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新时代,随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人民至上”执政理念的深入践行,国家与社会在“维稳”场域内的互动逻辑发生转变。典型案例研究表明,传统“大闹→闹大”式抗争逻辑的效用呈衰变态势,而“不闹→闹大”的“反向闹大”式集体行动逻辑形成,并取得成功。根本原因在于,新时代国家“维稳”意涵的丰富化,具体表现为:从“机制”到“价值”的进阶、从“秩序”到“人本”的深化、从“事件”到“问题”的拓展。民众从“大闹”到“不闹”的行为选择,触发了国家“维稳”意涵层级的转换,进而引发了政府应对策略的转变与升级。“反向闹大”式集体行动逻辑的提出,丰富了“闹大”议题既有的研究谱系,拓展了研究视野,同时为社会抗争的有效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维稳;“闹大”;城市治理;人民至上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24)03-0003-11
维权抗争事件作为我国发展转型期利益格局调整的必然衍生品,已然成为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权抗争的逻辑形塑于政府的“维稳”政策与民众抗争策略之间的博弈过程。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剧烈变动,民众对国家治理的需求呈几何式增长态势。相比而言,国家治理资源的短缺,不可避免地造成国家治理出现局部性扭曲,进而导致民众的抗争发生了明显的应激性反应,“大闹→闹大”成了基本的抗争逻辑。但是近年来传统“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抗争逻辑的效用正在消退,最直观的反映是“闹大”事件的数量有了大幅下降[1],而反传统的“闹大”逻辑开始形成。本文所关注的抗争事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生动诠释,案例呈现出“主动闹大而闹不大、不闹反而被闹大”的独特轨迹,笔者称之为“反向闹大”逻辑。案例独特的抗争轨迹与抗争结果完全重塑了政府“维稳”政策与民众抗争策略之间的博弈逻辑。本文将对抗争逻辑的景观、缘由、影响进行多维度剖析,进而深度探究其背后所折射出的我国“维稳”意涵的拓展与进阶。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维权抗争议题多年来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不同学科基于大量案例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诸多分析框架。从宏观的研究视角来看,相关研究主要围绕民众的“小事闹大”与政府的“大事化小”两条逻辑之间的博弈过程展开。
(一)民众的“闹大”逻辑
对于民众的抗争逻辑,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理论概括。李连江和欧博文基于农民抗争行为提出了“依法抗争”的概念,其核心内涵包括民众依据政策或法律条文抵制“土政策”和腐败行为,以及民众采取多种行为促使当地官员遵守中央政策或法律[2]。于建嵘同样基于对农民维权行为的研究,提出了“以法抗争”的解释框架,其与“依法抗争”的区别在于,“以法抗争”以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立法者”为辅[3]。董海军提出了“依势抗争”的解释框架,认为抗争是一个“知势、造势、借势、用势”的过程[4]。朱健刚基于业主的维权活动提出了“以理抗争”的解释框架,引入了道德与价值意涵,强调法律、政策之外的“理”的部分[5]。应星在“依法抗争”与“以法抗争”的基础上,提出了“气”这个极具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概念,用以解释乡村抗争政治,构建了“以气抗争”的分析框架[6](p.16)。上述分析框架基于不同视角解释了不同的抗争逻辑,但深层次来看,他们探究的是同一个问题,即抗争的驱动力来源问题。不管是外在的“法”与“势”还是内在的“理”与“气”,当民众获得了足够的驱动力,“主动大闹”也就具有了“闹大”的可能。
(二)政府的“维稳”逻辑
为了应对社会变革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成了与改革、发展相伴相生的一项政治性工作。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单独议题进行论述。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维稳”工作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具体到直面维稳议题的地方政府,由于面临发展、改革、政绩等多方面压力,地方政府甚至患上了“维稳恐惧症”,不断对维稳工作进行敏感性加压[7],这导致其维稳方式产生了诸多偏差。首先是刚性维稳策略。地方政府维稳方式呈现出简单化和绝对化态势,甚至以维稳姿态应对民众正常的维权行为[8](pp.38-39)。其次是自上而下的压力型维稳机制。具体表现在数量化的任务分解机制、物质化的多层次评价体系、严格追究的领导责任制,特别是维稳工作的“一票否决制”之中。社会稳定成为地方政府优先级最高的工作目标[9]。最后是非制度化的维稳程序。由于制度环境确定性的缺失,加上维权事件的复杂性,维稳结果的实现并非依靠制度化的程序,而是依靠一次次的非理性博弈[10]。由此,地方政府的维稳策略与民众的抗争行为形成了对峙局面[11]。
(三)“闹大”——两个逻辑碰撞的常规结果
