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生成困境的社会学研究

2024-09-14 00:00:00陈文烈李军辉
关键词:内卷化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内容提要]乡村振兴的资源配置主体为国家和政府,但是资源服务的对象是农民,而农民在乡村振兴过程的主观能动性则是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习近平指出:“乡村振兴实践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农民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文章基于“场域-惯习-资本”的理论分析框架,探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生成困境的理论逻辑和关键症结,研究表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实践与实际存在一定张力,使得经济社会发展的绝对增长显著,同时相对落后也突出,即表现为城乡之间、中东部地区与民族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矛盾;造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原因可认定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而导致内生动力不足的症结为“向上承接的乡村基层组织与农牧民的脱嵌”和“向下贯彻的国家政策与地方实际的背离”所诱导的传统文化和治理基础的瓦解、社会公德观的消失、社会凝聚力的疏散、社会共同体利益的失衡等造成的乡村振兴实践悬浮。

[关键词]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卷化;实践悬浮

[中图分类号]F323;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091(2024)02-0037-08

【收稿日期】2023-03-1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梯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旅游社会学研究”(20XSH022);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揭榜制重大招标项目“青海省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研究”(2021JBZD001);广西哲学社科项目“广西民族村寨传统节庆旅游活化效果评价及长效机制研究”(21GMZ009)。

【作者单位】1.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西宁,810007;2.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桂林,541000

【作者简介】陈文烈(1972-),男,青海民和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府经济和区域经济学;李军辉(1988-),男,甘肃白银人,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发展。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美丽乡村的统筹建设、脱贫攻坚战的完美收官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取得历史性的进展和成就,但是农牧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绝对性增长和相对性差距”矛盾日益突出。所谓绝对性增长是指农牧民生活条件不断完善、经济收入不断增长、公共服务不断优化,而相对性差距是指农牧民生活质量、可支配收入、就业机会、公共服务产品等较城市和中东部地区水平存在非常大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仍在不断扩大。民族地区在乡村振兴进程中最大矛盾是“相对性差距”造成的城乡之间、中东部与民族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将不仅影响农牧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也制约着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和政治使命的实现。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

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表明乡村振兴战略在破解“三农”问题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战略定位和重要价值,即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起点,乡村振兴是实现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性举措和实践的内在逻辑。因此,文章基于“场域-惯习-资本”理论分析框架尝试阐释的一个关键要点是重新认识民族地区的乡村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既要看到乡村振兴对农牧民生计的改善和提升,更要看到乡村公共道德和服务广泛衰败的情况下,特别需要重新提倡、建立其长期以来的紧密人际关系和社区公德观,借此来重建、释放民族地区的基层社区的建设能量,纠正当下对“内卷”的过分极端反应。同时,我们应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农牧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观能动性对乡村建设的推动作用和价值功能,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实现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

一、问题提出与理论框架民族地区新时代的历史起点较中东部发达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脱贫攻坚完成的模式、程度不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不同,现代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不同,使得民族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涵和模式与中东部发达地区相比拥有一定的差异性。学界现有研究忽视了“民族地区乡村是小农户紧密聚居的农村社区”这一基本事实——明显将民族地区乡村发展边界定义为遵从“规模经济效益”规律,完全向“大农场经济”倾斜,认为民族地区农村唯有如此才可能实现“现代化”——这一认知造成了现有研究范式的悬浮,也是造成乡村振兴实践的“内卷”,加之市场经济在农村社会的普遍发展,使得利益博弈不断加剧,甚至出现剑走偏锋,造成乡土社会道德观的丧失和凝聚力的松散,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生成。吴蓉(2018)、许源源(2019)、李辉(2021)、陈家建(2022)等认为乡村治理过程中资源危机应对举措的内卷化代理型、内生制度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脱嵌、党委统领乡村善治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以及分利秩序与政权合法性在乡村治理领域的下降等内卷化,使得乡村振兴实践出现悬浮状态[1-4]。熊飞(2020)认为农村职业教育的供给失衡、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人才培养技能与农村产业发展不吻合等使得乡村振兴实践正陷入内卷化态势[5]。李汉卿(2020)、汪圣(2020)、颜德如(2021)认为农村基层权力的官僚异化、实践悬浮以及过密化、内卷化等,使得过度的政策与制度造成农村结构性困境、干部角色混乱、工作人员责任不清等[6-7]。陈熹(2021)、陈建(2022)认为乡村生态空间的内生性与外在信任之间关系的疏远、民俗文化与乡村振兴文化现代化要求之间的节奏脱节等,使得乡村振兴项目的运作处于悬浮状态[8-9]。张晓溪(2022)认为乡村空心化和原子化导致的内生动力不足,使得乡村振兴实践处于悬浮状态[10]。综上所述,学术界有关乡村振兴实践悬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治理、人才、权力、文化及人力等方面来探讨乡村振兴实践的内卷化问题和实践悬浮问题,而基于乡土视角下的功德观缺失、利益博弈、团队精神不足及奉献精神欠缺等所诱导的内生动力不足方面来探讨乡村振兴实践悬浮的文章较少。

