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式现代化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绿色发展着力推动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能够打破西方现代化“先污染后治理”的现代化发展窠臼,使民族地区实现绿色化、低碳化、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场域中,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的需求层次表现出整体升级,尤其绿色发展愿景呈现出刚性需求和柔性需求的交汇,具体表现为政治需求、经济需求、文化需求、社会需求以及生态需求的复合叠加。然而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民族地区绿色发展深受民族地区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困境、和谐社会建构两难、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难题、生态文明建设挑战等诸多影响。新时代新征程上,民族地区在全方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构建民族地区良政善治的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体系,模铸民族地区分配正义的和谐社会,多渠道推动民族地区的平衡充分发展,打造民族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最终实现民族地区的绿色发展,以低碳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式着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生态安全
中图分类号:X22;F127;D633;F124.5;X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272(2024)03-0028-0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1CKS050);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项目(20XDYC018)。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这表征着中国式现代化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突破了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对自然环境污染破坏的发展困境,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在绿色本质上与西方现代化的显著区别。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民族地区的绿色发展,需要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紧紧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线,以绿色发展绘就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的美好蓝图。
目前,学界专家、学者围绕理论渊源、科学内涵以及价值意义等方面对绿色发展进行研究,也有学者从中国式现代化、新质生产力视角来研究绿色发展,这些研究对于推动绿色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意义重大。
首先,就理论渊源来看,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外相关理论、我国传统文化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上。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向海英[2]认为绿色发展立足唯物辩证法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强调生态环境的改善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胡振平[3]认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了绿色发展理念的形成,凸显了生产力各要素与自然环境之间保持良性循环的要求,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多元化需求,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王鸽等[4]认为绿色发展理念在价值观念、消费方式以及生产方式等方面都吸收和借鉴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二是我国传统文化。薛丁辉[5]认为绿色发展的文化根源在于“道法自然”“天道生生”的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贾韶琦[6]认为绿色发展理念实现了对传统文化“节俭”“时禁”的继承发展,是凝练和升华传统生态资源利用智慧的结果。三是国外相关理论。肖巍认为我国的绿色发展理念吸收了西方的绿党生态政治理论、生态资本主义理论、循环经济发展理论等西方生态理论的有益成分[7];金瑶梅[8]认为资本主义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是我国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的重要理论基础。
其次,有关科学内涵研究。一是立足生命共同体研究绿色发展内涵。邵发军等[9]根据人类发展历史划分了生命共同体、社会共同体以及自然共同体,剖析了绿色发展的深层意涵;杨英姿[10]认为建构人类生态命运共同体的关键在于奠定生态文明根基、走绿色发展之路;李泽伟[11]认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广泛践行,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二是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探究绿色发展内涵。刘德海[12]立足生态文明建设阐释了绿色发展的文化、社会、生态、政治以及经济方面的丰富内涵,指出绿色发展是和谐向上、普惠民生、创新驱动的高层次发展;朱东波[13]认为绿色发展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绿色“经济化”和经济“绿色化”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秦书生等[14]认为绿色发展理念致力于形成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观念,培育全体人民的绿色价值观,增强人们的生态获得感和幸福感;盛广耀[15]认为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发展包括了城镇化的绿色发展。
再次,关于价值研究。学界围绕价值取向、理论价值、实践价值来研究绿色发展的价值。一是从价值取向看,绿色发展旨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光选等[16]强调了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绿色发展对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共享现代化的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张乐等[17]认为绿色发展的价值在于发展成果的共享性、发展目标的人本性以及发展过程的绿色性;王丹等[18]认为实现包括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生态等方面的美好生活,体现了绿色发展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中的作用。二是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刘光斌等[19]认为绿色发展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为全球生态治理开辟了新路径;周光迅等[20]认为绿色发展在环境保护、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大的价值引领作用;莫文希[21]认为,绿色发展为全体人民变革行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实践遵循;秦书生[22]认为绿色发展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生态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拓宽了生态治理的思路,为中国生态治理和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此外,也有学者从中国式现代化、新质生产力的视角来研究绿色发展。胡鞍钢等[23]认为中国式现代化具有绿色发展的突出品质和显著特征;刘伟[24]认为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之一;杜仕菊等[25]认为新质生产力符合绿色发展的要求,能够为绿色发展提供新动力。