政府维稳逻辑的强势合法性,再加上地方政府在维稳议题上的层层加码,导致民众的抗争空间被一再压缩,“闹大”成为民众抗争的工具性共识。从具体过程来看,抗争人群动员最大化是“闹大”的核心标签。动员包括内部动员与外部动员两个方面:内部动员指对某些问题高度投入的积极分子把具有同样利益却不如他们投入多的人动员起来[12];外部动员指依靠非利益相关者的支持。集体抗议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利益相关支持者的数量[13](pp.156-160)。“闹大”凸显了我国社会治理资源短缺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外部支持缺位与内在能力不足两个方面:外部因素包括公民权利保障制度与权利救济体系的不完善;内在因素包括底层群体本身的社会资源不足与公民组织发育的不充分[14]。
从根本上而言,民众抗争逻辑与政府维稳逻辑的对撞点是秩序,相关研究也基本聚焦在秩序层面。对于民众而言,“闹大”是为了跳脱既有秩序,敦促高层级政府及其官员解决问题[15]。对于政府而言,“闹大”打破了常规的社会秩序,维稳本身是在让秩序回归常态。进入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治理资源短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用“人民至上”标定改革发展的价值遵循。治理能力的提高与价值理念的进阶,使得地方政府对于“闹大”事件的治理从“粗糙的摆平”进阶为“精致的治理”[16]。
在K市居民入住烂尾楼事件中,“主动闹大而闹不大、不闹反而被闹大”的抗争逻辑深刻体现了上述转变。民众曾坚持5年“闹大”式抗争,在抗争无果后,逐步放弃。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使得部分民众无奈之下入住无水无电无厕所的烂尾楼,这基本意味着其对于最坏结果的接受,即“不闹了”。此举一出,迅速引爆网络,形成了“反向闹大”态势,短短两个月之后,K市政府宣布烂尾楼复工,而且目前已经完成交付。本项研究将深度剖析案例中展示的这一反常态的抗争逻辑,特别是新时代我国维稳意涵发生了怎样的转变。笔者于2020年7月、2021年8月、2023年1月对烂尾楼盘进行了3次实地调研,对居民、政府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20余人进行了深入访谈,平均访谈时间超过25分钟,其间也通过电话形式进行了补充性访谈。另外,笔者借助政府公告、媒体报道等内容进行了资料补充。
二、案例引入——K市居民
入住烂尾楼事件烂尾楼盘位于K市某大型商业区周边,该商业区曾是民用机场,2012年新建设的国际机场投入使用,K市政府对老机场地块进行了重新规划开发,将其定位为K市未来的城市新中心,在商业、教育、住宅等方面进行了高质量规划。B楼盘作为相应的住宅板块,在这一背景下被开发建设。该楼盘总占地面积383亩,开发用途以商品住宅为主,包括部分商业和写字楼。其住宅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共有5个地块,能容纳5878户,前3个地块都已顺利交付,烂尾楼盘为4号地块,共涉及1335户。
(一)第一阶段——“大闹而闹不大”
B楼盘4号地块于2011年开始作为期房被预售,购房合同规定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交房,但是由于开发商的资金链断裂,楼盘自2014年开始就处于烂尾状态。从进入烂尾阶段开始,业主便开启了漫长的抗争进程。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业主采取了多种形式的“闹大”策略,在街道、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办公地点组织了30余次不同规模的抗争活动。同时业主也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并获得了K市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但仲裁结果并未得到履行。面对民众日益激烈的“闹大”行为,K市政府也采取了强硬的维稳策略,多次对抗争组织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虽然历经5年多,业主的抗争却从未实质性“闹大”,诉求也自然没有得到满足。
(二)第二阶段——“不闹反而闹大”
鉴于政府强硬的维稳政策,同时业主也认识到K市近年来存在大量烂尾楼盘,复工难度极大,他们便默契性地放弃了抗争。楼盘烂尾期间,部分业主只能靠租房生活。2020年,由于疫情带来的严重影响,部分业主失业,无力承担租房费用,无奈只能选择入住无水无电无厕所的烂尾楼。业主的这一举动迅速引爆网络,大量媒体实地探访烂尾楼盘,对于业主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详细报道。面对此种情况,政府一改往日的强势形象,采取了柔性的回应方式并试图劝离业主,但由于巨大的经济压力,部分业主还是选择继续住在烂尾楼。此事件引起了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从Y省到K市各级政府开始密切关注业主生活状况,并承诺积极探寻烂尾楼的复工途径。
(三)第三阶段——烂尾楼复工并交付
在小部分业主入住烂尾楼两个多月后,2020年8月27日烂尾楼终于迎来了复工仪式。烂尾楼所在的街道宣布2021年10月份正式完成交房,对于无力承担房租的业主,街道专门安置了免费的中转房。至此轰动一时的“业主入住烂尾楼事件”宣告结束。基于此事件,Y省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烂尾楼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2021年K市烂尾楼化解率达到60%,2022年达到100%。复工期间,过程又是几经波折,烂尾楼最终于2023年1月底正式交付使用。
