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雨
[摘 要] “三言二拍”中出现了大量具体描写小说人物生育情况的描述,“多子多福”“重男轻女”构成了中国传统生育观的基本框架。在崇尚早婚、多生、多育的封建社会中,独生现象的出现非常特殊,值得探究。本文通基于“三言二拍”原著以及史书记载,并参考不同学者对宋元明时期的研究成果,从人口、生育、价值观等方向综合考量中国古代的独生现象。
[关键词] “三言二拍” 古代 独生现象
[中图分类号] I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7-2881(2024)03-0116-04
一、獨生现象的特殊性
在古代社会中,生育被视作传宗接代的大事,为了保证国家的生育率,统治阶级采取了很多措施刺激生育,其中,鼓励甚至强制嫁娶年龄是统治者采取最普遍的刺激生育措施。汉惠帝六年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岁不嫁五算”[1]女子如果在十五岁以上至三十五岁以下仍然处于未嫁状态,就要收取相当于五倍成丁的人头税,对适龄而未婚子女的家庭采取多收口赋的办法惩罚。唐太宗贞观元年二月丁巳诏令说:“其庶人男女之无室家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聘娶;皆任同类相求,不得抑取。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媒媾,命其好合。若贫窭之徒,将迎匮乏者,仰于其亲近,及乡里富有之家,裒多益寡,使得资送……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其劝导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附殿失。”[2]其主要目的在于使寡妇和鳏夫能够重新组建家庭,刺激生育,增加户口。北宋仁宗时,颁布《养胎令》,规定怀孕的妇女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获得补贴,朝廷设立“婴儿局”来收养弃婴,补助困难家庭。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规定“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3],明确了男女婚配年龄。
在鼓励多生多育、刺激人口增长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下,独生现象显得尤其反常,无论是从古人的思想观念还是政策方面来看,都有悖常理的,必然会受到一定的歧视。通过对“三言二拍”中所涉及生育现象的分析能够得出,当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家庭出现独生情况的时候,独生子女承受了来自家族内部的厚望。“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赵岐注:“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4]。传统的生育观要求古代家庭多生多育,并且以生男为后。而“三言二拍”小说中多次出现“只此一子”“止生一女”等描述,如《初刻拍案惊奇》第十卷:
“话说国朝正德年间,浙江台州府天台县有一秀才,姓韩名师愈,表字子文。父母双亡,也无兄弟,只是一身。”
这种独生家庭中往往具有一种家族的延续可能中断的紧张氛围。独生情况又分为独生子和独生女两种,在考虑继承问题的时候,独子能够继承家产,不至于肥水流入外人田,而独生女家庭的情况就要令人头疼许多,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下,独生女父母通常只能指望女儿有一门好姻缘,得遇良人,然后无可奈何地将家产交给女婿,《警世通言》中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婚姻便是很好的例证。
二、独生原因
1.身体因素
在“三言二拍”中,身体因素是造成独生的现象的重要原因,其中包括妻子生育能力不佳,在做了善事之后上天恩赐子嗣,因而怀孕生子,如《警世通言》第二十二卷:
“年过四十,并不曾生得一男半女。……宋敦夫妻二口,困难于得子,各处烧香祈嗣,做成黄布袱、黄布袋装裹佛马椿钱之类。……从此卢氏怀孕,十月满足,生下一个孩儿。”
宋敦夫妇命中本无子,但由于长年累月的积善行德,并且帮助老僧圆寂送终,其善行感动了上苍,使金身罗汉下凡送子,因而求得一子。这种故事模式下的独生情况脱离了传统生育价值观,不用承担家族延续的压迫感,因为从无到有的过程强调的是主人公行善积德、广行好事的良好品质。
在这部小说集中,冯梦龙通过各种生动的故事情节,展现了他对社会价值取向的期望,构建了一个富有生活气息的通俗世界。冯梦龙认为,只有将小说写得贴近生活,才能真正影响读者,对他们的思想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他在“三言”中描写的各类生育情况,不仅揭示了当时社会对生育的重视和期待,也通过故事中人物的经历和选择,传递出了他对于家庭伦理、社会道德等方面的理念和期望。冯梦龙在“三言”中描写的此类生育情况,具有很明显的社会教化功能。这些故事不仅让读者了解到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也通过故事中人物的遭遇和选择,引导读者反思自己的行为和观念,从而实现对社会风气的引导和教化。
2.父母有亡故情况
子女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未再成婚,或父母双方亡故也是造成独生现象的原因之一。在独生子女丧父的情况下,古代社会对于妻子有一定的道德要求,妻子不能丧夫后立即改嫁,如果育有子女就应该守寡抚养子女长大,这样才是值得倡导的女性形象。若女性在丈夫死后同其他男子有偷情、通奸行为,就会遭到强烈的道德谴责。
除了丧妻和丧夫,造成独生现象的另一种情况是父母双亡。这种独生子在“三言二拍”中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从小孤苦无依,自力更生,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或斩妖除魔,或成就功名,光耀门楣,如《喻世明言》第二十卷中的陈名辛,自小好学,文武双全。“正是文欺孔孟,武赛孙吴。”另一种是父母双亡无人管教的独生子,任性妄为,败光家产,如《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二:
“公子父母俱亡,并无兄弟,凡事凭着自性而行。自恃富足有余,豪奢成习……”