通过梳理学界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当前学界从中国式现代化视角研究绿色发展的成果相对较少,尤其从中国式现代化场域来研究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成果尚不多见。而我国是地域广袤的多民族国家,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民族地区人民的社会期待发生了深刻而迅速的变化,民族地区人民对自身福祉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民族地区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和基层治理有着更美好的期盼。但是,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却深受地区基层治理困境、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难题、生态文明建设挑战等影响。民族地区绿色发展愿景与现实境遇的反差,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短板,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软肋。因此,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需要推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由美丽愿景走向现实,这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必须解决的一个时代课题。
一、绿色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的美丽愿景
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人民对绿色幸福生活的追求已从单一的经济发展转向多方面的综合需求。由于独特的文化与地缘特征,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美丽愿景表现为“刚性需求和柔性需求”的结合[26],体现为政治需求、经济需求、文化需求、社会需求、生态需求的复合叠加。
(一)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政治需求
民族地区人民的主体意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逐渐觉醒,自身权利意识日渐增强,对于政治参与有了新的期望,这一变化要求民族地区必须从原来的善政全面向善治转变。民族地区人民的善治期许包括良善政府、多元共治和依法治理。在民族地区绿色发展过程中,需要建构一种在长时期内保持稳定性的政治秩序,使良善政府发挥强大的政治指引性,包括规划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民族地区生态安全战略、选择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方式、设计民族地区良善治理机制,这一系列的举措指引甚至决定了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成败,良善政府势必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人民政治期望的核心。多元共治以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认同的治理方式、专业管理技能作为可控的参量,借助不同的生态治理主体实现互通有无,建立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基础之上的对话、协商、合作方式[27],生成治理主体原本不具有的合力功能。依法治理要求民族地区在绿色发展中科学制定法律,以专业、科学、严谨的态度制定良善的律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法令,坚持法律至上原则,公开公正办理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司法案件,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实现结果的正义,引导民族地区人民树立法治意识,使法律成为民族地区人民的理性信仰和不可触碰的底线。因此,善治是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政治要求,推动民族地区从传统的“黑色发展”向绿色发展转型,使其社会发展遵循生态、经济和人全面发展的客观规律。
(二)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经济需求
在民族地区人民的众多发展需求中,经济需求是人民群众最为迫切的需求。不论是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来分析,还是从人的多元需求理性来考量,人从本质上具有不可磨灭的物质性,利益多少的理性权衡依然是人类最根本的行动逻辑[28]。因而,经济层面的可持续增长是民族地区人民实现绿色幸福生活的前提。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民族地区经济层面取得了突飞猛进式的发展,但是,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持续快速发展相比,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仍明显滞后。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人民不仅需要物质文化产品,更需求优美的生活环境和优质的生态产品。但是传统“黑色发展”模式追求物质财富的激增,忽略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优质生态产品需求与供给之间产生了显著的不平衡。同时,民族地区要获得区域之间等量的发展福祉异常艰难,甚至可能会出现被现代化核心区域“边缘化”的现象。面对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的发展困境,人民对经济可持续发展诉求愈发迫切,急切要求破解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难题,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民族地区传统“黑色发展”模式难以为继,需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经济发展的抓手,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福祉与中国式现代化形成正相关,实现民族地区人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进阶。
(三)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文化需求
绿色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表征[29],绿色发展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核要义,又是民族地区绿色文化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人民的文化需求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变,这一转变要求我们大力推动绿色发展,为民族地区群众供给高质量的绿色文化和低碳文化。当前,民族地区过去依赖资源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因此需要以绿色发展为指引,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理念,使民族地区群众在生产、生活以及消费方面都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需要高度重视绿色文化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将绿色文化纳入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深度挖掘和全面整合民族地区的生态文化资源,深刻把握民族地区在发展过程中生成的生态智慧,在中国式现代化中赓续绿色血脉、绿色基因,筑牢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文化基石。同时,地方政府亟须构建美丽家园和绿色发展的民族地区发展方案,整体推动文化产业绿色化、文化发展生态化,以绿色文化为支撑,着力推动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为当地群众提供绿色化、低碳化的文化精品,使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精神世界更加丰富,从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社会需求