三、分析框架的构建
烂尾楼事件的抗争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持续5年之久的“主动闹大”阶段和疫情防控期间的“不闹”阶段。两个阶段存在多方面差异,即场景不同、集体行动方式不同、群体性的角色定位不同、最终集体行动的结果也不同,这几个方面恰好与社会冲突理论中的拟剧理论视角的核心要素相契合。另外,地方政府是烂尾楼事件中的关键主体,正是其不同的策略选择决定了不同的行动结果。特别是在第二阶段,民众的“不闹”行为引发了政府行为的反转,这说明“不闹”行为本身触及了地方政府核心的关注点,而且这个关注点的优先级一定是远高于维稳,由此政府的注意力理论视角也被引入本研究。综上,本研究的分析框架将由拟剧理论视角与注意力理论视角结合搭建而成。
(一)拟剧理论视角的引入
拟剧理论是学者将社会生活进行拟剧隐喻而提出的理论视角。拟剧理论又被称为“剧场理论”,欧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提出该理论并对其进行了系统化阐释。拟剧理论继承了布鲁默的符号互动思想,将社会活动本身拟为剧场的舞台,用以观察和解释社会活动中人们如何运用符号进行表演并使表演获得良好的效果。戈夫曼主要从表演、剧班、场景与场景行为、不协调角色、角色外沟通和印象管理六个方面对该理论展开阐释[17](pp.203-217)。基于集体行动议题的契合性,本项研究主要引入拟剧理论的场景、表演、印象管理三个要素进行分析。
首先是场景,也就是具体情境。行动者的互动受制于其在社会场景中所处的地位结构、场景界限、行为规则和价值理念[18],关键是在任何一种情境中行为主体必须符合角色规范。案例中的集体行动分别发生于两个不同的场景,塑造了完全不同的情境,它们一个转战于街头和政府门前,一个局限于烂尾楼内,并伴生出不同的角色规范,即“大闹”与“不闹”。其次是表演,即个体在持续在场的观察者面前发生的所有活动[19]。在表演过程中,每一方都随时处于表演者和观察者的双重角色当中[20]。案例的核心主体是抗争民众与地方政府,两者在互动过程中也是互为表演者和观察者,互相塑造对方的表演方式。最后是印象管理,即行为主体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并有意识地去维护和经营好这个定位。案例中民众与政府在两个阶段中均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但是民众始终维护“受害者”“弱者”的印象管理,地方政府的印象管理从“秩序维持者”转变为“利益维护者”,这一转变也是烂尾楼问题被解决的关键。
(二)政府注意力理论视角的引入
注意力本身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本意是人们心理活动集中于某一事物的专注能力,后被引入管理决策领域,并形成了有限决策理论。该理论认为,决策者由于信息接收、筛选、处理能力的限制,只能做出有限的理性决策,其心理学基础便是个体的注意力[21]。布莱恩·琼斯将注意力理论进一步拓展到了政府决策领域,提出了注意力驱动的政策选择模型,即当政策制定者们的注意力发生变化的时候,政策选择也会紧跟着发生变化,聚焦于注意力的焦点[22](p.1)。在政府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决策者面临一个困境,即政府不能同时将多个目标设定为焦点,焦点的选取往往是政府在不确定的情境中综合权衡之后做出的。注意力焦点的形成受到政府内外多个因素的影响,内部因素如宏观政策、个体或者群体性决策偏好、社会问题等,外部因素如公众诉求、新闻媒体的关注等[23]。注意力焦点的确定过程可以是一个长期的程序化的政府过程,如宏观政策的制定,也可以是一个突发性转变,如集体行动的出现。
政府注意力转变的后续就是政府回应问题,特别是对于集体行动的出现,转变与回应往往无缝衔接。此时的政府回应采取运动式治理逻辑,即迅速调动相关资源,并在短时间内取得良好的回应效果[24]。案例两个不同阶段中政府截然不同的回应方式,恰恰是政府注意力焦点转换的直接体现,深层次来讲是维稳意涵层次的丰富化。维稳既包括了“稳定压倒一切”的秩序层面,也包括了“大力发展民生建设、维护群众权益”的价值层次[25],而新时代维稳的价值层次明显高于秩序层次。
笔者基于拟剧理论视角与政府注意力理论视角的链接搭建了本文的分析框架(参见图1)。从拟剧理论视角而言,民众在“街头”和“烂尾楼”两个不同的场景中展示出不同的表演策略,相对应地,政府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表演。政府注意力理论视角解释的恰恰就是政府的回应性表演,也就是维稳焦点的转换,而政府注意力的转变也是其印象管理的需要。
四、抗争过程的全景展示
烂尾楼是一个在我国城市中普遍存在且非常棘手的问题,由于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已然成为城市治理中的一大顽疾,这也决定了其治理图景的特殊性。烂尾楼治理的复杂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一个是影响深远的民生权益。从利益的角度而言,烂尾楼涉及多个不同层次的主体,包括土地出让中的权利人、施工建设中的权利人、各类购房者、担保物权人、预售登记权利人等,地方政府、企业、民众等均不同程度地牵涉其中。这对于被动成为民众维权客体的地方政府而言确实是极大挑战,有的甚至超出了其职责范畴与能力范围。从民生权益的角度而言,住房问题无疑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同时由于住房与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相联,其叠加效应显著。案例两个阶段中民众的行为选择所折射出的恰恰也是这两个焦点。
(一)“闹大”式抗争与政府回应
