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晨
摘 要:智能社会是新兴技术变革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全覆盖、全互联、全智能的新型技术社会形态,显示出推进社会共享化发展的新优势。但在西方现代化主导的科技革命进程中,出现线上商业平台垄断、“多元”雇佣关系、数据生产资料为私人占有等阻碍共享化趋向的现实问题,资本逻辑支配下的人工智能应用脱离为人全面发展而服务的工具本性,使智能社会发展脱离普惠性价值旨向,产生出智能社会的发展悖论。探索以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引导智能社会的共享化建构,需要把控智能技术发展核心命脉,严格管控数据资源垄断,规范利用非公有制经济,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优势,逐步冲破技术的资本控制。
关键词:智能社会;共享化;资本逻辑;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TP18;F0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24)02-0031-08
doi:10.19366/j.cnki.1009-055X.2024.02.004
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催生新产业、新模态、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要求。为生产力发展提供新驱动、新引擎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同时,“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1],科技进步与共享发展相结合已成为社会建构的新命题。当前,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蓬勃发展和物联网、云计算推进下智能系统的日益升级,数据驱动下的智能和数字技术成为现代化发展的新动力。但在西方现代化主导的科技革命进程中,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研发及应用为资本逻辑所支配,产生智能社会的发展悖论——人工智能技术资源的社会化共享趋势与技术垄断下智能应用资源的分配失衡。因此,探究如何正确利用人工智能新兴技术、如何以超越西方现代化模式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引导智能社会的共享化建构具有现实意义。
一、新的技术社会形态:智能社会共享化何以可能
以人工智能为关键支撑,联结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智能社会,将在技术工具变革的基础上形成新的社会特征,构建全覆盖、全互联、全智能的新型技术社会形态。智能社会的具体化表现虽然还无法精确,但其主要的社会特征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业已体现,并显示出超越资本逻辑、推动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物质力量。
(一)智能社会:新的技术社会形态
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是以生产关系为主要依据构成的经济社会形态;技术社会理论则是以社会生产力发展为根本、以技术发展特征为依据划分社会阶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人们至少在自然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所谓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制造工具和武器的材料,把史前时期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2]211这正是马克思从生产力及生产工具对社会阶段进行划分的体现。经济社会形态与技术社会形态并不是相矛盾的概念,经济社会形态建立在社会基本矛盾的历史运动规律之上,是社会变革的形态本质;技术社会形态体现的仅仅是社会发展阶段的技术特征和产业特征,它并不触及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3]。由于工具技术发展体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着社会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的发展,技术社会形态是经济社会形态变革的物质基础。
“在劳动资料本身中,机械性的劳动资料(其总和可称为生产的骨骼系统和肌肉系统)远比只是充当劳动对象的容器的劳动资料(如管、桶、篮、罐等,其总和一般可称为生产的脉管系统) 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 ”[2]210,按照生产工具变革可以将技术社会形态划分为石器时代对应的渔猎社会,青铜器和铁器工具产生下进入的农业社会以及工业革命推动下机器生产的工业社会。随着科学理论的新发现和技术发明的新创造,尤其是信息科技革命兴起,超越工业社会的未来社会形态成为研究焦点,“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等成为科技社会的新定义。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以“后工业社会”定义未来社会并指出,“后工业的转变意味着工具性力量的加强,这是一种超越自然的力量,甚至是超越人的力量”[4]78。但是所谓的以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等一系列信息技术为依托的“信息社会”,仍然是以“机械化”的技术工具为内核,是传统机器大工业的成熟化发展的表现,将“信息社会”定义为工业社会技术进化的高级阶段以及向新技术社会形态的过渡阶段似乎更为恰当。
新兴人工智能技术显示出强大的“工具性力量”,人工智能技术以探索人类智能为主要目的,以对人类智能的模仿为发展基础,以算法程序及“机器学习”为运行架构,其“类人性”甚至“超人性”的发展性能,已经超越了传统的信息技术,“智能化”的人机交互模式超脱于“机械化”的工具运行模式——“社会有机体”日益具备一定的智能,进行一定的“刺激—反应”式的“类生命行为”[5]。人工智能技术赋予工具技术以新特性,工具不再僵化地运作,而是能够与人反馈、自我完善,这将成为人的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即使当前智能社会无法达到充分发展的程度,但是智能社会所显示的未来性特征更能代表工具技术变革下的新生产力,并可能成为超越工业社会,甚至超越所谓“信息社会”的新的技术社会形态。
(二)智能社会的内生优势
1.以算法程序为依托的生产高效率性与组织精细化
