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队伍“四化”是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方针,“四化”是指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正式把这个新方针写进《中国共产党党章》中,为我国干部队伍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人才荒、知识荒带来的冲击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犹如春风吹拂,神州大地万物复苏、生机勃发,充满希望地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
但是当时人才荒、知识荒所带来的冲击,其直接后果是“以工代干”“工农新干”与正式干部混岗使用司空见惯。这一状况从1970年代中后期开始,直到1986年、1987年前后才得以缓解。
以江苏省淮安县为例,纺织工业公司(局)是1980年代初县革委会撤销改为县人民政府时,由原县生产指挥组拆分组建的,1982年成立时,全公司(局)计21人,其中有6人为“以工代干”人员。县经济委员会全委32人,其中“以工代干”人员占9人。县委办公室是整个县级机关中的领头机关,总计人数为26人,其中属于“以工代干”人员6人,属于“工农新干”人员4人。
“以工代干”人员,其性质为工人,工资待遇按原所在工厂工资标准执行。“工农新干”以农村通讯报道员选拔上来的居多,名为“新干”,但人员性质仍是农村户口,每月享受24-28元不等工资。他们人在机关,家在农村,日常需自带口粮进城,兑换饭票去机关食堂用餐;年底还要回生产队交足提留款,以兑现生活口粮。这部分人总数不多,但与“以工代干”人员加在一起,在县机关中还是占有一定比例的。这两拨人由于分别来自基层工厂和农村,普遍比较年轻又能吃苦,在机关出现人才断层期间是发挥了很大作用的。
但机关人员混杂、混岗使用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这些临时抽调的混用人员普遍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滥竽充数情况比较严重,这不可避免地会降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也伤害了机关的工作效率、公信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而且,由于机关单位混岗用人,只能同工而不能解决同酬,这就影响到部分人员是否能真心出力干事。此外,人员性质不同,导致一些人提拔使用存在“天花板”,时间长了必定会造成心理失衡,使一部分人得过且过混日子成为常态。甚至,一些单位擅自突破编制不按规定录用人员,造成人事管理混乱,个别单位领导纵容制造假档案、假学历、假身份,将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人硬塞进“代干”岗位等,性质则更为恶劣。
所有这些,都促使各级、各地党政机关解决干部“四化”问题的呼声和需求越来越强烈。
提出干部“四化”问题
为解决干部“四化”问题,中共中央围绕恢复高考、全国性整顿“以工代干”等内容,从1970年代后期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政策、机制方面的准备。
1977年10月2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以头条新闻形式发布恢复高考的决定,并将全国高考正式考试时间定在12月10日。从这一时间点的选择就可以看出,中央对解决人才培养的“源头”机制问题是打破了常规的。
除高考外,中央又针对干部人事管理上的乱象,作出了扎紧入口、全面整顿的决定。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干部“四化”问题,他指出:“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来加以保证。提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三个条件,当然首先是要革命化,所以说要以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为前提。”
198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下发《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吸收录用干部,由当地人事部门统筹安排,实行公开招收,全面考核,坚持考试,按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这是中央在录用干部问题上首次提出“逢进必考”的原则。
1983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对全国性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给出明确政策和具体办法。截至1985年底,全國累计有数十万“代干”人员被转为国家正式干部。
在完成上述政策、机制性准备的同时,干部“四化”工作首先从解决干部“革命化”和“年轻化”问题上开始发力。脱产学习与在职培训齐头并进、万帆竞发,是1980年代机关干部“知识化、专业化”的一大独特景观。“革命化、年轻化”两记重锤,对所有机关带来的冲击效应可谓立竿见影、清晰可辨。仿佛是一夜之间,尊重知识和重视人才便在机关蔚然成风——从上到下,老老少少,几乎人人都在学;在家学,在外学,明着学,暗着学,比着学。
(摘自《纵横》李凤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