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近年来,各地方优势产业创新主体的专利服务需求和专利授权审查周期过长的矛盾日益凸显,需进行相关研究。【方法】聚焦提高专利审查效率的专利预审服务,依据相关专利法律法规,以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实施主体解析快速预审服务的全流程。【结果】结合预审服务的关键事项,剖析了申请过程中的诸多注意事项。【结论】为创新主体专利申请事项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快速预审服务;审查规则
中图分类号:D923.42" "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3-5168(2024)13-0117-05
DOI:10.19968/j.cnki.hnkj.1003-5168.2024.13.024
Application Analysis of Rapid Pre-Examination Serv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Patent Applications
—Taking the Work Practice of X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 as the Implementation Subject
ZHOU Wei
(X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 , Xi'an 710007, China)
Abstract: [Purposes] In recent years, the demand for patent services from innovative entities in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in various regions is growing rapidly, while the patent authorization review cycle is too long, and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two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Methods] This study focuses on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patent examination through patent pre-examination services.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pat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X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 is taken as the implementing entity to analyze the entire process of rapid pre examination services. [Findings] Combined with the key matters of pre-examination service, many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are analyzed. [Conclusions] This paper provides valuable reference for innovative subject patent application matters.
Key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quick pre-examination service; review rules
0 引言
《专利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而省(区、市)专利管理部门只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长期以来,在各行各业专利申请数量日益增长的趋势下,出现了专利申请审查和授权周期较长、创新成果不能快速转化等现象。2016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预审服务以服务地方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培育高价值、高质量的核心专利为目标,通过加快审查机制,合理配置审查资源,从而缩短创新主体专利审查授权周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申请文件按照审查标准发出的预审意见,明确其形式缺陷和实质缺陷。一方面可以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减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任务的强度。据统计,通过“绿色通道”审查的专利案件中,发明专利申请的最快授权周期可缩短至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最快授权周期可缩短至1~3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周期可缩短至1周左右。基于此,本研究聚焦提高专利审查效率的专利预审服务,以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实施主体,解析快速预审服务全流程,剖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的关键事项,为创新主体专利申请事项提供参考依据。
1 预审服务实施平台简介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于2020年4月17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正式成立。作为西北地区首家获批的保护中心,拥有集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运营导航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保护中心设有综合管理、预审服务、快速维权、综合运用4个部门,各部门权责清晰、人才均衡。预审服务面向辖区内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开展“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为西安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推广搭建全新的平台,在城市经济发展和创新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1]。保护中心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一个贯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完整创新链,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等创造了重要契机。
2 预审案件提交系统
保护中心依托预审管理平台专设的预审案件提交系统(以下简称预审系统)提供专业、高效的预审服务。服务面向辖区内的各类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各大高校、企业、代理机构等。在预审系统中,预设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两个登录端口,申请主体或代理机构可自主完成在线注册、备案信息管理、专利快速预审、复审及无效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主体信息管理等业务[2]。
2.1 系统主要功能介绍
预审系统平台采用B/S模式,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访问。系统主要包括主体备案、快速预审两大板块功能,在此基础上细化为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注册、备案企业资料提交审核、专利申请预审审查、信息变更管理、信息统计等功能版块,旨在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可操作性强的知识产权预审服务。
2.2 预审服务全流程
