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剑斌
“我一定要逮住它。”桑和他的祖先们一样,沉着勇敢,且耐心地等待,他们曾在这块土地上,在森林里和河流的两岸带领着白人们围猎狮子。他们曾用来福枪把霰弹打进凶猛的狮子和暴躁的野牛的肚子里,更不用说逆来顺受的羚羊了。他们开着白人的越野车,在原野上奔驰,用沸腾的尘土将那些再勇猛也难免受到惊吓的野兽圈在一个狭窄的地带,再用猎枪去轰它们。在,也只有在那种时候,他们几乎可以向白人发号施令,嘲笑那些养尊处优的绅士们的胆怯、无知和虚荣。
它不可能跑出去,他明明看见阿里将它赶进了林子里。它挨了他好几块石头;那孩子手里捧了一堆石头,他扔起石头来简直比连发的冲锋枪还快。它受了重伤,它的嘴、它的腿都被打惨了,它跑的样子有些勉强,已经是不想再跑。他当时正在想着找个什么拿着顺手的武器,悄悄地走过去,把它杀死在那棵树底下。他正这么想着,阿里的石头就飞了过来。而他连脚都没来得及挪动。他愣住了,看见它鼻子上重重地挨了一下,仿佛有人用带瞄准器和消音器的卡宾枪冷不防地在他眼皮底下放了一枪似的,冷不防地打中了他眼皮底下的猎物。这一枪打得漂亮极了,除了命中时那沉闷的敲击肉体的一声“咚”,再没有任何声响。那条狗挣扎了一下,从它鼻子上通过的一根重要神经被打断了,四肢顿时失去了知觉,它想用肚皮站起来,但是它马上又倒在那棵树底下,抬起头来嗷了一声,第二块石头就在这时打进它张开的嘴里、它的牙齿上,撞出一道狭长的火花。这一下直接把整条狗打得飞起来,他亲眼看到它痛苦地在空中腾起,四肢僵直,落下来时背先着地,不过紧接着它顺势一滚,像个奇迹般站了起来。它再没力气嗷叫了,而是从嘴里发出一串低沉的抽泣。第三块石头掷过来,若不是它正好低下头去,将那张长长的脸往地上一啄,像只鸭子似的叼起了那块滴着血的肉,它的脑袋准开花了。石块擦着它的耳朵飞过去,狠狠地击中了树干,将脆硬的树皮击出了碎末。“第四枪”打在离它的前爪一厘米的地面,腾起一小股干燥的尘烟。这时他看到那条狗撒腿要跑,刚迈出一步,一瞬间随着清晰的骨头折断的声音,一块扁平的石片从它的膝盖上弹出来。仿佛那块石片悬挂在空气里,狗跑的时候重重地踢到了它,将它踢飞的同时也将自己的膝盖撞得粉碎。它一步没迈完就摔了个嘴啃泥,像是从空中跳下来似的,几乎是垂直砸在地上。正是这一枪,打得它心灰意冷了,桑回想着当时的情景,它躺在那里至少有一秒钟,就是从那漫长的一秒钟开始,它已经不想再跑了,尽管还是跑,朝着树林里用三条腿跑去。
阿里手里捧着一堆石子,朝它逃窜的方向紧追。桑这时从他一动不动待着的地方,从他一直在寻思着要找个拿着顺手的武器却一直没去找那个武器的地方,走了出来。“你想打死它吗?阿里!”阿里立即收住了脚步——他本来就跑得不快,他的枪法真是没得说,但作为一个猎手,他跑得太慢了,他就是打断它两条腿,还是跑不过它;他学会走路也只不过几年而已——他就那么自然地停住了脚步,望着站在他眼前的桑,似乎在琢磨着他为什么这样问。“我不知道。”他开口说道。桑伸出手掌,盖住他手里捧着的那些石块,“那你还这么卖命地砸它?”“给它一个教训。”阿里说。“你怎么不打死它呢?”桑从他手里拣起一块石头,扔在了地上。阿里马上扭过头去看着那块滚落在泥尘里的石头,像是看到有人在打猎的时候竟然无聊地朝地上放了一枪,白白地浪费了一颗子弹。他望着那块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了力量的石头,茫然而强作镇定地说:“不一定要打死它。”