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斐
胡朴安( 1878—1947),学名韫玉,字朴安,安徽泾县人,以字行。清末至上海,任《国粹学报》编辑,继而加入南社和同盟会。入民国后,在政界、报社、高校、文坛皆有活动,曾任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上海正风文学院教务长、上海通志馆馆长、《民国日报》社长等。著述颇丰,涉猎广泛,尤擅文字训诂之学。著有《儒道墨学说》《周易古史观》《诗经学》《中华全国风俗志》《古书校读法》等,编有《南社丛选》《朴学斋丛书》等。
胡朴安幼年习经史,青年时即对文字学发生强烈兴趣,好创怪异之说解字。而立之年,在上海加入刘师培、黄节等主持的国学保存会,始入正轨,由此用心收藏新、旧文字学书籍,多达七百馀种,“虽未能每部详细阅览,大概皆涉其凡矣”,且“强半有提要钩玄之记录”,随后撰成《中国文字学史》和《中国训诂学史》,被誉为相关领域的“开山之作”。此外,语言文字学方面,他还编有《俗语典》等,撰有《〈诗经〉文字学》《〈史记〉〈汉书〉用字考证》《泾县方言考证》《从文字学上考见中国古代之声韵与言语》等。
胡朴安曾经兼任商务印书馆函授学社国文科教员,《字原学讲义》(以下简称“《讲义》 ”)或是因工作需要而撰。是书主要介绍“六书”,为初级教材,应在 1925年4月国文科开班前出版。此时前后,胡朴安在上海任京沪、沪杭甬两路管理局编查课课长,并兼任国民大学及持志大学国学系主任,在多所高校兼课。
比勘内容可知,胡朴安存世的几部论“六书”的著作有明显的源流关系。最早问世、学术性最强的是《六书浅说》。此著详列诸家论说及其文献出处,对著者裁断取舍的缘由也详细陈述;先用铅字排印,连载于国学研究社出版之《国学周刊》第 30—52期(1923年11月28日至1924年5月18日),后来,又石印收录于丁福保编《说文解字诂林》第 1册(上海医学书局 1928年1月初版)。此外,胡朴安还撰有《文字学 ABC》。此著虽晚至 1929年8月才由 ABC丛书社初版、世界书局发行,但自序云:“中篇是在国民大学讲授过二次,又在上海大学、群治大学各讲授过一次,又加了一遍修改;在持志大学讲授过一次,现在又加了一遍修改。大概关于六书的条例,皆有浅显的说明。 ”可见成稿亦比较早。《文字学 ABC》中编《六书条例》,内容与《六书浅说》基本相同,但表达比较浅显、简明,更为条理化,虽亦列诸家论说,但仅扼要提及,不注文献出处。前者应脱胎于后者或由其改编的讲义,出版时按 “ABC丛书”普及读物的定位作了删改。当然,后者也许本身就是为了授课而编写的讲义。
而《讲义》第二至九章介绍“六书”的部分,亦应脱胎于《六书浅说》或由其改编的讲义。限于篇幅更为短小,它改得比《文字学 ABC》更为浅显、简明,除著者赞同的许慎、戴震等人的经典论说外,一般径述主张,不引他说。比如,《讲义》第二章《六书浅说》末段论“六书之次第”,只表观点、缘由,未说本于何氏,《文字学 ABC》中编《六书条例》第一章《六书通论》一《六书的次第》则在详列诸说之后,声明认同班固之说并阐述理由,《六书浅说》更是细注文献出处。再如,《讲义》介绍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分为“正例”“变例”两类来谈,未说这种分法依据何氏。据《文字学 ABC》《六书浅说》,知其本于王贯山,作者同时还介绍了郑樵、杨桓、郑知同等人的分类法,并对诸法作了评析裁断。而《讲义》第一章《何谓字原学》和第十章《论字体之变迁》的内容,明显浓缩自《文字学 ABC》上编《文字源流》。后者据胡朴安自序,亦由讲义修改而成: “上篇是在持志大学讲授过一次,现在加了一遍修改。大概从文字的原起,说到文字的变迁。 ”可见,作为商务印书馆函授教材的《讲义》,是胡朴安在给持志大学、国民大學等校授课讲义基础上压缩修润而成的,商务印书馆应该正是看中了他在文字学上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所以才会向他约稿并聘请他兼任教员。而我们今天阅读《讲义》,欲深究著者观点之来源的话,可以参读《文字学 ABC》和《六书浅说》。
中国古人把研究文字、音韵、训诂的学问统称为“小学”,视为经典阅读的工具。直到 1906年,章太炎提出“语言文字之学”,才使这门学问开始脱离经学附庸,具备独立的学科地位。唐兰曾把二十世纪通论性文字学著作分为三类:“一种承袭过去的 ‘小学的传统,包括文字的形体声音和训诂三方面;一种把音韵分了出去,但还包括形义两部分;另一种则以形体为主。 ”(《怎样学习文字学》)近代以来的文字学研究大体也可分为类似三派,并沿着上述次序更迭演进,逐渐聚焦于形体。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文字学本来就是字形学,不应该包括训诂和声韵。一个字的音和义虽然和字形有关系,但在本质上,它们是属于语言的……语义和语音是应该属于语言学的。 ”(唐兰《中国文字学 ·前论》)这是现代学科分化、独立的必然。不过,五十年代以来,人们又慢慢意识到,文字学的研究虽然应以形体为主,但是不能忽视形体与音、义的关系,于是,逐渐达成共识,将文字学界定为“研究汉字的形体和形体与声音、语义之间的关系的一门学科”(此为周祖谟给 “汉语文字学”所下定义,参《中国大百科全书 ·语言文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88,160页)。