在父母双方有亡故的家庭中成长的独生子往往面对着很多的困境,其成长环境也是不健全的,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和父母的陪伴与教导,“三言二拍”描述了这一类独生子女的性格缺陷,而这种性格缺陷往往导致主人公命运的跌宕起伏。
类似的故事在“三言二拍”中还有很多,它们揭示了当时社会对于独生子女成长环境的关注,以及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这些故事不仅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风貌,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线索。同时,这些故事也提醒我们,在现代社会中,要重视家庭教育,关心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帮助他们克服成长过程中的困难,避免性格缺陷的产生。
3.中老年得子
中老年得子的情况大致分为两种:其一,父母广行善事,诚心礼佛求得子嗣,阖家幸福,如《警世通言》第二十五卷:
“施济不从,发心持诵《白衣观音经》,并刊本布施,许愿:‘生于之日,舍三百金修盖殿宇。期年之后,严氏得孕,果生一男。”
其二,中年得嗣,娇宠无度,导致独生子为所欲为挥霍无度,最终家道中落。如《初刻拍案惊奇》第十三卷:
“怀胎十月,历尽艰辛,生下一子,眉清目秀。夫妻二人,欢喜倍常。那时也倒聪明俗俐,做爷娘的百依百顺,没一事违拗了他。为是严家夫妻养娇了这孩儿,到得大来,就便目中无人,天王也似的大了。”
夫妻中老年生子易宠溺、惯坏独生子,使其养成不好的习惯,性格刁钻。富贵人家独生子女通常没有社会经验和金钱观念,因此多败家行为。
当中老年夫妻生子,尤其是独生子时,他们往往会因为对孩子成长的珍惜和补偿心理,对孩子过分溺爱和宠爱。这种过度的关爱和溺爱,可能会让孩子养成一些不良的习惯,例如自私、任性、缺乏责任感等,甚至可能导致孩子的性格变得刁钻、难以相处。而且,他们可能会因为对金钱的价值观念模糊,而产生一些败家行为。
这些问题的出现,既与家庭教育环境有关,也与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风气有关。因此,对于这些问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思考和解决。在家庭教育方面,父母需要对孩子进行适当的关爱和引导,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和责任感。在社会环境方面,需要营造一个公平、健康的社会环境,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
三、独生现象的社会学解读
1.家庭组织
在商品经济发展起来的宋元明时期,中国传统大家庭组织形式和观念遭受到了空前的冲击。和前代要求男子读书以求取功名、成家立业的人才观念不同,商业的发展也为独生子女的命运增添了一种新的可能,通过经商获取财富来成家立业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多生多育观念也受到了一定动摇。
“三言二拍”中有大量文本讲述经商之家的故事,刻画了商人独生子的形象,如《喻世明言》卷一中的蒋兴哥:
“因为丧了妻房罗氏,止遗下这兴哥,年方九岁,别无男女。……却说蒋兴哥跟随父亲做客,走了几遍,学得伶俐乖巧,生意行中,百般都会,父亲也喜不自胜。”
宋代以后手工业发展迅速,城镇逐渐兴起,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纺织业的兴盛代表了小农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机织手工业有自原料生产之农业家庭开始分离的迹象。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有提道:“靖康初,京师织帛,及妇人首饰衣服,皆备四时。如节物则春旖、灯球、竞渡、艾虎、云月之类,花则桃、杏、荷花、菊花、梅花,皆并为一景,谓之‘一年景。”[5]可以看出當时手工业和纺织业的飞速发展。到了元代,机织与原料生产的分化更加明显,生产原材料的农户多以养蚕缫丝为限。元明时期,种棉业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此时的机织工业脱离了原料生产独立存在。这一时期中国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形成南北相互依赖之形式。商品经济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小农经济体系,使人们的生产生活不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许多家庭也脱离了传统同居共财大家庭的组织形式,家庭成员由于经商流转各地,分散生活。
冯梦龙在《太平广记钞·古元之》一文的批语中,明确提出节制生育的主张,指出:“不若人生一男一女,永不增减,可以长久。若二男二女,每生加一倍,日增不减,何以养之?”他反对多生育子女,主张节制生育,又为明代的独生现象奠定了一定的心理基础,强调了多子并不一定有利于家庭抚养。
2.宗族观念
“三言二拍”中出现了夫妻无子,抱养、过继别人的孩子,或夫妻只有一女,将家产交给女婿打理的情况。如《醒世恒言》卷三:
“有个开油店的朱十老,三年前过继一个小厮,也是汴京逃难来的,姓秦名重,母亲早丧,父亲秦良,十三岁上将他卖了,自己在上天竺去做香火。”
在夫妻无生育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过继或领养的方式延续家族。唐代规定“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6],限在同宗子辈中选择养子,这是古代中国收纳养子的第一项基本原则。宋代与唐代一样,一般禁止收异姓人为养子,规定“养异姓男者,徒一年”,但收养遗弃婴儿例外。到了明嘉靖年间,明嘉靖帝同时承认与生父兴献王的父子关系,也确认与正德帝的继承关系,称其为“皇伯考”,他的这一举措就在事实上做到了“既奉大宗之祀,又兼奉小宗之祀”,开创了“兼桃”继承的先例。
“三言二拍”中还出现了许多赘婿的故事,如《警世通言》卷二十二《宋小官团圆破毡笠》中描写了独生女刘宜春爱上了出身卑微的宋金,可刘翁刘妪嫌弃女婿宋金有“痨瘵之疾”,便乘宋金同船外出运货不备之机,把他抛弃在一个荒僻的地方,想另择佳婿:
“两个老人家懊悔不迭,互相抱怨起来:‘当初只指望半子靠老,如今看这货色,不死不活,分明一条烂死蛇缠在身上,摆脱不下,把个花枝般女儿,误了终身,怎生是了?”