B楼盘开发商J公司在面临严峻财务压力的情况下,仍同时上马房地产、城中村改造等多个项目,2014年其资金链断裂后,B楼盘随即进入了烂尾阶段。面对业主复工诉求,开发商一再采取拖延战术,业主得知J公司财务状况后,意识到常规方式已然无法实现诉求,于是开启了长达5年的“闹大”式抗争过程。
1.业主的“闹大”式抗争
一是上访集会等行为性“闹大”。截至2020年5月,B楼盘上千业主5年多来组织参与了大大小小数十次的上访集会活动,抗争轨迹涉及省、市、区、街道各级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很自然地被拉入了抗争旋涡的中心,成为“闹大”的直接客体。“我已经记不清参加了多少次的上访、集会活动了。有的活动是大家商量组织的,有的是部分业主自己组织参加的……集会的方式有的稍微激烈了一些,没办法我们要得到关注啊。”(小区业主04)
二是节外生枝的议题性“闹大”。集体行动中的口号是“闹大”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6]。口号就像是戏剧表演中的台词,台词越有冲击力,越能引起观众的共鸣。在持续不断的抗争过程中,业主们进一步拓展出针对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辅助性议题,甚至包括“犯罪”“渎职”等吸睛字眼。首先是关于开发商董事长李某的经济犯罪问题。“J公司董事长李某贪污业主们的购房款15亿(3个烂尾楼资金),将贪污款转给了其在美国的前夫(假离婚),并挪用部分购房款购买别墅、豪车、奢侈品,还有一部分购房款被转移至儿子名下。其背后一定有着强大的保护伞,请求省委巡视组严查。”其次是关于地方政府的不作为问题。“楼盘所在的G区政府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和不作为问题,而且采取暴力措施阻止业主上访,给业主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给政府形象带来了严重损害,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请省委巡视组严查。”(业主上访材料)
2.单一“观众”地方政府的强势回应
面对民众旷日持久的“闹大”,地方政府采取了软硬兼施的回应策略。首先是基于法律程序的“软性回应”。针对开发商的违约事实,地方政府从法律层面给予了充分回应。“根据交易合同,交房时间届满后的次日至实际交房日止60天内,按每天10元支付违约金;逾期后按每天20元支付违约金……支持申请人所要求的按照每月1500元计算其损失,自2015年5月1日至实际交房日止。”(K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书)问题在于,开发商已无财产可被强制执行,仲裁决定无法执行。我国《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若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但如果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提出上访请求,各级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可以不再受理。无奈之下,民众选择了激烈的“闹大”式抗争,而地方政府也给予了强势回应。“我本人已经被拘留三四回了,周围不少业主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没办法,政府的态度也是挺强硬的……后来大家也都不太敢参加这种集会了。”(业主访谈06)
社会抗争议题中民众能否“闹大”还取决于另外一个非常关键的“观众”群体,那就是媒体。民众也期待得到媒体的关注,但长达5年的“大闹”却并未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因为抗争议题本身不具流量性,另一方面与地方政府强势回应的合法性密切相关。由此地方政府成为“大闹”阶段的唯一“观众”,其与业主聚焦在秩序层面展开了深度互动,结果就是民众“大闹而闹不大”。
(二)“不闹”与多个“观众”群体的深度介入
在旷日持久的抗争得不到有效回应之后,业主的抗争动力逐步丧失,2020年疫情的暴发成了整个烂尾楼事件的转折点。疫情防控期间陡然加重的经济压力,加上原本沉重的房贷压力,将很多业主逼到了破产的边缘,此时仅仅完成基本架构的烂尾楼成了他们唯一的庇护所。“我们实在是闹不动了,就让我们住在自己的烂尾楼里吧。”(业主访谈12)因此,业主彻底放弃抗争。
1.无奈的责任自负
2020年5月,部分业主陆续入住烂尾楼。“我是5月份带着我女儿两个人住进烂尾楼的,也是第一个住进来的,我本身离婚了,经济压力太大……住进来的时候,地上全是施工垃圾,根本没有路,而且当时刚下了一场大雨,地上积水很深,所以晚上基本不敢下楼,很危险。”(业主访谈08)后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30余户业主陆续入住烂尾楼。除了水电厕所电梯等基本生活保障设施缺失之外,安全成了入住烂尾楼最大隐患,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业主搬离,走投无路的业主无奈之下还专门写了“安全自负”的入住申请书。“省政府、市政府、各级部门、开发商:由于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本人一直在外租房,租金支出已经超过20万……今年疫情导致我夫妻2人至今没有找到工作,失去经济来源,万般无奈只能自愿入住烂尾楼,安全责任自负……至少有个遮风避雨之地,恳请相关部门给予理解,给予支持。”(业主04号烂尾楼入住申请)与之前的“闹大”式抗争不同,业主入住烂尾楼坚持“一不挑战政府程序、二不破坏社会秩序”的原则,并且在烂尾楼内构建和维持了基本的生活秩序。
