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晨晔
林语堂常年生活在国外,受中西文化影响颇深,是中国著名的双语学者,善于直接用英文撰写文章,传播中华文化之博大精深。他的语言幽默风趣,用典信手拈来,文章自有一种娓娓道来的从容、行云流水的气度和半雅半俗的情致。林语堂所作《生活的艺术》有近三分之一的篇幅是翻译而来的,融汇了日常生活中有意义的琐事,以浅喻深,阐释了人生要理,指点了人生态度,分析了人类文明与文化。本文以此典范之作为中心,通过探讨书中实例,分析这部人生修养指南,尝试把握林氏作品雅俗共赏的独特风格,为今后的英语学习者提供一些启示。
雅与俗
中国千年佛经翻译的总结者赞宁在《大宋高僧传》中有言:“华言雅俗者,亦云音有楚夏同也。且此方言语,雅即是经籍之文,俗乃街巷之说,略同西域。细即典正,粗即讹僻也,一是雅非俗,如经中用书籍言是。二是俗非雅,如经中乞头博颊等语是。三亦雅亦俗,非学士润文,信僧执笔,其间浑金璞玉,交杂相投者是。”这段文字旨在论述言语的选择与使用会表现出不同的层次和特点。其中提到了“雅”和“俗”这两个字,它们分别有着言语的两种不同风格和用途。
首先,“雅”指的是经籍中的文言文,属于正式、规范的书面语言。它是经典著作中所使用的文体,具有较高的准确性。这种语言表达方式注重典籍的权威性和正统性,通常用于学术研究、官方文件等正式场合。
其次,“俗”则是指平民百姓在街巷中所使用的口语,属于生活化、通俗的日常语言。它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语言形式,比较贴近人们的生活实际,用词更加随意、灵活,也包含一些地方方言和俚语。
最后,文中还提到了“雅”非“俗”,意味着经典著作中所使用的书面语言并不同于街巷口语,它更加严谨,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而“俗”非“雅”,则表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口语并不具备典籍中所要求的规范和正统。
“雅俗”并存的情况,指的是在实际语言运用中,经典著作的语言和街巷口语可以相互渗透、交流和影响的。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些折中的表达方式,既有书面语言的规范性,又有口语表达的灵活性。书面语与口语的共存和联系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论“雅”
林语堂先生在《生活的艺术》中探讨了庄子的淡泊,充斥着无为而治的道家哲学;诵读了《归去来兮辞》,充斥着乐观知命的人生品位;讲述了《兰亭集序》,充斥着“人生不再”的感悟烦忧。林语堂将中国人旷怀达观、陶情遣兴的生活方式和浪漫高雅的东方情调皆诉诸笔下,向西方人娓娓道出了一个可供效仿的“生活最高典型”的模式,传播了中国传统文化。
一、词汇层面
词是构成句和篇的基本要素,英语中不乏存在一词多义的现象,因此,在选取英语单词时需要注意其准确性,以向西方读者传达恰当、准确的信息,不至于茫然而不知所云。林语堂的英文著作《生活的艺术》中,处处体现了他遣词造句的高雅之处,可见其英文功底。
例1:When Chuangtse was wandering in the park at Tiao-ling, he saw a strange bird which came from the south.(庄周游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自南方来者。)
文言文中有很多特有的表达,如一词多义抑或是一些较难理解的字词,例如“樊”“颡”等。从词汇层面来体会林语堂语言之雅,“游”一字,林氏采用“wander”一词,较为贴切地描述出庄子漫无目的地到处徘徊或闲荡的状态,可见其极高的英文造诣。
例2:And he saw a mantis spring and seize it, forgetting in the act its own body, which the strange bird immediately pounced upon and made its prey. And this it was which had caused the bird to forget its own nature.(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
此句中,林氏妙用“spring”的生僻含义“跳跃”,让人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一只如弹簧般一跃而起的螳螂,精妙地将文言文“螳螂执翳而搏之”描绘了出来。该句可以翻译为白话文:“螳螂正在利用树叶做遮蔽,准备攻击这只蝉。”此句若字对字翻译,不免生硬,也会让西方读者一头雾水。
而“pounce”一词译为“猛扑,突然袭击”,用来形容异鹊见螳螂有利可图便公然效仿之。文言文中仅用“从而利之”一笔带过异鹊的一举一动,而林氏的用词却将其引申义尽数显现,可谓准确。
林语堂引用《庄子·山木》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典故警醒世人:“我们往往在生活的追求中忘记了真正的自我。”因此,后辈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时,要深思熟虑,把自己的眼光放得更加的长远,才能避免更多的祸患,而收获更多的圆满,此处升华主题,用典确切且高雅。
例3:Here are tall mountains and majestic peaks, trees with thick foliage and tall bamboos.(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
该词“majestic”有宏伟壮丽的意思,其英文释义为“having or displaying great dignity or nobility”,主要指环境或者建筑物等本身的壮丽堂皇,庄严崇高,林语堂笔下描绘的高山连绵不绝,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由此可见其用词高雅、精妙。
“foliage”是指(植物的)叶子的总称,林氏选取该词,而不是使用字面意思上常见的“leaf”,可见其深厚的语言功底,和对英语语言文化的了解。
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一书中引用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其中记叙了兰亭周围山水之美,表达了王羲之与一些朋友欢宴聚会的欢乐之情,抒发了作者对于生死无常的感慨,将“人生不再”“生命易逝”的悲哀感觉跃然纸上。
二、句子层面
中英文在句式表达中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用英文写作时,作者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让句子更加通畅,尽量符合目标语读者的语言风格和表达习惯,达到相应表达效果。
例1:Its wings were seven feet across. Its eyes were an inch in circumference.(翼广七尺,目大运寸。)
林氏独辟蹊径,巧用介词,以静取动。该句“Its eyes were an inch in circumference.”比一般情况下直译的句子“Eyes are round and big enough to be an inch.”更加顺应英文表达习惯,亲近读者,精妙地表现出“眼睛又圆又大足有一寸”的画面。
例2:And it flew close past Chuangtse's head to alight in a chestnut grove.
