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育才中学 刘晓天
初中阶段是学生道德与法治生命成长的“拔节孕穗期”。实施道德与法治教学,要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性目标、要求。在立德树人的总的教育目标指导下,教师要根据道德与法治教学内容,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并制定与目标相匹配、契合的评价细则,对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教师不妨“以终为始”,以评促教、以评促学,将目标评价作为撬动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有力杠杆,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方式适合、适切、适恰,这就是“教学评一致性”理念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学。
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课程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等。在核心素养的观照下,教师一方面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要根据学生的具体学情来设定教学目标。如此,一方面让教学目标能指向道德与法治学科课程总体性目标、要求,另一方面让教学目标能切入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最近发展区”,以便切实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素养,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水平从“现实发展区”迈向“可能发展区”。
比如教学部编版初中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第二单元“民主与法治”中的“建设法治中国”的第二课时“凝聚法治共识”,教师就要着眼于学生“法治观念”这一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从单元整体目标出发,根据第二课的“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目标要求,确定“凝聚法治共识”的教学目标。承接第一课时“夯实法治基础”中的“体会法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理解良法善治”“知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笔者设定了以下的具体的教学目标:了解政府的作用、宗旨,体会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目标一);掌握厉行法治的要求,理解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目标二);学会在法治状态下生活,将法治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方式,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目标三)。这样的一种教学目标,观照了法治理论与实践,能让学生在道德与法治学习过程中做到“内外互动”:一方面学生要将外在的法治知识转变为学生内在的法治思想、修养等,另一方面学生要将内在的法治素养外化为外在的法治行为。因此,这样的道德与法治教学目标,追求的是学生在道德与法治学习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法”“行为遵法、守法”等。立足于核心素养设定教学目标,教师要关注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知行合一”,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思想与行为相一致、相融合。
教学目标是教学评价的依据,也是教学方式选择、教学过程设计的原点。作为教师,要精心研究教学主题、内容等,根据教学主题、内容等设定教学目标,让教学目标发挥导向、调节等功能、作用。
教学评价与教学目标是紧密相连的,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根据、依据教学目标,设计评价量规,设计评价活动。评价是“教学评一致性”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教师教学设计的重要抓手。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确定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设计评价量规、评价活动。评价的量规、活动应当有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达成。
如在上述的“凝聚法治共识”教学活动中,笔者立足于“怎样建设法治政府”和“怎样建设法治社会”,设计了这样的评价量规:能够总结政府权力来源、政府作用、政府宗旨、政府工作原则、工作要求等(对应目标一);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要求以及核心,准确概括建设法治政府做法(对应目标二);多角度阐述厉行法治要求,凝聚法治共识,践行法治精神(对应目标三)。有了这样的评价量规,教师就可以借助于“问题”设计评价活动,从而激发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相关内容的深度思考、探究。这里,笔者以“目标三”“评价规程三”为例,针对“守法”,笔者设计了这样的一个评价性活动:关于守法,你是怎样理解的?由此,引导学生对“守法”的思考、探究、对话与分享。在评价活动中,有学生说,“不守法,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学生说,“法律是一种规则,守法就是遵守共同的社会生活规则”;有学生说,“违法不仅给他人、社会带来麻烦,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有学生说,“法律保障了公众的自由,有法律才有真正的自由,遵守法律就是对自由的遵奉”,等等。不同的学生,其对“守法”的理解是不同的。上述“第一种”理解,停留在逃避惩罚的层面;“第二种”是基于对法律的理解;“第三种”是对触发法律红线的一种预测;“第四种”是对法治的信仰以及遵法、守法的一种自觉。作为教师,要从教学目标出发,依据评价量规,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理解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有效引导,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水平。
在设计道德与法治评价量规、活动的时候,教师自觉地观照教学目标,让评价适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实践能力。评价是实现“教学评一致性”的重要抓手。要通过评价,深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引发学生道德与法治思考,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思维水平。
基于“教学评一致性”视角,实施教学活动,一方面要从教学目标出发,另一方面要从评价量规出发。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活动朝向预设的目标、方向努力。作为教师,要巧妙地将教学目标、评价量规等融入、渗透、嵌入到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过程之中,让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的过程同时也成为目标实现、评价展开的过程。基于“目标评价”的教学过程,不是让教师机械地、盲目地灌输知识,而是要注重启发、引导,要将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的过程成为“知情意行”和谐发展的过程。
如在上述的“凝聚法治共识”教学活动中,笔者不是简单地将外在的道德与法治知识灌输,而是给学生提供一些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引导学生结合案例进行研讨。在具体的案例场景中,让学生认识到“应该怎样做”“为什么应该这样做”。如在了解政府作用、宗旨这一框教学中,笔者就给出了某政府的“三张清单”制度,拿出“权利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理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引导学生研讨“什么是依法行政?其核心是什么?”“三张清单对政府提出了怎样的要求?”“我们公民又应该怎么做?”如在“掌握厉行法治要求”这一框,笔者给出了“路人被没有被拴住的狗咬伤,应该如何维权?”的事例情境,引导学生思考、研讨:养犬人应当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如何应用法律的手段维权?如何防范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发生?通过这样的研讨,一方面引导学生学会应用法律的武器,另一方面引导学生尊重法律,引入法治环境建设、社会公德等相关问题,从而让学生深刻地认识到,文明社会需要法治与德治同向而行。在真实的案例情境中,教师要赋予学生充分的自主思考、探究时空,鼓励学生互动、对话、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激发学生的情感,积极培育学生的情感认同。
只有通过外化,才能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素养得到确证与表征,才能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意识、素养转变为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增强学生的行动能力,将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与道德与法治实践相互统一起来。
基于“教学评一致性”原则,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对教、学、评进行一体化设计。作为教师,要将教学目标、评价量规等融入、渗透到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之中。秉持“教学评一致性”原则,教师要让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系统化,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综合素养。要通过道德与法治教学,在学生的内心种植下“道德的”“法治的”种子,为学生的生命成长、为学生的整个人生扣好“第一粒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