父母将家族的未来寄托在女儿的婚配对象身上是具有制度依据的。从南宋开始,法律逐步承认赘婿的遗产继承权。到了明朝,赘婿的这种继承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法律惩罚逐婿行为,《大明律·户律三》“逐婿嫁女”条规定:“凡逐婿嫁女,或再招婿者,杖一百。”除此之外,法律明确承认女婿的遗产继承权,“招养老女婿者,仍立同宗应过继者一人承奉祭祀,家产均分。”[7]赘婿能够享受同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利,在独生女的情况下,赘婿就是半子,承担着家族的重任。
3.传统思想
3.1贞操观
中国传统贞操观对广大妇女的迫害极深,在思想上,它钳制女性的精神,使女性遵守男权社会之下的三从四德,不能够作为独立的人进行社会活动;在行为上,贞操观的根深蒂固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独生现象的出现。由于贞操观的影响,夫死提倡妇女守寡,反对再嫁的“失德”行为,造成了中国古代社会出现寡妇抚养独生子女的情况,更甚者,夫死殉夫,留下了独生子女一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宋代要求女性“终身不移”“终身不改”[8],要绝对服从和忠于丈夫,不得有任何私欲杂念和僭越行为,这就是封建贞操观对妇女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独生现象在宋元明时期时常出现与这种烈女观和贞操观具有很大的联系,妻子守寡不再嫁,就没有了再次生育的可能。或者夫早死,妻子殉葬留下子嗣,使得独生子女面临生存困境。
3.2教育观
独生子女的教育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独生子女往往因为受到了整个家庭的宠爱而骄奢过度,品行不端。但是在“三言二拍”中也有一些优秀的独生子女,他们或是自学成才,如《喻世明言》卷二十二中的陈名辛:
“这官人不幸父母蚤亡,只单身独自,自小好学,学得文武双全。正是文欺孔孟,武赛孙吴。五经三史,六韬三略,无所不晓。”
古人亦有较成功的例子,宋代永静軍东光县人刘挚就是独生子,小时候其父刘居正亲子教习,朝夕不辍。邻居们见了,问刘居正:“君止一子,独不可少宽耶?”居正答道:“正以一子,不可纵也。”[9]从刘挚的成长事迹中能够看出独生子女很可能会受到家族的宠溺,但是如果采取正确的方式教育,就能够享受优越的家庭环境和教育。
四、结语
“三言二拍”中独生现象的出现具有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多种原因,客观上,独生现象可能是由于生育能力受损、父母双方有亡故、中老年得子、过继和抱养等等。也与宋元明经济的发展使传统同居共财大家庭解散,过继、抱养行为盛行有关;主观上,古代社会的贞操观、烈女观等封建思想严重地禁锢了妇女,使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极其单一。从宋朝至清朝,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市民阶层逐渐兴起,追求现世幸福的世俗观念逐渐普及,传统的重男轻女、多子多福观念有所减轻,但是远远没有达到消除的地步。
参考文献
[1] 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 中国婚姻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2005.
[3] 李红梅.略论唐宋家产均分继承制度[D].河南大学,2012.
[4] 姚红.从寡妇财产权的变化看两宋女子地位的升降[J].浙江学刊,1993(01).
[5] 漆侠.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在中国古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J].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01).
[6] 曾育荣,张其凡.关于宋代人口政策的若干问题[J].江汉论坛,2008(02).
[7] 陈广胜.宋代生子不育风俗的盛行及其原因[J].中国史研究,1989(01).
[8] 陈柳晶,陈广恩.元代儿童买卖刍议[J].暨南史学,2016(01).
[9] 乔志勇.论元代的人口籍没[J].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2016(01).
(特约编辑 杨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