(感周之颡,而集于栗林。)
林氏用非谓语动词连接,将两句合为一句,“...flew close past ...to...alight ...”体现了异鹊近距离低飞且碰触到庄子的额间,引起了他的注意,而后飞走,在林中聚集。该句遣词造句十分地道,通顺流畅,使目标语读者易于理解。
论“俗”
在赞宁看来,汉语有书面体和口语体之分,即知识分子式的语言与村夫野老的粗俗口语。在林语堂先生的作品中,既包含这种超然、独立的雅言,又渗透了底层人民的俗语,使读者可以从阳春白雪中体会人间烟火气,也可以从下里巴人中探索精神的愉悦。
一、词汇层面
《生活的艺术》一书中大量使用“日常英语”书写,即使是没有什么文化的乡野村夫也可企及,可见作者对语言使用之细腻,有效地传播了中国思想文化。
例1:I mean really good, long, leisurely discourses extending several pages at a stretch, with many detours and coming back to the original point of discussion by a short cut at the most unexpected spot.(我的意思是指真正有趣的、冗长的、闲逸的谈论,一说就是几页,中间富于迂回曲折,后来在料不到的地方,突然一转,仍旧回到原来的论点。)
句中不乏运用了大量的简单词和词组,例如:really good、long、come back to,中和了复杂句式带来的冗长感,另外丰富的词汇变化正是林语堂用词细腻之处。
例2:They are, nevertheless, my ideas;they have become a part of my being.
(但它们总是我的观念,它们已经变成自我的一部分。)
第一句为主系表结构,句式简单,另外“They are”为典型的阐述性质或者定义解释的结构。两句均出现they,使得上下文衔接紧密,避免重复,符合英文的表达习惯;并且有强调之感,强调了《生活的艺术》全都是个人思想的表达,为“my ideas”,如此处理更能使读者体会到作者的观点与想法,此处显示了作者用词之妙。
二、句子层面
“俗”在本质上是不清醒而束缚的,甚至物质化的和盲目从众的。林语堂先生在《生活的艺术》序言中他提到:艺术大多数来源于生活。俗语是极其富有生活气息的语言,是民间流传的通俗语句,简练而形象化,大多数是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生活经验和愿望。
例1:“A man may own a thousand acres of land, and yet he still sleeps upon a bed of five feet.”(“家有千顷良田,只睡五尺高床。”)
林氏在第三章提到,人不免一死,哪怕是国王,他的床也不需要超过七尺,所以每个普通大众都是和国王一样幸福的人。他借用中国的俗语“家有千顷良田,只睡五尺高床”,表明:“我们不是这个尘世永久的房客,而是过路的旅客”,表达了一种人生轻快随意的态度,使读者在阅读时觉得倍感熟悉又新鲜,激发读者的兴趣,给人无限的遐想。
例2:“An egg today is better than a hen tomorrow.”(“今日一只蛋,胜过明天一只鸡。”)
《生活的艺术》一书中,在十二章的标题里反复出现了一个词语:“享受”,可见林语堂豁达悠闲的人生观,“充分享受人生,乐观看待生活”可谓是响彻全书的主基调。他引用俗语“今日一只蛋,胜过明天一只鸡”,来为自己的观点证明,告诫人们应该好好享受当下,珍惜现有生活。这句俗语也可用“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表达,均为规劝世人“岁月苦短,及时行乐”。
“雅”与“俗”的理论历年来都是世人争论的焦点,是中国美学史上一对既古老又弥新的范畴。它们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一般来讲,“雅”是文人志士穷尽毕生所追求的一套审美标准;“俗”是符合平民大众的审美趣味。
其实,语言本不分高雅低俗,不管是上流社会所使用的雅言,还是普通大众易懂的口语,都是文章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雅俗共赏”是林语堂所崇尚的一种写文章的风格,“共赏”是“共同欣赏”的简化。他用英文写作时既避免刻意追求过度雅化、美化和书面化,又防止过于平淡乏味,甚至粗俗或庸俗化,而是采取了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使文章雅俗相成、雅俗相和,十分融洽,从而满足不同文化层次的读者和同一读者不同层次的审美要求,因而其作品具有极高文学价值的同时,也很好地传播了中国思想文化。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