放在上述学术史脉络中来看,胡朴安的文字学研究属于二十世纪 30年代以来文字学的主流 —“形体派”。此派“以‘形体演变和‘六书作为基本框架,或兼论文字之起源”(黄德宽、陈秉新《汉语文字学史》,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6,250页),胡朴安的文字学研究正是如此。不过,他也认识到了形体与音、义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文字学 ABC》指出,“文字是合形、音、义三个要素组成的;我们识字是从形辨音,从音析义;古人制字却是从音定义,从义定形”;“文字既是替代言语,字义的原起,当然与声韵有关系”;“文字的原始,是用声区别,不是用形区别”。《讲义》第九章也说:“中国文字虽曰演形,而声之为用最广。盖字之滋乳,除少数会意外,多数皆以声配合。至于用字之法,亦以声为纲。假借所以济文字之穷,假借以义借者少,以声借者多。虽谓中国文字演声可也。 ”由此足见胡朴安文字学研究理念之科学。此外,他还积极吸纳时贤研究甲骨文、金文的成果,补充、纠正传统文字学的违失。比如,胡朴安已明确自觉道: “《说文》中文字,有许多不得其解的,或解而不通的,甲文可以纠正。”(《文字学 ABC》上编第五章)《讲义》第三章例释象形,即对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有所引用,认为比小篆字形“更为酷肖”。
《讲义》主要介绍“六书”和汉字的起源、历代字体之变迁。之所以称为“字原学”,是因为著者认为:“独体为文,合体为字”,“字既由于拼合”,“所以独体之文,谓之字原”。“象形、指事,为制文之法。会意、形声,为拼字之法”,合之“运用文字”的转注、假借,古人谓之“六书”,也即“字原学”。这种把“制造文字与运用文字之总法”的“六书”视为“字原学”的观念,与今日有些学者倡导的“探求形源的规律和汉字最初构形方式”的“字源学”不同(参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第一讲,《中国教育报》 1995年1月30日),需要留意。
《讲义》讲解“六书”,基本以许慎《说文解字》为准,但择善而从,吸纳了历代学者的研究成果。第二章先对“六书”作一总的阐说,随后第三至八章再逐一举例细释。第九章再作一总结,提点了“六书”对于识字的意义。比如,讲解会意,胡朴安先引用许慎的说法:“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再阐释道:“意非物非事,既不可象,又不可指,惟有会合而成之。 ”然后对许慎所举字例加以分析,如谓:“信者,言而有信之谓,人而无信,即不足以为人,言与信为类,人言即有信之谊。 ”再引用段玉裁的解说总结道:“故曰‘比类合谊也。段玉裁云:‘指撝,谓指向也。 ……人言可以見信之指向,故曰‘以见指撝也。 ”随后第五章,又分“正例”“变例”两类,予以细释。“正例”逐一列举了合二文、三文乃至四文以成一字,“无所兼,无所省”的例子,如谓:“解,判也,从刀,从牛,从角,言刀判牛角为解。此合三文为一字也。 ”“变例者,或意兼事,或意兼形,或意兼声,或省文会意,或反文会意,或倒文会意”,如谓:“片,判木也,从木省,言分木之半而为片也。所谓省文会意者也。 ”此等解析,可谓界说精到显豁、例释恰当准确。
整体而言,胡朴安《讲义》以“六书”为基准对汉字形体结构等的论析,如他本人所自明的:“并无新奇可喜的议论。 ”(《文字学 ABC·序》)但这种持平务实的态度正是教材编写所需要的:教材重在传达最重要、最稳妥的共识,而非像学术论著那样以有所发明、提出新说为尚。许慎去古未远,其“六书说”不仅概括了后人研究汉字的心得,某种程度上也保存、糅合了前人制造汉字的遗意,是故此说在汉字形体研究方面具有极高的经典性。数千年来,即使标新立异、力图提出新说的学者,也无法绕过其核心理念。胡朴安《讲义》用极短的三四千字篇幅,就把前人研究成果累积深厚的“六书说”阐释得清楚明了,此等删繁就简、深入浅出的功力,确实非卓然大家不能具。裁断取舍本身,就是对一个学者才、学、识的综合考验。今天看来,此著(已收入笔者整理的《国文科名家讲义》,即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仍然是上乘的文字学入门读物,读者花半个多小时阅读一过,即可略知“六书”大概及汉字的起源、流变和结构、孳生、运用原理。
当然,《讲义》也有一些局限。比如,作者沿袭传统的主张,把一些字义引申也视为假借,如谓:“攻玉之理,假借为条理之理。道路之道,假借为道德之道。”不过,毕竟瑕不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