不就是因为它叼了你姐的玩意嘛,桑在心里嘲弄他,说不定你正好找到一个借口,将自己想象成一个猎人,好过一把扔石头的瘾呢。而我,跟你不一样。我非打死它不可,我至少不会像你这样要做一件事情时,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还不知道要做到什么程度。我是为了蒂妮才这么干的,我的目的就是把它变成一条死狗,让那些本来长在它身子里面的,都翻出来扔在身体的外面。“听着,小孩。”桑又帮他扔掉一块石头,“你站在这里,别再进树林去把它赶走了。它已經受了伤,我想只要你不进去搅它,它是不会出来的。你只管站在这里守着,别让它跑出来。只要它还在树林里待着,它就跑不掉了。”桑用了一个优雅的动作转过身去,随着他迈开步子,伸在身后的手像一杆扫帚从阿里的手上拖走了,并将那些石块全部扫落到地上。
他知道它还在这里,还没走出去。他在这些木棉、厚皮树和火绳树中间逡巡,他踩在一丛丛的双花草、小菅草、火索麻和朴叶扁担秆上面,他想象他面对的是一头狮子,一头也正在寻找他的狮子,所以他避免走在那些裸露出泥土和沙砾的小路上,免得它顺着他的脚印无声无息地绕到他身后,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他踩着草叶和点缀其间的花前行,又不断迂回,当他想转身时,就用一只手挽住树干,利用手臂的力量将身子旋转90度或180度。他的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把生了锈的砍刀,或者说一块厚铁皮,它的一头卷成圈,形成刀柄。他叫阿里守住树林的出口时,便跑回家去提了这柄笨重的砍刀出来。这中间大概只花了两分钟,在他回家取刀的过程中,他对自己说阿里那孩子不太靠得住,叮嘱十句他可能只会听一句,甚至他专门按照相反的意思去行事,把事情搞糟。他是那种乳臭未干的孩子,又经常自以为是。他手里又握着一堆石头了,桑一眼就发现了这点。不过在这两分钟里,他倒是仍然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除了手上又多了些石块。“走吧,跟着我。”桑拍了拍他的脑门,走在了前面。
它藏起来了。它像是消失了一样,尽管消失了却仍然是消失在这里而不是消失在别的地方。桑知道他一定会找到它,在树林里,因为它消失正好说明了它也怕被他找到,而且很可能被他找到,否则它为什么要消失呢?他对这种消失不屑一顾,一点也不担心自己拿它没有办法。因为它无法消失在别的地方,在他到达不了的地方。只要它是消失在这里,他就一定能找到它。如果它跑掉了,那就麻烦了;但既然只是在一个地方凭空消失,那么它一定还会在同样的地方凭空出现。那时就会有它好看的了。他希望能找到它的足印,他很熟悉它们的足印,只要把五个手指拢成一爪往沙地上戳,就可以弄出一连串狗爪印来。那种图案他闭上眼就能在脑子里浮现出来,他现在希望那些图案在他睁着眼时也突然出现在他脚下。“阿里!”他把无名的怒火喷在那个孩子的身上,有一阵子他开始变得焦躁,将手里的砍刀挥向他遇到的随便什么植物,可是连一朵花都削不断。这时他突然转过身来,冲着跟在他身后的男孩吼了一声“阿里”,像是突然朝他轰了一枪似的。阿里站住了,不过他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他突然站住仿佛只是因为他再不站住就会撞在桑的身上。