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末年,刘歆编撰的《钟律书》对先秦以来的乐律学知识进行了系统总结, 为古代钟律理论的确立提供了基础文本,深刻影响了后世相关理论的论述。从文献学、乐律学、度量衡理论、思想史、易学等研究领域来看,对刘歆钟律的研讨已形成一定共识:其一,钟律是以获取黄钟律高标准为目标的理论与实践系统;其二,钟律制度与礼乐、度量衡、天文历法等制度有密切关联;其三,钟律学是刘歆学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认识为古代钟律理论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也应该指出,西汉钟律学的一些基本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澄清,诸如黄钟标准律管的数理规定性,钟律与礼乐、天文历法、度量衡等制度的逻辑关系,刘歆与王莽代汉自立在学术与政治上的复杂纠葛等依然似是而非。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展开,基于史学研究的基本原则, 我们首先将目光投射到《钟律书》本身,在细致研读文本的基础上,考察与辨析原始史料的内容和形式,为古代乐律学研究提供一份可靠的经典文献。
一、正缪而壹说:刘歆钟律学的文本构筑
汉平帝元始年间,王莽秉政,随即开启全方位体制改革,以实现其“三代政治”的理想,网罗知识分子传经修书成为改制措施中的重要内容。班固《汉书·王莽传》载:
是岁(元始四年),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网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皆令记说廷中,将令正乖缪,壹异说云。
千余名“天下异能之士”的学说被要求“记说廷中”,以达到“正乖谬,壹异说”。这种纠正谬误、统一标准的措施本质上是对民间知识的系统整理。《汉书·律历志》记录了王莽征召通晓钟律的百余名民间学者集体撰写, 刘歆编辑成册之事。东汉应劭《风俗通义·声音》中直接称刘歆所编即《钟律书》,《晋书·律历志》有“刘歆序论”之言。结合《汉书》所载,可以确认刘歆呈上的奏书当为《钟律书》。该书在汉代已散佚,班固在“删取”后,将其主体留存于《汉书·律历志》, 唐颜师古的注释则标明“一曰备数”至“用竹为引,事之宜也”的段落是原《钟律书》的文本内容。下文凡征引此段内容,为明晰起见,径直称为《钟律书》。
据《汉书·律历志》,班固所言“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成为讨论《钟律书》原始文本的关键。
朝廷发出征善“钟律者”的政令,应者达百余人,此时的钟律与天文、历算、图谶、小学等学问一样,是一种公共化的知识形态。《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五行类”中,著录有《钟律灾异》《钟律从辰日苑》《钟律消息》等书籍,从书名即可看出,皆为律吕占卜与灾异之书。《汉书·艺文志》是班固据刘歆《七略》删改而成,刘歆在“数术略”文后定性总结:“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这表明刘歆完全清楚《钟律灾异》等书籍的性质。王莽执政之初,便举荐刘歆为“羲和……典儒林史卜之官”。放马滩秦简、张家山汉简等秦汉出土材料中,十二律皆与五行、十二地支等对应,用以占卜吉凶、预测灾异,现代学者将其定名为“秦简律书”“钟律式占”。可以肯定,西汉学人将钟律知识定位在数术五行之中。
刘歆整合民间钟律学说,命名为《钟律书》,无论是从材料来源还是所任职官责任,数术五行占卜与灾异内容势必占据相当篇幅,然而遍查《汉书·律历志》并无此方面的内容。由此可判断,班固“删其伪辞” 当指删除律吕占卜与灾异的内容,《风俗通义》《隋书·牛弘传》所引《钟律书》之佚文可证实这一推论:
春宫秋律,百卉必雕。秋宫春律,万物必荣。夏宫冬律,雨雹必降。冬宫夏律,雷必发声。
这段内容是说季节与乐律不相配,自然界出现春天百花凋敝、冬天冬雷阵阵等灾异之象。班固使用“伪”字来定位律吕占卜与灾异之辞,与其编撰《汉书》的立场相关。在《汉书》中,与王莽相关的事件,班固习惯性用“伪”来形容。如《汉书·王子侯表》载:“元始之际,王莽擅朝,伪褒宗室,侯及王之孙焉;居摄而愈多,非其正,故弗录。”与《律历志》所言“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故删其伪辞,取正义”相较,如出一辙,所言“伪”皆是班固站在汉家立场,对王莽篡汉的贬低形容。
将《钟律书》佚文、《汉书·艺文志》钟律著作、刘歆所任“羲和”之官,以及秦汉出土文献中“钟律式占”等几方面材料联系起来考虑,可知汉代钟律有特定含义,为社会所共同认知,数术五行占卜与灾异等内容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钟律书》总结:
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
班固所言“取正义” 之意当为儒家的终极理想———“天下大同、四海归一”之表述,也说明钟律理论固守儒家理想的政治立场。