(一)布迪厄“场域-惯习-资本”理论分析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资本”理论是关系主义方法论,是对社会理论主客观二元对立理论观点的颠覆,是对马克思实践哲学、黑格尔哲学、现象学的批判性吸收,也是基于关系主义方法论来揭示行动者和社会之间的客观性结构、能动性以及生成性的实践活动[11]。首先,布迪厄创造性地提出了关系主义研究进路,强调要素之间的普遍关联性,认为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作用。因此,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是化解整体与个体、主观与客观、行动与结构等二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其次,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认为人类惯习是指导行为实践的关键,而惯习是内外因素相互融合的结果,即外在的政策、制度、规约等内化与内在的人格融合形成惯习。因此,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在强调整体功能作用的同时,也关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对结构决定论的超越。最后,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资本的概念将研究对象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来考察其结构及形态问题,做到了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结合。实际上,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是源于个体对物质与社会世界的关联这样一个简单事实。正如布迪厄所说的“人类社会是一个多场域重叠的生活空间,生活在空间的活动者具有特殊社会关系网约束的社会位置,他们在既定社会位置上的社会规则内化而形成的惯习和位置所决定掌握的资本会影响其在社会场域中的实践活动,同时也不断地重新构建社会位置和获得更多的资本”。这意味着布迪厄的社会实践是探讨社会网络关系之间的客观能动性的可行理论,而“场域”“惯习”和“资本”是贯穿整个理论的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重要概念。其中“惯习”是社会规则、习俗、文化、制度等因素在行动者身体内化的结果,是实践活动的身体化原则,具有结构化、生成性和历史性特点;“资本”是行动者实践的基础和工具,包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和符号资本;“场域”是社会实践的空间场所,是历史与现实、实际与可能的多面向的社会关系网。根据上述概念分析,对于“惯习”资本”和“场域”之间的内在关联可以理解为:行动者在实践的“场域”中依托所拥有的位置而掌握的“资本”,采用“惯习”所表征的实践感来支配行动者的行为选择,并通过实践活动来提升自己在实践“场域”中的位置和提高“资本”数量和质量,其分析的逻辑特征具有结构主义方法论。

(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生成困境的“场域-惯习-资本”理论框架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元问题是现代化进程中乡村要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要改善的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理论阐释,其问题的核心源于农牧民生计需要改善的问题,也就是布迪厄“场域”中行动者的社会位置、资本数量和质量的提高的问题。就乡村社会“场域”的特征来看,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是国家在场的多维度空间叠加的“场域”,“场域”空间表征出极强的复杂性、动态性和竞争性。根据利益博弈理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的行动者依据所在“场域”位置上拥有的“资本”,并在“惯习”的作用下,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位置与获得“资本”数量和质量的增加,将会通过各种方式和举措展开竞争和博弈以获取其目标所需,在过程中容易诱发“资本”获取边际效益递减和“惯习”模式内部复杂化造成对新社会制度、政策及法规的排斥,进而形成“内卷的乡村振兴悬浮”。实际上,乡村振兴实践过程中的任何一项行为,包括实践行动者对新的正式规则做出的任何反应,都能在“场域”“惯习”和“资本”之间找到内在的联结和诠释,具体如图1所示。