“阿里,你捧着那堆石头干什么?”桑朝他走了两步,几乎跟他贴在一块。阿里仍然作出他最自然的反应——低下头去望着手里,好像他觉得有必要用目光暗示一下那些石头,接下来要谈论起它们。随后他才抬起头作出简短的回答:“打狗。”一股气流从桑的心里冒起,直通过鼻孔冲出来,他顿了一下,然后平静地问他:“狗呢?”紧接着他就退了两步,用手揽住一棵树干绕转了身,继续往前走。他让阿里自己去琢磨他为什么要问他,而不是期待他的回答。他走着走着,突然跳到长满草的地里去了,他再次利用树干漂亮地转过身对着阿里大声说道:“听着。它不可能走小路,所以现在开始我也不走小路了,我要去草丛里找它。你那些宝贝石头,别真的以为是子弹,你不妨朝那些最密的草丛里扔一扔,看看它是不是躲在那里。扔完了你可以再捡,这地方石头多的是。”
后来,阿里也消失了。不过他知道这种消失就跟狗的消失一样,是一种假象。是表明他其实就在这附近的一种更加令人确定的方式。有时,他脑子里分明有一种异样的自信,那个孩子就蹲在他身后——并且只会蹲在他身后——的某堆草丛里,利用他身材矮小的优势隐匿着自己。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那个阿里?他不知道。他遗憾的是,对于那条狗,他却没有这么强烈的预感。他有时几乎要怀疑它已经成功走出这片林子了,它不再仅仅是消失了,而是重新出现——出现在别的,与他毫不相干的地方。他踩着的草丛边上发出“嗦”的一声,他察觉到那些草茎的颤抖。他迅速朝他一直有所预感的那个方向望去,视线里出现一垛格外浓密的草丛,那是一丛比他还要高的黄荆和黄茅,他相信阿里就躲在那里。他望着那里足足有一分钟,再也没有什么石头飞过来。他蹲下身,坐在草上面,然后又躺下去。他双手枕着头,眼望向天上,用相信阿里能听到的声音说:“阿里,你砸我十下我也最多不过挨十下。我要是给你一刀,会叫你没命。”
我一定要找到它,我要取回我想要的东西。我倒不是非要它死不可,它没和我有任何瓜葛,就算真的想体验一把打猎的刺激,我也不会找它来当猎物。不过它的出现倒是挺有意思,像是真主的安排。如果光是那个东西扔在地上,我估计我不会去捡起来,虽然它是蒂妮的那个东西,但要去捡起它来总是怪难为情的。可是既然那条狗把它吃了下去,我就觉得我应该从它肚子里把它掏出来,这样做体面多了。如果说它不把那东西吃下去,我还不知道我那么想得到那东西呢。我知道它已经把它咽下去了,像青蛙咽下一只苍蝇那样,连嚼都没时间嚼,连嘴里的食物是什么味道都来不及吃出来。可能是因为那时它的牙齿被阿里的那一枪打崩了,它那么痛苦地从地上啄起它来,还滴着血就把它咽下了肚子里,我看得清清楚楚。之后,它的腿上又挨了一枪。可怜的狗,今天它是自找的。我看见它一大早就来到蒂妮家,那时那一家子正坐在大门口晒太阳,虽然今天连半个太阳都没有。他们一家五口坐在那些沙堆上和木桩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我在葡萄架下玩时看到的,他们家的藤椅被他坐在屁股下,因为他是一家之长嘛,他是他们家的国王哩。我知道他们家今天会有大事,原因是他们很少这样一家人满满地坐在门口,他们肯定是在等什么。先是来了一条狗。就好像它自以为他们都是在等它似的,好像它是什么大人物。它伸着舌头走过去,坐在蒂妮的对面,望着她。蒂妮也友好地望着它,脸上挂着一种无聊的微笑。蒂妮的父亲一直在抬头看天上,每当他想知道是不是到時候做一件事情了,他就这样抬起头去看太阳的位置,尽管我说过了,今天连太阳的影子都没有。