刘歆《钟律书》的基本原貌,除《汉书·律志》所载“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五部分与最后总结段外,还应有律吕占卜与灾异的内容。班固删除这些内容与《汉书》“志书”的总体编撰与内容设置相关,新创设的“志书”《五行志》专门用于记载阴阳学说、日蚀、月蚀以及占卜与灾异等内容,因此,为避免重复,《律历志》中关于律吕占卜与灾异的内容需要删除。《钟律书》基本框架得到延续,但其文本内容发生显著变化,这一做法也促使钟律理论朝向更具理性化的方向发展。
二、同律度量衡:劉歆钟律学的逻辑结构
根据上文分析,可知班固删削《钟律书》的数术五行占卜与灾异等内容, 保留了钟律的基本框架: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五部分,并在《律历志》开篇引《虞书》“乃同律度量衡”,总其陈说,强调律与度、量、衡相联系、相统一,也可见其“备数、和声”与“律”相联系的观点。因此,以《汉书·律志》作为讨论对象依然可以窥探刘歆《钟律书》的建构逻辑。
(一)备数:立算数以命百事———钟律之基础
刘歆将“数”作为万事万物存续的基础:“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同时引《逸书》强调“先算其命”。唐颜师古在注文中解释,“言王者统业,先立算数以命百事也”,以此明确“数”作为基础与根本的含义。刘歆在此则还说明使用“算筹”做具体的计算工作:“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具体到钟律理论,“数”的基础与起点作用则有更加明确的指向:
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至远,莫不用焉。
算数可推理历法,相生律吕,制作乐器,制定度量衡标准,甚至用来推测天道,并且成为这些知识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具体有三点:
其一,“数”作为世界的本原。《钟律书》载:“径象乾律黄钟之一, 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数”与六艺之易学结合,牵合八卦象数,走向天人之学。
其二,将“黄钟之数”作为逻辑起点,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作为备数。《钟律书》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这一数字在《淮南子·天文训》中被称为“黄钟大数”,也在《史记·律书》“生钟分”以及放马滩秦简律书中出现, 体现了刘歆钟律理论的知识来源,即三分损益逻辑推演,黄钟大数为311=177147。
其三,以度量衡接连社会生活。《钟律书》云:“度长短者不失毫厘, 量多少者不失圭撮, 权轻重者不失黍累。”李零在《中国方术续考》中指出,秦汉时期的“数包括数字、理数(逻辑)、命数(机运)”几種含义,輦輮訛这也基本囊括了刘歆“数”的意义,这充分说明厘清“数”的本质是探寻钟律学规律的关键所在。
(二)和声:律调声和———钟律的本质
和声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叙述乐律关系,着重通过“三统论”来言说生律方式与律管生成,以此最终实现儒家“律调、声和、音谐、乐成”的礼乐理想。
刘歆希望通过移风易俗来建立合理的礼乐秩序, 处于基础位置的乐律便成为题中之义。他认为,“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而要达到“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的情况,首要条件便是建立符合儒家规范的生律机制, 将律吕作为音声的基础:
五声之本, 生于黄钟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
五声之本”是强调黄钟律的本原意义,“九六相生”则表明延续先秦以来的“三分损益”生律传统,确立五声十二律的理论系统。
在具体生律顺序方面,不用《吕氏春秋》《淮南子》“蕤宾重上生”, 将十二律纳入一个八度之内的方法;也没有采用京房“六十律”的结构,不涉及“黄钟还原”问题,而是上下依次相生,形成“阳六为律,阴六为吕”的局面,在理论来源上指向《周礼》“六阴律、六阳律”的表述传统。
在律管生成上,以三分损益为法则,创造性地将三统说延伸至律吕部分,将三统、三正与三律及其律管数据对应起来,即:
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太族为人统, 律长八寸……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之实也。
刘歆律管的实质为异径管律,随着律管长度的缩减,内径缩小,律管音升高。在不考虑管口校正的因素下,调整管长与内径是调节律管音高的有效手段。从此处看,刘歆律管符合物理本质与音乐实践规律。值得注意的是,朱载堉对刘歆黄钟律管长90分、积810 分提出严厉批评,輦輷訛引出律管数理规定性与律历关系等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三)五则:准绳连体、衡权合德———钟律的作用
