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卓,刘志会
(长春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1]乡村产业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与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农民是乡村产业发展的主体,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主要动力。新时代,乡村产业振兴面临诸多挑战。激发农民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事关乡村产业兴旺、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2]。乡村产业振兴必须依靠农民,积极推动农民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力军。新时代,农民在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确保农业稳产增产,是保障民生、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为推动乡村振兴,要“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乡村稳定安宁。”[3]农民是乡村产业生产的主力军。近年来,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国相继出台多项助农、惠农政策。在相关政策的激励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生产,为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做出重要贡献。
首先,农民成为农业生产“提质”的主力军。所谓农业生产“提质”,是指提升农业生产质量。良种是提升农业生产质量的前提,农民在生产中创新农作物育种技术,积极选育良种,为实现粮食稳产、增产提供保障。
其次,农民成为农业生产“增效”的主力军。所谓农业生产“增效”,是指在单位时间内取得更多的生产成果。在农业生产中,农民通过实施轮作休耕、施用生物有机、利用气象信息防灾减灾,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最后,农民成为农业生产“稳产”的主力军。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积极推动先进科学技术,使用先进农机设备,为农业稳产做出重要贡献,为我国的粮食安全提供了充足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走质量兴农之路”[3]。乡村产业发展应“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3]。创新是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的关键。农民在乡村产业振兴中依托乡村特色资源,成为促进乡村产业技术与新业态的创新者。
一方面,农民成为生产技术的创新者。在农业生产中,农民创新农业生产技术,发展设施农业。在乡村振兴中,农民将养殖业与种植业相结合,实行种养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生态循环农业;同时,农民用禽畜有机肥代替生物化肥,实现“粪肥还田”的绿色种植模式,创新发展绿色农业。
另一方面,农民成为乡村产业业态的创新者。农民围绕农业的基本功能,延长乡村产业链条,发展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网络直播卖货等新业态,推动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是技术装备提升和组织方式创新,更体现在构建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4]构建完备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依靠农业科技进步与制度支持,实现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农民是乡村产业体系的主体,是实现乡村产业现代化的推动者。
首先,农民是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化的推动者。当前农民以农民合作社为平台,成为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
其次,农民成为农产品新型销售模式的实践者。新时代,农民改变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与政府沟通、与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利用农博会宣传、出售特色农产品。农民成为农业生产、销售一体化发展的践行者,成为农产品新型销售模式的实践者。
最后,农民成为乡村产业规模化经营的实行者。产业规模化经营是促进乡村产业现代化的前提。为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乡村实行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农民以“三权分置”为抓手,将土地流转、出租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大户,实现规模化经营,打破常规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模式,推动乡村产业现代化发展。
新时代,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引导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实施乡村振兴政策以来,乡村产业得到蓬勃发展,农民主体作用得到一定程度的激发。但在乡村产业振兴进程中,仍有部分农民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农民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待提高。
农民的主体意识指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承担的农业生产责任意识。农民是乡村产业发展的主体,但农民主体意识还有待提升。新时代,我国城乡发展仍面临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促使农民向往城市健全的基础设施与教育、医疗资源,减弱了农民的主体意识。
从主观方面来看,农民为满足美好生活的需要而向城市迁移,忽视自身参与乡村建设的主体责任。农民为解决子女教育问题而进城,成为乡村壮年劳动力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数据显示,“义务阶段的教师数量全国小学平均师班比为2.02:1。其中,城区为2.04:1,镇区为2.11:1,乡村只有1.88:1”[5]。乡村小学教师配置依然不足。农民为解决子女求学的现实问题,逐步向城市迁移,忽视了自身在乡村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目前,乡村基础设施仍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1卫生人员约1398万人,其中乡村医生与卫生员不足70万人[6]。农民为提升生活质量而进城,成为农村“空心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客观方面来看,农民为追求更好的就业环境而向城市迁移,回乡返乡意愿不强,建设乡村的主体意识有待增强。“202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比上年增加311万人,增长1.1%。”[7]城乡之间的收入存在的差距,使乡村劳动力不断流失,不利于乡村产业振兴的实现。
农民积极参与生产是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前提。农民缺乏生产积极性、主动性,会降低乡村产业生产效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农民自我认同感较低,缺乏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当前农民对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与价值认识不足,自我认同感较低,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农民存在自我满足心理,进取心薄弱,生产积极性较差。乡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易使农民产生自我满足情绪,使有些农民安于现状,缺乏主动进取精神。
第三,农民思想保守,对新事物缺乏积极性,限制农民的生产主动性。部分农民对政府政策缺乏关注,对新型种植方式、新业态、新技术缺乏认知,对现代化生产产生畏难情绪。部分农民过度依赖政府扶持,产生“等、靠、要”思想。乡村治理存在的不足,也损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另外,个别乡村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使农民的知情权、管理权与监督权得不到充分保障,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8]乡村产业兴旺的第一动力在于产业创新。促进产业振兴,必须增强农民的创新意识,提高农民的创新能力,但是当前农民产业创新性有待提高。
第一,农民在生产中的创新能力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必须把种子牢牢攥在自己手里。”我国大部分粮食育种工作由国家科技团队的科研人员负责,农民在粮食育种方面的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农民在乡村第二产业发展中的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乡村第二产业是指以农产品为原料并对其进行加工的产业。当前农民大多对农产品原材料进行粗加工、初加工,然后进行售卖,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制作的能力不足。
第三,农民在乡村第三产业发展中的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在强农惠农政策的引导、帮扶下,广大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但农民推动乡村第三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乡村第三产业存在“随大流”“同质化”发展的现象。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民大力发展乡村电子商务,但农民的品牌意识与创新品牌能力有待提升。