和谐稳定的社会是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民族地区人民需求层次整体升级之后的基本期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需要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支撑,需要各民族紧密团结在一起,为民族地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国民族地区各民族之间嵌入式居住,民族团结需要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感召,强调尊重彼此的风俗习惯和包容彼此的文化差异,我们应“尊重、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尊重彼此的宗教信仰”[30],共同实现族群利益和族际利益均衡发展。民族地区绿色发展需要民族地区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饮食文化、民族服饰中蕴含的珍贵生态思想作为重要支撑,同时应充分利用宗教信仰中所包含的原始禁忌,坚持多种宗教信仰“和而不同”的原则,承认民族地区宗教的平等性和多元性,以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安宁。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是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人民的美好社会期许,在和睦团结的社会发展形态之下,各民族的需求和福祉才能获得均衡普惠地增长,从而使民族地区的社会达到绿色、和谐的理想状态。
(五)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生态需求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我国民族地区处于植被交错区和生态保护区,不仅发挥着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作用,同时也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域,因此,如何破解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两难问题,是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必须直面的时代议题。自然是人类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人类劳动需要从自然界获取资源,劳动进一步将资源变为物质财富。民族地区的水、土壤和植物形成绿色斗篷支持着动植物生存的世界[31]。然而,民族地区的岩溶山地石漠化、高原复合侵蚀现象极大地威胁着民族地区的生态安全。同时,民族地区脆弱的生态遭遇中国式现代化压缩式发展方式的挑战,科技革命使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更为频繁,财富激增的同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自然资源衰竭威胁民族地区的生存根基,有悖于民族地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民族地区生态系统呈现出功能性退化,使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出现了迫切的生态文明诉求。建构美丽家园是民族地区人民安居乐业的集体愿望,绿水青山不仅是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物质属性,还决定着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态幸福指数。在中国式现代化生态理性感召之下,破解民族地区资源环境束缚需要改变发展模式,给脆弱的生态留足自我修复的空间,使民族地区呈现生活美好、生态良好的状态,提升民族地区人民的绿色获得感和生态幸福感。因此,民族地区的绿色发展体现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需求的整体性升级,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出现了交汇叠加的发展趋势,人民渴望的美好生活体现为刚柔兼济的多元聚合,期盼实现可期、可感、可获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绿色美好生活。
二、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多重困境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人民真切的愿想,但是民族地区绿色发展深受民族地区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困境、和谐社会构建两难、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难题、生态文明建设挑战等方面的影响,使民族地区绿色发展面临着诸多亟待破解的时代难题。
(一)民族地区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困境
“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32]实现善治是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政治期许,这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与生态系统之间的高度契合。这种高度契合需要凸显民族地区人民的主体性意识,个体需要秉持公民性和公共理性,创造全体公民共享的公共生活规则,将个人发展和族群福祉嵌入民族地区和国家的发展中,从而实现个体利益与族群利益的共享包容式发展。但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社会发育程度还不足以支撑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走向善治,具体表现为民族地区人民基层政治参与率不高,民族地区生态治理主体单一,合作共治不足。民族地区生态善治要求人民、政府、社会组织都树立协同共治的理念。“协同共治是一种旨在超越单一治理主体与破解跨区域范围的新型治理模式”[33],不仅要求党和政府不断改善领导水平,提升基层政府领导者个体和群体的领导力,还要求中央与民族地区合作、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实现生态治理主体之间的多元协同。但是民族地区社会发育不全导致相对贫困群众较多,生态冷漠、法治意识淡薄影响民族地区人民疏离基层政治生活,即使被动参与生态治理活动,也因缺失协商能力而无法有效影响生态治理决策。民族地区生态治理中人民公共理性的缺失是实现民族地区生态善治的软肋,各个生态治理主体需要协调共治,以实现民族地区人民的公共利益。然而,在参与生态治理活动中,民族地区人民往往面临价值理性的遮蔽、公共理性的僭越、族群利益的凌驾。民族地区生态善治的难题与民族地区人民法治意识淡薄直接相关。法治是实现民族地区生态善治成效的关键,但受到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极易造成国家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治行动的软弱,这种情况客观上造成民族地区生态治理陷入共识断裂的窘境。
(二)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构的两难