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生成困境

(一)实践空间:正式规则悬浮与非正式规则内卷导致“场域”网络无序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的“场域”是外在正式规则和内在非正式规则的双重作用下形成的有别于中东部乡村振兴实践“场域”的社会关系网络。正式规则源于中央政府——省(区/直辖市)政府——县市级政府——基层政府,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政策、制度、通知、方案、规划等;非正式规则源自“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社会,是乡村经济、文化、社会、民族及自然资源等方面影响下的村规民约和道德规范。在乡村振兴实践空间中,正式规则带有很强的政策性,而非正式规则具有地方性认知的局限,只有政策性有效嵌入地方性知识,才能疏通“场域”网络关系,否则将会导致正式规则的悬浮与非正式规则的内卷。民族地区正式规则作用下的乡村社会“场域”是政府机关与乡村社会互动的一个生态空间,一方面政府层面统筹规划乡村社会的发展方案和方向,体现在基于共性层面制定宏观的政策和制度,另一方面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实际现状也牵制着政府组织的发展与变革。民族地区主要采用国家在场的区域自治制度和社区基层组织自治,自治地方拥有最大限度的自治权力,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国家在场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正如梁漱溟所说“必须现有国家才会有自治的地方,自治组织一定是国家肯定和许可的,也是自上演绎下来的结果”。王汉生、吴莹以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实践为研究视角,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依托于基层自治的“社会”虽然确实是在发育和发展,但这种发育和生长显然不是简单的“自然而然”的和“自发”的过程[12],而是国家通过政策和制度的力量来统筹重构乡村社会“场域”的关系网络,体现乡村社会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自治永远在国家的关注下和制度辐射范围内发展。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在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深入渗透,以及现代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孕育农牧民公德观和凝聚力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迁,乡村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突出,以村支部书记为代表的乡村精英通过各种社会关系网获取大量的利益,并依托较高的乡村社会位置和丰富的资本资源,不断地疏通和拓展其社会关系网来落实乡村振兴已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在乡村振兴实践中,民族地区村委书记在责任清单和工作目标的驱动下,通过动员已有的“场域”社会关系和拓展新的社会关系形成纵横开阖的内外关系网,表面是通过各关系网络位置上的功能性来实现乡村振兴实践中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上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拓展各种社会关系。当然,这种关系蕴含着非正式规则对乡村振兴实践活动的开展具有维持正常化秩序的功能,并对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过度强调社会关系网络对乡村振兴实践的推动,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政策文本形态转换为实践形态的有效性,也可能使得正式规则被扭曲、变形和失效,造成乡村振兴实践的悬浮和乡村振兴的内卷。