2.烂尾楼内的秩序构建
烂尾楼内秩序的构建,对于业主而言有着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恢复与保障正常生活;二是向政府传递信号。“我们真的就想找个安身之所,你看我把家具都搬过来了,实在是没办法。我们正常生活,政府也不应该说啥啊,这又不是在作秀。”(业主访谈03)具体而言,烂尾楼内秩序的构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安全方面。业主自发组成了10人规模的巡逻队,并且自费购置统一服装和基本器械,巡逻队分时间段24小时进行巡逻,并且及时掌握业主入住的楼栋分布情况。另外,业主协力清理了建筑垃圾,利用板砖铺设了安全通道,购买充电式电灯并安装在楼盘的主要区域。其次是生活方面。楼盘建设期间在入口处所盖的指挥部成了业主们集体活动的聚集地,这里也是楼盘唯一通电的地方,业主们轮流值班在此做大锅饭。“我们就是简易的大锅饭,菜都是大家自发购买的,今天你拿点这个,明天他拿点这个,吃的比较简单。”(业主访谈12)为了保证足够的饭菜供应,业主在楼盘空地上拓荒种菜,并且圈养了家禽。对于饮用水的问题,业主们利用板车和大水桶到附近的取水点打水,对于平时的生活用水,则充分利用楼盘内的容器收集雨水。最后是情绪方面。对于入住业主特别是携小孩一同入住的业主而言,最大的挑战是情绪波动,恶劣的生活条件让很多业主濒临崩溃。为了纾解大家情绪,业主自发组织广场舞、火把节等活动。单纯从生活秩序来看,烂尾楼内形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3.“反向闹大”为中央督办事件
业主入住烂尾楼的行为迅速引起了多个“观众”群体的关注,“不闹了”却形成了“闹大”态势。首先是媒体的深度报道。2020年6月至7月间,数十家媒体对业主入住烂尾楼事件进行了关注。“我们几乎每天都要接待媒体记者,有的记者还在楼盘住上一两晚,感受我们生活的不易。”(业主访谈05)通过分析相关报道可以看出,媒体对于此事的关注并非就事论事,而是更加深入地剖析了K市长期存在的烂尾楼问题,并直指K市的城市发展理念问题,这为后续政府的回应埋下了伏笔。其次是引起了民众的共情。社会民众给予业主很大的支持,一方面在网上声援业主,另一方面也在现实中给予其物质支持。“我们这儿经常会有人过来送吃的、送水啊,而且还有以公司名义过来送几百瓶矿泉水的,我们也给人家回了感谢信。”(业主访谈09)再次是开发商的主动沟通。业主入住烂尾楼之后,开发商罕见地主动与业主进行了沟通,一方面表达歉意,另一方面恳请业主不要在此居住,同时表示开发商正在与政府商讨楼盘复工事宜。最后是高层政府的介入。事件发酵之后,Y省与K市各级政府给予了高度关注,工作人员多次进入楼盘与业主沟通,楼盘所在区政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联系开发商、业主代表商讨楼盘复工事宜。关键是,在民众“闹大”阶段从未直接出面的省级领导于2020年7月中旬低调进入楼盘进行了现场调研。同时,此事也迅速引起了中央相关部门的关注,成为中央督办事件。这成为“反向闹大”的重要标志。
4.烂尾楼盘复工与交付
2020年8月27日,烂尾楼盘所在的区政府发布了告全体业主书:“为了切实保障民生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定于2020年8月27日9:00启动开展B楼盘复工续建,2021年10月底竣工交房,且全体业主搬离楼盘……确因生活困难无住所的业主,可及时与街道联系安排临时过渡住房。”(K市G区人民政府告业主书)G区政府牵头迅速与H省一房地产公司达成接盘协议,楼盘正式复工。
经过两年多的建设,中间几经波折,楼盘终于在2023年1月15日全部竣工,1月30日开始正式交付业主。
五、“反向闹大”成功的内在机理
“反向闹大”局面的形成具有偶然性,特别是突发性疫情成为业主抗争轨迹转变的重要因素。但是从多个“观众”群体的回应来看,“反向闹大”的成功又具有必然性,关键是从“大闹”到“不闹”的轨迹,体现了核心议题的转变。在“主动大闹”阶段,集体行动的标签是“楼盘烂尾后的经济纠纷行为”,政府是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的“观众”,业主的“大闹”行为给地方政策采取维稳措施提供了合法性。而在“不闹”阶段,“民众的安全保障与权益保护”成为集体行动的标签,政府也自然成为这一标签的直接责任主体,政府注意力也由此发生转换,而“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又要求政府必须进行有效回应。
(一)被拔高的议题指向
集体行动“闹大”局面能否形成,取决于议题本身的话题性与标签化。话题性是指给故事本身植入话题,它能够引发社会讨论、提高关注黏度、增强关注惯性;标签化是指给故事和人物贴上标签,塑造具有辨识度的人物形象,生成叙事性强的情节,让观众产生价值认同和情感投射[27]。案例中集体行动围绕烂尾楼这一核心议题展开,其背后折射出的城市发展问题极具话题性。我国房地产业是在监管制度不完善背景下实现迅猛发展的,烂尾楼作为房地产业无序膨胀的必然结果,遍布城市版图的各个角落。在国家大力倡导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此次事件将这一问题进行了重新公示。媒体报道的“一场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法律亦难拯救的生活”“城镇化进程之殇”等标题不断刺激多个“观众”群体的神经。
媒体对案例的标签加注紧紧围绕能够引起共鸣的“民生”概念展开。抗争多年无果,业主在承受巨大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的同时,选择了放弃抗争,营造了“所有过错民众来背”的悲情氛围,业主的“弱者”形象深入人心。经典的社会学研究认为,作为“弱者的武器”通常包括“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负面行为[28](pp.2-3)。反观本案例,作为弱者的业主却采取了“无公害”的集体行动,这给“观众”群体带来了强烈的情感冲击,传达的信息是“这是一群基本已经绝望的弱者群体”(非业主的市民访谈02)。另外,房价作为民众关注的核心问题,本身就极具吸睛效果。“民生”标签的加注,使得“无公害”的集体行动反而成了最为尖锐的武器。
