势等。这些教学法可使非音乐专业的师范生甚至在不识乐谱的情况下掌握简单的音乐实践与教学技巧。符合音乐理解的感性与实践特性。以韩国民歌《小白船》为例,该曲是一首四三拍的忧愁的歌曲。多数情况下,该歌曲的节奏特点是,每一小节先出现二分音符,最后一拍是四分音符或是两个八分音符,给人以摇晃感。基于此,可设计左右摇摆的律动。在摇晃身体的基础上,再依照其三拍子节奏的特点进行律动设计,可以是“右手拍右腿—左手心拍右手背—左手拍左腿—右手心拍左手背”循环往复,抑或“双手轻拍—右手响指—左手响指—双手轻拍—左手响指—右手响指”循环往复等,可鼓励高师学生探索设计不同的律动。再如,德国歌曲《Aber die Musika》,可使用歌唱教学法让师范生跟唱、师生或分组接唱、师生或分组卡农等,而后再让其回顾,并学会这些歌唱教学法。熟悉后可加上律动。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例子中,歌唱、律动本身就是十分有意义的音乐实践活动,音乐理解的过程寓于其中。学生可以直接复制教师组织此类音乐活动的方式,并在音乐活动或者简单的音乐教学活动中实施。这些音乐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甚至无须懂得基本的乐理知识,适用于非音乐专业的高师学生的音乐教学法课程。经课堂实操,完全没有音乐基础的师范生虽在歌唱状态上有待调整,但课堂氛围积极,能够学会歌曲、感受律动、进行分组接唱、理解并记忆教学设计方法。至于分声部卡农还略有难度。以上两例仅是抛砖引玉,师范生应在掌握音乐理解的感性与实践特性的基础上,通过以上类似案例见微知著,提升音乐素养与基本音乐教学设计能力。
参考文献
[1] 刘卓珅.论音乐理解基本特性及其对高师音乐教法课的意义[J].大众文艺,2024(5):16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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