他终于从藤椅上吱吱呀呀地站了起来,蒂妮的姐姐一直看着他慢慢地起身,仿佛她在盼望着那把藤椅呢,她看着他慢慢地走到墙角,然后从那里消失不见了。我感觉她早就知道他要到那里去,早就知道他每到这种时候就会无缘无故地消失一整天,就像几年前的那一次一样,直到什么事情都做妥了他才现身。藤椅接着被蒂妮的母亲坐在了屁股下。那时阿里还专门蹲在蒂妮的身边逗那条狗玩,可是那条狗对他爱理不理,它只是认真地望着蒂妮,流着口水。我不得不相信我爷爷以前说过的话:狗是有预感的。一个小时之后发生的事,对它们来说,已经是既成的事实了。所以那条狗才会坐在蒂妮眼前,口水流个没完。也许它也早就知道了阿里后来给它的那几下,所以在这之前就不愿理他了。
桑又站起来,继续寻找他的猎物。它跑不掉的,他想,因为它只不过是消失了而已。他确信很快就能撞上它了,他知道那条狗准是预感到他要杀它,所以才会躲着他。既然它预感到了他会杀它,那么他就肯定会杀了它,因为它的预感总是准确的。我要是有杆枪就好了,他闪过这样的念头,而我却只有两把刀。如果不是两把刀,而是两杆枪那就精彩了,那样一来我就会分给阿里一杆枪,免得他老是扔那些石头,而且我们就可以公平地比一比看谁才是真正的猎手,看谁可以把那条死狗挂在枪杆上,大摇大摆地走回村子里。“我看到它了。”这时阿里从一棵树上跳了下来,正好落在他身后。他来不及抱住那棵树干,只好接受以随随便便的姿势转过身来。“它怎么样了?”桑问他。“它瘸了。”阿里说。“那你没追上它?”桑带着嘲弄问他。“没有。”阿里说,“如果是在路上,我肯定会撵上它。”“我早就说了,它会在草丛里钻来钻去,是不是?”桑说。“是的。但它好像迷路了。”阿里说。“你怎么知道?”桑说。“它在逃跑时钻到我脚底下来了。它不知道我就站在那里,有些事情它好像记不得了。”阿里说。“那你就只是让它往你脚底下钻,没干点什么?”桑说。“我没打中它。”阿里激动地嚷起来,“太近了。”桑瞪了阿里一眼,一声不吭地走在前面。不过他心里倒是挺高兴的。他的心思跟他所表现出来的一点也不一样,你简直看不出来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想,它还在这里!它还在!它又凭空出现了,它不可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啦。它的鼻子一定是让阿里给打坏了,只有这样它才会迷路,只有它们什么也嗅不出来的时候,它们才会不知道哪里是哪里。往敌人的脚下逃窜,对于一条狗来说,这已经是天大的笑话。这是一条快要死的狗啦。
而它今天最有活力的时候,最像一条还活着的狗的时候,就是当它坐在蒂妮面前第一次站起身的时候。那条狗迅速地瞥了蒂妮的姐姐一眼,当时她正扭过头去看着她父亲慢慢地走向墙角,消失在那里。它瞥了她一眼,弄得她被它的目光吸引了,不由自主地扭过头来回看它一眼,生怕它咬到她似的。它愉快地叫了一声;它的屁股在地上一扭,就已经站了起来,四条腿有力地刺在地上。它一站起来,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调了个个儿,屁股朝着蒂妮,舌头向着村口的方向吐着。它突然想起来自己有条尾巴似的摇了摇尾巴,像是让无聊的蒂妮摸一摸它的尾巴。又好像它自己是一匹马,突然想起来可以让蒂妮骑到它身上来。蒂妮捂住嘴巴笑,想用一只手指去刺它尾巴上的毛,但是它突然又跑了出去。