(二)被公示的“城市之殇”
仅仅几十人入住烂尾楼的事件能呈燎原之势,在于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普遍的房地产与城市发展问题。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中国楼市发展方向,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而K市的城市发展却背离了这一要义。媒体对于K市房地产业甚至城市整体性的发展路径进行了刨根问底式的剖析。此次烂尾楼事件的产生,根本源于K市十多年前一场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2008年《K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计划在5年内,将K市336个城中村全部完成改造。3年后,《K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白皮书(2011—2013年)》出台,将原计划改造的城中村数量扩容到382个。参与大规模造城运动的房地产企业鱼龙混杂,加上监管不到位,导致大量烂尾楼出现。
从这个角度看,烂尾楼事件带来的反思已经不仅仅局限在K市房地产业,而是上升到国家发展要义的高度。大量媒体将K市的城市之殇进行反复展示,给K市政府甚至Y省政府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K市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清查93个烂尾楼盘,明确承诺在2022年内盘活所有烂尾楼。2021年Y省两会期间,省长特别强调成立专班加快处置烂尾楼问题,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三)被强化的政府责任
案例中两个阶段的集体行动对于地方政府注意力的触及,呈现出治理技术与执政理念的层次性差别。在“闹大”阶段,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是基于秩序管控的外向型的技术输出。业主的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了挑战,政府是被动应对,而且事件本身利益纠纷呈现出“多责任混乱”状态,政府行为获得了很强的合法性。在“不闹”阶段,地方政府进行的是基于民生保障的内向型的责任检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加了两大类问责情形,其中一类是“在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29]。另外《条例》特别对“多责任混乱”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地方政府由此成了化解矛盾的第一责任人[30]。
同时,案例中的政府责任还得到了两方面的加持。从国家层面而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这是党和国家对于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而烂尾楼业主的遭遇刚好发生在这一历史节点上。从K市来讲,其同样面临一个非常重要的年度事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对于城市凝聚力、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以及地方官员的晋升都存在显著的正向推动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31]。K市多年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能取得成功,此次可谓志在必得。从评价标准来看,全国文明城市侧重于社会软实力的测评,而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核心内容,烂尾楼事件对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冲击可见一斑。
六、维稳意涵的拓展与进阶
“反向闹大”的集体行动之所以得以成功,根本上源于我国新时代维稳意涵的拓展与进阶。集体行动的行为选择与结果走向是国家与社会多主体博弈的结果,国家作为制度结构或者作为行动者对于集体行动的定位、认知、应对策略等发生了重大转变[32]。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新时代维稳工作的核心要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33]。具体而言,新时代维稳意涵的拓展与进阶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机制”到“价值”