度量衡制度是稳定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也是国家治理的必要手段,以黄钟律管长度、容积、重量标准作为审度、嘉量、权衡的依据,即《尚书》所言“同律度量衡”,体现出黄钟律管服务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钟律书》载: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
将黄钟律管作为度量衡的标准是先秦以来的经典说法,而真正将理论表述落实为现实器物则要归功于刘歆、王莽: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
《钟律书》将度量衡理论归结为“五则”,指规、矩、绳、权、衡,并以“准”为归宿,所谓“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輧輰訛意为“标准”由此确立。需要指出的是,有学者将“五则”解释为“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钟律框架五部分,存在对史料的明显误释。
刘歆钟律理论整合了民间数术、乐律等内容,形成了一套新型的理论体系。这一体系既能为音乐实践“生律制器”,为儒家实现移风易俗的理想,也能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成为影响国民生计的学问。
三、贞天下于一:刘歆钟律学的政治理想
制礼作乐是儒家学派实现“天下大同”政治理想的思想路线,在王莽“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等复古改制背景下,刘歆编撰的钟律理论成为实现理想的重要方式,他如是说:
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之也。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
钟律根本性的目标便是“修明旧典”,“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完全遵循儒家“天下大同”的构想。在王莽改制的举措中,体现为改正朔、作礼乐、改服色、定官制、设庠序、兴明堂、设井田等内容,具体到刘歆钟律理论,其策略主要有:
其一,制作礼乐,移风易俗。《钟律书》叙述了儒家的礼乐教化功能:
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
其二,确定官制,职有所掌。《钟律书》中“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每一项皆设置职官执掌署理。官员居守其职,逸民得到举荐,社会稳定、政治清明,这是儒家治理天下的理想境界。《钟律书》载:
数者……职在太史,羲和掌之。聲者……职在大乐,太常掌之。度者……职在内官,廷尉掌之。量者……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权者……职在太行,鸿胪掌之。
其三,礼别尊卑,乐殊贵贱。刘歆将五正声比附五行、五常、五事、五体,其言如下:
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徵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
将宫商角徵羽对应君臣民事物, 一方面使之确定亲疏远近、尊卑贵贱,规范国家仪式用乐;另一方面也使五音成为儒家政治论述中的一部分。
班固引述孔子“后王之法”:“谨权法度, 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意为让礼乐秩序、度量衡标准皆以法度规范,职官各行其政,国家就会稳定,经济就会发展,社会就会安宁,人民就会安居乐业,最终天下得到大治。
结语
刘歆编撰的《钟律书》建构了一套全新的“钟律”理论,确立了“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的基本框架。其中“备数”是逻辑起点,由此牵引出礼乐与度量衡制度,并将钟律理论引入实际的社会生活之中。《钟律书》中数术五行占卜与灾异之文被班固删去,这一观点将为之后讨论刘歆整理民间钟律文献问题,以及《汉书·律历志》编撰问题提供契机。刘歆的钟律理论继承了先秦以来的三分损益法,以管定律,并通过异径管律的形式指导音乐实践, 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儒家“同天下,齐风俗”的政治理想。
在厘清《钟律书》的内容与形式之后,有必要从宏观层面对刘歆钟律理论的数理逻辑、学术定位、知识体系等方面进行系统探讨, 并将其置于西汉至新莽时期经学史、学术史与政治史的实际历史语境中,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古代钟律学理论的发展状况。
[本文为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历代朝贡音乐史料的搜集、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号:22YJC760039)阶段研究成果]
李强博士,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荣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