申请主体即企事业单位、个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在预审系统上完成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完成备案申请、预审申请等。保护中心对提交的预审申请完成检查和初步检索,并发出预审结论。申请人根据预审员出具的预审报告,完成申请文件的修改和缺陷的消除,以提高申请文本质量。预审合格后,将申请文件正式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最后的申请文件一致性审查等工作,最终形成完整的预审结论。整个过程如图1 所示。
2.2.1 具体操作。第一,申请主体或代理机构初次登录预审系统,按照要求注册账号。账号经后台审核通过后生效,作为系统唯一认证方式,需要申请主体或代理机构妥善保管。第二,登录账号后,申请主体即可根据需求提交备案申请,由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决定通过与否。申请主体可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提交预审申请。第三,保护中心预审员按照审查标准对预审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预审申请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第四,申请主体在收到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和进行缴费工作。此步骤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专利申请程序。此后,申请主体将获取的专利申请号和缴费证明上传至预审系统,由预审员完成一致性审查工作。第五,预审员确认无误后,在审查系统中对预审案件授权加快标记。至此,申请案件即进入正常审查过程并享受加快审查。反之,预审员对不符合预审标准或者一致性审查不通过的案件,发出预审不通过通知。申请主体通过普通通道可继续提交专利申请。此步骤的具体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
2.2.2 注册申请注意事项。预审系统中的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均须填写注册申请信息。上传信息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附件。备案审核人员严格按照信用系统数据库信息来逐一核对信息。申请主体的身份性质必须为西安市或者西咸新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代理机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管信息中能检索到的已备案的代理机构名单为准。预审员还需借助信用查询系统来审核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是否正常运营,或是否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等情形。
2.2.3 备案申请注意事项。申请主体需在预审系统的下载中心版块下载备案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同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文件作为附件内容,一并由预审员审核。在保护中心预审系统中,备案申请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EXCEL格式的备案申请表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预审备案信用承诺书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另外,高校和科研院所还需上传产学研合作证明的扫描件。
备案申请提交后,在备案信息列表可查询所提交的备案申请信息以及审查备案状态。预审员核对每项信息和证明材料,对不合格的内容,在系统中发出“返回修改”通知。同时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主体。申请主体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调整、修改,最终完成备案申请全过程。
保护中心长期接受申请主体备案,一月两次(分别在每月的中旬和月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集中报批拟备案主体名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备案申请环节随即完成。
2.2.4 委托代理机构注意事项。申请主体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预审案件,须在备案申请成功后,在预审系统的信息维护模块中操作授权。具体方式为:点击信息维护按钮,在企业代理机构维护模块中,选中需要委托的代理机构[3]。注意:申请主体需已经完成备案申请,且拟委托的代理机构需前期在该保护中心的预审系统中已成功注册。对该代理机构授权成功后,可以委托方名义完成后续快速预审工作。
2.2.5 提交受理注意事项。保护中心可办理的分类号范围具体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批准的IPC分类号和洛加诺分类号确定。申请主体首先确认申请范围是否在保护中心可办理的分类号范围内。若确认属于可申请分类号,则按照规程提交预审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XML格式的专利申请文件、《承诺书》《专利申请文件自检表》等材料。申请主体为高校院所的,需提供产学研合作证明等材料,由保护中心对该预审材料进行审查,最终形成预审结论。
申请主体如果希望享受专利费用减免政策,应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减备案系统里完成专利费减备案的相关工作。此外,保护中心不能受理的专利预审情形包括: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以及《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中的局部设计、分案申请和涉及保密审查专利申请等。
2.3 审查阶段
预审系统收到预审专利申请后,保护中心对预审专利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资格审查和预审审查两个阶段。具体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分类领域审查、形式问题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等。预审周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预审合格后会在预审系统里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申请主体可将预审合格的申请按照正式申请程序,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系统CPC客户端提交专利正式申请。申请主体获得专利申请号并完成网上缴费,须于一个工作日内将缴费凭证和申请号等内容提交至预审系统。保护中心经一致性审查后,在系统内对预审案件进行加快标记处理,从而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2.3.1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具体包括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的身份信息与预审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一致、申请文件是否完整、申请文件的格式是否正确、分类领域是否符合保护中心受理的范围等内容。
2.3.2 分类领域审查。对预审案件的分类领域审查是整个预审审查程序的首要环节,也是保护中心能否接收该预审案件的决定环节。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保护中心可受理预审的领域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IPC分类号共计51个,洛迦诺分类号共计17个。其中,保护中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委托专业分类机构进行提前分类,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则需预审员根据申请文件的内容检索分类。
2.3.3 申请文件初步审查。申请内容符合分类领域要求后,资格审查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的信息是否与前期在预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一致。核对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信地址、联系人信息等,以及是否按照要求提交承诺书、预审案件自检表等材料。此阶段一般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员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过预审系统发出专利申请快速预审请求受理或不受理的通知书。