维稳作为治国安邦的基础性工作,与改革和发展议题等量齐观,国家在组织、机构、人员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设计。首先是技术层面。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成为各级政府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也成为衡量其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其次是政策层面。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指导维稳工作,特别是关于民众利益表达、官员问责等一系列政策文本的不断出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加持,“闹大”式抗争逻辑的内在机制发生了重大转变,特别是暴力抗争的有效性大打折扣[34]。
“维稳”工作并非仅仅具有单纯的工具性意义,更具有本体性价值。从这个角度而言,长久稳定的来自价值层面的政治支持,即人民拥护[25]尤为重要,因此价值层面的进阶是新时代维稳工作的一个鲜明标签。新时代的维稳工作不再仅仅停留在“定争止纷”阶段,而是已然被提升到人心向背的高度。从案例来看,民众入住烂尾楼的行为显然没有对秩序造成冲击,他们自发维护烂尾楼内的生活秩序,尽管这与新时代维稳的价值遵循不相符,但也带来了解决问题的契机。
(二)从“秩序”到“人本”
维稳的核心意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政权体系的政治秩序的稳定,二是化解利益冲突的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一味追求秩序必然会导致极端情况的出现:一种情况是治理主体强力压制利益诉求主体;另一种情况则是利益诉求主体强力压制治理主体,即不管抗争本身的合理性有几何,主要领导直接表态满足民众诉求,这类极端情况在邻避冲突中发生多次。虽然设施本身的安全性已被反复论证,但是地方政府被民众非理性的邻避情结所绑架。为追求秩序而迎合民意,恰恰是对人本理念的扭曲。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众更美好的生活需求成为发展的战略目标,维稳工作的实现路径也自然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展开。新时代维稳工作坚持的“人本”思想呈现两个鲜明特征。首先是更为务实。地方政府不再被非理性的“闹大”行为所绑架,不再迷信西方协商式治理,而是在有助于民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前提下,勇于担当[35]。其次是更为主动。维稳工作不再是简单的被动应对,即便是某些现象已不再对秩序造成冲击,国家也会主动应对,而且采取的措施更为柔性化、人本化。
(三)从“事件”到“问题”
群体性事件中的“事件”是统计学中概率论的基本概念,即随机现象的表现。从这一基本概念可以看出,用“事件”定性集体行动,强调其偶发性、局部性、个体性,能避免对整体秩序造成舆论性冲击。传统的维稳策略主要有如下两种。首先是对“事件”本身进行解构,大多数参与人群往往被定性为“不明真相的群众”,这就大大压缩了“事件”的有效规模。其次是对于抗争过程进行解构。聚焦于“闹大”式抗争过程,而非抗争诉求本身,而“闹大”式抗争过程必然是不合程序的,甚至是违法的,这就为维稳主体采取强硬手段提供了合法性。
进入新时代以来,“事件”更多被引申为“问题”,并被拓展为妨碍社会协调发展、引起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一种社会失调现象。维稳的实现不再局限于化解一起“事件”,而是在更大范围内进行“问题”式消除。首先是“问题”格局的提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对各类群体性维权事件,不能停留在治标层面,而要将调整、处理好利益关系作为维稳工作的治本之策[36]。其次是治理过程专项化。一旦“问题”格局得到提升,接下来就是体现我国制度优势的专项化治理,近年来多项有关环保、民生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均由维稳事件触发。从“事件”到“问题”可以体现国家“主动闹大”式的维稳逻辑。案例中的烂尾楼事件被迅速提升为发展、民生问题,Y省在全K市范围内开展烂尾楼专项整治活动,部分楼盘甚至被直接爆破拆除,其治理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七、结语
“反向闹大”抗争逻辑的形成及抗争的成功是新时代维稳意涵拓展与进阶的必然结果。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深入践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与社会的互动逻辑将从根本上得到重塑。“闹大”本身的意涵得到了拓展,传统意义上的“闹大”指的是民众的主动行为,而本文的研究发现,在“人民至上”理念指导下的维稳,同样存在国家主动“闹大”的情况,而国家的主动“闹大”,也成为其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另类动力机制。进一步而言,我们可以重新审视新时代的维稳导向。一直以来,维稳都与简单粗暴、强力压制等负面评价相伴相生,维稳情境下的国家与社会呈现二元对立态势。基于本项研究可以发现,在新时代的维稳情境下,国家与社会可以达成正和博弈,社会主体利益得到满足,国家发展理念得以践行。当然,从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来看,国家与社会实现常态化的良性互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回到研究本身,本文基于典型案例拓展了“闹大”议题的研究视野,可以为后续研究提供更为深入的学理性与实践性思考。
参考文献:
[1]张明军,刘晓亮.2016年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分析报告[J].中国社会公共安全研究报告,2017,(1).