又迟疑地停住了,然后又跑,又停下。这时,来人距它只有十步了……那人惊愕地站在它面前,然后还退了两步。他拖着一根修剪过的树枝,当他往后退时,那根树枝只是拖在地上无力地向后划去。那条狗便再次觉得自己是一匹马似的,抬起一条前蹄,一块石片从身后软绵绵地丢过来落在它背上,使得它马上放下那条前腿,慌乱地转过身去,在离地面十厘米的空气中嗅到了某种敌意,又转回去,但仍然摆脱不了那种令它惊慌的气味。仿佛它已经被前后夹击的敌人包围了,最后它从一个想象中的缝隙蹿了出去,给陌生人让出一条路来,站在一个安全的距离望着所有这些人,望着陌生人慢慢地靠近蒂妮一家。阿里坐在木桩上,拍了拍手上的尘土。陌生人感激地看了他一眼。“那是喀穆家的狗。”那男孩像在石头上刻字般一字一顿地说,“你是第一个怕它的人。”说完又嘎嘎地笑了起来。
先是来了一条狗,然后又来了一个陌生的老头,桑想道,这挺像是真主的安排。真主想让那个陌生的老头拖着手杖从远处走到这里,割下蒂妮的乖,然后又让狗把蒂妮被割下来的乖咽下去,所以真主早早地就让狗和老头出场了,让二者和蒂妮一块碰头在蒂妮的家里。真主还安排我去打死那条狗,把蒂妮的乖从它肚子里掏出来。那个东西归我所有。真主一定也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他安排的这些事情当中,哪个是因,哪个又是最终的结果?也许这么想是不对的,真主想要的是:每一件事情都发生。可能,就是这样的……那个陌生的老头生怕自己碎了似的,慢慢地屈下身子,让屁股去贴在摆在那里的唯一的藤椅上。蒂妮的母亲从那张藤椅上站起来,对那个男孩说:“你去玩。”阿里便从木桩上站起来,走开了,但并没走远。母亲在他腾出来的木桩上坐下来,目光望向了蒂妮——她脸上挂着一种无聊的微笑,不过好像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感觉到什么事情那么无聊。她刚才差点就摸到狗的尾巴了。那时老人的目光已经盯着蒂妮看了一阵子,而她母亲也是在看到老人的目光之后,才开始跟着望向了蒂妮。“是的,是她。”两人又望了蒂妮一会儿,母亲才把脸转向了老人,这样对他说。老人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继续盯着蒂妮的脸和身子看。“她多大了?”他望着蒂妮的眼睛,突然开口问道。“她……”蒂妮紧张地回答,但她马上意识到她并不知道母亲到底多大。这时她母亲说话了,她的声音里有一种不安和急于摆脱的愧疚:“快八岁了。事情是这样的,法老……”“太大了。”那老人出乎蒂妮意料地宣布。“是的,是的。”她母亲却一点也不意外,只是急于摆脱她内心的愧疚,“我们知道这是不妥当的,我一直在责怪自己亵渎了神灵。但是,这是事出有因的,法老。”老人挥了挥手,终于将目光从蒂妮身上移开,仿佛不忍心再看她一眼。就好像她让他心碎,又让他愤怒。“你们这一带难道没有别的法老了吗?”“有的,有的。”那母亲说,“不过这都是事出有因,法老。”法老又挥了挥手,不让她说下去。