人工智能技术以算法程序为运行架构,算法分析的高速性和精准性建构起高效能、低失误的智能生产体系。随着“机器学习”乃至“深度学习”的完善,人工智能技术的算力水平不断得以提高,智能生产体系超越传统工业机械化,减少人力操作干预,实现智能自主的流程组织的精细化、灵活化配置,生产线上的人工智能机器能够分析生产的产品特性、反馈生产问题,进行生产升级,甚至预测新的经济业态。人工智能技术升级不断扩大整体生产效能,形成全球协同生产体系,开拓资源可用领域,拓展社会生产新兴领域,为实现物质财富日益丰富提供技术支持,这也正是为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提供经济前提。
2.以大数据为基础的资源共享性和开放性
人工智能技术的首要资源为数据,没有数据输入,人工智能只是“技术空壳”,可以说,数据的掌握权决定了智能发展的主动权。由于数据本身具有无形、无限、广泛的属性,数据本身不具有排他性,任何人拥有某一数据资源,不妨碍其他人拥有相同的数据资源,如电子书籍、数字音乐等数字化产品。在智能社会中,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的智能广域系统加强了资源的横向流动性,社会资源具有了为更多人服务的平台,作为支撑资源的大数据将演变为智能社会的新的生产资料,相较于传统的土地和资本生产资料所有的独占属性,数据生产资料的共享和开放性将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提供直接的生产要素。
3.现实与虚拟空间联结的互联性和去中心性
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结合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联结的智能系统将覆盖现实社会空间,并架构虚拟智能新空间。现实空间中人工智能机器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服务中,虚拟空间中智能算法通过机器“自学习”系统不断优化空间结构和环境,形成虚拟空间中的智能社区、智能学校、智能商场,甚至形成平行于现实空间的智能新地区,人工智能将以虚拟形象在虚拟空间中与人沟通交往;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联结,将突破区域性的生产、交换、消费、分配的链条,生产和社会交往的空间无限扩大,人的自主性和可选择性大大提升,“生产工具的积聚和分工是彼此不可分割的,正如政治领域内国家权力的集中和私人利益的分化不能分离一样”[6]626。空间的无限扩大建立在智能系统的广域发展中,在技术共享基础上的社会互联公共性和全域监督性,使集权化的社会治理模式愈加不可能,多中心化以至于无中心化将成为智能社会结构的发展趋向,突破生产过程的个人监督和“旧式分工”的狭窄框架将具有更大的可能性。
作为技术社会形态发展高级阶段的智能社会,为社会财富涌现提供更大的可能性,智能技术的全面赋能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这也是共享化的首要条件,智能社会将有充分的社会资源“可享”;人工智能技术建构的全域系统,逐步实现全球的互联互通,更多的社会资源能够通过技术平台实现流动,更广的虚实空间能够促进不同群体的沟通,智能社会推进了社会资源“能享”;人工智能不仅是技术变革,而且是生产力体系的全面变革,为新的经济社会形态变革提供物质基础,人工智能技术的全面、开放、畅通、联结的优势赋予社会“共享”的新特质,智能社会的成熟也将技术性地推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智能社会共享化建构正是不断突破资本主义桎梏,推进新的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显征。
二、现实问题:资本逻辑支配下的智能资源“失衡”
人工智能技术升级助推工业生产高效化、经济业态新兴化、数据资源共享化、社会交往广泛化,深度赋能全球现代化产业链条。由于智能科技革命浪潮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掀起,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仍然为西方资本科技巨头所把控,智能产业活力仍然需要资本的激活和驱动,发展中国家的人工智能技术进步及智能社会建构仍然需要引进科技资本、鼓励本国的技术资本应用,这使得资本成为当前智能科技领域整体发展的关键部分,资本“笼罩”下的技术沦为资本家财富积累的工具,社会呈现出智能资源分配失衡的现象。
(一)线上商业平台强化财富攫取的垄断性
1.线上商业领域资本恶性竞争,掩盖智能技术的“为人性”
依托人工智能技术运作的线上商业开辟资本新平台,智能互联推动数字信息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跨越生产的时空限制,快速提升生产效率,线上平台成为实现物质财富积累的新领域。资本的“触角”延伸到智能系统中,寻求获取超额利润的新途径。当线上平台和技术资源沦为资本逐利的工具时,线上商业平台显示出排他性,数据生产要素被附上“私有”性质,不同资本平台采取非良性手段挤压竞争对手,置平台长期发展于不顾,科技头部企业对国际市场的垄断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共同发展的进程,“技术进步因而也是其他一切进步的动因,前进的动因,就在一定程度上消失了”[7]411。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本质是“为人性”,资本占有却将技术引向利益至上,蒙上物欲“面纱”的人工智能也就难以真正实现普惠性价值。
2.平台商户严格受控,显露智能资本的压迫性
智能商业服务平台通过引进在线商户,建构虚拟线上“商场”,这些平台中的卖家通过与平台签署经营合约,按照平台的相关规则进行活动,成为类似现实商业租户的线上“虚拟租户”,这已经成为销售的新业态,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但是看似具有共享性的线上平台,在平台的资本属性控制下,表面较少的平台入驻资金,由于平台抽成高、附加收费、强制参加平台活动以及线上排名竞争等不平等规则带来的隐形收费,平台商家的实际投入甚至比线下商户更高,巨额财富直接集中到占有平台的资本家手中,以此扩大其市场份额;即便部分平台用户能凭着高质量的数字劳动富裕起来,其财富水平相比于既收取平台用户经济租金又攫取平台工人剩余价值的平台资本家来说,就显得微不足道了[8]。线上平台的私有制决定了平台唯利的根本属性,共享的智能平台即使能够带来生产新手段,但其本质的资本剥削性不会改变,生产愈多的财富也就愈加集中于平台资本家手中。
3.智能平台财富分配愈加不公,形成智能社会的两极化
线上平台资本家通过隐形不平等合约攫取巨额物质财富,加剧分配的不平等性,平台经济虽然成为更多人致富的新机遇,但也掩盖了线上平台私人占有的资本积聚,智能平台使生产社会化程度大幅度提升,生产的物质财富总量成倍增加,但由于平台的私有性质,更多财富被头部平台资本家占有;人工智能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无法摆脱私有制的束缚,“全球财富分布朝着无序和无节制的贫富悬殊方向螺旋式前进”[9]453。人工智能技术的工具属性发生“异化”,即使在物质财富高速积累的智能社会,社会的两极分化也将不断扩大。
(二)“多元”雇佣关系加剧资本剥削的严酷性
1.社会产业削减人工劳力,人工智能机器成为就业“竞争者”