[2]OBrien K J,Li L.Villagers and Popular Resistance in Contemporary China[J].Modern China,1996,(1).
[3]于建嵘.当代中国农民的“以法抗争”——关于农民维权活动的一个解释框架[J].文史博览(理论),2008,(12).
[4]董海军.依势博弈:基层社会维权行为的新解释框架[J].社会,2010,(5).
[5]朱健刚.“以理抗争”:都市集体行动的策略——以广州南园的业主维权为例[J].社会,2011,(3).
[6]应星.“气”与抗争政治——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稳定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7]金太军,赵军锋.基层政府“维稳怪圈”:现状、成因与对策[J].政治学研究,2012,(4).
[8]于建嵘.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基本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9]唐皇凤.“中国式”维稳:困境与超越[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
[10]陈发桂.基层维稳运行的路径选择——基于运行机制的制度性缺陷[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0,(4).
[11]任剑涛.群体诉求伸张的制度安排[J].社会科学论坛,2010,(10).
[12]应星.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7,(1).
[13]谢岳.抗议政治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14]韩志明.能力短缺条件下的双边动员博弈——政府维稳与“公民闹大”及其关系[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1,(6).
[15]韩志明.“大事化小”与“小事闹大”:大国治理的问题解决逻辑[J].南京社会科学,2017,(7).
[16]韩志明.从“粗糙的摆平”到“精致的治理”——群体性事件的衰变及其治理转型[J].政治学研究,2020,(5).
[17][美]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M].冯钢.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8]车淼洁.戈夫曼和梅洛维茨“情境论”比较[J].国际新闻界,2011,(6).
[19]王晴锋.戈夫曼拟剧论的内涵、误释与道德性[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
[20]黄建生.戈夫曼的拟剧理论与行为分析[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4).
[21]Simon H A.Apply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Organization Design[J].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73,(3).
[22][美]布赖恩·琼斯.再思民主政治中的决策制定:注意力、选择和公共政策[M].李丹阳.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3]师容.注意力、时间和知识:我国政府决策的核心影响因素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15.
[24]刘志鹏.常规开展的“运动”:基于示范城市评比的研究[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0,(4).
[25]容志,陈奇星.“稳定政治”:中国维稳困境的政治学思考[J],政治学研究,2011,(5).
[26]王雪晔.以“秽”抗争:表演式抗争实践中的“秽”话语及其视觉生产[J].新闻大学,2018,(4).
[27]杨洪涛.话题性与标签化——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的创作特点[J].当代电视,2017,(10).
[28][美]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M].郑广怀,等.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
[29]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N].人民日报,2019-09-06.
[30]张文渊,谷志军.党内问责制的内涵及其构成——兼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J].岭南学刊,2017,(2).
[31]周志鹏.非经济领域锦标赛与区域经济发展[D].济南:山东大学,2020.
[32]黄冬娅.国家如何塑造抗争政治——关于社会抗争中国家角色的研究评述[J].社会学研究,2011,(2).
[33]习近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N].人民日报,2018-01-23.
[34]韩志明,李春生.什么样的“闹大”成功了?——基于40个案例的定性比较分析[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20,(1).
[35]王奎明.统合式治理何以有效:邻避困境破局的中国路径[J].探索与争鸣,2021,(4).
[36]马玉生.打好新形势下维稳主动仗——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论述[N].人民日报,2017-01-13.
[责任编辑:李堃]
How Can the Collective Action of “Reversed Escalation” Succeed
—The Expansion and Advancement of the Meaning of “Maintaining Stability”Wang Kuiming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30)
Abstract:In the new era,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s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especially the in-depth practice of the ruling“people supremacy”, the interaction logic between the state and society in the field of “stability maintenance” has changed. The current study suggests that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traditional“Nao-Da” logic of resistance is decaying, while the “reversed escalation” logic is formed and successful. The fundamental reason lies in the enrichment of the meaning of “maintaining stability” in the new era, including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mechanism” to “value”,“order” to “human”,“event” to “problem”. The behavioral choice of the people from “Nao-Da” to “Not to Nao-Da” has triggered the transition of the meaning of “maintaining stability” in the country, which in turn has led to the change and upgrade of the governments response strategy. The framework of the collective action of “reversed escalation” enriches the existing research pedigree of the “Nao-Da” issue, and provides new ideas for social governance.
Key words:maintaining stability, “Nao-Da”, urban governance, people supre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