多年后,当桑拿着一柄刀片走向蒂妮,那时他就想起了法老手里的那把丑陋的深黑色的铁刀,那把刀的样子就像一根笔杆上系着一片树叶,整个刀身都是黑的,布满大大小小的疙瘩,只有那椭圆形的刀片的边缘被磨成白色。那时他就想,你一生当中有两个男人在你身上动过刀子,而我是那第二个。那是在他和蒂妮的新婚,他们蜜月的第三个晚上。那时他已经当上了镇上的警察。上司特别批准他使用局里的警车将新娘子拉到镇郊区的一家旅馆里。都说在这间偏僻的旅馆,不管新娘子叫得多么大声,都不会被人听到。旅馆虽然地处偏远,但装修得挺豪华舒适,镇上的新人们度蜜月只要能消费得起的都到这里预订房间。在它边上还有一家小医院,以应对新婚夜发生的任何不测。结婚的第一天晚上,桑心里默念着那套“无意冒犯”的说辞,一边小心翼翼地脱下蒂妮的裤子,让他惊讶的是,尽管刚刚洗过澡,蒂妮的那里仍然是脏的。一种红色与黑色掺杂的鼻涕状的流质糊在那里,那是被水浸泡之后又重新溶化的淤血块。他想,怎么回事?她告诉过我,一个星期之前就应该结束了,所以我才会把日子定在今天。他很久之后才弄明白,她们的血需要十天,有时是半个月才会流完。在结婚之前,她们有一半的日子里都在一滴一滴地往外渗着血。而蒂妮当时什么也没说,她自己把裤子穿上了。直到第三天,她告诉他:“干净了。”桑取出锋利的、消过毒的刀片,将蒂妮的阴道割开,新鲜的血液和仍淤积在里面清除不出去的经血凝成的硬块一齐流了出来。蒂妮惨叫得像是有人在一遍又一遍地杀她。他心里有个声音在大声地哆嗦着:我总算是见识了,法老只留给她们一个很小的孔。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老人手里的那把深黑色的刀子。看见他捋起了衣袖,将双手——像病死在地里开始腐烂的树根一样——伸进一只瓦罐里浸了浸,一块白色的毛巾递了过去。擦干手后,他从袍子里掏出一只卷起的布袋,弯下身去放在地上,慢慢地展开。当他用手指拨动里面包着的那些深黑色的奇形怪状的物体时,从布片上面发出一阵清脆的时断时续的响声。
后来他又用这些手指中的一根溜进蒂妮朝着他的脸露出的粉红色的缝里。她光着身子,坐在她姐姐的腿上,她母亲拉她的左腿,她姐则按住她的右腿,用另一只手勒紧她的肚子。她还用两个铁球似的膝盖锁住蒂妮的膝盖,使她最大程度地张开双腿,好让她朝着那个老人的脸露出那条缝。那把刀子就衔在他嘴里。他喘着气把她两条腿中间那些暴露出来的肥嘟嘟的肉用五根手指揪起来,另一只手慌慌张张地从嘴里拔出刀子,这把刀子割过之后,老人的五根手指便可以在他头顶的位置上举着那块肥肉了——他将它举过头顶,以便扔得更远一些。他好像连同我的目光也一块从葡萄架下面扔了过去,摔在地上沾满了灰尘。我的目光和蒂妮的乖被扔在了同一个地方。而那条狗就像是从另一个方向被同样一股力量给扔过来似的,龇开大嘴往地上戳去。蒂妮就是这个时候大哭起来的,把我耳朵都炸痛了,我感觉她那声哭是在叫我去拦住那条狗,揍得它把它吐出来。然后安静极了。我朝蒂妮望去,她将嘴巴张得很大,而整张脸都在使劲,不知是使劲把嘴张得更大,还是使劲把嘴合上。那个老人已经扔掉了他的刀子,爬满了血的手里捏着一根黑色的弯针,上面穿着黑丝线,朝蒂妮走去。我的目光转了回去,追随着那条狗,我心里在寻思着去找一个拿着顺手的武器,把它击毙在那棵它正在走过去的树底下。那条狗刚在那树底下坐下,而我却还没来得及挪动一下脚呢,一块石头就打在了它的鼻子上,紧接着就是第二块石头飞过来。这一块打在它露在空气中的牙齿上,打出了火花。从它嘴里掉出一块红色的肉来。在逃跑之前,它的膝盖也被打碎了,但它还是将它那张长长的脸往地上啄了一下,又叼起那块肉来,迅速咽了下去。蒂妮的弟弟手里捧着一堆石头,朝它逃窜的方向追去。