(二)实践逻辑:正式规则植入与非正式规则扭曲使得“惯习”功利化布迪厄强调“惯习”组成了一种结构化的和正在结构化的结构,这种结构包含了产生感知、评估和实践的性情倾向[13]。我们可以理解为,“惯习”是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内化为行动者的自身特性和身体意象,是在“场域”中被系统化构建的结构,并在结构化过程中塑造行动者的实践规范。根据正式规则的属性和特征,其作用和影响下构建和内化的“惯习”充斥着政治化、政绩化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倾向,单方面强制落实和执行,将造成乡村振兴实践是做给各级政府或者国家看的,忽略了农民真正的价值诉求和正式规则引导服务乡村建设的本质要求。同时,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内涵、元问题、实践等与中东部存在较大的差异,乡村振兴不仅要解决现代化进程中带来乡村要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要改善的问题,也要实现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建设、传统文化传承等国家历史使命。事实上,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逻辑充斥着正式规则的植入,缺乏因地制宜的政府正式规则的调试就植入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场域”,并构建和内化为农牧民“惯习”的意象,行动者在实践过程中形成行为付出效果的落脚点不明显或者行为不断复杂化和精细化,使得劳动边际效应递减,造成乡村振兴出现偏废的现象,进而导致“内卷的乡村振兴实践的悬浮”。在市场经济与各种信息和文化满天飞的多媒体背景下,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早就不是费孝通先生笔下的那个信息闭塞和文化变迁缓慢的“乡土社会”,在信息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场域”的非正式规则发生着令人惊叹的变迁,使得“惯习”结构不断的构建和再生,行动者需要承接的功能和价值也不断增多。在功利性文化、利益竞争的影响下,“惯习”将朝着道德缺失的方向发展,使得乡村振兴各行动者形成一盘散沙,大家只为个人利益竞争,缺乏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形成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的锁定状态。随着民族地区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只能不断地强化农牧业生产的机械化和对“石油农业”的过度依赖,并不能突破原有模式的束缚。综上分析,在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场域”中生成“双层结构模式”的“惯习”,即迎合地方政府要求和做给国家期待看到的表层结构,以及满足个人利益诉求和形成利益博弈的里层结构。因此,在政绩目标和个人利益为核心的“惯习”生成结构中,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行动者只是充当机械的执行者,并未能有效的参与到实践中来,包括方案的制定、政策的决定和项目的执行等,造成实践与实际的背离,引起乡村振兴实践的悬浮和乡村振兴的内卷现象。

(三)实践工具:正式规则增强与非正式规则式微造成“资本”边际递减资本伴随着货币交换最早出现在经济学领域,而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中的“资本”主要是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等的综合,且经济资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反之也成立。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场域”所包括的“资本”主要是外在的经济资本和内在的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其中正式规则与外在的经济资本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国家或者地方各级政府依据正式规则的指导向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提供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对口支援、平台搭建等,使得乡村社会“场域”的经济资本不断增加。实际上,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发展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双向驱动的结果,是光宗耀祖、衣锦还乡等传统思想作用下的内生动力爆发的结果,而单一强调外部经济资本对乡村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不切合实际的实践逻辑。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场域”社会关系网络所表征的上行关系的政治化和政绩化,使得外部经济资本在“场域”中的支配基本处于清单路径模式,而真正了解、掌握“场域”内部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农牧民通常对外在经济资本缺乏支配权,只是被动地接受和执行,造成外部经济资本的使用不能代表“场域”中农牧民的心声和需要。比如,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村委书记作为乡村基层组织和精英群体的代表人物,其选举过程中掺杂了基层政府利益关系驱动下的行政手段干预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上行关系”的利益,在乡村振兴实践中主要扮演“场域”代理的角色,很少为农牧民的生计问题发声或者博弈。而乡村社会“场域”的社会位置与内部“资本”密切相关,不同位置掌握着不同的“资本”。同时,内部“资本”往往是“场域”内部竞争最激烈的,也是社会位置提升的重要驱动力。但乡村社会“场域”社会关系网络的“多层化”和日常工作的社会关系化,使得外部经济资本在乡村振兴支配过程中背离了内部资本的基本属性和接纳的价值诉求。因此,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通过外部经济资本的推动实践,形成了“倡导逻辑”和“事实逻辑”双线运作,即国家、地方各级政府所倡导的经济资本转化的成果形式和使用渠道,以及乡村振兴实践实际需要经济资本转换带来的有效性,上述二者之间形成的背离,造成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投入了大量的经济资本,但经济资本转化的边际效率和资本普惠的效果不明显。

三、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困境生成的结构性症结

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逻辑在乡村社会“场域”中主要体现为双线运作下的内生活力和外在动力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场域”的利益博弈、“惯习”的蹈常袭故和“资本”的因势利导,造成乡村振兴实践与乡村社会实际之间存在模糊的逻辑关系,进而将问题引向对实践过程的反思,探寻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卷以及内卷化诱导的实践悬浮生成的结构性症结。