融洽的族际关系和均衡的族群利益是民族地区建构和谐社会的核心。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各种利益和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动,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调整,人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面临着前现代与现代风险的叠加、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聚合。这一系列的风险和问题日渐挑战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理念,从而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具体来说,在民族地区处理民族团结和传统族际利益均衡问题上,我国主要采取政策优惠,依托制度和政策实现对不同民族的帮助和支援,以达到不同民族的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这种社会治理政策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民族群众对自身身份意识的持续觉醒,各自的族群利益意识不断增强,民族加权出现了显著的外溢效应。为了本民族的发展利益,各民族借助民族身份谋求更多的权益和机会,民族身份在本民族的发展中凸显了经济利益、道德功能、政治效用等多重价值。这从客观上进一步加强了各民族对自身的高度认同,这种认同本应基于相互理解、文化认可以及对风俗习惯的尊重,然而,在不恰当的持续攀升中,这种认同将使民族界别意识愈加凸显,严重影响民族地区人民公民意识的形成,还会被别用有心的敌对势力所利用。从社会稳定层面来看,民族加权本意是通过倾斜权利和差异化帮助民族地区的发展,加强民族地区人民对国家和政府的认同,实现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总体上看,民族地区社会长期稳定,但一些民族地区的汉族群体在社会发展、时代变迁中产生了族际同等赋权的政治诉求,甚至产生了汉族群体被“逆向歧视”[34]的质疑,这种情况加剧了各民族之间族际利益的博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构。
(三)民族地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难题
我国地域广阔,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程度、风俗习惯、地缘生态迥异,进入新时代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民族地区是国家疆域边缘的特殊敏感地区,“处于中央核心政治格局的末端、经济增长圈的外层、文化传达的远端和交通系统的边缘”[35],这一系列的地缘劣势导致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国家发展中出现边缘化趋势。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受到复杂的周边安全问题和国家发展程度的影响,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长期让位于社会的团结稳定,此外,改革开放后东西部资源的非均衡配置,客观上加剧了东部地区与民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尽管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地区不平衡发展向全面平衡发展转换,国家实施对口支援、兴边富民、延边开放等系列政策推进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但是,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深受发展技能欠缺、发展基础薄弱与环境相对封闭的制约,加之资本理性的驱使,生产资料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习惯性聚集,民族地区的资源和后发劣势使地区间的发展差距难以消除,更加大了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难度。这种民族地区发展相对滞后的情况,既会催生显著的地区结构张力,又会造成各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民族地区人民极易产生被剥夺感,从而急切要求改变自我发展境遇,迫切期待改善生活环境。
(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挑战
民族地区发展中往往面临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不可兼得的问题,面对发展被边缘化的境遇,民族地区迫切要求跨越式发展。然而深受社会发展不平衡影响,在单向突进式的经济发展中,民族地区科技和人文素养相对不足,导致难以借助现代科技进行创新型的经济发展。这使得民族地区只能单纯依靠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是以能源资源开发为重点。这种发展模式虽然极大加快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技术含量低下的开发方式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导致民族地区生态系统遭遇不可修复的伤害。这极大地降低了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态幸福感,还会诱发民族地区生态安全事件,进一步加大构建和谐社会的难度。民族地区还是多民族和多元文化聚集区域,也是多种地缘政治力量博弈的区域。东西方文化碰撞、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交织,民族地区成为潜在风险高发的集聚地。改革开放之后民族地区不断融入国际社会,民族文化在世界文化交汇中承受着巨大压力,西方国家凭借中西文化势差和“西方中心主义”[36]挤压民族文化的生存空间。伴随开放程度的加大,文化理念、各种思潮涌入民族地区,异质文化的互相遮蔽,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话语权的日渐式微,加剧了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的流失,更为可怕的是,一些民族地区人民出现了道德滑坡现象。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社会转型由现代陌生人社会代替了传统熟人社会,现代陌生人社会极大地降低了传统伦理的规范作用,导致民族地区人民的行为选择倾向于“成本-收益-风险”矩阵,而逐渐淡化了传统伦理规范,这种利益考量行径在自律和他律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极易出现道德失范和自我迷失问题,对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民族地区绿色发展面临的多重困境,成为民族地区人民共享绿色美好生活的制约因素,面对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凸显的矛盾和张力,如何弥合民族地区传统发展产生的裂痕,如何补齐民族地区发展短板,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实现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三、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
绿色发展是民族地区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选择。面对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迫切需要提高生态治理能力,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加速形成。通过绿色发展满足民族地区人民对经济永续发展和生活生产环境持续改善的要求。这既是国家“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族地区生态安全和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推进的现实需要。