阿里在他身后说:“我回去了。”然后就朝相反的方向走了。他一边走还一边回头,似乎他过了三个多小时之后才开始感到好奇。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望着他困惑的样子,原来他也想知道问题的答案,他心里说,原来这个奇怪的孩子更习惯于在放弃一件事情时才想去弄清楚这件事情,我还以为他根本不在乎我怎么想的呢。但是他没搭理他,继续往前走去。他又走了很久,肚子饿得咕咕响,这时他才看见那条狗。它就像刚从树林里办完什么事回来,不紧不慢地、心事重重地沿着那条小路往村子的方向走去。它只有三条腿着地,另一条腿僵硬地弯曲着悬挂在地面之上,仿佛那只是它爪子里握着的一根棍子,不过它倒是走得蛮平稳的。因为走得慢,所以不太能看出来它是瘸的。他想,再也不能让它从我眼皮底下跑掉了。这是最后的機会了,不能再拖下去啦。它消失了整整一个上午,如果让它跑掉,它又会消失一下午,到了明天它就再也不是我要的那条狗了,那时就算我把世界上所有的狗打死也要不回我想要的东西。他努力去想象他的那些祖先在这种时候会怎么应付,在转了一天之后突然撞见自己寻找的猎物时,他们是否也像他这样激动得束手无策呢?他要是有杆猎枪就好了,但是他现在手里却握着这样一块废铁。我要是有杆枪,我也会表现得和他们一样好,他想。最后他决定慢慢地靠近它,他打算用一段漫长得超出他所能想象的时间来将他和它之间的距离从十米缩短到十厘米。但是他才跟了一分钟,它就发现了他。它转过身来,望着他站在那草丛里,真主啊,它要跑掉了,他想。接下来他很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撒腿追上去,但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之后才知道,他没追上去是因为它压根就没跑。它站在那里,隔一秒钟就摇几下尾巴,等着他靠近。它突然朝他笑了一下,张开大嘴伸出舌头仔细地抹了一把脸,它那样子就像在为自己的宽容感到自豪,它已经抛掉了一切痛苦的回忆和糟糕的预感,仿佛它认为那只不过是一场闹剧。他干脆大步地走了上去,最后从草丛中直接跳了出来,站在它对面,使得它昂着头才能正视他的脸。他一下也没耽搁,挥起手里的砍刀就朝它的脑袋抡下去。它将身体跪了下去,在地上弯成一个圈,刀子落在它的背上,弹了起来。那条狗就像锅里的煎饼似的,突然翻了一面,肚子和脸朝上,仿佛盘成一堆的水管被人用力拽了一下,猛地伸成了直线,跃起来咬住他的手臂。他倒在地上,手里的砍刀从他的手摔下去的地面上跳起来,滚进了草丛里。它松开嘴,朝着刀子滚落的那里狂叫了两声。趁着这个机会他贴着地面扑过去,捉住了它的一条后腿,可是他觉得自己握住的是一股难以置信的力量,通过挤压他手掌上的皮肤让他感觉到自己全身骨头在体内的暴动。他直担心他的骨头将被晃成粉末,那样他就不得不松手让它跑掉。可是它并没有让这事情发生,而是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把自己的一头钉在了他身上,而它的另一头——两条后脚——被他死死地攥在手里往后拉,它的全身绷成了一根弦,动也不动地悬挂在他胸膛上方。他躺在地上笑了起来,嘴巴凑到它耳边,因为你听不懂人话,他说,所以我不怕告诉你,我腰带上还藏了一把短刀,我爷爷用来剥兽皮的刀。他的肚皮上——终于结束了一种等待似的——迎来了一阵跟他想象中一模一样的柔软、湿润和沉重的温暖。