(一)中介传导功能失衡:乡村基层组织的角色化与农牧民生计的现实性乡村社会基层组织核心人物的角色和职能一直是人类学家、政治学家及社会学家关注的焦点,文章梳理了国内外学者有关村委(社区)书记角色和职能方面的研究,了解到“士绅操纵者”(孔飞力)、“经纪人”(杜赞奇)、“主人—代理人”(司考特·罗泽尔、李建中)、“边际人”理论(王思斌)、“代理人、承包人”等称谓是学术界对村委(社区)书记角色的界定,也认识到乡村基层组织的角色朝着政治化、政绩化、利益化的方向发展。上述角色发展趋势将诱导乡村振兴实践的偏废:一是乡村基层组织的功能悬浮于乡村社会建设和发展;二是农牧民参与乡村振兴的行为悬浮于乡村振兴实践;三是乡村社会基层组织与农牧民基于共同体利益的互动交流变得越来越少。根据上述乡村社会“场域”分析可知,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分野与利益分化,塑造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基层组织的“双线型机制”:一是基于国家视角向乡村社会基层组织提出了应然式、倡导性的功能塑造要求;二是地方各级政府依据国家政策方针和政治要求对乡村社会基层组织提出实然式、现实性的功能塑造指令。同时,在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场域”“惯习”和“资本”的运行中,乡村社会基层组织被吸纳到科层体系中,是向上承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行政链条末梢,其与农牧民的互动机会停留在传递各级政府的任务清单、优惠政策及社会保障等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乡村社会基层组织与农牧民的沟通主要采用线上方式,使得基层组织与农牧民当面沟通交流的机会变得更少,造成乡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社会关系网络趋于“上行关系”发展。因此,地方各级政府与农牧民之间利益关系的断裂,决定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难以开展实践与实际相结合的共同体建设,进而畸生出乡村振兴实践的偏废和“内卷的乡村振兴实践悬浮”,导致乡村基层组织的中介传导功能僵化。

(二)下达上承错位:国家政策的普适性与地方实情的特殊性政策与实际情况相错位造成的实践悬浮或者行为内卷是表现在很多方面的,学术界已给出明确的结论。徐斌、夏杰长认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如果与实际意向相背离,将使得经济发展陷入内卷化现象[14]。徐俊忠、邓琴林等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国内出现了对苏联模式的过度模仿,造成了社会发展的制度、政策背离了中国国情的实际,使得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严重的边际效益递减的内卷化状态[15]。孙亚男、杨名彦等通过反思中国省际绿色全要素生产的主观划分的内卷化现象,认为东、中、西三个区域的划分将造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与实际脱机或者背离[16]。根据上述文献的梳理与分析,国家或者地方各级政府对政策、制度及方案的制定如果背离地方的实际情况,将会造成实践的悬浮或者工作的内卷现象。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在压力体制下,地方各级政府与乡村社会基层组织结成行政绩效考核目标实现的利益共同体。同时,为了进一步固化利益共同体的地位和权威性,将乡村振兴的宣传媒体、评估专家及协会组织等纳入利益共同体,形成具有权威性、可行性假象的“超级联合体”。这一超级联合体在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决策或者方案的时候,过度强调政治化、绩效化和任务清单化的政策直接输入模式,忽略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作为政策的承接单位,不仅是政策落实的行政区域,也是享有独立空间的经济体,不能以普惠的思维逻辑植入国家乡村振兴的共性政策、制度等。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规定,民族自治地区依据地方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的特点,自主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制度及方案的过程中,在聚焦国家的战略高度和战略目标的同时,更应该基于民族地区具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调整国家政策、制度及方案与地方经济、文化、民族、资源环境等相匹配。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场域”在正式规则的非调适植入背景下,外部资本与内部资本无法形成有效的匹配,究其根源主要是忽略了对乡村社会“场域”“惯习”和“资本”的乡土属性的关注和强调。事实上,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小农户经济模式,但学术界却忽略了这一实际情况,强调“规模经济效益”,提倡发展大农场,这将使得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产业、文化、生态、治理和生活的实际情况与国家政策的直接落地存在一定的缝隙,导致经济资本有投入无效益的现象出现,形成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内卷和实践的悬浮。