2.3.4 预审审查。在预审审查阶段,审查员对预审申请的形式内容和明显实质性缺陷,按照审查标准展开全面审查,包括审查申请文件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5条、第25条所涉及情形,第2条第2款、第26条第5款、第31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7条和第19条的规定内容。由于预审审查具有前置性审查属性,因此不涉及修改超范围、国际申请等问题,允许申请人尽可能地做出修改以完善其申请文件。以保护中心为例,申请主体一般会有两次修改机会,若在第二次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并且经修改仍不合格的,将发出专利申请快速预审请求不通过的通知书。
2.3.5 一致性审查。预审员对申请主体提交至预审系统的专利申请号和电子缴费凭证等申请文件进行一致性审查。对于符合一致性的预审案件,采集专利申请信息,即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电子审查系统中录入该专利申请的基本信息,以获得加快标记,从而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3 专利快速预审的执行规则
3.1 备案资格的管控
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申请主体遗忘账号或密码的情况。根据保护中心相关规则要求,密码找回时需提交申请和相关身份证明。因此,强调申请主体妥善保管账号信息。
申请主体出现以下情形的,保护中心将在其预审系统内对其备案资格和注册账户进行3个月至永久期限的暂停预审业务的管控,其间,将不能进行任何预审业务的操作。一是提交的备案材料为虚假材料;二是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局令第75号)》的相关规定;三是专利申请经预审合格、进入“绿色通道”后,申请主体多次违反《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及《承诺书》要求,导致专利快速预审无法顺利进行;四是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材料质量不高、经过反复多次修改仍达不到预期要求,且数量占其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的50%以上;五是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一年内专利权转让数量超过5件且未向保护中心报备或者报备理由明显不充分;六是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4]。
3.2 预审审查自检承诺制度
以保护中心预审工作为例,要求申请主体在提交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除正常申请文件外,还需提供《专利申请文件自检表》和《承诺书》。需注意的事项是:申请人承诺保证申请文件的质量,在提交申请时,尽可能使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的初步审查的要求;申请人承诺对于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4条的规定需要对生物材料提交保藏的专利申请,在申请时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对于根据《专利法》第24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第3款的需要提交证明文件的情形,相关证明文件将在申请日一并提交。根据《专利法》第29条的规定要求优先权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3.3 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
专利预审通过后,申请主体将与预审申请一致的申请文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发出后,对答复期限有明确要求:对于发明专利申请,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发出的第一、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承诺分别在10个、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复意见;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复意见。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答复期限均不含15天的推算送达日,申请人需严格遵守答复期限的规定,逾期或者无故不答复,相关加快案件会自动退出快速审查通道,转为普通申请。
3.4 预审通过后的注意事项
专利快速预审合格后,专利申请进入加快审查阶段,即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并不代表一定会获得最终的授权,能否获得授权取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决定;二是提交到预审系统的申请,会获得一个预审申请号,这并不等同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正式申请。保护中心预审通过后,申请主体须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获得专利申请日和申请号后,完成专利的正式申请;三是在专利正式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申请人自愿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对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和申请人擅自在审查过程中提交主动修改或补正,该专利申请将转为普通申请。
4 结语
本研究立足于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业平台,详细解析专利法律法规,介绍了快速预审服务全流程。并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剖析了申请过程中的诸多注意事项,围绕申请主体快速通过预审服务、缩短专利申请授权周期、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提出针对性建议。
当前,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流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申请主体的创新成果快速获取专利保护、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将创新主体引入知识产权快速审查通道、提高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供了有效保障,以期在未来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完整创新链条中,起到引领和基础支撑作用。
参考文献:
[1]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业务问答手册(2022年试行版)[EB/OL].(2022-04-29)[2023-11-11].http://www.xaippc.com/uploadfile/ueditor/file/202204/16505790672158f6.pdf.
[2]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EB/OL].(2020-04-02)[2023-11-11].http://www.xaippc.com/html/ysglptaj/243.html.
[3]李绍平,于丽,刘炜. 浅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特点及流程[J]. 科技与创新,2018 (11):82-83.
[4]刘连政,程秀才,傅启国,等.我国专利预审机制的现状与思考:以中国 (中关村)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例[J]. 中国科技产业,2021(12):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