(一)建构民族地区良政善治的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实现绿色发展,关键在于构建民族地区良政善治的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体系。治理主体的健全、治理过程的互动和治理环境的稳固影响着民族地区政府治理的功效。加强政治建设能极大地提高民族地区人民政治参与的自觉性,彰显民族地区人民的法治意识,增强民族地区人民的协商共治能力。构建民族地区良政善治的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体系,这一过程不仅依赖教育的普及和深化,还需要充分发挥媒体时代多元媒介作用,完善民族地区一体化教育体系,“增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绿色价值取向”[37],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可以激发民族地区人民的公民意识和主体意识,增强民族地区人民的共治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借助族群反馈制度精准反馈民意,消解民族地区人民的政治冷漠,增强其参与生态治理的意愿。此外,要全面筑牢民族地区人民的法治认同。牢固的法治认同来源于既定的法治律令与其执行吻合的程度,人民对于法律维护其利益的心理认同[38],民族地区生态治理需要通过行政公开、执法严格、司法公正来无差别保障民族地区人民的利益,加强民族地区人民的发展认同。民族地区人民协商共治能力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这要求民族地区绿色发展不仅要通过法律途径、社会组织来支持和维护民族地区弱势群体的利益,依托制度设计和政策供给实现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而且要健全民族地区人民的自我发展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人民协商共治的能力。绿色发展是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也是民族地区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能力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结果,意味着民族地区发展不会继续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黑色发展”模式,而是经过现代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洗礼,逐渐形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共商共治共享的发展体系。在政治发育良好的环境中,形成政府、民族地区人民、社会等不同治理主体共商共治共享的实践格局,在多元共治中民族地区人民和社会以载体形态使国家政策走出权力顶层,嵌入贴近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场域,以平等理性的对话方式实现民族地区人民生态诉求与国家意志之间的交互,将相互协调、资源整合、通力合作等因素融入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之中,为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夯实政治基础。
(二)模铸民族地区分配正义的和谐社会
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是实现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民族地区利益结构和文化结构张力是妨碍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加大文化包容和宗教宽容力度,以和谐的价值理念引领族群在发展中尊重差异,以超越民族身份差异化的资源配置思路,推进民族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正义分配。也就是说,民族加权标准需要从单一的民族身份向具有民族身份的弱势群体、特定区域转变,注重对民族弱势阶层的分配正义和特殊关照。正义理论基于弱势关爱和正义差异,主张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强调社会价值分配需要向最少受惠者倾斜[39],贫富分化差距过大将弱化民族地区人民的共同体意识。对民族弱势群体的分配正义和特殊扶助,既能维护少数民族尊严,又能增强少数民族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共建美丽中国的凝聚力。民族地区需要特别关注边境民族、少小民族、特少民族、革命老区群众的分配公平问题,从价值层面使民族地区的人民享受同等的生态红利。因此,民族地区需要高度重视分配正义,根据当地的发展实际,由传统的补缺福利型转变为全方位普惠型。这一转变旨在在不减少民族整体福祉基础上,增加其他群体的福祉,从而有效解决民族地区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为民族地区绿色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多渠道促进民族地区的平衡充分发展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然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依然突出,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更好满足民族地区人民生态宜居的美好生活需求。面对民族地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必须以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各方协调平衡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是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针,是克服和消除民族地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纲领。民族地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发展差距、生态环境破坏与人民宜居需求差距、收入差距等方面[40]。平衡充分发展的范围是全方位的,必须统筹民族地区方方面面的发展,以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补齐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民族地区城乡资源、城乡信息的平等交换,增强各民族交流交融,淡化族际壁垒和边界,加快民族地区城乡全面平衡发展。民族地区人民的宜居需求与当下环境质量存在显著差距,经济发展质量低下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制约民族地区人民过上绿色幸福生活的关键因素。因此,需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动力转换,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自然资本的不断增值。这一过程应当引导实体经济向自然与人类共荣共生的方向发展,实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平衡协调发展。民族地区要实现绿色发展,还需要不断拓宽开放的结构布局,把区域协调和民族地区开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优化民族地区开放格局,推进民族地区参与全球经济的交流与合作,打造民族地区陆海大联动、东西部优势互补、城乡区域协调的发展格局。民族地区人民收入差距较大,公共服务业与民族地区人民的期望相去甚远,民族地区人民尚未均等享受发展成果。因此,需要不断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的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多方式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着力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的收入,不断缩小民族地区区域、城乡收入差距,优化分配格局,实现民族地区平衡充分发展。