四、研究结论国家和政府主导的资源分配权限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保障,农牧民的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特别是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但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性差距”却仍在扩大,城乡之间、中东部与民族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依然突出,老年农业、空心村、现代农业成本较高、传统农业收益低下、农牧业市场不稳定性等“三农”问题严重。文章认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瓶颈制约的关键因素不在资源,而是振兴乡村的实践悬浮与内卷,使得乡村振兴过程内生动力不足,进而导致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的结果为:(1)就经济层面而言,有增加无发展。在现代化建设的目标驱动下,民族地区农牧区乡村振兴的实践逻辑选择更加趋于“规模经济效益”下的农户兼业化、农业商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市场化,如此使得农业生产的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深化。同时,在国家乡村振兴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资本的不断注入下,民族地区农牧区的道路、网络、水利、电力、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基本能够满足乡村社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外界的资本持续注入农牧区社会发展,由于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政府又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和乡村振兴模式,只能大搞特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使得资本运用和农牧民需求的背离,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将面临自身的“刘易斯拐点”,即无法将资本转化为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调整,民族地区农牧民的收入不会实现长期稳定的增长,可能会进入停滞阶段。(2)从创新角度看,有进步无突破。1949年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经过四次变革,最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土地体制的乡村社会生产关系延续至今,其实也是中华民族传统农业生产关系的再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式的乡村社会生产关系调动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中国农牧业取得大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农牧民的生计问题,为全国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但是,从新时代中国的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的本质要求出发,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户生产形成的农牧业生产文化模式所表征的农牧民和贫困户与市场主体利益联结松散、共同体意识淡薄、抵御风险能力脆弱等特征,严重制约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提到的“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民族地区农牧区的传统农牧业的积重前行和现代农牧业的形塑有限的特征表现是显著的,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的农牧业生产模式,基本上保留着传统农牧业文化模式的基本范式和生产逻辑。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农牧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使用率不断提升,“石油农业”和“圈养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并没有使得民族地区原有的生产关系或者文化模式发生变革,而是使得乡村社会农牧业生产分工、生产要素、组织机构、劳动素质技能等内部变得越来越复杂,农药、激素等使得农牧产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3)从治理方面看,有成效无持续。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多元性、民俗文化的丰富性等使得乡村振兴实践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科学有效的治理则是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的前提条件。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实践的深入推进,治理理念已深入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各方面的工作中,在生态保护、民风整治、产业发展、经济规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将治理目标聚焦政务清单,通过行政手段强化了政绩任务在乡村治理过程的核心地位,使得维护乡村社会稳定性的道德治理方式处于边缘化,也造成民族地区基层管理机构不断膨胀,管理的成本不断增加。事实上,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拥有浓厚的“乡土”氛围,乡村文化是“熟人”文化,内含诚实守信、邻里互助等传统价值观,“具有凝聚村民价值共识、化解乡村社会矛盾、规范村民行为”等的道德治理具有稳定持续的功能。然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牧区市场经济的逐渐渗透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迁,人与人之间因信任建立的关系逐渐生疏,人们之间的凝聚力逐渐变得疏散,人们的公德观渐渐消失,使得传统道德治理赖以生存的土壤已经变得贫瘠,进而造成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管理层面有成效无持续的内卷化现象和乡村实践的悬浮问题。