在海量数据支撑下,通过算法程序精准分析,人工智能机器不仅生产效率更高,而且能够自主处理部分突发情况,逐渐代替传统劳动力,甚至在部分高精端领域起到重要作用。人工智能技术不仅在工业转型和现代化农业中起重要作用,还延伸至社会服务和科技领域,如医疗养老服务机器人、虚拟“AI偶像”“AI恋人”以及科技发明、科学发现等新兴应用。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行域扩展,资本获取超额剩余价值的本性将驱使其更大范围地引进人工智能,大幅提高不变资本,更加广泛地应用于多元产业领域,这也将扩大相对过剩人口规模,加剧社会不平衡,产生大量产业后备军,这些后备劳动者逐步沦为无所作为的“无用者”,被淘汰于智能引领的现代化潮流中。
2.智能产业催生新“劳工”,线上雇佣关系构成剥削新形式
人工智能连通大数据系统、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型技术,提供了智能相关就业的新需求,交通出行平台、外卖快递平台吸纳大量劳动力,智能技术人才的市场需求也在日益提高。一方面,处于中高端的智能技术人才作为建构智能系统的“劳工”;另一方面,纳入智能系统服务行业的低端工作人员作为服务智能系统的“劳工”,共同构成整体智能系统的劳动者。由于当前大多数智能公司和智能服务平台仍然为资本所控,处于低端服务行业的这些劳动者通过线上雇佣寻求多元就业机会,较为典型的是平台物流服务的线下劳工以及平台招募的线上数据标注劳工,平台资本家依托智能算法精确劳动时间、量化劳动过程,以此为基础给予报酬,而劳动者通过系统规划、委派的机械性劳动,获取维持基本生活的收入。由于算法的程序化框定,劳动者可能由于现实情况变动无法获得应有的收入,这些不稳定劳动力在众所周知的严酷、恶劣的条件下工作,承担着随时失业和缺乏完善劳动权益保障的风险[10]。虚拟系统与现实劳动结合的平台经济达到成本降低和利润最大的目的,智能算法对劳动的精准量化,以技术理性尺度冲击劳动者的肉体和心理极限;传统的雇佣劳动逐渐被孤立和不稳定的自由职业所替代,类似于前资本主义家庭包工制的“封建式”劳动形式越来越普遍[11]。
3.智能资本分化劳动阶层,高技术劳动者强化资本剥削
“帝国主义有一种趋势,就是在工人中间也分化出一些特权阶层,并且使他们脱离广大的无产阶级群众。”[7]148中高端建构智能系统的劳动者,相较于低端服务人员,他们的收入更可观,社会地位更高,生活质量的提升是其现实目标,新兴智能人才也成为资本市场的最大需求,这些劳动者似乎在智能社会中从无产阶级劳动群体中分化出来,不再具有劳动压迫、生活困窘的状况。但这些劳动者实则受到更大程度的剥削,资本逻辑下的智能产业发展,技术劳动者需要凭借自身脑力劳动进行生产,尤其是核心技术创新将产生更加庞大的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进一步催迫高新技术劳动者进行更短周期的更新;同时,技术劳动者所谓的高收入在更高的物质追求下无法得到满足,“主动”增加工作时间和强度、获得更高提成,也成为其工作常态。大量财富却源源不断聚集于资本家,在新的社会劳动阶层分化中,剩余价值的剥削更加精细化。
(三)数据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形成虚拟空间的桎梏性
1.数据资源逐渐成为智能产业的生产资料,资本家低成本甚至免费获取信息资源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算法系统的全域覆盖,数据的重要性日益显著,“数据作为必须提取的原材料,用户的活动是这种原料的天然来源 ”[12]46。智能产业通过获取个人的信息数据能够精准分析服务需求,更具针对性地生产,极大降低成本投入和交易风险;以数据作为生产资料生产的产品具有可复制性,剩余价值几乎可以在不受成本限制的情况下无限增殖,从而提升了资本的剩余价值率[13]。数据能够为社会生产提供超额利润,拥有用户数据信息的资本产业,为获取更多利润,低成本出售私人信息,购入信息资源的企业为降低成本甚至选择非法获取途径。数据资源私有化下,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似乎只能依靠数据资源拥有者的“善意”,但是资本家逐利的本性决定了所谓的道德“善意”不可能存在。由于数据应用治理仍然是社会治理的空白领域,网络信息立法和治理的不完善,无法对虚拟行为进行有效规范。
2.智能系统成为监控用户隐私的工具,人们陷入全面监视的“智能恐惧”中
线上数据信息成为资本建构智能化商业帝国的重要生产资料,同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一样,个人的数据也同个人分离,数据被附上资本属性,成为资本竞争获利的手段,数据资源不再被自由地运用。数据生产资料化不过是以技术的方式掩盖了平台以抽象数据为原则对自由的物性解释[14],智能产业资本家通过智能分析对其用户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控,私密性的个人信息在智能分析下被“广而告之”;所谓的隐私保护手段在物质利益面前“不攻自破”,被泄露隐私的用户却陷入强制推送的线上广告、垃圾邮件以及骚扰电话中。诚如美国学者肖莎娜·祖博夫指出,作为新的积累逻辑的“监视资本主义”,“它强加了一个由私人管理的奖惩制度,通过单方面的权利再分配来维持”[15]。
3.线上用户免费提供数据资源,智能系统服务推送迫使人的需求虚假化
在线上平台的注册和登录中,用户免费提供个人数据信息,在浏览和点击感兴趣的内容或产品时,用户在无偿为智能算法提供私人的兴趣数据,“消费者每订购一次产品,也就为那些公司提供了该消费者的详细信息,因而又产生了新的数据库”[16]107。依托智能算法,在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基础上,根据用户点击兴趣推送针对性广告,实现收益最大化。由于推送接近人们的日常关注,用户点击成为资本平台获利的一大来源,人们的消费行为在大量有针对性的广告推送下被激发,产生“虚假”需求。智能系统和线上平台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进一步延伸到用户的日常生活中,通过人工智能衍生产品侵占人们的闲暇时间,“那种把技术和科学攫为己有的工业社会,为更有效地统治人和自然,为更有效地使用它的资源而组织起来。当这些努力的成就打开人类现实的新向度时,这个社会就成了不合理的”[17]17。资本主义发展逻辑以攫取剩余价值为根本目的,人工智能变为服务资本的工具,本应作为现代化共享技术向度的智能社会异变为资本逻辑支配的不合理的工具理性社会。
三、路径探索:以中国式现代化引导智能社会的共享化建构
从“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18]237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9]21,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始终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19]22,彰显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共同性”优势,以及超越西方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激发智能产业活力、普及智能科技生活都需要资本助力,如何破除技术发展中的资本乱象,以中国式现代化引导智能社会的共享化建构,为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开放前景提供现实路径,是人工智能技术演进与社会协同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严格管控数据私人垄断,推进智能资源共享
