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背景下高校内部监督转型的困境与法治应对

2024-06-04 14:09张咏涛翟智文
公关世界 2024年2期
关键词:数字赋能

张咏涛?翟智文

摘要:高校内部监督机制在保障高校现代化治理的过程中,因高校内部监督结构的扁平化趋势、监督形式上的交互趋势和监督内容上的扩展趋势,亦要进行数字化转型。但在转型过程中却面临着对传统监督路径依赖、科层制监督模式制约、监督主体数字素养欠缺的困境,难以适应数字化监督的需求。为此,在监督转型过程中,应通过伦理价值驱动下监督数字化、程序规范下权力运行法制化、数据安全保障下的监督数据共享化、监督效能推进下的虚实情境交互化、教学科研主导下的考核内容科学化的途径,确保高校内部监督数字化转型的成功,实现对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数字赋能;高校监督;转型困境;法治应对

引言

基于国家数字基础制度建设的要求,高校内部监督的数字化转型成为必然,但数字赋能后的高校内部监督,从监督模式、监督幅度和监督震慑力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如何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这一生产要素,兼顾高校在管理、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特殊性,完善高校内部监督体系化建设,成为当前高校内部监督转型建设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数字赋能背景下高校内部监督转型的起因

(一)监督结构上的扁平化趋势

监督结构的扁平化,是引发数字赋能背景下高校内部监督转型的首要原因。数字时代高校在内部管理、教学、科研信息的传导上,呈现为多元化和即时性的样态,国家及高校内部业已确定的治理理念、思路等落实路径多元,并可精准地传达到高校治理中层、末端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突破了传统的垂直和条块化治理方式,在内部治理结构上高校趋于扁平化。与之相对,高校内部监督随着管理结构的变化,也随之呈现出扁平化的转变。借助数字技术在信息传导上的多主体性、即时性,高校内部监督人员亦可及时、准确地了解监督工作人员和被监督人员的实时动态和工作方向,从而调整或优化自身的监督行为[1]。数字赋能后,高校内部监督结构的扁平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监督结构高度垂直化、科层化所带来的信息传递失真、信息误差等问题。因此,顺应数字时代监督结构扁平化的发展趋势,是高校内部监督转型的变量因素。

(二)监督形式上的交互趋势

监督形式上的交互趋势,是引发数字时代高校内部监督转型另一起因。数字时代高校监督结构的扁平化转变,使得监督者与被监督人、被监督事项的直接接触,随之而来的就是监督形式的强交互性,即由此前传统监督中自上而下的单向传递、指令式监督等,转变为平行双向传递、动态调整等。在这一转型的进程中,高校内部监督机构需要创新监督组织形式和体系,以提升沟通交流技巧,降低沟通成本,以实现监督目标。高校传统治理方式,是以“资源分配+绩效考核”为驱动的树状管理结构,是一种被动的个案监督思维,已不适应交互式的监督形式,需要转变为能动的协同体系化监督思维,借助数字化技术打造分布式监督形式,以更加有效地收集整合高校内部的多种监督要素,获得更多监督节点的动态支持。

(三)监督内容的扩展趋势

监督内容的扩展趋势,是引发数字时代高校内部监督转型的直接动因。数字技术自身所包含的机器学习、分布式认知等技术因素,不断地生成新的监督内容,完全不同于内容固定、封闭的传统监督模式,这为高校内部监督机构的精准监督提供了丰富的分析资料。监督内容的扩展丰富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高校数字化监督体系建设的滞后性、监督条块化分割的弊端。同时,监督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分布式发展,在丰富监督基础的同时,亟需高校内部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数字化转型,适应高校内部监督的数字化发展,以协调多方监督主体的监督权限和义务,以提升不同监督主体的监督主动性,实现监督工作的同步性,维持和增强高校内部监督效能和效果,使高校监督工作不缺位于监督内容的扩展。