(四)齐心协力打造民族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民族地区具有生态脆弱和生态功能重要的双重特征,这决定了民族地区要实现永续发展,需要向优质生态产品和绿色增值为特点的绿色发展转变。这一转变不仅需要超越资本价值观和人类中心主义[41],还要实现民族地区天人合一的发展状态。然而,人类工具理性和资本欲望的无限膨胀,使人类迷失在征服自然获取最大化经济利益的迷梦中,导致生态系统自身难以修复,极大地损害了地区发展的代际公平。因此,当前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彻底摒弃“黑色发展”方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民族地区生态荷载能力脆弱,必须通过理性控制资本无限增值的本能,坚守对自然的敬畏,这是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多年来民族地区以资源开发导向推进跨越式发展,产生了“高污染、高耗能”的生态后果。采取“先污染、后治理”的治理方式,这是一种消极的末端治理方式,生态修复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良好生态环境的打造必须从以往的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防治,建立限制资源开发制度,完善绿色发展绩效检测评估体系,推进绿色发展技术创新,加大民族地区的生态修复、特色生态农业、特色生态城镇的建设,以科技创新驱动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整体升级,持续推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水平,不断增强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建构民族地区良政善治的基层政治治理体系,形成政府、民族地区人民、社会不同治理主体共商共治共享的实践格局,模铸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以和谐价值理念推进民族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分配正义,强化民族交流交融,淡化族际壁垒和边界,多渠道推动民族地区的平衡充分发展,激活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齐心协力打造民族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构筑我国民族地区的绿色屏障,确保生态安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四、结语
民族地区是中国版图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是国家生态安全和稳定的特殊区域。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关乎当地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关乎民族地区的生态安全,也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尽管,当前学界立足中国式现代化视域研究绿色发展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尤其针对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的研究成果尚不丰富,但通过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场域将研究进一步细化到民族地区的绿色化、低碳化、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专家、学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推动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因此,研究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中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帮助民族地区各族人民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通过良政善治的基层政治与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谐的社会、平衡充分的发展和良好的生态,民族地区能够更好地促进绿色发展,引导实体经济向自然与人类共荣共生的方向发展,创造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民族地区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最终,通过以高质量发展,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和现代化发展由美好愿景走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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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校:文凤鸣]
The Vision and Practical Path of Green Development in Ethnic Regions within the Context of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LONG Libo, SHEN Ying, ZHANG Honglian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Marxism Institute, Kunming 650500, Yunnan, China)
Abstract: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advocates for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humans and nature, emphasizing green development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ethnic regions. This approach can break the Western modernization paradigm of “pollute first, control later,” enabling ethnic regions to achiev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that is green, lowcarbon, and modernized. Within the context of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the demand levels of various ethnic groups in these regions demonstrate an overall upgrade, particularly in the intersection of rigid and flexible demands for green development. This is reflected in the complex interplay of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social, and ecological needs. However, the advancement of green development in ethnic regions faces numerous challenges, including the difficulties of grassroots political governance and local government management, the dilemma of construct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issues of unbalanced and inadequate development, and challenges i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n the new journey of the new era, ethnic regions must establish a governance system of good governance and effective management at the grassroots and local levels, shape a harmonious society based on distributive justice, promote balanced and adequate development through multiple channels, and create a favorabl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Ultimately, this will achieve green development in ethnic regions and contribute to th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of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through low-carbon and green development approaches.
Keywords: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ethnic regions; green development; ecologic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