那天我正在吃中午饭,那个孩子像个鬼一样地出现在我家门口。他的衣服上全是血,他的手被咬烂了。那条狗被他拎在手里,跟一条在泥浆里浸泡过的裤子没什么两样,他就那样将狗扔在我面前,用一副不知悔改的口气冲着我说:“喀穆,我将你们家的狗打死了。”我什么也没说,我只看了一眼那條狗,它那样子我知道已经救不活了,所以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那条狗跟一条死过九次的狗没什么两样。我只是坐在我的椅子上,慢慢地吃我的饭,他站在那里等得不耐烦了,就一声不吭地走了。我看他是死不悔改。那个法老从蒂妮家出来——她母亲留他在家里吃饭——我就向他借了针和线,我把它被那个恶魔划开的胃缝了起来,因为我知道它到了真主那里后,真主仍然会赐给它食物,我把缝好后的胃和肠子一块塞进它的肚子里,再将肚皮缝起来。我可是把它完完整整地葬了,做了真主也认为我应该做的事。这个孩子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他不信奉真主而反倒信奉恶魔,我连一拳头都不屑于打他,因为真主会让他自食其果的。我对自己说,不管他种下的恶果是什么,总有一天,他会自己把它咽下去的。但是真主考验起我们这些无辜黎民的耐心来,可真是不遗余力啊!似乎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考验我们的耐心,而不是惩罚那些作恶的人。那个孩子当上警察的那一天,我就大不敬地对他老人家说:真主啊,你把武器交给了恶人,我不赞成这样的安排。那应该是我这辈子有过的最大胆的念头吧,后来我就请求真主原谅了。有一晚真主在梦里对我说,我已经选中了你,不过你要善于等待,你还要答应我隐藏你的身份。就是自从做了那个梦之后,我便主动和桑打起招呼来,并一有机会就邀请他到我家来喝茶。我倒并不是想让他相信我的诚意,只要让他觉得我跟别人一样慑服于他身上的制服也就够了。蒂妮死于难产后,我再没有什么机会靠近他了,因为他突然变得孤僻起来。他变成了一个——就像人们常说的那种——不跟人打交道,而专门跟各种东西打交道的人,他会盯着一个东西看,或者在一个人也没有的时候自言自语,仿佛在跟墙壁或他脚下的那条路说话。有天傍晚,桑从镇上唯一的那家酒馆里摇摇晃晃地走出来,他一定是喝多了那种仙人掌酿的烧酒,我跑上去扶住了他。他眼里才不会有我这个大活人,要不是喝得神志不清了,他一定会把我的手甩开,跑去跟一根木头抱在一起。但是当时,在那种情况下,他就好像不知道我是一个活人似的,空洞的目光只顾看着罩在他脸上的那团空气。当我搀住他的手时,触到了他掌心里一块硬硬的东西。他正紧紧地握着它,但是我的手一碰到他的手,他就把手松开了,好像在他看来我就是一张桌子似的,他只是把他手里的东西放在了一张桌子上。我边走边看着那个东西,它黝黑发亮,皱巴巴的,坚硬而带有韧性,由对称的两瓣组成,像是风干的鸡胗一样。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他的恶果,他是为了这个才杀死那条狗的。是真主把它交到我手里来的。我把桑扶进我家里,又给他倒上了烧酒,我还依照真主的指示走进厨房,把手里的那个东西用白醋泡软,切成丝,配上姜和小黄瓜给他炒了一道香喷喷的下酒菜。我陪着他喝酒,但我一口菜也没吃,而是看着那个魔鬼一点一点地把他的恶果嚼烂之后吞掉了。“太好吃了,这蛤蟆肉。”那个可怜的人边吃边哼。
根据印度广告人Jackie Hathiramani的公益广告文案《在苏丹,丈夫不是第一个刺破新娘的人》改写。
责任编辑:易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