有效地将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主体的组织化程度,是实现乡村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引领乡村产业升级的重要路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融合程度较浅,“产加销”模式存在脱节现象。小农户不具备实现大规模生产、加工、销售的实力,融入农业产业链时面临分散经营、组织困难等难题。同时,小农户对政府政策、投资信息的解读不够准确。部分农民习惯性地采用自主分散经营的方式,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利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因此,有必要提高农民的组织性,提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引导农民参与、振兴乡村产业,发挥农民在产业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关键。产业振兴视域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促使农民发挥主体作用。
当前我国乡村出现年轻劳动力外流的现象,农民返乡进行建设的意愿较低。农民的主体意识较为薄弱,对自身的主体作用认识不足。因此,乡村产业振兴亟需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激发农民的主体作用。
第一,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是乡村真正的主人,要尊重农民群体的意愿,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利益问题。尊重农民意愿,要尊重农民共同富裕的意愿,为农民创业提供项目与资金扶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制定符合农民意愿的土地权益保护制度;尊重农民提升自身能力的需要,为农民群体提供新型职业教育渠道与条件。
第二,提升农民的社会地位。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就要提升农民的社会地位,营造社会尊重农民的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对农民的社会认同感。可以通过拍摄农民生产生活的宣传片、纪录片,肯定农民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讲述农民故事,宣传农民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肯定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表彰优秀农民代表,展示农民在乡村生产、创业过程中的优秀事迹,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强化农民责任意识。农民在粮食安全、产业兴旺、乡村振兴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但对自身肩负的责任认识不足。要对农民进行责任意识教育、主人翁意识教育,破除农民群体的“看客”心态,帮助农民群体树立实干精神,使其全身心投入乡村产业振兴中。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推动力。面对当前乡村发展中农民生产积极性不足的现实问题,政府应积极出台引导农民的政策,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一,用活乡村产业奖补政策,调动农民的生产动力。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政府要积极出台农业补贴政策,如良种补贴、耕地保护补贴、农田建设补贴、农资农机补贴、农业技术补贴等。政府也要为农民群体提供创业支持,为农民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创业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
第二,聚焦土地政策,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土地是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并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最能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关键要素。因此,政府要积极出台相关土地政策,稳定农民的生产自信心,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榜样示范引领力量。通过树立农民榜样,传播优秀农民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可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目前,国家通过评选“年度十佳农民”,为农民群体树立了优秀人才榜样,引领农民群体向前迈进。
增收致富是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目标,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农民增收,要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鼓励农民创新创业。
第一,鼓励农民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当前市场对农产品提出更高的需求,要求农产品品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要紧跟市场需求,因此,农民应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大力生产绿色、安全、高品质农产品。
第二,帮助农民拓宽销售渠道。目前,农民通过朋友圈、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宣传农产品信息,以直播带货的方式助力农产品销售,增加自身收入。政府应积极搭建“互联网+农业”平台,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同时,要助力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农产品特色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扩大产品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
第三,开拓乡村产业新业态。当前乡村旅游资源呈零星式分布,出现孤立且同质化的特征。因此,要充分利用村落集群,整合不同乡村资源,实现整体规划布局,将单一的乡村景色串联起来,打造乡村旅游集群。同时,可通过设计特色文创产品,激发游客的购物欲望,并鼓励农民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文创产品,促进农民增收。
第四,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合作社通过将农民组织在一起,实现生产上的联合。农民合作社能够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加工、销售与市场信息等多方面的便利,弥补小农户分散经营的不足。农民合作社通过整合地方优势产业资源,积极与政府、龙头企业合作,实现产业规模化经营,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同时,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收入分配方式,帮助入社农民实现增收。
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当前,我国乡村产业发展由“增量”向“提质”导向转变。为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创新引领,推动农民的生产创新性、创造性。
第一,加强创造性人才培养。首先,打造高质量乡村干部队伍。组织乡村干部队伍到党校、知名高校接受培训,提升乡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其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组织农业技术人才下乡开展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农业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与农业高校开展合作,依托其优秀教育资源,培训农村本土技术人员;建立农民培训机构,使农民树立先进生产经营理念,提升劳动技能。最后,加强乡村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当前,乡村“引凤还巢”工程已取得一定的成效。应继续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返乡留乡。
第二,加强创新性技术培训。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科技水平比较低,在农业育种创新、农机研发等方面存在创新性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农业创新技术培训,建设农业高科技园区与示范基地,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发展平台;加大对科研创新项目的投入,组织农业科研队伍,推动农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第三,加大创新资金支持。为进一步鼓励农民创新,要为农民提供创新资金、技术、项目的支持与援助,鼓励农民探索乡村产业发展的新路径。要鼓励农民创业,为农民提供创业项目、创业贷款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政府可通过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对拥有技术创新成果的农民进行补助、奖励。
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在产业振兴视域下,为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要通过提高农民的自我认同感、社会认同感,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乡村产业振兴。