私人占有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权,成为非法牟利的渠道,加重了智能技术领域的恶性竞争、非法牟利、技术垄断等行为。掌握核心技术的资本企业通过“专利保护”政策,遏制并破坏新兴发展企业,垄断技术行业,抢占市场份额,阻碍技术的正向发展,异化技术的价值导向。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不可预测性,不当的技术应用可能带来无法应对的社会问题。
共享和开放是智能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但人工智能技术在资本逻辑支配下,数据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剥夺了本该人人共有的技术成果资源。破除数据资源的私人垄断,需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公共性、集体性不断促进智能社会共享开放本质的彰显,以公有制力量保障公共数据资源的流动性,把握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发展权和话语权,确立人工智能创新成果为人民、利人民的价值导向,把控人工智能产业体系发展的主导权,推动智能产业经营的公共服务性,满足人民日益丰富的需求。马克思指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中,“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 ”[20]434,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总劳动中劳动者享有平等自主的劳动权,享有自身劳动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作为生产资料的数据资源应当为全体劳动者所掌握,逐步消解智能产业的资本主义私有垄断性,使智能社会在数据生产资料充分运用中实现社会财富的充分积累。
“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20]436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决定了社会资源分配难以达到公平性,社会财富差异分化愈加扩大;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生产资料占有相对平等,劳动者不再只能通过交换购买来获得自身生产的人工智能产品的使用权,人工智能技术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保障各个人自身的数据所有权,实现公共性数据资源共享最大化与个体数据权益保障最优化相结合的社会公平性。这正是在资源分配领域中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优势的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趋向中,人工智能技术的数据资源及发展成果资源将得到最大限度的应用,推进生产力的全球化发展,为冲破资本主义私有制提供物质基础,有效建构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地向善共美的智能社会。
(二)引导非公有资本与智能领域良性协同,激发智能产业活力
在资本逻辑主导的智能社会发展阶段,完全实现公有制是长期过程,在认识资本逐利本性、牢固把握社会主义制度政治方向的基础上,有效利用资本助推产业成果发展,为智能共享化实现积累技术资源和物质财富。其一,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成果及相关新兴产业的话语权、主动权仍然由西方资本科技精英掌握,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借鉴和利用这些有益成果实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强自身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力度,积极合理引入外资,加强与国外先进人工智能技术企业合作;其二,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在人工智能前沿应用和智能产业创新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使其“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21],激发非公有资本等各类资本在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的发展活力;其三,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把握核心技术发展导向,引领、带动非公有资本技术力量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事业,利用各方经济力量推进国家智能化、数字化进程。
引导非公有资本在智能技术领域良性发展,更重要的是利用资本自身发展中形成的公有制因素,使社会主义公有制力量更具针对性地利用资本提升智能化建设水平。列宁指出:“全部问题在于谁跑在谁的前面。”[22]197要以社会主义制度引导资本,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要素。人工智能技术具有“解放劳动”的本质,数据资源具有共享开放性,智能产业平台具有广域性,智能产业资本愈加成为社会资本,“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23]495。破除智能产业的虚拟性、“泡沫”性,关键在于推进智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尤其赋能于国有实体经济领域,引导智能产业、数字经济的良性发展,以“数实结合”显化智能社会推进公有制发展的内蕴特征,建构社会主义智能社会。
(三)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优势逐步摆脱智能的资本属性