二、数字赋能背景下高校内部监督转型的困境

(一)对传统监督路径的依赖

高校在监督制度上对传统监督路径的依赖,是阻碍数字时代高校内部数字化监督变革的首要因素。高校作为知识密集型组织,其内部监督需要充分遵循高校发展的独特规律。在传统中心化治理模式下,高校内部监督自带从传统监督中移转的科层制、行政指令等监督基因,并在传统的监督模式下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2]。近年来,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化,我国高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上,逐渐改为通过方向指引或经费引导,高校内部监督也转变为通过横向项目监督和纵向经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模式。通过对招生考试、职称晋升、内部机构日常活动的监督和案件的办理,与高校内部治理中行政权的分配和属地管理相结合,使高校内部监督走向了一种“外松内紧”“儒表法里”的强控制样态。但在数字时代,传统监督模式下的任务布置、文件传达的监督效能,在教育教学管理数字化发展趋势的面前左支右绌,在当前数字化、分布式监督的趋势下显得顾此失彼。

(二)传统科层制监督模式制约

高校内部监督上的科层制样态和运作方式,是影响数字时代高校内部监督数字化转型的结构性因素。当前,我国高校内部治理呈现出科层制与项目制相结合的特征[3],各职能处、办、室、中心成为大学治理运行的关键节点,具有明显的科层化取向。在数字时代,高校内部的层级治理方式,逐渐被更加灵活的去中心化沟通方式和实施路径所替代,呈现出围绕并服务中枢的特征。但是,科层制、行政指令式监督的高效率,是数字化监督转型过程中所难以割舍的“情怀”。依靠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算法为基础的数字化监督,能够将监督延伸至权力行使的每个节点,并将监督端点前移,实现提前预判和预防,较好地消解了“科层制”监督滞后性的弊端。数字技术带來了信息处理方式的革命性变化,为高校内部监督提供了更为方便的途径和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高校内部监督机构对“效率”和“时限”需求,但同时也对高校内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否则在替代科层制监督方式后,尚不能满足数字化监督的技术素养要求,将难以体现数字化监督的优势。

(三)监督主体数字素养的欠缺

数字素养欠缺和监督知识结构固化,是影响数字时代高校数字化监督效果的主体因素。监督机构及监督者的数字化监督线索发现能力和执行力,是高校内部监督转型的核心因素。数字时代高校内部监督的数字化变革转型[4],不仅需要高校管理者统筹其所在高校数字化变革的全局,而且需要推进基于数字理念的高校监督方案策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其基础就是高校监督主体的数字素养及时提升。因此,理解并接受教育数字化的知识与方法,是推进高校内部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前提。需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这一生产要素,兼顾高校在管理、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特殊性,以推进监督的数字化和监督行为的科学化。基于此,高校内部监督主体不仅要掌握数字化监督治理知识和方法,更要着力探索如何与高校特有的教学、科研二元结构相融合,推动高校内部监督治理范式的转型升级。

三、数字赋能背景下高校内部监督转型的法治应对

(一)伦理价值驱动下监督数字化

高校内部监督又与高校内外政治生态环境紧密相连,具有政治性、法律性和技术性等多重影响,数字技术引导的监督具有命令执行式特征,机械地执行数字技术运算结果可能会引发与客观实际相悖的效果,引发公平性和公正性受质疑的严重后果。在数字赋能的基础上,在监督的实际运行中,可通过对数字技术运行情况的定期观测,以经验规则和技术理论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完善修正,不定期抽样检查数字技术自动运行处理结果,将数字技术运行的偏差降到最低;在人工引导上,强化采取科学性、可行性的方式方法纠正技术运行轨迹和算法,精准定位关键问题、重点领域,避免主观臆断,确保权力运行过程留痕和可追溯。通过人工的价值引导与伦理限制规制技术应用的无序性,实现人的价值判断、经验规则与数字技术的双向互动、协同推进,激发数字技术在高校内部监督中的最大效用,构建“以人为本”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数字技术运用观。