因此,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核心主体一定是农牧民,在振兴乡村过程中必须激活农牧民的内生动力,这不仅要关注农牧民的生计行为能力和现实生活诉求,更要发挥基层组织的联动效应和政府政策工具的乘数效应,促进民族地区乡村从“绝对性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式转化为“相对性差距”不断缩小的增长方式。一是创造利益共同体精神,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坚持以农牧民为中心的“人本思想”,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实践过程中贯彻人民民主的理念,充分体现农牧民的主体地位和主人意志,让农牧民全过程地参与到乡村振兴的方案制定、项目规划、政策决断等实践中,发挥农牧民的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紧紧抓住农牧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确立农牧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升华其凝聚力和引领力。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构建稳健、信任的人际关系,培养农牧民感恩、奉献、无私、服务的社会公德观是关键。坚持以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目标,实施农牧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农牧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通过多媒体、乡村简报等形式在全乡村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构建新时代乡村社会公德观和人际关系。坚持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农牧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农牧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健全农牧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农牧民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三是创新“合作社+大型农牧作物批发市场”,增强农牧业韧性。民族地区乡村是小农户紧密聚居的农村社区,这一基本事实要求民族地区乡村和农牧业的长期出路在乡村合作社和国家倡导的大型农牧作物批发市场的紧密结合,以非常高效的乡村社区合作社来协助小农户应对大市场,为其提供“纵向一体化”服务,包括为小农户廉价购买农资,提供农产品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服务的“物流体系”,更由国家来建立大型农作物批发市场,借其与乡村合作社来共同确定农产品的规格和价格,整个体系既凝固、强化了原有的社区,也解决了连接分散的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问题,做到免去民族地区近数十年来的城乡差别和基层社区崩溃的“三农”问题,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应该同样借助农村社区的内在力量,加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过去曾经展示的巨大领导、组织和与民合一的能力,更包括借助新网络化技术来推进社区合作社+新型小农业体系,重构乡村和农业发展的战略,在新时代中重新发现乡村社区、重建并更新民族地区这个基本社会单位,使其在新的环境中更好地融合传统与未来,以期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新型的民族地区乡村。

参考文献:

[1]吴蓉,施国庆.后税费时代乡村治理问题与治理措施——基于文献的讨论[J].农业经济问题,2018(06):117-128.

[2]许源源,左代华.乡村治理中的内生秩序:演进逻辑、运行机制与制度嵌入[J].农业经济问题,2019(08):9-18.

[3]李辉.迈向党委统领的乡村善治:中国乡村治理范式的新飞跃[J].探索,2021(05):92-102+189.

[4]陈家建.“控制权”理论与政府治理:一个研究评述[J].学海,2022(05):53-63.

[5]熊飞,甘海琴.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职业教育“内卷化”破解路径[J].职教论坛,2020(04):148-153.

[6]李汉卿.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改革内卷化及其破解——“控制权”理论的视角[J].兰州学刊,2020(10):164-173.

[7]汪圣.乡村振兴战略下村干部实践权力内卷化问题研究——基于鲁中谷镇的田野发现[J].领导科学,2020(21):105-108.

[8]陈熹,张立刚.激发内生秩序:数字普惠金融嵌入乡村治理的路径优化[J].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0):58-67.

[9]陈建.从重构到涵养:乡村振兴中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转变研究[J].图书馆,2022(11):8-15.

[10]张晓溪.乡村文化新内生发展路径的实践探索——基于主体性身体技术视角的社会学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22(05):150-157.

[11]王珑瑾.布迪厄实践理论视域下的城市社区干部角色分析[J].河南社会科学,2013,21(11):71-73.

[12]王汉生,吴莹.基层社会中“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国家——发生在一个商品房小区中的几个“故事”[J].社会学研究,2011,25(01):63-95.

[13]贺雪峰.熟人社会的行动逻辑[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1):5-7.

[14]徐斌,夏杰长.地下经济与正规经济关系的再检验[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4,29(01):4-11.

[15]徐俊忠,邓琴林.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历史缘起——聚焦于新中国“一五时期”后毛泽东的艰难探索[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1(06):1-13.

[16]孙亚男,杨名彦.中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俱乐部收敛及地区差距来源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0,37(06):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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