马克思指出:“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不可分离的矛盾和对抗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些矛盾和对抗不是从机器本身产生的,而是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产生的”[2]508。人工智能技术是推进社会化大生产、提高劳动效率、实现劳动解放的重要动力,但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使技术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其核心技术为私人占有,成为具有神秘性、脱离社会性的技术“物”。实现智能技术回归社会性、“为人性”、普惠性就必然要求限制资本逐利性,使人工智能技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智能系统的公共信息资源自由共享,私人信息为各个人自主支配,外在异己力量无法再对其进行滥用。唯有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智能技术的正向作用才能充分发展,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才能实现真正和谐的交互。
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发展分析,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必然性。我国应始终坚持公有制基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把控智能技术发展核心命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主核心技术攻关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21],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以公有制优势助力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国家加大对人工智能科技项目的政策、资金、资源支持,积极引进智能尖端科技人才,“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24],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究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完善科技转化成果体系,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及公共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促进算力资源协同共享,提升算力资源利用效能。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扩展高质量的公共训练数据资源。鼓励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软件、工具、算力和数据资源”[25],使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社会建设,智能成果为人民所享;在利用资本主义智能创新的最新成果充实我国智能技术发展“短板”中,严格治理智能领域资本经营乱象,始终以国家的调控确保智能产业市场的合法性、有序性,引领人工智能技术良性发展。
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把握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发展,充分利用各项资源激发智能技术创新活力,以有效市场优势推进人工智能技术成果转化,以国家政策及政府实施引导技术成果应用于区域发展、公共事业、人民生活,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共享的技术发展目的,人工智能研究方能逐步摆脱私利主义,避免数据歧视现象。人工智能成果不只为少数人所用,而是为广大人民所共享,为社会整体赋予智能化,智能社会不是部分领域的智能化,不是部分群体的智能享受,应是全面建构社会智能体系基础上的资源的畅通共享,智能的资本逐利性得到有效控制,人工智能技术成为社会现代化进程、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有效工具。
四、结 语
当资本逻辑和个人的贪欲还可能以非文明手段驱使和操控数据资本的时候,每一个智能时代的人不能丧失对数据活动的批判能力[26]。当前西方现代化模式显露出诸多问题,实践证明现代化发展不止有一种模式,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超越资本逻辑,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优势。以中国式现代化引导智能社会的共享化构建,始终将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掌握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利用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缓解智能产业领域对劳动者的压迫,实现智能资源公平分配、技术成果普惠于民。在充分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将不断冲破资本逻辑,“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6]602,依托于具有变革技术工具新特性的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全域性、信息开放性、人机和谐性的共享化智能社会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J].求是,2022(16):4-9.
[2]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丰子义.《资本论》中的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与新技术革命[J].马克思主义研究,1987(1):208-224.
[4] 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M]. 高铦,王宏周,魏章玲,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8.
[5] 孙伟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视域中的“智能社会”[J].哲学分析,2020,11(6):4-16,190.
[6]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8] 蒋红群.人工智能崛起与当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变化[J].学术论坛,2020,43(5):54-61.
[9] 皮凯蒂. 21世纪资本论[M]. 巴曙松,陈剑,余江,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10] DAVID W H. The injuries of platform logistics[J]. Media,Culture & Society, 2020(4):521-536.