(二)程序规范下权力运行法制化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直到遇到界限才会停止。高校内部监督的有效运行,同样需要进行全局化的顶层设计和體系规划[5]。从顶层规划的高度看,需要对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调用和分析进行标准化规范,并对校内监督主体进行标准化规范适用培训,确保数字赋能高校内部监督按照既定的轨道运行,不侵害被监督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到高校内部监督的实践中,要建立校级监督数据库,同时强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规范推广适用,确保校内各级监督平台资源的衔接共享、互通,借助校内科研力量构建专门的数字技术研究团队,以满足高校内部二元化监督内容的技术完善需求。同时,要明确权利救济程序等程序规范,构建监督权力运行的可操作规范体系。协同推进校际间统一数字技术应用标准,实现校内外监督数据的规范化建设,为我国高校内部监督数字化监督体系平台建设积累经验。

(三)数据安全保障下的监督数据共享化

在当前的传统监督模式下,要通过科学合理系统性整合,将校内不同层级的部门、院系、处室、研究机构的教学、科研、管理数据资源进行集合融通,以数据信息为基础构建统一、规范的跨院系、跨部门的实时监督机制,校准剔除冗余、无效信息,降低系统研发维护成本,实现校内监督数据的集成统合,为高校内部数字化监督系统的构建奠定基础和提供分析依据。同时,要在监督数据运用公开与数据隐私保护间进行均衡,防止监督权力的过分扩张侵害被监督人的合法权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为此,在高校内部监督数字化模式构建的过程中,要以不侵犯被监督人的合法权益为底线,积极的构建校内数据安全保护制度[6]。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中对数据信息篡改、破坏、泄露等非法利用行为的惩戒规范,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法移送相关惩处机关予以查处,以保障高校内部监督数据的安全性。

(四)监督效能推进下的虚实情境交互化

通过数字赋能,高校内的权力运行将在系统中透明公开,监督系统节点中的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成为权力运行的监督者,在权限范围内,可随时随地的利用校内统一监督数据平台的共享数据,对全景式、流程化监督中的权力行使行为轨迹提出质疑或询问。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学生等高校内部公众,均可以将有疑问信息、数据依据公开的信息传递网络递交给校内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经初步核实与分类后,按照类别交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甄别核查,并将最终监督调查结果向校内人员公布反馈,形成正向的监督互动。上述数字化的高校内部监督网络,是以数字技术和实体部门的有效衔接融合加以实现,需要加大对网络传输、校内计算平台、信息中心等硬件设施的投入,加快分布式监督网络体系的构建。同时,对于校内监督的数字化人才培养也要进行长期规划,引进部分专门的数字技术应用人才,带动校内数字人才的培育,通过外引内培的方式,储备大量兼具数字技术与监督实务经验的高素质监督人才,以适应数字转型后高校内部监督工作的需要,解决监督主体能力素养欠缺的问题。

(五)教学科研主导下的考核内容科学化

数字赋能后高校内部监督系统所搜集整理的数据,可能与其产生的现实工作存在偏差,技术运行后监督效能并未得到实质提升。因此,高校内部监督数字化转型之后,要加强监督措施的实施期限和监督成效的科学评估,检验监督数据采集、统一监督平台、监督措施运行等的实际情况,确保高校内部权力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防止技术失控与效果失真。与此同时,要加大对数据本身的分析研判,综合前端数据和后台数据的实际情况,优化数据算法和运算模式,推动构建高校内部监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数字化监督工作的协同,人的价值驱动与数字技术的高度融合,从整体性提升监督实效。

结语

高校内部监督不只是办案,不能以案件办理代替监督,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纪律提醒、监督办案、案后矫治、教育关怀紧密结合,既利用数字技术的高效性、客观性进行积极预防,又要体现高校教书育人的人文关怀,真正激发高校育人、育才的重要职能,保障高校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升。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数字赋能高校内部监督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XJK23BGD003)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陈栋,向文.AI时代大学校长信息化治理:挑战、困境与能力变革[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1,41(36):8-11.

[2]石泽华.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高校学术惩戒制度研究[J].政法论坛,2023,41(02):180-191.

[3]熊进.科层制与项目制:高等教育治理“双轨制”的形成研究[J].江苏高教,2016(06):15-20.

[4]赵磊磊.赵磊磊.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概念、生成及培养[J].现代远距离教育,2017(03):19-24.

[5]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J].陕西档案,2022(01):60.

[6]吕亚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20.

(作者单位:湖南理工学院)

(责任编辑:袁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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