[11] 赵敏,王金秋.资本主义智能化生产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6):72-82.
[12] 斯尔尼塞克.平台资本主义[M]. 程水英,译.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
[13] 王璐,李晨阳.平台经济生产过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经济学家,2021(6):53-61.
[14] 涂良川.平台资本主义技术逻辑的政治叙事[J].南京社会科学,2022(2):1-7,17.
[15] ZUBOFF S. Big other: surveillance capitalism and the prospects of an information civilization[J]. Journal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2015(1):75-89.
[16] 波斯特. 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M]. 范静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17]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M].张峰,吕继平,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8.
[18]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9]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0]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1] 习近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J].求是,2022(2):4-8.
[22]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3]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22-12-17(01).
[25]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EB/OL].(2023-07-13)[2023-07-15].http://www.cac.gov.cn/2023-07/13/c_1690898327029107.htm.
[26] 王水兴.“人工智能+”时代作为商品的数据及其哲学批判[J].学术界,2019(10):75-81.
Realistic Problems and Path of Shared Construction of Intelligent Society
LIANG Chen
(School of Marxism,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2206, China)
Abstract:The intelligent society with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s the key support has built a new technological social form with full coverage, full interconnection and full intelligence, providing new possible conditions for social sharing development.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the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led by western modernization,there are some realistic problems, such as monopoly of online business platforms, “multiple” employment relationships, and private ownership of data production materials, which hinder the tendency of sharing. And the applica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under the domination of capital logic is detached from its instrumental nature of serving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which makes the development of smart society detach from its inclusive nature and leads to the paradox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telligent society, namely,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trend of social sharing of AI technical resources and the imbalance in the allocation of intelligent application resources under technological monopol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explore a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to guide the shared construction of intelligent society,to control the core lifeline of smar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nd the monopoly of data resources,to regulate the use of non-public economy,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advantages of socialist public ownership, and to gradually break through the capital control of technology.
Key words:intelligent society; sharing; capital logic;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